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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旅程(之一) ...

  •   旅程(之一)
      出了全州之后一路向西,直走,就能到达京城。这条路很宽,是全国修得最好的一条路,每天都有无数的商旅在这条路上往来。宇文烨和凌云若是走这条路到京城,是很快的,不用费什么力气。但有一个问题很严重,就是这条路上每隔500里就有一道官哨站,路中设卡,来往行人均要验明身份,倒也没什么,只是为了查找被通缉的江洋大盗,普通人当然不怕什么,但是宇文烨长得这般模样,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两人只得改走小路。小路都修在山中林间,走马车倒也可以,就是路途颠簸,也绕远些。
      宇文烨是习武之人,这些对他来说自然不在话下。凌云可就惨了,坐在马车里上颠下颠,东倒西歪再加左摇右晃,他从小养尊处优,最远只去过邻县,还是坐着舒舒服服的马车,走着平坦宽阔的大道,何曾受过这种苦。第一天就脸色苍白,还好中午有宇文烨给他烤得香嫩松脆的兔肉,他灵机一动,让宇文烨又抓了两只来烤,下午带在车上,边赶路边吃,吃的高兴连马车颠簸也不觉了。但兔肉也有吃完的时候,这一下午过得也是痛苦异常。好不容易撑到入夜,早早的找了一处空旷地停下马车,预备晚上在这里过夜。
      红儿和青儿自觉地从车里拿出两张虎皮铺在地上,又取出凌云睡惯了的玉枕和一个青石枕,青石枕是给宇文烨用的,大小形状都和凌云的玉枕相同。这样的阵仗一摆,哪里还是赶路的武林人士,十足的世家公子。
      就这一会儿功夫,宇文烨捉来了一只山羚,处理好,已经在烤了,一阵阵香气隐隐传来。凌云一直粘在宇文烨身边,看着他的所有动作。奇怪,他看着宇文烨做饭的过程已经十几次了,和其他厨师没什么不同啊!别怀疑,他专门去旁观过家中厨子的做饭过程,除了多加了几样东西,和宇文烨完全一样。他还让厨子按照宇文烨的步骤和放料作了一次菜,结果和宇文烨做得一比,简直是天差地别。他只好放弃。
      凌云懒懒的靠在树上,今天累死他了,简直不是人呆的地方儿。啊!好看,还好有宇文烨做的饭,才不枉此行,宇文烨呆在他家十天,吃了十天的美食,实在受不了其他的食物,厨子又学不会,宇文烨也不会教别人怎么做,没办法,他只好跟宇文烨一起走了。想到爹和大哥那两张万分舍不得他的脸,他就觉得自己很过分,为了美食离家,唉!其实也不只是这样,他真的担心宇文烨这么单纯,说白了就是傻了的人,怎么能独自行走江湖呢?怎么说他也已经是宇文烨的结拜兄弟了,不能放下他不管,爹和大哥也是被他用这个理由说服了。
      其实当日只是一时权宜之计,他那天带宇文烨去内院赏花,支开了所有人,独独忘了爹和大哥随时有可能回来,不巧真被他们撞见了宇文烨的原貌,他正想要如何掩饰宇文烨的外貌特异,却忘了自己来自西域的母亲也是黑发紫眸,而他自己的眼睛也是深紫色的,只是平日看起来像黑色不明显。爹和大哥只是被宇文烨的美貌所惊,过了一会儿也镇定下来,问他:“云儿,你的这位朋友也是来自西域吗?”这句话提醒了凌云,他立刻答道:“我不知道他具体来自哪儿,只是今日和他相识,延请至家中一叙,相谈甚欢,遂与他结成异姓兄弟。”声音忽然小了下来,凑近他爹身边说:“但是他是个……”说着眼神一暗,手指了指头,又继续道:“他很单纯,你们别乱说话。”他爹和大哥知道他素来没什么朋友,也不爱与人结交,今日见他竟然有了结拜兄弟,心里自是欢喜,又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也是西域人,想起已故的凌夫人,自然,又亲近了几分。不过,他没有让他们知道宇文烨做得那一手好菜,宇文烨在他家住了十天,他爹和大哥越来越喜欢这个单纯的人,但宇文烨要去京城找他的结拜大哥百手神偷,必须离开,他也死活跟了出来。
      “凌云,吃饭了,这个羊腿给你。”
      “哦。”被宇文烨从回忆中拉回,看到递到自己面前的羊腿,欢欢喜喜地接过,大口啃了起来。眼角余光瞟到红儿和青儿一脸痴呆的看着宇文烨,连吃都忘了,不禁恼火起来。都是爹和大哥,非要红儿、青儿跟着,否则不让他走,他为了以后行动方便,也就让他们看了宇文烨的长相。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生气。
      宇文烨见他忽然不吃了,就在那儿发呆,以为他身体不舒服,忙问道:“凌云,你没事儿吧?还是很难受吗?”
