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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总是有很多时候,让他想起她。十五岁那年,他的同桌。
      漠漠轻寒的春夜,她拉着他一起去看学校后面那棵怒放的梨花,多美啊,像月光的碎片做成的花瓣,她抬头望着,喃喃的说,月光照出她的侧面,像初开的梨花一样娇柔的轮廓,隔了很多年之后,他还记得当时的那个夜晚,那水一样的月光,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清冷的花香,还有她又深又黑的眼睛,迷醉的神态。
      不高兴的时候,她总是会塞一块巧克力给他,告诉他,像你这样子,应该经常带着糖,这样不高兴的时候,你就可以吃一块,告诉自己,不管事情坏到什么样的地步,至少至少,糖还是甜的。她喜欢吃德芙的黑巧克力,微微的苦,却越发显出甜来。吃的时候总是会强塞一半给他,两个人就经常在上晚自习的时候躲在书的后面分享同一份甜蜜。
      自由活动课的时候,他去踢球,她抱着他的衣服坐在操场的铁栏杆上,两条长腿轮流踢荡着看着他踢。无论他什么时候回头,都可以看见她含着笑的脸,在场边冲他挥手。
      有时侯也会在星期六的下午一起出去玩,去河边或是去图书馆。两个人并排躺在河边的草地上,看瓦蓝的天空掠过的鸟儿,不过是些鸽子麻雀,运气好的时候,他们可以看见大群的白鹭掠过河中央沙洲上的芦苇从。去图书馆,坐在靠窗的桌边,一抬头就可以看见那棵高大的梧桐树,浓密的树叶绿的像翡翠一样。他看《奥秘》和《军事天地》杂志,有时候也看物理或是几何的奥赛书。她总是拿一大堆小说和诗集在那堆着,看得很快,低着头专注的看着,坐在对面的他可以清楚的看见她扇子一样浓密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个小小的阴影。遇到实在是好的句子或是诗篇,她会小小声的读出来,他到现在还记得她给他读过的那些诗,记载着生命中最初的感动。事实上他分不清自己是被那些优美的诗句所打动还是被她当时的神态和语调所感动,那清甜的少女的声音,专注的神态,在以后的日子里,当他再看那些诗句的时候,总是会在他脑海里重新浮现。
      他从小在姑姑家长大,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母亲嫁去了很远的地方,不到十岁父亲去世,姑姑收养了他。姑姑是个坚强傲岸的女人。坚硬冰冷的永冻土上开不出艳丽热情的花朵,在这个年纪,每个孩子看起来都象花,但他却是一棵草,一棵任性的倔强的一定要在冰封的土地上探出头来的草,终日幻想着自己成为树的一天。他从小就是个阴郁而古怪的小孩,沉默寡言但是坚强独立,内心远比一般同龄的孩子强悍。没有人想到,没有一个孩子会天生的坚强,那层叫做坚强的硬壳都是后天长出来的,因为害怕和无所不在的恐惧。他是个从未被宠爱过的孩子,在他孤独的成长过程中,就连拥抱都很少。可是他一直在渴望,渴望一个真正的拥抱,不由分说,毫不犹豫,没有目的的拥抱。
      有人对他说,上帝的绝对公平的,他关上一扇门就必定会打开一扇窗,他不信,直到遇到她。她不吝于把自己所有喜欢的东西和他分享,好看的书,好听的音乐,好吃的东西,好的情绪。就像是一扇窗户,打开来放进阳光和清风。说实话,他也不是不高兴的。
      快升高中的时候,他的母亲回来找他。当初是她不要他和父亲,丢下才牙牙学语的他走了。可过了这么多年,当她和她后来的丈夫试尽了所有的方法也没能拥有一个自己的孩子的时候,她想起她的儿子来了。他又气愤又悲哀,她是他的母亲,血统上最亲爱的人,可是她不要他,只有在她没有其他的选择之后她才会想起他,他只是那个最最等而下之的选择,没有办法的办法。一直都觉得自己是不被重视的,可是从来没有过像现在这样被人轻视的感觉,那样深刻的绝望,觉得自己的生命都是不应该存在的,这样被人轻视的生命存在又有什么意义呢?
