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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阿余和董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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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董先生是在2017年。
那时我刚分手,正好工作需要,便离开了生活了五年的城市。
刚来这没有认识的朋友,工作不顺利,感情又第一次结束的那么憋屈,坐在公园长椅上,突然就哭了出来。
哭着哭着,旁边多了一张纸巾,我近视度数挺大,平时外出的时候又不常戴眼镜,那次也没带。
我看不清人,接过纸巾,低声说了一句谢谢,然后继续哭。
他就坐在我旁边,给我递纸,看我哭累了,还给我递水,我离开长椅的时候还给我一个墨镜。
当时太难过,也没想太多,只觉得这人可能是机器猫。
但是,我在新城市的第一个七夕因为他起码不是那么事事难过。
第二天,晚上下班回来,在小区门口发现身边的人有点像昨晚的人,忍不住快走了几步。
动作可能有些明显,他回头看我,然后脸上慢慢带了点笑意。
我有点不好意思,想起昨晚没有形象的大哭脸就有些烧的慌。
脑袋也因此有些转不过来,说了什么也不知道。
最清晰的印象便是他住在我楼上。
回到家反应了好一会儿,打开手机发现我们已经加上了微信。
我们就这么认识了。
虽然第一次见面的场景,让我一想起来,脸就红。
慢慢地,我们相约和朋友一起出去玩,到后来单独出去。
我惊喜的发现,我们在同一所高中上学,大学也是同一个,只不过他比我大一届。
后来,我将这些巧合称为命运对他的眷顾~
我们的共同话题很多,他也顾着我。
我这人与人相熟了,就有点小脾气,还容易焕发童心,他就一直让着我,陪着我玩。
从没对我不耐烦,也没不理过我。
当然,我也从不在他工作的打扰他,我很懂事。虽然他有时会打扰我的工作,但我包容他。
一年后,我们自然而然的在一起了。
他向我正式表白的那天,我刚从老家回来。
行李箱里还给他带着一些老家那特有的小东西。
他之前没有表现过喜欢这些,但是我喜欢,就想送给他,反正……又不占地方。
我前一天告诉他我要回家,让他迎接我。
我高高兴兴的回家,刚走到小区门口,就发现前面有气球,还有一个个暖黄色的光亮,围着很多人。
我想着是谁在小区里表白,还挺浪漫。
越往前走,看着光亮中间的人越熟悉,模模糊糊地他好像也一直看着我,心突然砰砰剧烈地跳起来。
等我们距离不过几步远的时候,我脸已经烧的不行,脑子又有些短路。
他捧着我最喜欢的满天星,很大一捧,淡淡的颜色,却很温暖。
他往前走一步,我们中间恰好被满天星充满,我抬头能清清楚楚的看到他。
我感觉他笑的有点傻,不过我也好不到哪去。
后来据旁边围观的人说,我脸红成一片,他耳朵也像着了火,一看就是两个刚谈恋爱的小年轻。
听完之后,我脸红了,消下去后又再次红了点。
他看到我的样子,也看着我眨了眨眼。
我猜他可能对我之前有所耳闻。
回家我跟他坦白:“我之前确实有过挺多任男朋友,但是我对你很认真,而且我不太习惯和人进行……肢体接触,很不习惯,你是第,第……。”
他又看着我眨了眨眼,我羞得说不下去,然后就比较……暴躁,把沙发上的大枕头往他身上扔。
扔着扔着发现没有了,刚准备进卧室找枕头,他就扔开手里的枕头把我抱进怀里,我脸红红的,没有人这么……强势的抱过我。
下意识的挣扎,然后……他亲了我一口。
我,呆住了,安静了。
那是我们第二次接吻,表白那天是第一次。
他眼里都是笑意,很开心的那种,他对我说:“我知道,我很久之前就知道,但是,我没想到我……我很开心,宝宝。”
那声苏苏的宝宝一出来,我脑子的弦彻底断了。
囫囵一片,埋进他怀里,怎么都不出来。
然后,我睡着了。
又过了一年,我们结婚了。
他穿着一身黑色西服,浑身散发着勾人的气息。
当天晚上,他好像一点不着急,又是给我卸妆,又是洗澡,我第一次感觉他那么磨蹭,于是我没忍住,在他洗澡的时候,开门钻了进去……
