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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王子觐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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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萧柯霭一阵恶寒,这时才想起自己的电话号从何泄露——她偶尔会帮飞姐开车去加油,为了防止阻挡车位,她把写着自己手机号的挪车牌摆在车子的挡风玻璃上,常常忘记取下来。
而作为一个成功人士,飞姐的座驾是一辆荧光粉的劳斯莱斯,油光水滑,骚气蓬勃,此时正停在饭店楼下,的确像是富婆开的车。
所以在这附近的漂亮年轻人们,便想通过挡风玻璃上的一串电话号码,向富婆传递少奋斗三十年的爱之讯息。
萧柯霭为了劝解年轻人迷途知返,严肃地把手机放到玻璃桌板下,不动声色地回复:“小弟弟,以后长大要记得,喜欢粉红色的还有可能是男的。”
就在敲下发送键的那一瞬间,萧柯霭觉得自己是牵引青少年迷途知返的明灯,正道的光瞬间洒在了她身上!
“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对面的飞姐冲萧柯霭举起了酒杯,“这是我们循环热恋电视剧的编剧,萧柯霭。”
萧柯霭沉浸在劝人为善的慷慨情绪中,照样人狠话不多,仰头把杯中酒一饮而尽以表尊敬。
然而那口酒还没吞,就在此时,微信提示音再次响起,萧柯霭的手机屏幕上亮起一条信息:“我也可以为哥哥做0[羞涩][羞涩]”
……这还真他妈是委屈你了啊!
萧柯霭措手不及,含在嘴里的红酒“噗”地一口喷出来,准确无误地飚在了对面飞姐的白衬衣上。
所有人的目光顿时纷纷挪到了飞姐和萧柯霭身上,只见飞姐衬衫胸口的红酒渍鲜艳夺目,犹如朵朵红梅傲雪凌霜绽放。
顿时,整个包厢鸦雀无声,就在萧柯霭恨不得拿脚趾在地上抠出个乡村小别墅来之际,一阵清脆的手机铃宛如救命甘霖一般响起。
飞姐铁青着脸看了眼萧柯霭桌上的手机,冲她做了个眼色:“去吧。”
萧柯霭如梦初醒,一个激灵站起身来,拿起手机便匆忙迈步,朝饭店外走去了。她径直走出大厦繁华的门,让北方干冷的风陡然扑在脸上,吹去怠懒的酒意,才从头至尾地清醒过来。
等她一口气走到街道边的露天车位,飞姐的车边上,才后知后觉感到脚尖传来的疼痛。萧柯霭的高跟鞋磨脚,步伐一快就像小美人鱼在刀尖上走路,疼得她龇牙咧嘴。
然而掌心的手机还在锲而不舍地震动,估计是刚才的健身猛男微信追求未果,直接打电话来了。
萧柯霭索性踢开了高跟鞋,忍无可忍地接起了这个陌生来电。为了从根源上打击这位猛男的求偶之心,萧柯霭索性回答:“不好意思啊,我不喜欢男的。”
电话那头对面沉默良久,只是传来一阵无语似的呼吸声,那声音是这样地近,似乎就在她的身边。
萧柯霭心头闪过不祥的预感,警惕地拿起高跟鞋防身,朝电话那头厉声道:“你是谁?”
就在此时,一只手突然从萧柯霭背后伸出来,拽住了她拿着高跟鞋的手腕。萧柯霭猛地一回头,却看见王子觐正一脸无奈地站在自己身后,鼻尖上挂了一抹灰:“……是我。”
“……是你啊。”萧柯霭尴尬地把手里的高跟鞋扔到地上,这才发现王子觐衣服的肘关节和膝盖被蹭了泥,像戴了两副漆黑的护肘和护膝。
“你怎么了?”
“你怎么了?”
二人异口同声问出口来,气氛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而王子觐却无知无觉似地,顾自看着萧柯霭磨红的脚后跟,关切地又问了一遍:“你脚怎么了?”