      下了晚自习后,他没有回家,一个人去了河边,坐在高高的河堤上沉思了好久,下面的河水在夜色中看起来非常的宁静,他觉得那水好象是有灵性的,它们正在准备接纳一个年轻的生命,也许在那幽暗的水底会有他想要的东西吧,无条件的接纳,包容,重视,甚至爱。可是那晚上他并没有跳下去,他被泪流满面的她抱住了。她一直跟着他,直到他放下书包准备往下跳的时候她冲了出来,牢牢抱住他,仿佛要把他刻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就像是一个最热情的拥抱,坚定的,毫不犹豫的拥抱。她的脸贴着他的背,眼泪滴在他的背上,求求你,求求你不要,不要那么傻,求求你。她恳求他,眼泪是那么烫,他觉得自己身上都要被她的泪烙下一个印子了,她的身子贴着他,那么灼热,那么温暖。
      萧潇,没有人要我。
      不,有人要你,有人的。总有一天,会有人爱你,胜过爱她自己,会有那么一天的,相信我,请你相信我。她一边哭着,一边对他说。他终究还是没有跳下去,她陪他一起在河堤上坐了整夜。天快亮的时候,看着太阳艰难地从水底一点一点的露出头来,她抓过他的手说,来,我把我的太阳换给你,你把你的黑夜给我,这样你就不会怕了。这样可笑的孩子气的举动,却让他感到真的温暖,似乎真的用黑夜交换了她的太阳。
      后来就毕业了,他考上了省重点的高中,她却落了榜,去读了中专。她是个聪明的孩子,但是她的聪明从来不用在学习上.他们在两个不同的城市,可是隔得不远。有时候她会去看他,花一天的时间,转好几趟车过来看他。她剪了短发,穿着月白色的牛仔裤,大大的格子衬衣,坐在学校的矮墙上等他,一见到他就从矮墙上跳下来,一双明澈的大眼睛笑成两弯月牙儿,她说那叫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他的学校附近有一座著名的山,相传朱熹曾经在那里讲学。他带着她去爬山,看那些古老的树,去书院看老房子,字迹美妙的匾格和碑文,心里充满了细小而隐秘的快乐。
      有一次去旧书市场,找一些她喜欢看的冷僻的旧书,她在一大堆旧书里翻出□□前出版的整套的莎士比亚,高兴得像发现了国王的宝藏。朱生豪的译本,用牛皮纸很仔细的包过,发黄的书页在空白的地方用优美流畅的行书写满了读后感和注释。分明是个爱书之人的书,这样的宝贝,不知道怎么会流落出来,看看都让人觉得沧桑。花了大半个月的生活费,买这套并不便宜的旧书,看着她高兴得像个孩子一样,觉得真是值得。
      每次送她回去的时候,她总会给他一个拥抱,温暖的,带着她身上特有的那种甜香,像故乡暮春时节盛开的橘子花,清甜中带着暖意。说不出来自己的多么的贪恋那个拥抱,心里甚至希望时间停止,就停在这个温暖的瞬间不要动好了。有时候他都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患有那种叫做是皮肤渴望症的怪病。每次她都会笑着转过身去,不再回头,他从来没见过她转身过后的脸,那样的寂寞荒凉的笑容。他也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他渴望的,其实仅仅是来自她的温暖,只能是来自她的。
      偶尔也会写信给他,聊聊天气,看过的新书,学校的趣闻,最近听的音乐,她从上初中的时候起就狂爱摇滚,刚开始是黑豹和唐朝,后来是郑钧,出来读书后又迷上了枪炮玫瑰。在这些方面,他从来就没能跟上过她的脚步。她看巴尔扎克的时候他还在看《奥秘》杂志,她听摇滚的时候他不过是听听四大天王,总是被她大笑着用书拍着脑袋,问他这家伙是不是高级水泥的制品。有时候信里会夹杂着一些生僻的古诗,想去翻书,可在那浩如烟海的古诗里找这样一句半句实在是太难,直接去问她,她只说,没有什么,只是看着实在是好,写给你看看罢了,不懂没关系,上大学的时候不会考这些。
      他如愿的考上了心仪的大学,去了北京,她毕业实习,去了广州。不再是两个城市的距离了,这次隔了大半个中国。她写信过来说,越来越远了,再过几年,如果你出国的话,会不会要隔着半个地球。可是,我要你知道,不管你走到哪里,我总是在老地方的。她说。
      他知道,一直都知道,就象小的时候去踢球,无论什么时候回头他都能在第一时间找到她,那个站在场边的女孩子,长发飞扬,嘴角带笑,是一生中最初的甜美.一个人的时候,有时会有难以忍受的倦怠和不耐烦,觉得什么都是多余的,包括自己。他想,他是那种生命中天生就带有阴影的人,深刻的自我厌恶,却又加倍的渴望温暖,注定要在光明与黑暗之间挣扎。最难忍受的时候,他总会想起她,她抱着他,眼泪滴在他的背上,求求你,求求你不要那么傻,相信我,总会有一天,会有人爱你,胜过爱她自己。她说,她的温暖,灼热的眼泪,烙进了他的身体,灵魂的深处。最冷的时候,想到这些,就觉得那冷不是那么难以忍受了。