      凌云听他一说,才发现自己在发呆,不想他担心,就道:“没事,我第一次出门这么远,不太适应,明天就好了,别担心。”说完又吃了起来,好香。
      一只羚羊被4个人分吃完,天也暗了下来。凌云这一天折腾下来实在难受,就想早点睡下。但看青儿、红儿将虎皮搬出来铺在了地上,心中暗骂:“这两个蠢材,放着马车不睡,非要天为被地为床地感受气氛。”
      “青儿、红儿,把虎皮搬到车上,我和宇文烨睡在车上,地方够大了,不用折腾来折腾去的。”红儿、青儿答应了,连忙把虎皮收回去,等伺候两人睡了,才在马车边上各铺了一床锦褥,睡下。
      第二日凌云仍旧难受得很,实在支持不住便整个人靠在宇文烨怀里,总算舒服些。但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宇文烨便扬声问坐在前面驾车的青儿和红儿:“红儿,有什么办法能让马车不这么颠吗?我看凌云实在难受的不行了!”
      “宇文公子,倒也不是没有办法。这车本来是为了走的快,所以做得很轻。如今走在这么颠簸的路上,颠的反比普通车要狠得多。若是能找家木材店,让店家把车的底盘加重一些,就好了。可是现在走这种小路,是不会经过城镇的。”
      “那放几块石头行吗?”凌云插话道。
      “公子,那样没什么效果,最好是让整个马车均匀地增重。”红儿答道。
      “让我来试试吧!”宇文烨已经想了好一会儿,才说。
      “你会木工?”凌云奇怪地问。
      “不会。”宇文烨摇头,又道:“但我想用气试一试,我记得师父告诉我,把气传入其他物体后向下压,会产生类似“千斤坠”的效果;向上提,则相反。如果把气布满整个马车,应该就可以了。”
      “那就试试看吧!”凌云听得似懂非懂,不过也管不了这么多,现在重要的是让自己快点解脱。
      宇文烨不再答话,闭目运功,将“气”由气海穴导出,沿着全身经脉向体外导去。由于他运功时是盘膝而坐的,全身只有臀部和腿部与马车接触,体内的“气”也就向下江聚,穿出毛孔透过衣物传入马车之中,随后默念心诀,将“气”下压,马车果然一瞬间平稳了下来。
      “哇啊,太好了,宇文公子好厉害啊!”红儿和青儿也明显的感到了变化,一齐欢呼起来,这两天他们也很辛苦,虽不若凌云那么明显,但车总是平稳些好。
      宇文烨运功的时候,如同老僧入定一般,对外界的一切都没有了感觉,他自然没有听到青儿和红儿开心的欢呼声,更没有看见坐在他对面的凌云眼中惊讶的表情。
      凌云为什么会有这么惊讶的表情呢?当然,不会是因为宇文烨真的有本事让马车平稳下来,宇文烨既然说了可以,他真做到的时候也就让人不觉得奇怪了。凌云的惊讶是因为他看到了马车平稳下来的一瞬间,宇文烨眉心处浮出一道红痕,似乎有什么形状,但是因为出现的时间太短,凌云来不及看清楚,但那一瞬间宇文烨那只能用妖艳来形容的外貌,留给了他太深太深的印象,甚至有股阴冷之气透出,让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哆嗦。
      他从来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但方才分明是怕了,那种感觉之深甚至让他到了一盏茶功夫之后的现在,仍然微微的抖着,冷汗一粒粒地冒了出来。若不是这种恐惧让他记得太深,他或许会以为刚才看到的是自己的错觉。
