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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尴尬相遇 ...

  •   如果不是因为公司部门同事集体聚餐,我想我这一辈子恐怕都不会到这家豪华的酒店来。

      YY市大大小小的餐馆酒家想必有上万家。这么多的人带着这么多张嘴,吃着盘子里这么多的美味佳肴的时候,我庆幸自己是个随遇而安,生活简朴的人。吃过后,我不会对这样的珍馐美味感到留恋。如果有一天,我拣了一大笔钱,或者意外中了彩,我仍旧会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到菜市场或超市买上一把蔬菜,再买上几两猪肉,然后回家做上美美的一餐。

      生活在这个城市有各种各样的选择。俗话说人各有各的活法。没有比较,也就没有痛苦。街上穿梭的宝马奔驰与我无关,商场里的芬迪挎包与迪奥化妆品也与我素不谋面。我的工作和生活的目标只有一个,在这个全国消费居高的商业城市里获得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立锥之地。

      ‘安’字是一个屋顶下一个女人。我想任何女人有了自己的房子就应该能够活得安心,活得自在。比一张九块钱办的结婚证更叫人睡得踏实与安稳。

      对了,我忘了交代。我叫杜小珍,我是这个时代的一个特殊群体中的一员,也是地球发展演变到今天的一个特殊社会现象。我是女人,女字前可以加上宅,加上剩。我是宅女,因为我没有和人多打交道的习惯。我是剩女,因为我在豆蔻年华,青春妙龄没有找到自己钟情的伴侣,所以晃晃悠悠,晃晃悠悠,我象一片落叶从郁郁葱葱的青春之树上飘摇坠落,没有落在芳香的泥土地上,而是落在这个热闹嘈杂喧哗无比的城市中的一个旮旯里。在人来人往,车来车往之间,我工作,我生活,我欢笑,我难过。

      人与人之间如同一张巨大的蛛网连接,我是如此宅,如此剩,可是仍旧还是有些认识的人,仍旧有些不得不打交道的面孔。吃饱了肚子,踩着双买了N年,穿了N的N次方的落伍样式的黑皮鞋,和两三个同事小心翼翼地穿过光可鉴人,有些滑溜的酒店大堂往外走时,我不经意地瞧见了一个早已拖曳到记忆垃圾箱里的人。关于那个人的零零总总搁置在那,没有来得及消去,不是不舍得,只是因为不得空。就这样,当那张面孔出现在我的视线时,我遗憾地发现自己的大脑当场当机了。

      我的心扑腾直跳,对身边的同事说了声“我去去洗手间,你们先走,不用等我。”同事甲有些惊讶,因为我很少犯这样大爷大妈常犯的毛病。我在她有些惊讶的目光下,折身快速地上了楼,在二楼与三楼之间的洗手间磨叽了一会。

      我清楚地听见有脚步上楼的声音。我尖着耳朵想从门外经过的几个男人的声音中辨别出‘他’的声音,但是却失望地发现未能如愿。他一直都不爱说话,原来是如此,恐怕现在也没有改变多少。我最初在众多聒噪的男生中相中他,也是因为他总是很温文有礼,很安静含蓄。

      我在洗手间的镜子前迅速打量了一下自己的形象,除了脚上的皮鞋显得寒碜点外,总的来说,我身上的穿着还不错。一件黑色开司米针织衫,一条米白色羊毛短裙。我有些慌张地在皮包中翻找着那一个要好同事在泰国免税店买给我的口红,眼光落在镜中自己的嘴唇上时,欣慰地发现其实是多此一举。因为我在酒足饭饱后,嘴唇总是红艳艳的。我整了整头发,出了洗手间。我干了一件除幼稚园和小朋友玩捉迷藏游戏以来从未做过的事。跟梢。悄悄地寻声而上,刚好瞥见他们上了酒店三楼一间不大不小的包厢。

      我站在酒店包厢外的过道里,在身穿酒红色制服的服务小姐有些询问的眼光下,镇定地昂起头,装成找人的模样。
      “小姐,请问你是哪个包厢?”那个长着一双‘小燕子’般明亮大眼的服务生笑得很朴实地问我。“哦,我找万方公司订的包厢,来晚了。这就进去。”我含糊地指了指刚才看见的那间,想将她快点打发走,可却没想到那个‘小燕子’热情尽职地将那间包厢虚掩着的门轻轻一推,门洞大开,包厢里已经落座欢谈的几个男人都不约而同有些诧异地抬头望着我和服务小姐。

