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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人要走了 Par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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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我跟在叶简铭宿舍一大票子男生后面,唯唯诺诺,极像个很没身份的小媳妇儿。事实上,我连小媳妇都不如。
叶简铭要走了。阿吊打电话问我要不要去送。我坐在宿舍的床上用了相当长的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事实上我三个礼拜前刚跟姓叶的发完老死不相往来的通告,我删了他的电话,拖黑了他的□□,目前正在适应这种跟他毫无关联的生活。十分钟之后,我决定,送。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深仇大恨值得大家老死不相往来啊。光阴短暂,韶光易逝。没准他这一走,我和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关联了。
在男生宿舍楼底下见到叶简铭一行六人,他穿着白色的短袖,还是要命的帅。阿吊揉了揉我的头发,问道:“洗头啦?”我点了点头。叶简铭拉起箱子,面无表情地说:“走吧。”我撇了撇嘴,这厮,得是看我来了就开始甩脸色了。行,这辈子就这么一次了,我不跟你计较。
叶简铭径直走在了队伍的最前头,我很知趣地断后。从男生宿舍到校门口,不过十分钟的路程,我们愣是走了半个小时。很多人过来跟叶简铭打招呼和拥抱,有些女生还泪眼汪汪的。我翻了翻白眼,不愧是万人迷级别的。也有人朝我投来意味深长的一瞥,我咧了咧嘴,自我感觉很优雅地笑了回去。
这个学校里,如果说叶简铭是个传奇的话,那么我张吉吉就是使这个传奇更加传奇的催化剂。话说新闻系大美女(别人说的)大学四年以来单恋法律系的白马王子叶简铭,百折不挠,轰轰烈烈。既然是单恋,意味着在大学毕业离校的此刻,我都没有搞定叶简铭。
不是没有感伤,就在前几天,我窝在宿舍里又把《恶作剧之吻》看了一遍,我抱着纸巾盒感慨笨蛋袁湘琴的坚持都换来了冷傲江直树的垂青,我虽算不上倾国倾城,但好歹也是朵花儿吧,聪明漂亮身材好,最关键的是我专情呀,这样的坚持四年来就算是石头也得风化了,他叶简铭怎么就不顺眼我呢?最后我总结,叶简铭那妖孽根本就是金刚石。
事实上,这是我大一就知晓的事情,可是我怎么就跟丫的死磕了四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