      好不容易缓过劲儿来,怯怯的再看一眼宇文烨,发现他还是平常的样子,心里一块大石头才落了地。松了口气,又不觉得盯着宇文烨看了起来。他从没见过这么严肃的宇文烨,印象中他总是傻傻地笑开着一张脸,即便是不笑的时候,看起来也是憨憨傻傻得很可爱。这么严肃的他,看起来却更美了。
      看着看着,忽然发现宇文烨的额头上冒出了大颗大颗的汗珠,一粒粒的滚下来,不一会儿便是汗如雨下的样子,眉头也皱了起来,上齿咬住下唇,好像在拼命忍耐着什么。
      凌云想开口叫他不要再运功了,又想起听人说过打扰运功中的人也许对方会因此走火入魔,就停住了,手足无措地看着宇文烨越来越痛苦的脸。在心中不停默念着:“宇文烨,快停下来!快停下来啊!宇文烨!”
      终于,宇文烨浑身一软,侧倒在马车壁上,双目仍然紧闭着,只是紧皱的眉头和咬住下唇的牙齿放松了下来,虚脱一样的靠在马车壁上。马车失去了宇文烨的控制,又颠簸起来了。
      “哎?怎么回事?”驾车的红儿问道,忽然又意识到了什么,连忙又说:“宇文公子,你要是累了可千万别勉强,休息一会儿再说吧!”
      宇文烨成了这副模样,凌云哪还有心思回答他的话,只说了一句:“你好好驾车。”
      凌云伸手将无力地靠在马车上的宇文烨扶起来,让他靠近自己怀里,又掏出一只帕子为他擦汗。过了好一会儿,宇文烨才悠悠地醒过来,发现自己正靠在凌云怀里,想起来又使不出力,只得露出凌云最熟悉的那种笑容,说道:“对不起,我功力不够深,只能坚持一个时辰……”
      “别说了!”凌云急切的打断宇文烨没说完的话,“你已经做的很好了,我没事,你别太勉强自己了,刚才看你那样子,真是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会走火入魔呢!”
      宇文烨的样子虽然挺可怕,但只躺了小半个时辰,就恢复了过来。还要再运功,被凌云死活拦了下来。
      等到中午停下车,凌云又已经被颠的脸色苍白了。
      下去上路以后,宇文烨就对凌云说:“你让我‘镇气’吧,我一次弄短些时间然后恢复再弄好吗?保证不会向上次一样。”
      凌云实在也忍不下去了,答应按他说的做。
      宇文烨于是又用“镇气”之法控制住马车,这次又坚持了一个时辰,却还没流汗,宇文烨也不敢再继续,收工停了下来。这次宇文烨也不觉得难过,就陪着凌云聊了会儿天,才又继续。
      宇文烨就这样做做停停,每次的时间都能比上一次长出一盏茶的功夫。到了第四天,已经连续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也不会有事了。宇文烨开始的时候一运功就对外界完全失去了感觉,现在他发现自己已经能感觉到外界发生的事了,面对自己如此大的进步,他深觉不可思议。
      其实也不是很难理解,宇文烨所用的“镇气”之法,在把体内的“气”输送出去之前,先在体内转了一个大周天,这本也是练气之道,宇文烨每天如此地勤练怎么能没有进步呢?再加上“气”出体外,在马车的四壁、顶盖、底座之间又形成了一个大圈与体内的“气”相连,在大周天之外又支持起一个更大的回圈,就好像一次练了三个大周天的“气圈”,人体本没有如此多的经脉供“气”游走。宇文烨利用马车又建了二个大周天的“气圈”,是真的事半功倍以三。
      这些宇文烨自己当然是不知道的,但他做的十分的好。到第十天,凌云坐马车虽然坐得舒服了,但整日里坐着,宇文烨闭目运功,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简直无聊至极,不自觉地说了一句:“无聊死了!”