      我原想透过门缝瞥上几眼,兴许可以偷偷地瞧上几眼他,不曾想我尴尬地听见服务小姐笑着对我说了声:“小姐请。这是万方订的包厢。”她理所当然地把我看成是包厢里的客人中的一员了。

      声音大得足以让包厢内的每个人都听得见。我惊慌地看着眼前的陌生人,他们也有些莫名其妙地望着我。服务小姐的举动让我就这样毫无防备地暴露在一群陌生人面前,最让我尴尬的是正对着我坐在上座的就是“他”——柯俊明,我暗恋了八年的男子。

      他已经将身上的黑色西装挂在了椅背上,穿着件极精神的白色条纹衬衫。此刻他放下菜单,微眯着眼,目光就这样直刷刷地朝我看过来,我微张着嘴,眼睛里看不见别的,耳边是嗡嗡的背景音,我的眼里此刻只有他那张刚毅俊朗的脸,和那双深邃明亮的眼。我们俩就这样对视了数秒,在我突兀的视线下,他的目光越来越陌生,越来越疏离,收回视线,我看见他略有不快地转头对身旁的一个男人低语道:“谁?”

      屋内的人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小姐,请问,你找谁?”最靠门的一名男子侧身,诧异地向我发问,我嗫嚅着,呐呐地说了一句:“对不起,我走错包厢了。”

      我急急地抽身往外走,刚才那个女孩还兀自愣在那,我从她身边经过时,看见她惊讶地张着嘴。我疯了,一定是疯了。

      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我,居然会为一个几乎是陌生的男人疯狂了八年。我沿着铺着红地毯的过道飞快地走着,走过拐角,就是楼梯,下了楼梯,穿过大堂,我就可以从这家酒店出去。我拼命地走着,我的思绪却在一片空白中忽然变得清晰起来,我仿佛看到最初我见到他时的那一幕,那时,我还年轻,只有20岁。是的,我记得,发生的一切。一切仿佛昨日般清晰。

      我记得那还是我大一在盒饭店打工时候的事。

      那天雨下得很大。出门时还是一根根的雨丝,转眼间就变成了雨幕,大得连想完全睁开眼睛都很费劲。

      我甩了甩伞上的雨水,抹了下额角的汗珠,拎着装着六个盒饭的大塑料袋开始往楼上爬。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六楼、七楼、八楼、九楼。心中默数着楼层,每到一个楼层,我就会歇息几秒,然后接着往上爬。下雨,电梯停开,祸不单行。我吭哧吭哧地大口喘着气,样子很丑。周围没人,这种天,本来就不是做生意的天。我放心地张口喘着,丑就丑,人可不能一口气上不来被憋死。

      进了九楼的万方电脑公司。我熟络地将塑料袋放到门边的一张旧办公桌上,朝屋内轻声吆喝了一声:“盒饭来了。”
      “哟,来了。肚子正饿着呢。”出来的是一个干瘪瘦小的年轻男子,接过我手上的单子,啪啪啪地一连盖了6个戳,办公室的其他人也开始围过来取盒饭。这家公司是我打工的盒饭店的固定买主,就象职工食堂的餐券般,一个戳代表一个盒饭,月底统一结帐。男子抬头看了眼我湿漉漉的头发和裤腿,睁着浮肿的眼睛,象没睡醒似地问:“外面在下雨呀?”我哎地应了一声,见怪不怪,这座大楼里的人整天与电脑为伍,象缩在壳里的虫子般,人也渐渐地虚拟了。现实世界的风花雪月,电闪雷鸣反倒很少惊动他们。

      小心翼翼地收好盖了戳的单子,我拿起空塑料袋转身离开。“喂,怎么少了双筷子?”身后一个怒气冲冲的声音传来。我慌忙转过身去,细数了一下众人手上的筷子,只有五双。不相信地又看了一眼,真的只有五双。我的脸一下煞白,一时不知说什么好,嗫嚅着:“我再去取一双来,对不起,真对不起。”那后来的人拿起旁边瘦子手里的那双筷子啪地折成两截,取了半截,看了我一眼好脾气地说道:“算了,今天就将就下算了。”说完,拿着盒饭,转身走开了。我只顾确认筷子,还没来得及看清这人的眉眼,只看到一个远去的高挺背影。

      “我怎么这么粗心呢?”我心里哀叹,望着那个好看的背影,也不知是哀叹少带了筷子。第二天送盒饭时,我认真地数了遍筷子,没有错。迈着轻快的步子,出了店门。盒饭店离要去的万方电脑公司很近,就在马路对面。

