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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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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了。
开始感觉疼痛。尖锐的那种。
有多少个这样的夜晚,我们孤单地入眠,又在沉沉的黎明前惊醒,紧接着却又继续昏昏欲睡。
夜很深了我还开着灯。
时针已经超过十二点,正在迈向新的一天。
窗外走过一对喝醉的男女,放肆地笑语,足音杂乱而沉重。
红茶又凉了。
女人嚷着思路混乱难辨分明的醉话,男人笑着、大笑着。忽然他说:“我爱你。”
女人还在吃吃地笑着。
突然,一切沉寂。
我望着我绿色的窗帘,好暖的绿。
站在我窗外的人看到它时也会感到温暖吧?
今年我喜欢黄色和绿色,买了好多这两个颜色的东西,衣服、鞋子、地板、床单、袜子、内衣……
甚至是鞋带。
不知道什么原因,看见它们我就会觉得很暖和,很有安全感。
好像一下子充满了希望,充满了勇气。
是的。好像是的。
大概,我已经失去温暖太久了。
所以拼命把自己裹进能让我觉到温暖的东西中,甚至妄图用一对黄鞋绳来让自己以为自己正被温暖紧紧绑住。
那温暖,却正让我开始窒息。
身体越来越冷。
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天色。
太阳光不肯射进从不拉开窗帘的房间,而绿窗布并不能进行光合作用制造出我迫切需要的氧气。
然而我并未因缺氧而死。因为窗户的缝隙有风钻进来,带给我冰冷但是新鲜的空气。
今天的空气冰冷潮湿。
今天一天都在下雨。
忙碌一个上午之后,一个人在空荡荡的房子里走来走去,试图寻找一点有趣的事来做。
然而失望。
躺在地上看碟。
看《女人20、30、40》。
看三个女人一台戏。
她们活着。她们迷茫着。她们爱着、笑着、寂寞着。她们在男人怀抱中辗转着,弹着琴,走在路上笑着唱着也曾互相凝望过,她们有人说“有没有人来管我?”有人对着镜子大叫“我是被抛弃的女人!”然后地震来了。她们有一个共同的梦,然而一开始她们并不知道她们的梦是一样的。但是最后,两个20岁的女孩终于流着泪拥抱住彼此,洁终于吻了优,洁笑了,走了。30岁的女人卖了钢琴搬了家扔了手机抛弃了一切过往,于是一阵微风过后,她拥有了一个会静静站在身后听她弹钢琴的男人。40岁的女人穿起慢跑鞋,她听到了那首“我要你的爱”的老歌,她一路跑,一路笑,一路热情地与人打招呼。我们知道她已经抛弃了以前那个她,所以,她不必再去追寻谁,就在她转过身来的一刻,有人,开始掉头转向她的方向,满怀希冀地追逐起她的背影。
本来我以为,笑着的脸转到背后,就会开始流泪。却没想到,一转身,花就开了。泪是真的、痛是真的,笑容,也是真的。
原来只要活着,人就会继续向前走下去,过往的都将被抛弃。一切都将过去,而人,始终兴冲冲地向着未来奔跑。
时间治愈一切。
如果无法治愈,那就死去。
就像阿飞一样,一边看着车窗外飞速后退的路,一边静待死亡的来临。
那只鸟没有脚,它在风中飞,无法落地。
我不清楚自己在写些什么。
也不知道内心里在期待些什么。
只是当刘若英演的那个30岁的女人躺在沙发上拼命蜷起身体用毛巾被紧紧裹住自己,告诉自己“谁第一个按门铃,我就嫁他”的时候,我无法控制地笑起来。然后看着她等待,等待中昏睡,昏睡后醒来。没有人来按响她的门铃。
于是她自己打开门,孩子气地按响自己的门铃。
整个世界都响起单调的叮咚声。
这时才发觉我已流了满脸泪水。
姐姐姐夫发短信过来说他俩赌我明天起不了床会逃课。
我说那么我会起床去上课。
因为如果不去上课我便无事可做。
我不喜欢一个人呆在房子里发呆,毫无意义地去做莫名其妙的事。
更何况,是打了赌的。就是为了让她们两个中的某一个失望,我也要去上课的。呵。
相依为命。
他说不要用这个词,要用白头偕老。因为在一起是快乐幸福的事,不该用那么辛苦的词。
那就不用。
不用,来让爱轻松些。
那一年的八月十四,他永远地离开了我。
他在这个世界上幸福地笑着、生活着,然而他已经属于另一个人。
与他偕老的注定不是我。
我要与他相依为命,他说不要那么辛苦的词。所以他选择了白头偕老的人。
比我快乐的女人。
忘了是谁说的,态度决定一切。
那么,我相信相依为命呢?这种态度就决定我得不到与人偕老的爱情么?
哪里盛放着鲜花?
