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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窗的另一边 “请救救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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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救救我,救救我。”约莫十岁的少女倒在秋日的芦苇丛中,与其说是倒在芦苇丛中,不如说是躺倒在血泊之中。腥潮的气味……
少女嘴唇发白,细长的手指按住腰上的伤口,汩汩地往外冒血。
“我不能死。“从少女的口中,微弱缓慢地吐出几个字,眼泪像是已经流干了。太阳已经下山了,天渐渐黑了起来,厚厚的云层笼罩在头顶的这一方,明天怕是不是一个好天了。
姜雨整个身体止不住的发冷,这是她头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真的比电视里演的触目惊心的多。
少女努力地尝试抓住眼前这个穿着奇怪的女人。
秋天的芦花随风四散,姜雨醒来就躺在这片芦苇丛中。走了很久很久,就看见了这一幕。
就在少女抓住她的手的那一刻,前所未有,如遭电击的感觉。
再次醒来的那一刻,疼,撕心裂肺的疼。
很多事情就像放电影一样在自己的脑子里过了一遍,姜雨很清楚这不是她本人的记忆。
她抬抬手摸了一把自己的眼睛。手,这个不是自己的手,不同于自己有点白胖的馒头手,这只手异乎寻常的纤细。
姜雨翻了翻自己的手,有一点不可思议。
“小姑娘,你醒了?来,喝药。”一个农妇粗糙干燥的手里端了一碗黑色的药。
“你,是谁?”姜雨嗓子有点儿沙哑。
“今天早上我到芦苇丛去伐柴就看见你了。你知不知道,小姑娘你伤得有多重。还好我及时发现了你。“
姜雨看了一眼自己腰上的伤口,不知道自己何时跑到这个姑娘的身体中的。自己不是在治疗吗,难道死了然后穿越了?
幸好被刺的不是关键部位,姜雨在床上躺了半个月,好得差不多了,接受了自己的处境。观察了很久,确定自己不是在某一处山区,这里的方方面面加上原主的记忆都在提醒自己身在古代,但不确定具体哪朝哪代,或者这里是不同于历史记载的异次元的时代。
救她的农妇姓张,很热心实诚的大婶,大婶的家是一件简朴的茅草屋,所在的村子叫望宁村,世世代代以种植向日葵,生产葵花籽为生。
而自己呢,照着铜镜,发现这简直是瘦弱版本的自己。但是现在的自己脸上没有痣。不过自己瘦起来确实好看了不少。
原来呢,自己1米64的身高,体重160斤,是的,自己是胖的,从小到大,自己都没瘦过。因此没少受到班上一些调皮捣蛋的同学的嘲笑。
后来,姜雨初中转学到了当地的一所私立寄宿初中。在那段时间里,姜雨像是卯了一口气一样,一心只想学习的事情了,毕竟为了把自己送上这所学校,父母还是花了不少钱的。姜雨并不笨,通过自己的努力,学习成绩可以说是名列前茅的,成为了老师口中的好学生,渐渐地像小学时那种男生当众羞辱她的境况没有了,至少公开的情况是没有的,也可能是自己只顾着学习,或者其他原因,很少同学主动找自己玩,初中三年,很少和男生说话。
再后来,姜雨考上了当地最好的一所高中,也许是都是各地的尖子生,没有出现揶揄自己的样貌的情况,依旧没有男生和自己说话的,自己也没有主动找男生说话,可能是习惯了吧。
小学时尽管自己成绩还不错,也许是没有到老师家补课吧,自己被老师安排在教师的最后一排,一直是班里的边缘人物,就是那种毕业三年之后,绝对的,大部分同学是不记得自己的名字的。四年级的时候被老师安排洗垃圾筒,五年级的时候班上学习委员安排班级包干区,被安排到和另一个女生打扫女生厕所。很奇怪,这些事情都过去多少年了,天呐,她还该死地记得。
高中三年,学习不再优异,姜雨知道自己更加自卑了。高三那年的某一天,姜雨穿着妈妈新买的T恤衫,那是一件极细蓝条和白条相间的短袖,胸前是印着红色的,姜雨不记得印着什么字母的logo,因为后来她再没有穿过这件衣服。回教室座位,穿过教室里的小走道,明明走过了,周柔和陈丽叫住了她:”姜雨,你这件衣服好像杜蕾斯的包装啊。“她们俩一脸谄笑地看着她。姜雨听完默不作声地快步走开了,她知道她这辈子都不会好了。之后老师把她的座位调到中间的第二排,不知怎么的,总觉得大家都会盯着她,浑身不舒服。