王子觐此刻就站在离萧柯霭三步的地方,不远又不近,那是他们最默契、最熟悉的距离。
借着路边闪烁的霓虹灯光线,萧柯霭清晰地看到了男孩儿的脸。王子觐生了双略微下垂的眼睛,睫毛又很长,平时笑起来的时候不觉得,如今微蹙着眉头看自己脚上的伤,眼睫的阴影敛下来,竟然显得有点忧郁。
此时的气氛几乎可以算是暧昧的,然而寒风瑟瑟,萧柯霭满脑子都是自己刚才信誓旦旦的那句“我不喜欢男的”,一时只觉得风中凌乱。
“额,高跟鞋磨脚.”于是她刻意地从王子觐脸上移开眼神,故意转移了话题,“你衣服怎么脏了?”
王子觐似指了指汽车底下,“有只猫钻到车底下了,我趴在地上叫了一会,跑进发动机里就危险了。”
说完还东张西望了一番,跑到一边的便利店买了袋鸡胸肉来,撕开后朝车子的底盘探去,嘴里还轻轻嘟哝着,“咪咪,咪咪……”
萧柯霭暗松了一口气,也跟着王子觐蹲下来,顺着他手臂的方向看去。
只见一只小黑猫眯缝着眼缩在车下。那小猫蜷成一团,皮毛凌乱,估摸只有她一个巴掌大,在车底忽明忽暗的光线下虚弱地叫唤着。
“咪咪、咪咪……出来……”王子觐像念咒语一样唠叨着,长胳膊尽可能笨拙地往外抻,往小猫的方向送。
萧柯霭看着他稚气未脱的侧脸,心里突然想起了车上没看完的那个剧本。
她从小就不自信,对着王子觐更是心思纠结,宁愿隔人家三步路不挨着,也不要让对方猜出自己隐秘的心思来,生怕泄露了心思就要被轻视。
而这一次,自己长到三十岁,比王子觐足足大了一轮,成了人家货真价实的“大姐姐”。有着对方没有的心智和阅历,有着比小时候优厚的经济水平。
更重要的是,也许真如那个故事里说的那样,在这个平行时空李,王子觐从没见过那个畏缩的十九岁的萧柯霭。所以萧柯霭现在不用再窝囊怯懦,她要试着讨人喜欢,试着拥有心上人的青睐。
就在此时,车下的小黑猫似乎闻到了鸡肉的香味,软绵绵叫着挪了出来,哆哆嗦嗦地要把脑袋往王子觐手里的包装袋里拱。
就在小黑猫要舔舐上鸡肉那一刻,萧柯霭拉住了王子觐的胳膊:“幼猫吃这个会消化不良。”
王子觐感觉到胳膊上突如其来的触感,一时停下了手上的动作。
他看到萧柯霭熟练地揪住小猫的后脖颈,轻柔地从后头托起整只小猫。小黑猫的爪子沾满灰尘,不安分地当空一抓,粉肉垫在白衬衫上留下两朵黑梅花。
萧柯霭却不以为意,揪着后颈的手改回蹭小猫的下巴,闹腾的黑猫顿时再也不挣扎了,拿圆脑袋朝萧柯霭臂弯里拱。
王子觐不知道该做些什么,只是站在一旁静静看着萧柯霭。
他从小家教严,不善于和同龄女生相处,更不要说像萧柯霭这样的”大姐姐”了。她们会穿正式又合身的白衬衫,会把长长的头发挽起来,露出修长的脖颈来,看起来又成熟又聪明。她还会喜欢小猫,会抱着它,也知道怎么去抚摸它后脑勺,会让小猫舒服到眯起眼睛,喉头发出呼噜声来。
而王子觐不但不知道小猫吃什么会消化不良,也不知道说什么才会让对方开心,好像突然变成了笨手笨脚、不会说话的社交大傻瓜,这让年轻的男孩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于是王子觐从头到脚看了萧柯霭一遍,最后突然指着被她踢到一边的高跟鞋,说道:“你脚冷不冷,我把我的鞋换给你。”
萧柯霭一愣看着他,吓得直摇头:“不麻烦你了。”
王子觐看她一双瘦削的赤足踩在地上,越想越觉得冷,一边把自己球鞋蹬了一边说:“你放心你放心,我是学体育的,一天要洗起码两次澡,我特干净,我脚不臭!”