      凌云怎么也没想到,他以为毫无知觉的宇文烨回了他一句“那我陪你聊天好了!”。凌云吓得几乎跳了起来,惊恐的看着不知何时睁开眼睛看着他的宇文烨,“你能听见?也能说吗?”可是马车还是很稳啊!比以前还稳。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可以一边运功一边和人说话,我也是刚刚才发现的,我听你说无聊,就像说我陪你聊聊好了,没想到真的能说话!”宇文烨又露出招牌傻笑,完全不像个正在运功“镇气”的人。
      凌云心中却有些明白,知道宇文烨武功必是大进了,但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反正也是好事,提着多日的心终于落了地。看宇文烨现在的样子,根本已经是驾轻就熟了。
      如此又走了十多天,终于到了京城。

      京城不愧是天子脚下,处处透着一股皇城的威严。京城的街市虽不若全州繁盛,但楼檐屋宇却是不一般的高贵华丽,走不了多远就能看到不同的王府,公主府、将军府、学士府等等,名字不同,却是一般的朱门青瓦华美壮丽。毕竟是京城龙子龙孙,高官显贵云集的地方,看街上来往的行人,个个衣饰华而不俗,不是王族官宦,也是书香世家,随手抓一个来问,或许就是个当朝五品。
      别说宇文烨,就连凌云也是第一次来到京城,第一次见到这种阵势。
      他们一行四人一进到城里就先找了间客栈住下,包了一个小院,把马车停在院里,四个人一路来到京城的市集,想先看看有什么希罕物可买。谁知一路上光顾着看建筑看街道看人了,左顾右盼的,再加上一个把头脸罩了个严实的宇文烨,十分惹眼。
      他们在看路人,路人也在看他们。
      除了一个惹眼的宇文烨,他身边的凌云也是个潇洒的贵公子打扮,丰神俊朗,身后还跟着一对金童玉女似的少年男女,颇为可爱。
      可爱的东西,美的东西都让人想占有,占为己有;至少也要沾染上自己的颜色。这是人类对美丽的事物近乎变态的执着,犹其是男人,位高权重的男人。
      凌云深深地懂得这一点,红儿和青儿都是他看不惯那些世家子弟的行为,花大价钱救回来的。一对双生子生的乖巧可爱,被全州城里一个大富商家的公子看上,使计诬陷了他们的父亲杀人越货,抓起来砍了头,剩下两个可怜的孩子和一位无计可施的母亲,那个大少爷带了人上门要人,母亲不堪其辱自杀了,但她用死换得两个孩子逃跑的机会,他们遇到了在街上溜达的凌云,于是凌云日行一善的花钱向随后追到的大少爷买下了这两个孩子,足足一百两银子。那时候他们才十二岁。
      那个富商后来被他哥打垮,低价买下了他所有产业,把他们全家赶出了全州城。三年后的今天,他们学了文、习了武,为的是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凌云知道如果宇文烨的容貌被京城的人看到,他知道,他救不了他,有再多的钱都救不了他。虽然宇文烨身有武功,足可自保,但他心智不足啊!这世上的诡计太多,阴谋太多,可以让人失去理智的药物更多。
      所以凌云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在宇文烨覆面的黑纱中又加了一层黑色的布罩,蒙得只露出眼睛。即便纱帘被风吹起,看到的也只是一片黑布,在露出眼睛之前,宇文烨有足够的时间利用他上好的武功将纱帘放回原位。
      所以四个人肆无忌惮的穿街过市。只有银狐又被收进了宇文烨的怀里,结束了二十几天来的自由时光。
      中午又回到小院中,所需的菜肉和佐料客栈小二一早已买齐给他们送了过来,宇文烨做好了饭菜,大家吃完,又商量着下午要去哪。
      凌云想起宇文烨是来找他大哥百手神偷的,就问道:“阿烨,你要到哪找百手神偷啊?你知道他在京城落脚的地方吗?”