高考失利,上大学的四年,姜雨在堕落,振作两种状态之间反复横跳。考研失利,毕业之后,只觉得虚无。
姜雨知道,减肥,认真学习知识,出去开阔自己的视野是大学期间应该做的。可是一项都没有完成。
减肥是首先应该要做的,姜雨尝试过,从160斤减到130斤。那段时间姜雨发了魔一样,每天早上一个素菜包子,一个白煮蛋,一碗粥,中午就吃一点坚果,晚上吃两个素菜,三口饭。饭后过一段时间,喝点黑咖啡,就去绕着操场法特莱克跑8公里,风雨无阻,下雨就打着伞慢跑,结果鞋子湿了,袜子也湿了。就这样日复一日,起初自己没有发觉,后来大家都跟她说她瘦了。她也确实感觉整个身子都变得轻盈了。好日子也没持续很久,后来考研压力比较大,姜雨就放开了吃了,到底还是胖回去了。
姜雨下定决心一定在下一次换身份证前瘦下来,可是减肥到底是改变整个生活饮食方式的改变,因此,断断续续地在减肥,没想到抑郁症先找上了她。
眼前的这个女子尽管大概只有10岁,但极像自己,确实比自己更加显纤瘦,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姜雨下定决心自己一定要保持好身材。
这几天,姜雨身体渐渐好了起来,帮着张大妈翻晒夏天才收上来的葵花籽。张大妈去田里割稻子,家里只有姜雨一个人。翻晒完葵花籽,姜雨就坐在门口的小木凳上。今天的天气是极好的,天空是湛蓝湛蓝的,万里无云。院子用木篱笆围得很好,篱笆处长了红色的菊花,山茶花,菊花和山茶花都是花,但两者是不同的绽放姿态,菊花的花瓣是细丝状,张牙舞爪,山茶花的红艳的花瓣层层叠叠拢在一起。院子里左侧种着桂花树,右侧种着银杏树,金色的银杏树叶,上面挂满了黄色的银杏果,一阵微风吹过,传来了桂花的香气,银杏树上的已经熟透了的果儿随风落下,发出了很轻的声音,五只走地鸡应声前来啄食地上熟透了的银杏果。
时间仿佛慢了很多,静谧如斯。真叫人忘却了很多烦心事,整个人都有被清空的感觉。
姜雨决定忘却自己和原主之前一切的记忆,抛开沉重的包袱,重新开始,第一个目标就是要有足够的本钱在这里安营扎寨,默默地盘算自己在这里可以赚钱的资本。
这里是大概类似宋朝的时代。有可以流通的货币。
张大妈也是个热心肠的,帮姜雨各种打听可以谋生赚钱的手段方法。
感觉光靠种地的话,要很长时间才能凑够自己的建造房子的钱,果然从古至今,房子都是很大的问题。
“张婶,我决定到灵王府应聘当丫鬟。”中午的时候张大妈从田里劳作回来。
灵王府出的劳动报酬是最多的。按照这个尺度,一年,就一年就能攒够在望宁村安家,花钱圈一块田地,当个朴朴实实的农民,慢节奏地生活着。
望宁村三处环山,坐马车到最近的城都——宁州城需要一天一夜。灵王府设在宁州城内,灵王是掌管宁州的地方王,宁州地处西南,并不是什么富庶地方。可见灵王是为皇帝所不喜的。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毕竟是皇亲国戚的。
“小姑娘,你看你明天就要走了,我还不知道你名字呢。”夜晚,张大妈从房梁上割下去年过年腌制的腊肉炖上了,给姜雨收拾了途中所需的干粮和换洗的衣服,还塞很多橙红的柿子。
“张婶,我叫姜雨。等我去当一年的丫鬟,赚够了足够的钱,我就回来,在你家旁边买一块地,跟张婶你做一辈子的邻居。我一定会回来的。”说着,眼底竟然有些湿润。张大妈不仅是她的救命恩人,这几天还像母亲一样照顾她。
张婶的夫君去世得早,两个女儿都嫁得挺远的,只有逢年过节才回来一趟,大部分时间张婶都是一个人在家的,幸好,周围邻居还有她的几个老姐妹,平常还可以一起谈谈天侃侃地,消磨消磨时间。
“好好。”张婶把姜雨的手托了过去,往她的手里塞了一包碎银子,“小雨儿,这一路上山高水长,这点银子你仔细点用,应该可以供你一路上吃穿的。”
姜雨手微微握紧了手中的碎银子,给张婶郑重地磕了个头。
“张婶,我一定回来报答您的。“
“好好,”张婶把姜雨扶了起来,“小雨儿,今天好好睡个觉,明天还要赶路呢。”
是夜,田里的蟋蟀和缓地吟唱着自己的歌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