      姑姑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他就很少回家了。姑姑的家从来就不是他的家,现在就更不是了。他不想回去。她也很少回去,一个人生活在异乡的都市,家就渐渐变成了一个温暖的符号,而不是实体。有很长的时间,他们没有见过面。
      她依旧会写信给他,偶尔夹着她的相片。楚霖,我又辞职了,越来越不能忍受这个地方,我讨厌人与人之间只有利用与被利用的关系;木棉花开了,你见过吗?那样纯正的红色,让人觉得生命中不止有沉沦,还有燃烧,可是烧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吧?我去教堂了,美丽的洛可可式建筑,虔诚的教徒,有信仰的人真好啊,可以找到自己的救渎。可是我的朋友,我们的救渎在哪里?越秀公园有一堵两千年历史的老城墙,没事的时候,我会专门跑到那里去坐坐,想象一下两千年的时光怎样从这堵石头墙上走过;其实广州是座没有城墙的城市,如此的自由,无边无际,可这样并不是好事,太多的自由容易让人迷失。所以我总是到这里来,告诉自己,这里有一堵墙,至少至少,曾经有一堵墙。她的信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快乐。大三的时候,她来了最后一封信,只有一句话,山有木兮树有枝,还是算了吧。就这样失去了联系,她的电话停了机,写信去她原来工作的地方却是查无此人,去问以前的同学,却发现她自从上中专后只与他一个人有联系,茫茫人海,他找不到她。曾经是那么熟悉和温暖的所在,就这样消失了,他甚至来不及挽留。
      他想起她拉着他去看梨花,陪他去踢球,一起读过的那些书。她的睫毛在脸上投下的阴影,她的拥抱和眼泪,她叫他相信自己是重要的,她说,来,我把我的太阳换给你,不管怎么样,我总是在老地方的。这才发现,自己生命中最温暖,最快乐的时光都是和她一起的时候。从那之后,他有过很多的女朋友,可是她们都不是她,找不到那种温暖,花了很长的时间,他才让自己承认,有些人,记住只需要一个瞬间,遗忘却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长得超乎他的想象。才知道在十五那年的那个拥抱其实是一个契约,一个关于忘记与记住的契约,你给我温暖,我还你回忆。
      研究生毕业那年,他回了一次家,遇到了老同学,曾经是他们共同的朋友。他告诉他萧潇结婚了,可是,他迟疑着,她对我说她爱你。她说山有木兮树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她说她对你说过,可是你不懂。你在长沙读书的时候,她去找过你很多回吧?
      如果,如果真的有这种叫做“如果”的果实,应该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果实吧。它应该有半透明剔透的果肉,娇嫩得一碰既碎,味道应该是难以想象的甘美,但是余味却有轻微的酸涩,它应该拥有神秘的让人产生幻觉的力量,所以每当事情不可挽回的时候,人们总会希望在它的甘美中找寻力量。可现实往往是坚硬的,所以,没有如果,也没有可是,生就是生,死就是死,失去就是失去,惋惜也只能是惋惜。
      他去了广州,明明知道不会遇见,但是还是去了。完全陌生的城市,可能是她曾经在那里生活过,感觉上竟是如此的熟悉,甚至亲切。去了她曾经在信中提到过的圣心教堂,的确是非常非常美丽的建筑,她曾经在这里渴望得到救赎;在越秀公园那堵两千年历史的老城墙下发了很长时间的呆;看到了无处不在的木棉树,可惜不是开花的时候,只见到挺秀的树干和婆娑的绿叶。在这陌生人的都市,她曾经如此孤独的游荡,寂寞的成长,在最需要温暖的时候,他从来都不在她的身边,他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对她说过。
      他想起小的时候,她曾经读过一段话给他听,是她最爱的张爱玲散文里的一句:“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的时间的洪流里,没有迟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吗?”那样透彻得接近荒凉的句子,无可抵御的悲哀,他们在千万人之中,遇见了,有无数的机会可以让他说,却最终选择了沉默,选择了失去。
      痛苦来得无声无息,还没来得及逃避就已经被淹没,在幽暗的水底,他找不到救赎。十五岁那年她换给他的太阳,她收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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