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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4章 ...


  •   所谓的“英雄救美”,居然是我们意想不到的。搞了半天才知道,原来那帮土匪都是受人所托的,而幕后的始作俑者就是我们可爱的于罡同学。
      于罡说他只是叫那帮土匪去抢劫,吓吓她就好了,天知道那帮禽兽居然对陶然起了色心。幸好当时于罡及时赶到。否则…阉了他十次都不够用来泄愤。
      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好心干坏事”。
      “哈…小鱼儿真会干好事啊。”听到这句话我差点爆血管。
      他说他是找个借口来好好照顾陶然,不彻底接近她的话是办不了事的。

      好善良的热血青年啊。简直是“十好青年”的形象。
      我呸呸,其实于罡也是一个会使出“下三流”手段的正常男性啊。因为他真的不可能达到人无完人非人类的境界。不是善类。
      不过,他这招“扮猪吃老虎”还真的把陶然给吃了。

      其实……是陶然把他给吃得死死的。这个中复杂的人心险恶……位满十八岁者切记勿过分探讨。

      而我实属不幸,把最精彩的戏段给漏了。真是人生中最为可惜的一笔。就好比是看电影,因尿急上厕所而错过了高潮,悔恨终身。真是“一泡尿撒掉了人生的精华部分”。
      于罡的顺利入队,把我救出于陶然虐待的水深火热中。被救出生天的我为甘愿牺牲于陶然魔掌下的于罡同志默哀三分钟,我歌颂他伟大的奉献精神。雷锋叔叔跟他比起来也顶多算个叉。

      言初、陶然、于罡。学院奇迹三人组。

      我是最大的奇迹。
      六年纪时被我老妈连捅了三刀,捅得跟马蜂窝有一拼。扔在路边。还死不了。
      他们说,你多福大啊你,你多命大啊你。

      但我觉得我福不大,命也不大。这条命是我很辛苦才拣回来的,因为我根本没想过要死,从来没有,我不想死。我不想成为那种连自己生命都看不起的人,那么可悲。这种辛苦换回来的命,不是“福”或“命大”可以形容的。
      老爸把老妈带去国外。随手拿了栋楼扔给我。
      就好像是把“遗弃”两个字扔给我一样。

      一想到这些伤脑筋的事,我都觉得好有好多好多不知名的东西敲打我的头。生痛生痛。那种沉重的声音一下又一下,像庙里笨重的大钟,被日日夜夜反复地敲打,哀鸿的声音连自己都无法忽视。

      我就这样活到了连蟑螂都羡慕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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