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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

  •   书中赵美娟和赵美美是一同长大的邻居,虽说赵美美比赵美娟大两岁,但一直以来懂事的赵美娟都更像姐姐。

      自从赵美美下乡后,赵美娟一就放心不下,终于等到机会去施家村看她。那日,天蒙蒙亮就起床,花了大半天时间,小巴转牛拉车,跋山涉水来到施家村,看望在这里下乡锻炼的发小,还给她带来了些自己攒了两个月的饼干糖果,告诉她自己如愿入职国营厂,以后每个月发工资后都会给她寄东西的,鼓励她在这里好好锻炼。

      当然了,赵美娟远道而来,迎接她的是赵美美冷冰冰的脸。但她不在乎,待了大概半个小时后,依依不舍离开。
      没办法,她还得赶回城里,明天得上班。

      把这一切全程看了去的刘小红感慨赵美美有个好发小,才休息一天都不辞辛劳来看望她。

      在乡下劳作了几个月,养的又黑又瘦的赵美美在看到在城里生活养的白白胖胖的赵美娟心里本来就不舒服,加上打心里认为赵美娟说的话夹棍带刺,已经憋了一肚子气,再想听到刘小红这话后心态彻底炸了,两人爆发了一次大争吵。

      从这以后,两人就变得水火不容。

      当时看到这段情节的时候,赵美美心里毫无波澜。可现在她成了‘赵美美’,再回想那次赵美娟下乡,细细品她说的那些话,自然就品出了很多当时没发现的意味。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实这样,与其说赵美娟不辞千里来看望发小过得好不好,不如说是来看看她过得有多不好,再给她一番刺激。

      彼时的两人,身份地位差距可谓不是一般大。赵美娟可是已经成功入职国营纺织厂,是光荣的工人身份,以后必定前途无量。而赵美美则是一个能不能回城都是未知数的下乡知青,每天被逼着干之前没干过的活。下地种田都还不算事,什么掏粪挑尿才是恶心死人。这让心高气傲的赵美美如何能接受这样的落差?

      刘小红不知道赵美美在想那次赵美娟来施家村得事,以为她不理自己,咬了咬牙,终于道歉:“看在大队长的面子上,这次算我错了,对不起。”

      这句对不起她说说的委屈巴巴的,想到那些被狗吃掉的肉罐头,心里对赵美美还是恨的牙痒痒的。如果省着点吃,能吃两个月呢。

      赵美美自然也听出她这句道歉心不甘情不愿,嗤笑出声。这笑声也让刘小红更加恼羞成怒。

      “赵美美,你别不识好歹。”刘小红对上赵美美蔑视的眼神,跺了跺脚。心里有气,可这会又怕自己再和她吵,她要是再做出轻生之举,自己名声就彻底毁了。

      没办法,她只得憋着一肚子气转身出了房间,一切眼不见为净。

      赵美美看着刘小红离去的背影,没忍住翻了个白眼。
      书中赵美美这次之所以会去跳河,其实说起来有点滑稽。

      一切源于赵美娟给刘小红寄了些罐头,拜托刘小红偶尔给赵美美改善下伙食。至于为什么会寄给刘小红,而不是直接寄给赵美美?皆因赵美美心高气傲,好几次将她寄来的东西直接给寄了回去。赵美娟没办法,又担心远在施家村的发小吃不好,这才想了个迂回的法子,把东西寄给上次来施家村时结下友谊的刘小红,拜托对方暗地里帮忙照顾一下发小。

      之前几次都没问题,可这次赵美美不知怎么知道了罐头是赵美娟寄的,气得把所有罐头都开了拿去喂知青点看门的大黑狗。

      刘小红看着那被狗舔的罐头,心痛的站都站不稳,脑袋嗡嗡作响,理智尽失之下用了极其难听的语言则骂赵美美。最心窝肺子的可能是那句,她连给赵美娟提鞋都不配。

      受不了刺激的赵美美当下就疯了,红着眼冲出知青点。一顿瞎跑,不知不觉来到村口那条大河的石桥上,看着波光粼粼的河面,想到自己没有盼头的日子,想到赵美娟那可以预想的美好人生,一时想不开跳了下去。

