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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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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晨,我走进家颇有名气的汤包店,偶然发现店内墙上挂的书法字很熟悉,一看落款原来是包**,我以前的书法老师。我很喜欢那小老头,总是笑眯眯的,感觉很温柔儒雅的样子。
那年,我5、6岁,还没上小学。赴时代之潮流,90年代初的孩子已经不再死读书,都去学点兴趣爱好来陶冶情操。不过因为家境有限,那时候大部分的家长都让子女学点毛笔字、跳舞之类的,很少会有人下血本给孩子学钢琴和小提琴。
包先生是母亲介绍来的,他在母亲的厂里担任一些简易的文职工作,那时他已经六七十岁了,偶尔也帮别人写写字,教教书法来贴补家用。据说他的经历颇附传奇性:年轻时曾在国民党里混饭,在解放初期因为是政治罪犯被捕。当年他30多岁,不知道要关多久,也不在本地。而他妻子刚怀孕,好多人都劝说她不必等了,没什么希望,何必呢。后来,她没有改嫁,也没有打胎,更没能去看他,只是坚持把孩子生了下来。是个女孩,然后一个人带大。我不明白她的爱有多深,也不好评论这是伟大还是愚蠢的行为。但我想她一定受过良好的教育,才造就这位女性的执着。35年后,由于表现良好,他被提前释放。当年的风华正茂,现在已是腐朽老态,只是文人的气质没变。女儿35岁了,才第一次见到父亲。想像一家三口得以团聚的那刻,不必大喜大悲,接过简易的几件行李,阳光下的倒影融在了一起。他的故事有很多版本,众说纷纭。
我本来就是好动不喜静的种,根本无法认真的投入心思去学习书法,没几天就摔耙子不干了。但对包先生的印象还是很深刻,毕竟是启蒙的老师。
十几年后上了高中,由于我读的是艺校,有书法的选修课,其实就得必上,没啥好选择。教毛笔字的是个20锒铛岁的愣头青,一天到晚扯蛋,也不愿意帮大家写字。我们当时也不知跳什么大神,争先恐后的让他留下“墨宝”。有一天终于求到他帮我写“天将降大任...”那几句词,他吹嘘说在外面帮别人写一个字就能赚一百多块钱。我忍无可忍,但似乎看到了商机。
就是因为这个铜臭味十足的人,我失足了,心里开始盘算起来,找个年纪大的有名望的老家伙留字,那以后等他死了铁定值钱。于是,我想起了年幼时的书法老师包先生,他虽然不是很有名气,但在我呆的雀斑城市也小有名声。我开始想讨好他,母亲则以为我□□回头,也满心喜悦。
当我再次见到包先生的时候,他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不成样了,亦没有十几年前的风采,眼神混沌,拿毛笔的手也颤抖个不停。我想他真的是老了,80好几岁。我暗自高兴,那么大岁数,也不会有人求他写字了,那我就可以得到最后的遗迹。16、7岁的我幼稚、无知且恶劣。而包先生很高兴还有人请教他写字,觉得这是在认同他,却不知我这不孝子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去他家的时候看见了他传说中的老伴。可能是年轻那会儿受的苦,老太太很敏感、有点神经质,不太喜欢有人去她家,但不失大家的风范和礼数。两室一厅的普通房间里贴满黑白照片,玻璃板下面压着素描和中国画。我不曾听过他们之间有什么对话,即使有也全是低声的耳语。跟我家祖传的大嗓门相比,我很难适应这种小心翼翼的习惯。
母亲不止一次的跟我说包先生身体不好,原来早在好几年前就得了食道癌,因为年纪大了,新陈代谢减少所以没有很快的恶化,但是也吃累不的,让我少去吵扰。
或许心里也有少许罪恶感,我决定干完一票就不干了。包先生前后给我写了一些词句,最后有我喜欢的两句“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我很高兴,出师终捷了。
也不知到了什么时候,我母亲跟我说包先生死了。
我说是吗。
她说饿死的,最后什么都吞不下了。
我问那要不要去他的灵堂?
母亲说不用了,他的遗体捐给****大学做研究了。可以省下一笔丧葬费,还能得到一笔捐献遗体的钱。
我说是吗,他很看得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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