      今天不用爬楼,坐电梯一下就到了。最先出来领盒饭的是一个高个的年轻男子。我觉得就是昨天掰断筷子的那个人,目光不经意地就在他脸上多停留了片刻。迟疑的目光让他有些诧异。“阿文等会来盖戳。”他瞅了眼我,抛下一句话,就走开了。

      长得是很帅,可是也用不着这么惜字如金吧。我心里嘀咕着,却没有想到人家的反应其实很正常,只因为自己多了份心思,因为有了淡淡的期待,也就有了种淡淡的失落。

      我的长相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不会让人多看一眼的女孩。我到现在打工的这家盒饭店面试的时候,同一天来的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漂亮女孩。盒饭店只有一个录用名额,我也没有想到会给了自己。回去,和同寝室的同学一说,大家很不以为然地说:“这还不简单,你长得很安全,外出送盒饭也不用担心别人对你动手动脚了。”换了别人,可能听着觉得刻薄,要生气了,可我觉得很有道理。

      整个寝室就我没有男朋友了,我的确够‘安全’了。没有男友的好处就是可以有很多自由的时间支配,我想到这点,就觉得自己得到了补偿。

      我就读的大学是一个不好不坏的大学。虽然属于211工程,但在全国的知名度并不太高。我是一个孤儿,母亲在我三岁时就死于癌症,父亲也在十多年前的一场工伤事故中撒手人寰。伯父家收留了我,但是伯母不是一个和善的人,看我脑子笨笨的,性格又不太活跃,脸蛋也不出众,对我总有些爱理不理的。

      我从懂事起,就帮着做家务。自己没了家,就帮伯父一家做家务。小点时,就会上街打酱油,提开水,大点了,放学后,就包了洗衣,做饭,清扫房间的任务。

      因为考进了这所离伯父家较远的大学,伯母当初还颇有微词,觉得我是在逃避劳动。在伯父的一番劝慰下,这才没有撕破脸皮,当着我,骂出声来。可是我也知道伯母心里的那点想法。我这一走,家里的家务就都得由伯母承担了。人们常说过惯了轻松日子,再要过忙碌的日子是很难适应的。我感到抱歉,但也没有办法。课总得按时上,书总得照样读。自从上了大学后,伯父也不太理睬我了,可能是觉得我已经有能力自己养活自己了吧。这不,我一暑假就在离学校七、八站路远的这家盒饭店打工,筹措着开学的学费。周一、三、五晚上还接了校内一家打字社的活干,我觉得这几天许是太累,有些头重脚轻的。

      从盒饭店收工,路过一家书店。我犹豫了片刻,觉得还是进去看看,轻松一下。可是进了书店,脚就象受了牵引般,下意识地往摆放着英语四级冲刺一类书籍的书架前凑。看得上了心,干脆蹲下看个痛快。也不知看了多久,瞥见窗外天色渐暗,有些腰酸腿麻,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拿起书,也忘了放下,稀里糊涂地就往门口走。

      “喂,你这书是要结帐的吧。”店员好意地提醒了一句。很及时,否则门口的检测门就会毫不客气地卟卟作响了。

      “哦。”我突然想起自己还拿着书。退回去吧,好象根本没有打算要买,想夹带出去似的。可是如果掏钱买的话,心里实在很舍不得。

      迟疑间,一个背对着我站在旁边收款台的高个男子,转过身来瞧了眼面红耳赤的我,从我手中接过书。

      “是你。”我看清是白天那家电脑公司的高个男子,脸上有些辣辣的感觉。看见他审视地望着自己,第一个反应就是要撇清自己,不要让他误会自己是小偷。我有些结结巴巴地解释道:“看久了书,。。有些脑子发晕了,就。。。”

      他瞥了眼价格,掏出钞票连书往收款台上一放,淡淡地语气说道:“一起结帐吧。”

      店员有些好奇地看了一眼眼前俊朗却有些表情冷漠的男子,将钞票过了一下验钞机,这才将书的条纹码扫描了一下,在收款机上啪啪地打了几下,拿出一张电脑小票,和书一起交给男子。

      “给你,我先走了。”也不等我解释,男子将书往我手上一放,塑料门帘一挑,顾自走了出去。

      我傻眼地望着,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说声谢谢。追出去一看,只看见一个远去的背影。

      这是我和柯俊明第一次正面的接触。

      从此我盼望着每一个与他相遇的日子,我的梦里常常出现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chapter 1 尴尬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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