我不是要采摘,我只是要看一眼,就心满意足了。
我要去海边了。
是的,就是那片海。
你让我第一次听到涛声的那片海,虽然那一天的信号很差,海上的风很大。却是我第一次听见涛声。
当我第一次站在那里的时候,我闭上双眼,似乎嗅到了你的味道。
知道吗,我在为了去到那里而努力着。
熬出了黑眼圈,人也瘦了。
只为了站在你曾站立的地方,与你隔海相望。
我跟家人说,我要把你夺回来。
她们居然相信了,并且全力支持我。
连我自己都不信自己。
她们却去相信。
你信我吗?
你还会如以前一样温柔地望着我的眼睛,轻轻地对我说“我相信你”吗?
《魔幻厨房》中薇给佑讲了一个蝎子与青蛙的故事。
天性。
天性是无法改变的。
而你的天性又是什么呢?
仔细想想,我好像从未懂得过你。只是一厢情愿地爱上了,幸福着。
或许我的痛苦也是一厢情愿。
如果两厢情愿,我早就不会痛了。
今天一定是这个城市最寂静的一夜。
我头一次觉得夜是如此的黑。
黑暗,这样肆无忌惮地弥漫在四周,吞没我,吞没了整个世界。
没有边界。
也没有实体。却仿佛是有生命的。
触手处尽是一团虚无。
我很久没抽烟了。
以前失眠的时候会整晚整晚地抽烟。
那时候养了一缸鱼。我坐在窗台上抽烟的时候,它就会游过来向我吐出一串一串透明的泡泡。
是的。
其实我只养了一条鱼。却总习惯称它为“一缸鱼”。
它和我一样是独居的。虽然,鱼和人都是群居的动物。
它的学名是“斗鱼”,好勇斗狠,只可惜被我关在了单人牢房,从此便只能在浴缸中日夜不间断地游动,却只能将水草和彩蛋视为假想敌。
我叫它“红衣教主”。
因为红衣主教都带着血腥的威严,而教主都喜欢被人称颂为“泽被苍生,文成武德”,并且幻想能“千秋万代,一统江湖”。而我红色的小斗鱼雄赳赳气昂昂在狭小的鱼缸内逡巡,不可一世地摇动着自己艳丽的身体冲着所有飘动的水草发亮的石头猛冲下去树立自己鱼缸中的霸主地位时,并不比任何人类的教主或是主教更不可笑。
我的小斗鱼就是这么样一个集凶狠狡诈毒辣暴戾于一身的小尤物。我心爱地叫着它“红衣教主”。然后开心地看着它一次一次徒劳地撞在玻璃上,不甘心地冲着我呲牙咧嘴。
于是我吐烟圈的时候它就拼命吐泡泡。
只是我没想到它会死。
卖鱼的人骗了我。
他说这种鱼单养也不会死的。
他骗我。
他没有告诉我真相。
真相就是不论是哪一种鱼,单独养一只都会死。只是斗鱼比别的鱼活得长一点,它算生命力稍微旺盛的一种。
今天一天没出门,手机关掉。
临近中午的时候终于还是忍不住开机,以为会有人发短信过来。可惜整整一上午,没有一条新信息。仔细看看,还都是三天前的信息。
这么多天了。
没一个人想起我。
于是我也做了一个傻乎乎的决定:不管是谁,第一个发短信或是打电话问候我的,就做他女朋友!
等到天黑,肚子饿了,也没有一个人。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
于是我把以前的手机卡找出来换上,给自己发了一条短信。
我对自己说:“几天没见,你过得好吗?我很担心你,见不到你,我好想你。”
我对自己说,“要好好照顾自己”。
是啊,照顾自己,总好过被人照顾,也好过一厢情愿地照顾别人。
看《monster》,艾琳的下场。
爱错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下场都一样惨。
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是主角,可是在每个人的生命中,别人都只是配角,你,只能做你自己生命的主角。
所以,永远都不要因为得不到足够的关注而失落,更不要因为别人一时对你投以注意而得意忘形。
深夜给朋友拨通电话,絮絮叨叨地讲,讲好久。
对着听筒一直一直说,他插不上口,就在他有机会发表他的见解时,我几乎是用哀求的语气恳请他:“不要开口说话,我不是为了听你安慰我,我只是想有个人听我说说话。”
就是这样。
不算很高的要求。
请别挂断。
超超问我:为什么女生都急着在年轻时把自己嫁掉?
我说:大概是因为每个人都希望能在自己最美丽的时候遇到心爱的人,然后让那个人一辈子记住自己最美丽时候的样子吧!
他大笑,说:是吗?那你老公已经没机会了!
我说是啊是啊,他真没福气啊!
然后我开始问自己,最美丽的时候我遇到了谁?
不是我的真命天子,可我相信他并不会忘记我那时美丽的样子。
我并不是白白年轻过。
时间是温暖的。
它把心上所有纵横的裂缝都暖暖地填满。
纵然过了很久之后遇到地震,还会从那裂缝中渗出淡淡血水。却已不再致命。
人生就是这样。
温暖平淡地度过的。
有多少夜晚,就会有多少白天。
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