      “不知道,大哥只是提到他要来京城,其他的都没说。”
      “啊?这要怎么找?”
      “嗯,我也就是碰运气,我们在街上多转悠转悠,我大哥或许在哪看见我们,就会来找的。”
      凌云心想也只能如此了,但转念一想,宇文烨上街时都带着黑纱,看不到头脸,身边又跟着三个人,百手神偷看见了就一定能认出来吗?再说既然是偷儿,大多晚上行动,白天估计都用来睡觉了,他们真的碰得到吗?
      越想越觉得希望渺茫,偷瞄了一眼宇文烨,凌云无声的叹了口气,就在京城逛吧,过几天找不到,他也就死心了。
      下午,留下红儿、青儿看家,凌云和宇文烨带上银狐,又上街溜达去了。

      深夜,街道上寂静无人,月亮慵懒而娇羞地躲在层层云雾之后,只有几道稀疏的光散漫地从云层中透出,一丝丝细细地洒在地上。
      宽阔的街道上只有一个人在行走,一身白衣,走得不快,好像还在边思索着什么?最奇怪的地方是,那个人在这么黑暗的夜晚,仍然戴着黑纱帽,他却好像什么都能看清楚似的,走得从容而坚定。
      实际上宇文烨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到哪儿去,今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睡不着,白天明明两脚不停地逛遍了京城,却一点都不觉得累,反而精神很好。
      宇文烨前些天每日运功“镇气”,晚上自然累得倒头就睡,现在虽然是走了一天,但以他今日的内功而言,实在只是小意思。他一天没有用到武功,猛地清闲下来,当然睡不着,过两天适应了就好。
      宇文烨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因为没有目的,就顺着路径直向西行,不知走了多久,路到了尽头,前面是一堵墙。
      宇文烨左右看看,这才发现两边也都是一溜围墙,延伸到身后很远的地方。
      抬头向上看,隐约可见高高的围墙后雄伟的屋宇。纵身跃上墙头站立,宇文烨发现这个府第非常大,仿佛看不到尽头。
      宇文烨看了一眼,是人家的房子,本来想走,眼光余角却瞟到一大片花园,在两栋楼房的后面。宇文烨是练武之人,视力极好,又能夜视,才看得到那一片绿色。
      宇文烨极想看看这片花园的样子,莫名地。于是没有多想,跳下围墙,展开轻功向那片花园纵去。他根本没注意巡逻的侍卫,和他们擦身而过也不在乎,但他速度太快,侍卫只觉得白光一闪,都以为自己太累了。
      宇文烨来到花园,这里也很大,左右无事,便在这儿逛了起来。这里有很多植物都是他没见过的,一个人看得很入迷,连旁边走来了两个人也不知道,直到听到脚步声才回头。
      那是两个中年人,似乎是一对夫妇,两人手挽手互相搀扶着,穿着都很华美,衣饰以黄色为主,妇人的发髻中还插着凤簪。
      宇文烨看到两人向自己走近,立刻就说:“对不起,我在墙上看到这里有个花园,就想进来看看,我没想偷东西。”
      两个人听他这般说法,疑惑地对看一眼,那妇人问道:“孩子,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宇文烨摇摇头,说道:“我就是睡不着,顺着一条路往前走,就走到这儿了。”
      夫妇两人似乎觉得宇文烨很有趣,中年男人便说道:“既然这样,你陪我们走走好吗?这样我们就不怪你擅闯……民宅。”
      “那好吧。”
      这时那妇人又说道:“怎么大半夜的还戴着纱帽做什么?来,我给你摘下来。”
      妇人温柔的语气和慈爱的笑脸让宇文烨莫名地无法拒绝,呆呆地任她伸手摘下。在银发飘落的一刹那,才想起自己的外貌与常人不同,万一吓到了他们怎么办?
