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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运动会 ...


  •   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晴

      今天是学校的运动会,虽然很热,但总体来说还是很开心的。今天,我看到了最喜欢的男子100米接力赛,每次看那些男生全力奔跑的样子,我忽然也觉得热血了起来,同时也有了学习的动力。

      今天,WX来找了我,虽然心里还是很慌,但跟之前比,算是平静了许多。其实,有的时候真的很讨厌自己这种东想西想的性格。如果我是一个男生多好,那样的话,我好像就没有这些困扰了。

      ————————————

      林有锦当然是没跟吴煦他们一起出去玩。

      不仅没出去玩,在之后的一顿时间里,林有锦甚至没有和吴煦有过任何接触。他没有来找过她,就连在走廊里遇见都没有。这时,林有锦才知道,如果不是有意为之,在她眼里那些稀松平常的相遇根本不可能发生。

      这天,她作为历史课代表去了一趟办公室,当她抱着作业本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刚好遇到了吴煦。

      将近一个月没见,林有锦都有些恍惚了。

      吴煦站在对面也是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想张嘴却不知道说些什么,但好不容易遇见一次,他也不想在这个时候轻易离开。

      此时的两人像是处于僵持状态,说都不说话,谁也不先离开。

      林有锦是想开口向他打招呼的,说到底,她只是短时间内不知道怎么面对他,而不是讨厌他。想了很久,林有锦还是没有勇气开口,只是在离开之前向站在对面的那个人微微笑了下。

      这样,他应该就不会误会自己讨厌他了吧?

      其实,那天在休闲驿站里,乔悦也向林有锦坦白她之前跟顾峰说漏了嘴。顾峰虽然死不承认,但乔悦还是觉得现在的吴煦应该是知道了那件事。

      听到这话的林有锦并没有怪乔悦,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吴煦知不知道这件事也已经无关紧要了,反正事情已经说了出来。

      只是她始终过不去心里那关。

      林有锦叹了口气,还是顺其自然吧。也许时间可以解决一切,也许等到了那个合适的时间,他们再遇见就不会觉得尴尬。

      晚上放学回到家。

      林有锦吃完晚饭后并没有急着去洗澡。因为是周五,所以她坐在书桌前玩了会手机。用手机搜了搜新闻,再看看最近喜欢的歌手又出了什么新歌,又或是最近开拍了什么电视剧。这些对于青春期的女生来说总是乐此不疲。

      这期间,林有锦时不时觉得胳膊上有些痒,但因为正看得上瘾,所以懒得分神去看,于是,她只是随便用手挠了挠,但挠了之后,竟然发现胳膊上起了一层薄薄的干皮,用手一撕,竟然连着撕起了一大块。

      林有锦终于把手机放了下来。

      之前被太阳暴晒了一上午后,胳膊上就有一块皮肤明显与周围肤色不同,有些犯黑。当时,林有锦没有太在意,以为隔天就会恢复,可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了,那块皮肤还没有回到正常的肤色状态。

      但现在这一撕,干皮之下的皮肤终于恢复了以前的白皙。没想到,只是被晒了一上午,皮肤就伤成这样,硬生生褪了一层皮。

      林有锦发誓她以后再也不敢小看防晒的作用了。

      但她惊被吓到的同时也很高兴,毕竟,胳膊上多了一块黝黑的皮肤没有哪个女生会喜欢,现在这样也算是万幸,总算回来了。

      —

      周一上午,林有锦刚走进教室,就能感觉到与平时完全不一样的氛围。因为,今天是弘文中学高中部一年一度的秋季运动会。

      抛开了学习之后,八班众人显得异常兴奋,虽然已经打了上课铃,但整个教室却是闹哄哄的状态。不过,他们丝毫不担心挨训,依旧是三三两两地围成一团激烈的讨论。

      林有锦被这种气氛感染,坐下来后也不知不觉同向晴一起和前后座的几个女生聊了起来。

      说起来,这也算是林有锦的进步。虽然高一的她还是内向安静,可对比起初中来真的是天壤之别。如果说初中班里和她交流过的人一只手就能数的出来,那现在的她则完全需要双手来计数了。

      “我终于等到高中的运动会了,以前初中的时候看我们班男生打篮球就觉得像过家家一样,一点也不好看,这次终于可以看到正规的篮球赛了。”

      “原来你也喜欢看篮球啊?嘿嘿,我也是,听说这次一班的吴煦和顾峰也会参加,他们是校篮球队的,而且还是代表一班去打,真的是太厉害了,怎么会有他们这种学习好又擅长体育的学生?我真的太佩服了。”

      “真的啊?吴煦也参加?”

