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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哈哈,多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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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多贤惠啊!到现在我很佩服两个人阿。
先说老严,这个人可以说草根阶层都难找的,自己没钱成家,连吃穿都不顾,却可以照顾接济那些日子更苦的人家,在别人眼里他比那些他接济的更苦,他自己却不觉得。这人善良真诚得近乎愚蠢,但是能让我看了喜欢他,敬佩他,怜惜他,让他周围的草根喜欢他,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的接济可能抵不多大用处,但是他无偿给予的善良、真诚、无私的爱心是最能温暖人的。那些孤苦的心得到温暖也能坚持下去。接受他的温暖的人群中有一个小崽子,这份温暖暖和了他的童年、少年和青年,暖了他的人性他的品德他的责任感。他不断的接受爱,也学会了给予爱,虽然早熟的他给予的爱渐渐的变了颜色,变成了爱慕,变成了爱情。时光荏苒,这份迟来的爱情未尝不是老严前半生孤苦的圆满。
回过头来再仔细看看小崽子,我羡慕他的美貌,羡慕他的聪明才智,更佩服他的心思缜密,持家有道,洗衣服,做饭,而且手艺不错,收拾屋子,居然还会织围脖和缝补衣服!!天啊,这让我情何以堪阿!?这么大的人了,不会烹饪,不会缝补,不会织钩,不会持家。。。如果上天配给我一个老严这样的老公,虽然生活肯定不会富裕,但是心宽,会享受到人间最无私的爱,大仁大义;如果配给我小崽子这样的男人,我啥话也不说了,睡梦都能笑醒啊。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遇上其中任何一类,他们两个却走到一起了,这份情,这样的日子羡煞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