      夫妇两人的眼中果然露出了惊讶和不敢置信,宇文烨眼中立刻溢满了泪水,想哭。他应该立刻拿过帽子戴上的,但他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怎样也移动不了,眼泪已经流了下来。
      那妇人看到宇文烨的泪水发出一声惊呼,连忙怜惜地将他揽进怀里,一手拨开脸颊上被泪水浸湿的头发,另一手轻拍着他的背,“哎哟,怎么哭了?哭可就不漂亮了,你还是个男孩,怎么能随便哭呢?”
      “我……我长得太奇……怪,吓到你们了吧?我……我不应……该让你……摘掉帽子的。”
      “你长得太漂亮了,谁说奇怪?你就是因为这样,才每天戴着纱帽吗?”
      “不是,因为凌云和大哥都说戴上纱帽可以避免很多麻烦,所以让我戴上。”
      夫妇两人都点点头,确实,这么美的脸,太危险了。
      “好了,咱们到前面的亭子里坐坐,喝个茶。”中年男人说。
      妇人又帮宇文烨擦干了眼泪,拉起他的手,向前走去。
      亭子处已点起了灯,远远地看见有几条人影在灯下忙碌着。宇文烨见有人就想戴起帽子,却被那妇人拦住,说:“在这里,不用戴这种东西,长得美,就要让人欣赏,整天被遮着,多可惜。”
      说话间已经来到了亭子附近,那些人远远地见他们走来,都齐齐的跪下,齐声道:“奴才们……”
      话没说完就被那个中年男人打断:“不用多礼,都起来吧!”
      那些人就都站起,但始终低垂着头。
      他们三人分别坐下,桌上放着一些水果和糕点,茶却只有两碗,摆在那对夫妇面前,他们也不喝只是就着灯光细细的打量着宇文烨。
      只听那种年男人忽然叹了口气,说道:“原来是这样,皇……夫人,这孩子……真是太可惜了。”
      那妇人接道:“是啊,相公,不过我看着这孩子,真是喜欢,可爱乖巧。”
      那中年男人连连点头:“嗯,嗯。”
      宇文烨听着不大懂,便道:“伯伯,你们在说什么?我听不大懂。”
      “没什么。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父母是做什么的?”中年男人问。
      “我叫宇文烨,师父叫我烨儿。我没有父母,我从小跟师父长大。”
      那妇人听得泪都流下来了,连道:“可怜的孩子,亏得这么乖巧。”伸手解下颈子上的玉佩递给他,说:“你收下,以后我就是你娘。”
      宇文烨推说不要,“这太贵重了,不能收。”他也不懂什么叫贵重,但师父交代凡遇到别人送自己东西,都要这样说。
      “有什么不能收的,还是你嫌我和你伯伯不配做你父母?”
      “不不,就是……”宇文烨也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那就收下,以后多来陪陪我们二老,要是有人拦你,就拿这个玉佩给他看。”说着不由分说地把玉佩塞到宇文烨手中。
      宇文烨不得不接住,却不知该如何是好,“但……”
      “要叫干娘!”
      “哦,干娘,这个……”宇文烨拿着玉佩的手还举在那里。
      “没有什么这个那个的,既然叫了干娘,这块玉佩是干娘送你的见面礼,不能不收。”
      “可是……”
      “你干娘让你收下你就收下,叫过了干娘,也该叫声干爹了吧?”
      “干爹。”宇文烨立刻叫道。
      “好,好……哈哈哈哈……”那中年男人开心地大笑了起来,和那妇人眼神一对,点了点头。
      这夫妇两人看出宇文烨是个痴儿,却对他有一种莫名的喜欢,两人一搭一唱,料定宇文烨无法招架,终于遂了心愿。
      “对了,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我是越过围墙进来的。”
      “那你武功很好了?”
      “我师父说可以排到500名。”
      宇文烨陪着两位老人聊到了子时,那妇人支持不住地打了个呵欠,就和宇文烨说该去睡了,给宇文烨戴上纱帽,交代他有空要过来找他们,来的时候随便找个人让他看看玉佩就会有人带他去见他们。宇文烨答应了,跟着一个细声细气的奇怪男人出门去了。出了大门已经有驾马车等在那里,按他说的客栈名将他送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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