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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老症 安迷修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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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有病。
我早该知道的。
从十七岁我们在一起,到如今已经过了二十三年,我早已生出白发,而他却依旧是初见时的样子。
我看着还在熟睡的他。
一头棕发一如既往的桀骜不驯,那几根卷翘的呆毛永远学不会听话,无论我摁下去多少次都会重新站起来。
从窗帘缝里溜进来的点点金色流光照在他的眉眼,他闭上的眼依然漂亮,而我的眼尾却已经开出时间的花。他的脸没那么白皙,带着满满的胶原蛋白,看上去软软弹弹的,让人想咬一口。
事实上,我也那么做了,我在他脸上留了一个浅浅的牙印,然后看他翕动着睫毛缓缓醒来。于是我坠入一潭碧绿,带着清晨的雾气,如春水般温柔。
安迷修睡眼惺忪,迷迷糊糊地凑到我面前亲了我一下,很慢地用他的鼻尖蹭了蹭我的,声音还带着黏腻,他叫我别闹,很快又一次在我怀里睡过去。
心脏瞬间狂跳了起来,我简直爱惨了这样的他。
我伸出手慢慢摩挲着他的眉,眼,鼻,唇,照在他脸上的光影随着我的动作跃动。我低头亲了亲他,接着把他的头按到颈窝里,毛茸茸的触感,温热的鼻息,我又在这个清晨睡去。
凯莉说我没以前那么暴躁了,我看了她一眼。时间让这个叛逆的女孩酝酿出了中年女人的优雅成熟,也磨平了我锋利的棱角,但不论是我还是她都知道,我们的骨子里还留存着那股疯劲。
我又想起安迷修,时间对我们足够仁慈,而对于他,简直称得上是纵容。可不是吗?让一个四十岁的男人保持着蓬勃的活力和干净的少年气,这简直是匪夷所思的。
也许他像伯鲁克一样患上了不老症,那对于我来说,可真是个悲剧,但无论如何,我依然爱他。
安迷修的身份证不能再用了,我们和人口普查的警察面面相觑,他既不相信面前的是四十岁的安迷修,又无法否认身份证上的照片。
我不知道后来是怎么混过去的,只知道送走了警察以后,我和安迷修默默无言的在屋里站了很久。
我的目光落在他脸上,又落在摆在电视柜上我们的合照上:安迷修把学生时代所有班级合照里的我们放大裁剪了出来,拼在一起。还有我们第一次一起去撸串,第一次去游乐园约会,第一次共进烛光晚餐......他还是那时的他,我却不再是那时的我。
最后,我拍了拍他的头,说:“我们去吃串吧。”
安迷修愣了愣,点了点头。
夜晚的风很凉,烤肉外面裹着厚厚的一层辣椒粉和孜然,一咬开露出嫩白的肉来,在唇齿间烫灼着,配着冰凉的啤酒,气泡在喉间炸开。
我吃着串,和安迷修聊着昨天的同学聚会,金交了女朋友,和他一样傻乎乎的。格瑞和嘉德罗斯要办婚礼了,在五月的英吉利海峡。凯莉宣布丁克,和家里大闹了一顿。丹尼尔老师去世了,师母带着他的儿子搬去了另一个城市,银爵没有去卖炭,在公司混了个经理......
我说了很多,也再等着安迷修开口。他没有去参加同学聚会,我们对原因闭口不提又心知肚明。我早已隔着那层薄薄的纸窥视到了真相的影子,而安迷修却始终没有和我好好谈谈这个问题。
让他来揭露谜底吧,我想。
耳边是嘈杂的人群。狗在吠,被吓哭的小孩扑进妈妈怀里,牵着狗的姑娘一脸焦急。隔壁桌从家长里短到高谈阔论着美国的政局,闷了一口酒后又痛骂着老天爷不公。烧烤摊的老板娘笑盈盈地招待了一位顾客,转脸又扯着嗓子痛斥丈夫的笨拙。放学很晚的孩子背着书包讨论着打王者的技巧,卖了一天菜的老人正收摊回家,不知道要到哪去的男人匆匆跑过,汽车鸣笛,星光黯淡,这里是人间。
安迷修不在这里。
路灯的光描摹着他的侧颜,他的酒量还是差的令人发指,蜜色的皮肤上已经泛出了红晕,耳根更是像被煮熟了,在昏暗的夜里自顾自的燃烧着,手里的那根烤串也才吃了一半。
我突然看到他眼里有破碎的玻璃,折射出亮白的光,我仔细瞧着,瞧着,却不料那玻璃渣糅合成珠子直直地滚了下来。
哦,他哭了。
也许我是知道原因的,因为我也跟着鼻头一酸。但我不能哭,不然谁来安慰他啊?