现在,我们已经结婚两年了,没打算要小孩子。
我怕疼,他说,他只有我一个小娃娃就够了。
嘻嘻,我很幸福。
……
我认识阿余是在2009年。
我们在同一所学校,但是却完全不一样。
我每天努力地在现实活下去。
她耀眼夺目,样样出彩,一升高中就吸引了大批的视线,也不经意间照亮了我昏暗的世界。
她很容易便让人忽略她身上的小缺点,忍不住的对她好。
她就像一个小公主,身边永远有人围着她,宠着她。
而我很清楚,自己连正常的生活都成问题,如果我靠近她,就是在她耀眼的光芒外面一个灰点。
微小又碍眼。
我只能偷偷地看着她。
我最喜欢每年的运动会,我可以悄悄的拍一些她的照片。
100米短跑,跳高,啦啦队……
三年我照了很多照片,她越来越耀眼,而我依旧挣扎在泥潭。
每次运动会,我都带着一瓶未开封的矿泉水,却从来没有送出去,连尝试都没有。
在人群之外,看着她被人群包围,笑容灿若骄阳。
我去了另一个城市上大学,再也没有回去过。
我拼命的接收所有能接触到的东西,做着好几份兼职,努力赚钱,变得优秀。
我不认为我还会遇见像阿余一样牵动我心神的女孩,但我不想未来,我们在某一天擦肩而过的时候,我依旧弱如尘埃。
我在引领新生的时候看到她的时候,说不上什么心情,只是很平静的带着她和其他新生走完了校园,然后晚上顺顺利利地睁眼到天明。
第二天我回过神,可能第一次像个开屏的孔雀四处逛,希望能碰到她。
然后我真的遇到了她,和她的男朋友。
我记得他,是高中和她玩的很好的人。
可能那是我第一次对某件事抱有希望,所以失望的后劲有点大。
不过,虽然一时舍弃不掉这种感觉,但是我可以逃避,我提交了交换生申请。
离开前的那段时间,见不到她的心情压过了带着绝望的难过。
我像高中时候一样,在我能遇见她的地方偷偷看着她。
我做了两年的交换生,回国后一边进入公司工作,一边忙着补修课程,完成毕业论文。
忙的在刻意的拉远我能看见她的距离后,除了在网络上偶尔能看见她发布的生活照,我再也没看到她。
直到两年后,我晨跑回来,在楼下遇见了她。
高中的小姑娘长大了,眉眼里面的艳色完全展开,让我一眼就能捕捉到她的身影。
但或许是因为工作和生活,脸上少了幼态,多了一丝干练。自己一个人,好像从未有过的孤单。
她好像分手了。
我觉得我本质上与变态唯一的区别就是我足够理智和清醒。
在十几岁的年纪,心里的种子刚因梦境发芽的时候,便发现我喜欢她,进而爱上了她。
因为爱她,我可以克制不打扰她的生活,可以在发现自己有了疯狂的念头时候远离她。
代替罪恶而刻在我骨子里的爱意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过而消弭。它在心里沉淀,扎根,然后在再次见到她的那一刻破土而出。
那天晚上我看着她在哭,我买了纸巾,水和一个墨镜,然后坐到了她旁边。
后来看她哭的直打嗝,心里陪着她难受,还带着点无奈的笑意。
无论外表再怎么变,还是那个一哭就会变成团子的小姑娘。
可能是太难过,她完全没反应过来我的存在是多么奇怪。
第二天下班,她叫住了我,迷迷糊糊的认真看着我,确认是不是昨晚的人。
我被她看的心里软乎乎的,对着她笑了。
随后,她也笑了。
之后,我们距离越来越近。
关系真正的实质变化是在阿余回老家之后。
我知道她的性子,就算我温水煮阿余煮的再好,但凡我不强势迅速地真正占据她身边的位置,我们的关系达到我想要的地步,可能需要等到我们双双白发苍苍。
而一个月没有看到她的时间便成了那锅温水升温的小火苗。
我做好了准备,却还是再见到她的那一刻,双手不住的抖,第一次感受到了紧张的情绪。
她答应的那一刻,我控制不住的把她抱进了怀里,然后吻了她。
后来,我们已经在一起很久之后,阿余忽然从卧室里颠颠跑过来问我,我是不是很早便喜欢她了。
我当时愣住了,不明白为什么一直在卧室里懒洋洋骨碌,等着吃饭的团子,突然问出了这么久远的问题。
不过,我记得我当时反应了一会,然后笑了笑,低下头亲了她,说道:“嗯,我喜欢你很久很久,比你认识我还要久。”
你是我所有美好情绪的来源,是我昏暗一生唯一的光亮,也是融于我骨血里的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