萧柯霭无语凝噎:“……这不是脚臭不臭的问题。”
然而尴尬之余,萧柯霭想起高中合唱比赛的时候,她穿不惯演出时候的高跟鞋,那时王子觐也是像现在这样,硬要把自己的篮球鞋换给她,谁说都不好使。
最后王子觐如愿以偿,快乐地光着脚丫,蹬着脚踏车回家了,简直是校园一道诡异的风景线。
王子觐那时候老被人吐槽大暖男,但其实只有亲近他的人知道,这人根本没什么乱七八糟的旖旎心思,纯粹只是热心过头。他就像最疼爱你的奶奶外婆,饭桌上夹菜给你还不够,看到你吃到肚子里才放心你不会饿死。
这种善良和热情劈头盖脸,让人手足无措,又不忍心拒绝。
于是当飞姐醉醺醺地走到自己座驾旁,他看到的情景不可谓不恐怖。
只见萧柯霭38的脚踢着44码的鞋,像脚踩两只大船在河里晃。身边还站着个只穿着袜子的大傻个。两个人站在一起像高个跳跳虎和大脚唐老鸭,看起来都不是很聪明的样子。
“你跑了把我晾在那,我一个人喝啊?”飞姐气势汹汹跑到萧柯霭面前,嘴里喋喋不休,“这次我先”
“飞姐!”萧柯霭对于糊弄飞姐这件事较有经验,于是连忙把怀里的小猫举给他看,解释道,“刚才有只猫跑到Kitty下面了,怕钻到发动机里,我出来把猫救出来。”
“我的Kitty!”这辆粉色劳斯莱斯是飞姐定制的心头宝,给其起名“Kitty”,一听这话,他果不其然趴在车引擎盖上鬼哭狼嚎。
萧柯霭一看终于转移了老板注意力,看了一眼手足无措站在一边的王子觐,及时安慰道:“多亏这个小弟弟好心,打电话给我,不然等猫真钻进去,我们再开车就危险了。”
“这样。”飞姐面色好看了些,饶有兴味地上下打量起王子觐来。
萧柯霭很熟悉自己老板这种目光,一般在面试演员的时候出现。特点是明目张胆,像珠宝品鉴师在选择一块未经打磨的原石,价值合格就买去雕琢,反之则毫不留情地扔掉。
如果看到了感兴趣的“原石”,飞姐就会像现在这样——只见他眉目含春,神采奕奕地从兜里掏出一支眉笔,拉着王子觐的手就要往上写:“来,哥哥给你写微信号……”
“飞姐使不得!”萧柯霭一把抓住飞姐的手,急中生智道,“眉笔不防水,一会我帮你留联系方式。”
“也是,早知道带眼线笔了。”飞姐深表惋惜,醉醺醺地转身打开车门,从劳斯莱斯里拎出一双运动鞋来,“啪”地扔到萧柯霭面前,“穿上,开车送我回家。”
“……哥,您轻点扔。”萧柯霭看着在地上七歪八倒的香奈儿运动鞋,心疼地揪心挠肺。
飞姐虽然骨架小,但起码是个男孩,萧柯霭只能把香奈儿当踩脚拖鞋穿,最后把运动鞋还给了王子觐,乖乖地上车当老板的女司机。王子觐则抱走了那只小黑猫,说要养在寝室。
临走之前,萧柯霭按下车玻璃,无声地朝车窗外的男孩挥了挥手。
她看见王子觐站在灯火阑珊的北京夜景中,安安静静地目送着自己远去。男孩抱着一只小黑猫,脚上球鞋的鞋带还没来得及系好,衣服也还是脏兮兮的,像被主人寄养在乡下的小狗。
然而看到萧柯霭挥手,他便立刻咧开一口雪白牙花子笑了,朝萧柯霭开心地挥手回应:“下次见!”
车子疾驰在夜色里,男孩的身影越来越小了,萧柯霭把车窗关上,沿街的路灯在玻璃上延长成一道淡橙色的光带。
是飞姐慢悠悠醉醺醺的嗓音拉回了萧柯霭的思绪:“萧柯霭,我这衣服你打算怎么办啊?”
萧柯霭这才想起飞姐被自个喷脏那件真丝衬衫,贫穷使她下意识瞳孔放大:“我明天给您送去干洗!”
“这倒是不用。”飞姐在手机上玩开心消消乐,头也不抬地嘱咐,“这批演员没一个能看的,明天联系那只小奶狗来公司面试主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