      “对啊,我上个星期听我一班的一个朋友说的,林有锦你应该也知道吧?”

      忽然被叫到名字的林有锦一愣:“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我现在跟他不在一个班。”

      开学后,林有锦也和前后桌的这几个女生熟悉了起来。她也跟她们说过她和吴煦只是朋友关系,所以,她们在谈论这个名字的时候也没有像以前那么避讳了。

      “哦......哎呀,反正,他们已经确定参加了,这回有的看了。”

      “以前好像没有一班的人拿过篮球赛的第一名,这回估计会打破记录。”

      “那也说不定,他们班篮球好的也就吴煦和顾峰两个人,其它班的体育生可多了,最后的结果真说不好。”

      “不论结果怎么样,我已经决定给一班的吴煦加油了。”

      “哈哈,我也是。”

      “上次在走廊里见到他,真的好帅啊。”

      “这不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吗?你不会才发现吧?”

      ......

      林有锦听着她们的对话,忽然想到了以前一下课就冲出去打篮球的那道身影。她不懂篮球,可林有锦觉得以他能轻松进入弘文中学校队这一点来说,应该就比其他人有这方面的天赋。

      前阵子,省里举办了一次中学生篮球对抗赛,因为顾峰意外受了伤,所以唯一一个高一生吴煦代表校队参加了这次比赛,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此,校长应成德还在校园广播里特地点名表扬了校篮球队里所有参加比赛的学生。而吴煦作为唯一一个高一生自然备受瞩目,也因此,从一入学就成为话题人物的他,又因为这次比赛引爆了新一轮话题。

      不过,这也让林有锦和他的那个传闻淡了下去,而且他们两人这么长的时间里没有任何互动,学校里的人自然也没了八卦的兴趣。

      这是林有锦求之不得的事情,也正因此,她的心理压力瞬间小了不少。

      十分钟后。

      班主任许琳终于出现在教室门口。

      她一声令下,众人搬着椅子陆续下了楼。

      站在楼上往下看,此时,弘文中学的操场上坐满了学生,他们身着红白色校服,一排排整整齐齐的面向主席台的方向,看上去就像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尤为壮观。

      一声哨响,第一个比赛项目开始了。

      主席台上不断响起加油的助威词,但林有锦却望着大太阳一脸无奈。这时,旁边的向晴像是读懂了她的想法,开口问道:“我昨天在我的MP4里下了一部电影,我们找个阴凉的地方去看吧,早上没什么好看的,篮球赛下午才开始呢。”

      林有锦拿开挡在两人头上的外套,立即同意道:“好,这里太晒了,全身发烫,怎么十月的天气还这么热?”

      “十月的天气本来就这样,早晚挺凉快的,但中午还是那么热。”向晴拉着林有锦跑到操场边上的一棵梧桐树下,“这里不错,我们坐这看吧,要是能上楼就好了,哎,真烦。”

      “嗯。”

      两人席地而坐。林有锦收起自己的MP3,和向晴一人一个耳机看起电影来。但电影看到一大半的时候,MP4却显示没电了,这让两人觉得意犹未尽,但班主任规定了不能上楼,所以充电这个时候也是不可能的,于是,两人只得把视线转移到前方正进行的如火如荼的比赛现场。

      “对了,你知道男子4*100米什么时候开始吗?”

      说起校运动会,林有锦最爱看的项目还是男子100米接力。这个项目让她第一次体会到体育比赛的魅力。初中的时候,她曾站在跑道边亲身感受过,那些男生就像风一样从身边掠过,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血液似乎也跟着热了起来。

      那种竞技的热情,林有锦是第一次感受到。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巧合,一向对男生不怎么关心的林有锦意外地发现,那些参加了接力比赛的男生大多数都挺帅的,所以,这场接力赛最后也变成了某种意义上的欣赏帅哥的行为。

      “我记得......好像是上午就开始了,先是预赛,然后是决赛。哎呀,记不清了,等会去问一下,你也喜欢看男子接力啊?”

      “嗯,特别喜欢。”

      “我也喜欢,之前光想着篮球赛了,忘了还有这个接力赛,等下一定不能错过了。”向晴站了起来,“等我一下,我去主席台那边看一下比赛流程。”

      “好。”

      向晴走后,林有锦顺手就把口袋里的MP3拿了出来。一个人坐着她总觉得尴尬,这个时候似乎可以用听歌来化解一下。

      但这时,有一个人朝她这边走了过来。

      走近了之后,两人四目相对,林有锦的心跳不自觉慢了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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