      好在施茂彦刚好路过,救下了跳河轻生的赵美美。

      剧情捋到这里,赵美美忍不住抬手揉了揉额头,后面的剧情她也是有看的,当时她只觉得狗血,这会却有些头疼。

      原著里,施茂彦救人,这本是好事。然而作者赵美娟强凹的逻辑是,在这个年代,好事也怕传千里。

      所以施茂彦救人这件事被一传十,十传百后,大家从最开始的夸赞施茂彦救人的行为,慢慢不知怎么重点就落在了施茂彦搂抱浑身湿漉漉的女知青这点上。

      这是个淳朴的年代,男女拉拉手都可能被定性为耍流氓,更何况搂搂抱抱。

      事情的发展完全超出想象,施家村大队长施卫国头痛了,他们施家村可不能出现作风问题。
      最后,毫无办法的大队长干脆提议让两人处对象算了。

      赵美美怎么肯,她可是还想着回城的,如果嫁给了施茂彦,就得在这鸟不拉屎的山沟沟生活一辈子。

      惊慌失措之下,为了不嫁给施茂彦,赵美美反口污蔑施茂彦对自己早有所图,不然把她就上岸后为什么还一直抱着不放?那时的她浑浑噩噩,根本无力反抗。赵美美越说越离谱,最后甚至上升到施家村村民欺负下乡知青。

      这番指责听得大队长心惊肉跳,心想这个赵美美果然狼心狗肺,施茂彦救了她,还被她这样污蔑,幸好这番话除了自己没别人听到。

      然而他才这么想,抬头一看,村委门口竟然不知何时站了个公社来的人。

      他知道,天要塌了。

      赵美美也吓到了,意识到这事闹大了。

      果不其然,这人回去后立刻把这事上报给领导,没多久施家村就来了两个公安,要调查这件事情。

      刘小红觉得这件事情有些大条,立刻跑去镇上打电话告诉赵美娟。

      赵美娟知道后心急如焚。她万万没想到自己赵美美竟然会闯出这样的大祸,当即向厂里请了假,准备去一趟施家村。

      然而很不凑巧的,她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自行车撞到,小腿骨折了。当时看到这里,赵美美还笑,幸好她早知道这是狗血年代文。自行车撞一下就骨折,怕是骑出八十码。

      在家养伤的赵美娟很快又收到刘小红来信,信中说很多村民为施茂彦作证,流氓罪这顶帽子并没有扣到他头上。只是赵美美做了这种恩将仇报的事,让她在村里的日子变得很难过。

      赵美娟松一口气的同时,听到发小的日子不好过,急得当夜就发起了高烧。

      腿伤没好,又添新病,赵美娟直接在床上躺了差不多三个月,转眼来到年底。

      年底,厂里事多,加上自己因病休息了两个多月,赵美娟也不敢再请假。不过她心里始终惦记着发小,终于有机会在春节前去了一趟施家村,并带了许多礼物,打算替发小缓和一下和村民的关系。

      刘小红知道赵美娟要来,早早等候在村口。一见到她人,立刻把人拉到一边,忧心忡忡告诉她,这段时间赵美美好像在勾引施茂彦。

      赵美娟听得大惊失色,不解发小为什么要这样做。

      刘小红拧眉,告诉她:“毫不夸张说一句,人家施茂彦长得可是一表人才。”

      赵美娟不信,如果发小看上他这个人,当初大队长提议让他们处对象,为什么不同意?以自己对赵美美的了解,她肯定是把这段时间受的委屈责怪到施茂彦身上,想要报复他。

      可这猜测太难以启齿,赵美娟没对刘小红说,决定好好劝说赵美美,让她别干这种缺德事。

      赵美美身为书中的反派女配,自然是不可能听励志女主赵美娟劝的。

      并且如赵美娟担心的那样,1979年,政策有变,下乡知青有有机会回城,赵美美抓住机会,在回城前跑到公社指控当初施茂彦对自己耍流氓,整个施家的人却都在帮着掩盖。最终,在害的施茂彦名声尽毁蹲大牢、施家村鸡犬不宁后,拍拍屁股回城了。

      赵美娟心痛自己发小竟然干出这种事,见到赵美美后第一次痛心疾首指责她为了报复干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并放出豪言,一定会帮助施茂彦和施家村村民。

      至于怎么帮助,突然穿书的赵美美就不知道了,作者还没写。

      但是既然知道了这本书的作者是赵美娟,以她对自己的妒忌羡慕恨,一定会把反派赵美美得下场写的很惨很惨。

      所以,穿书接替‘赵美美’经历这一切的她应该要害怕到瑟瑟发抖?

  • 作者有话要说:  求收藏,求评论呀,顺便放个预收文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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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零之后妈养娃日常》文案
    王小花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一个婚都没结的人,一朝穿到了九十年代,竟成了三个娃的后妈。
    她惊得两眼一翻……当然,只能是翻了个白眼,二十一世纪是回不去的了。
    事已至此,她也只能支棱起来。
    养娃养娃,就算不会,还不能摸着石头过河?
    只是……
    “ 6+2等于4。”
    “打架打输了。”
    “我的妈妈是只猪。”
    ???
    她怎么那么想摸块石头把自己砸死?
    温馨提示:
    1、 孩子并非男主亲生,男女主协议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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