十七岁的雷狮会大声嘲笑安迷修,二十三岁的雷狮会皱着眉问他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哭的,三十岁的雷狮会吻舔他的泪珠,把他拉到怀里。而现在,我四十了。所以我只是伸手抚过那双氤氲着浓雾的眼睛,很轻很轻地问:“怎么了?安迷修,你怎么了?告诉我好不好?”我只是呢喃,说给他,又像是自言自语。
安迷修哽咽着,抓着我的手,我们十指相扣,酒醉的人接收不到我的问题,他的手很用力,我们几乎要嵌合在一起,他磕磕巴巴,中途还打了个酒嗝,我听见我的男孩说:“雷狮,我好想你。”
我的大脑狠狠地抽痛了一下,莫名其妙的,一股灭顶的悲恸瞬间淹没了我,叫我无法呼吸,又好像一只手大力揉捏着我的心脏,最后毫不留情地挤爆了它,而我的灵魂却苟活着,遭受着难以言喻的痛苦。
我仰着头灌了口酒,于是从喉口到胃部全都灼烧起来,让我好歹抵御了一时的寒意。
我叹了口气,收了收泛滥的情绪,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抱起趴在桌子上的安迷修。
好吧,好吧,亲爱的,今天就先放过你一马。
其实,我只要知道你爱我就好。
我们搬家了,安迷修已经不能在那里继续生活下去了。我找格瑞帮他重新办了一张身份证,还把原来的房子卖了,买了一间新的,不大,一百多平,两个人住刚好。
我们去宜家选了心仪的家具,安迷修的眼光差的和他的酒量有的一拼。他坚持要在沙发上摆两个丑不拉几的小马抱枕,明明海盗船的才更酷。不知道为什么,他对骑士和马好像有什么执念。
最后我们各退了一步,于是沙发不伦不类地摆上了一个小马抱枕和一个海盗船抱枕。
我们还捡到了一条狗,黑乎乎的,眉毛上有两个黄黄的圆点,短腿,耳朵也耷拉着,刚遇到的时候还脏兮兮的,毛都结块了,就很丑。我不知安迷修是怎么下的了手抱着它回家的,我感觉被这玩意碰一下我就能原地去世了。而且养狗又不是养花,会叫会掉毛要溜还要喂,我本来很坚定的拒绝的,都是安迷修一脸可怜巴巴地看着我,他就是吃准了我拿他没办法。
然后我们去了宠物医院收拾了一下那个小家伙,又去买了狗粮狗窝狗玩具,忙活一天到家里已经快十点了。
狗很快就在新窝里睡着了,一点危机感都没有。安迷修说要叫它宝莉,我已经无力吐槽了。
我抱着安迷修,困得睁不开眼了,他还在絮絮叨叨地讲宝莉的养育计划,我找准他的嘴巴亲了上去,很快他就禁言了,这招百试百灵。昏昏沉沉即将入眠之际,我听到他在我耳朵边告白。鼻息温热,带来最简单也最热烈的情话:“雷狮,我好爱你啊。”
“这就是你打扰我睡觉的理由?”
我狠狠磕了下他的额头。
他愣了一瞬,接着罕见地爆了声粗。
我笑了起来。
“我也爱你。”
后来的几年我们飞往全国各地,有时候是旅游,有时候是搬家。时间的齿轮飞速转动,我们又共同经历了十年悲欢,中途有曾经的朋友走散,有敬重的前辈故去,有无数过客与我擦肩而过,而只有安迷修,一直站在我的身旁。
宝莉已经是条老狗了,这几周它越来越不爱动弹了,以前我们回家,它无论在哪里,只要听到动静,就很快地飞奔过来,扑到安迷修或我身上,我都不知道它的短腿是怎么跑的那么快的。现在不行了,现在它也来,却不再跑着来了,慢慢悠悠地,踩着肉垫子,像个贵妇一样晃过来。饭也不怎么吃了,曾经最爱的牛肉干也成了看都不想看一眼的过去式。我的皮肤也开始松弛了,也长出了皱纹,白发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容易疲惫。
安迷修不是的。他还是那副样子,清澈的碧眸,高挺的鼻梁,微薄的嘴唇,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有次我们一起去菜市场买菜,甚至被别人错认成父子,那时候,我第一次品尝到了自卑的滋味。有一点新奇,有很多苦涩。我没想到的是,安迷修很认真地解释我们是男朋友的关系,我甚至来不及拦他,只知道周围人的目光瞬间变得惊诧而鄙夷。那个时候,我居然有种落泪的冲动,曾经的我不是这么脆弱的。
回家以后,我和安迷修大吵了一顿,我们已经很久没这么吵过架了,砸了杯子,碗碟,还扔掉了两个抱枕。至于吵架的原因,甚至连我自己都不清楚。也许是触底的委屈化成了滔天的怒意,全部发泄在我所爱的人身上。
我叫他滚了,所以现在家里只剩下宝莉和我两个老东西。
一天,安迷修没有回来。
两天,安迷修没有回来。
三天,安迷修没有回来。
四天,安迷修没有回来。
.....
第七天,宝莉走了。
家里只剩下我一个老东西。
十四天,安迷修没有回来,思念像浓雾肆意弥漫,在我心里疯长成林,但我不后悔。
十五天,安迷修没有回来。
十六天,安迷修没有回来。
......
第二十五天,我打开门,看到了蜷缩在门口的安迷修。他翕动着眼睫醒来,像无数个在我怀里醒来的早上,我低头看着他,他抬头看着我,在流淌着生机与活力的碧绿色春天里,欲燃的紫色鸢尾花盛放。
我得到了一个吻。
他骂我说:”雷狮,你就是个傻x。”
安迷修最终向我妥协,我们约定,以后在外面,我是他的叔叔,他依然叫我雷狮,只是雷狮有时不再是他的男朋友。
从叔叔,到爷爷,我们就这样,又在一起过了很久很久。
你问故事的最后?
我不知道啊。
我死在了七十三岁那年,没能再陪着我的男孩多走一会。
我甚至不知道我的安迷修还是否孤苦伶仃地活着。
我只知道我爱他,而他爱我,这就够了。
为了庆祝升上高中,我带着卡米尔他们去吃烧烤,路上遇到一个很奇怪的男孩,穿着白衬衫,长得还挺好看,眼睛是那种纯粹的碧绿色,看着很漂亮。
他自顾自地坐在我边上,说他也是凹凸中学的新生,想和我们提前认识一下。
也许是阳光太过绚烂,以至于他逆着光笑着望过来的时候,我的心跳漏了一拍。
他叫什么来着?
啊。
只记得姓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