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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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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除了渡清欢这一个活物外,还有一只狸花猫,模样憨态可掬,也不怕人,实在是招人稀罕,就连刚到这里的闻柏夫夫和两个孩子也不例外。
此时,闻秋笙和萧潍正在蹲在地上看着猫,并不敢上前伸手去摸。对于只问世几年的小盆友来说,实在是一个新奇物种,对此特别好奇,几个月大的猫咪也不怕生,正在地上打着滚,像是在向求撸。
特别想摸却不敢的闻秋笙在旁边眼巴巴地看着,“哥哥,它看起来好好摸啊。”
“是哦,哥哥也这么觉得,笙笙摸得时候小心点哦,它的爪子看起来好锋利的样子。”萧潍提醒道。
“嗯,知道啦。”闻秋笙边说边伸着爪子跃跃欲试地想要去碰。
这时,一只信鸟降落在了萧潍的肩膀上,这是用来跟父皇通信用的信鸟,说时迟那时快,那猫咪立马四只伏地,做出捕猎的状态,目标便是那只黄色的信鸟。
一个猛扑就扑了上去,一口咬住那只信鸟,边跑边发出呜呜的威胁声,信鸟只是用来传信的,它本身就是从小培育的信鸟,并没有培训它遇到袭击该怎么做,这也是未曾料到的。
刚从房间出来的渡清欢就刚好看到了猫咪扑向信鸟的那一幕,原身的那些本事似乎也成为了他的本能,当即从袖中抽出一根银针,朝着那猫咪射去。
并未对它造成实质性伤害,顶多让它疼上一疼,肩胛骨上的疼痛牵扯着它的全部神经,也并不知道自己只是捕个食,为什么肩胛骨那么痛。
当即松开了嘴,扭头猛舔起了疼痛处,痛的啊呜啊呜地叫唤着,信鸟也逃得生天,幸好那一口并未咬透。
渡清欢走向前来,教训性地拍了一下它的脑袋,狸花猫缩了缩脖子,委屈地喵喵喵,但也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对那只信鸟也并未露出敌意,甚至有时候还用头蹭了蹭,至少在众人面前是这样的。
闻秋笙也为两只动物的友谊高兴了起来,也很欣喜地让它们两个在一起玩了起来,很看好它们的友情。
闲来无事,萧潍在整天忙碌的渡清欢身边识起了药材,几天下来,也把基本的药理学了个通透,闻秋笙也跟个跟屁虫似的跟在萧潍身后。
闻柏跟苏木昕这几天也在调查那人的下落,此行除了公务,调查那个奇怪的神医,还有自己的私事,当初苏木昕的师傅,就是正在游历时在这里捡到的他。
调查了这么多年,只查到了丢苏木昕的人姓易,名字,年龄,甚至性别都无从查起,只能再从源头慢慢地排查,这么多天却一无所获,都快要放弃的时候,却在茶馆听到了一个信息。
是两个年轻人在一起唠叨,在并不富裕的僻壤,身着衣袍的,家境也算不错了,毕竟这边大多数人整天要下水田干农活。
除了冬天,几乎都是打赤脚,穿长衫长裤的,也因为习俗原因,也就是女性几乎常年穿着鞋子。
只见那穿蓝袍子的那小生,一手端着茶杯,一手捏着几粒煮的咸水豆边往嘴里塞,嚼了嚼又灌了几口茶,摆手不屑道“姓易那小杂碎,还当自己是易家金贵的小少爷吗,不过是一杂种,就连易老爷子都不认,白吃白喝地在易家呆了几年,野鸡就是野鸡,飞上枝头也变不成凤凰顶多也就算是个麻雀,你说是不是啊文远兄。”
“是是是,您说的对,那姓易的就是一没心的人,现在疯了也是遭了报应。”另一个穿着绿色袍子的人奉承地说道。
两人听到这个消息后走向两人附近,掏出来几粒碎银子放在了桌子上,便道,“小兄弟可以向你打听一个人吗,刚才听见你们讨论一个姓易的,那人可能正是我们想要找的,你们可知道那人现在何处吗。”
那穿蓝袍的看见这几粒银子后当即两眼放光,边把银子收进衣袖便道,“好说好说,那人现在被赶出家门后得了失心疯,现在正在东边那破庙里等死呢,你们要找他?那可得提醒你们一句,现在那姓易的看见人就发疯,还会动手打人,你们可得小心了。”他好心的提醒道。
镇子就这么大点,镇上来了生人的事第一天早就传了个遍,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所以那两人看见他们也并不觉得奇怪,顶多有点稀奇罢了。
镇子不大,从这里走到东边破庙也只需要一炷香的功夫,很快,两人就走到了破庙前,现在正站在庙前观察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