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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嗅觉 ...

  •   叶云甫没有想过阮明柔会这样看他这样想他。他不是不生气的。一颗刚刚有些温热的心一下子被一盆冷水浇透。
      他从小事敏感多疑的孩子,小学四年级之前一直滞留在离家很远的福利院,自从父亲去世之后,好像就再也没有人问津他的生死。
      在被接回叶家老宅之前,十岁的他不相信任何的花言巧语,相比较其他同龄的孩子来说,叶云甫显得更加早熟懂事。从来不与其他的孩子发生争执,但是也从不劝解其他孩子有意无意的打闹,都是自顾自明哲保身。十几年前的叶老太太体力比现在好很多,接叶云甫回家的那天,天空下着瓢泼大雨,黑色的轿车陆陆续续停在福利院门口,年幼的叶云甫心里便有了比一般孩子更加敏锐的觉察力。他知道自己的生活将发生变化。
      其实那时候,他对于奶奶的概念已经很模糊了,大约是小孩子的记忆会随着日子渐渐过去而消散,叶云甫刚到叶家大宅的时候,谨言慎行,唯恐出了什么岔子。
      叶老太太自从叶兆乾去世之后更加信奉佛教,常常在大宅的小佛堂里念上半天的经书。把叶云甫接回来之后仍然如此。
      终究有一天,叶云甫在雕刻着暗色花纹的木雕门外听到了冯淑娥的喃喃自语。
      “兆乾,你放心去吧,云甫已经接回来了,你虽然不是我亲生的,但是我会把云甫当做自己的亲孙子一般栽培,请求你的在天之灵保佑兆坤赶紧好起来吧。”冯淑娥叹息:“不论怎样,兆坤也算是你的弟弟……”
      那一年叶云甫15岁,叶兆坤卧病在床已经五年有余,十五岁的少年已经出类拔萃,渐渐长成了男人的模样,尚未完全脱去稚气的嘴角渐渐勾起,五年前叶兆坤忽然身染恶疾,几乎命丧黄泉,中医西医几乎看遍了也没有什么用,一心向佛的冯淑娥才想着把叶云甫从福利院接回来,要不是如此,他是回不来的。
      不管怎样,叶兆坤的身体日复一日好起来。冯淑娥是信佛的人,她相信是叶兆乾的灵魂原谅了叶兆坤,于是对这个并非亲生的孙子更是悉心栽培。并且坚信,当年一直生不出孩子的自己是因为是收养了叶兆乾,才带来了亲生的儿子叶兆坤,由此,对于叶云甫的感情更是复杂了几分,半是愧疚,半是爱护。在逐渐长大叶云甫面前对于他的身世更是绝口不提。叶云甫对于这个奶奶,心存感激,也是孝顺有嘉。
      真正的分歧出现在叶云甫毕业之后入主叶氏开始,叶兆坤对叶云甫的来历心知肚明,碍于老妇人还活着,不好明说,但是却怎么也不服气这样一个“外人”来抢夺他的地盘,再加之叶云辉无心经商,激烈争吵之后居然独自去了一个偏僻的小镇做了警察,这份嫉恨使得叶兆坤将所有的愤恨都算在了叶云甫的头上。
      就在叶云甫满了25岁的时候便悄悄将暴发户黎正财的女儿黎薇带进了叶家,四方游说之下,叶老夫人也认为黎薇合适叶云甫,叶云甫不忍心拂了老太太的好意,万般无奈,只有娶了黎薇。
      最起初他也并不是不想白头到老,只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黎薇和叶兆坤有暧昧,索性顺水推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黎薇以为得到了叶云甫的默许,更加肆无忌惮,一直到叶云甫将丑事公之于众,叶老夫人大发雷霆,叶兆坤这才带走了叶氏的部分资产,另立门户。
      回到叶家的这短短二十年,叶云甫觉得几乎耗尽了一生的精力,他想找一个平凡的女孩儿共度一生,却还是没料到阮明柔背后藏着的居然是杀人放火的勾当。他调查到真相之后并不是不震惊,而是他不知道该怎样。一拖再拖之下,他却发现阮明柔的另一面。她坚强、独立、不会自怨自艾,也不向命运低头。这样的女孩子或许是被生活所迫,才会做出傻事。上帝都已经忽略不计了,为什么自己不能放自己一马?
      可是没料到阮明柔这般不识好歹,他有些不舒服,脑子里还是不停回想着她的那句话:“黎薇是你自己送给叶兆坤的。”
      她不理解自己这些年埋在心头的苦,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叶云甫居然也盼望起有别人的理解。可是第一个让他有这个欲望的人,却狠狠地泼了他一头冷水,这盆冷水刚好浇在他敏感的神经上。他也会烦闷,也会心伤。
      但是阮明柔有一句话说的很对,他这些年不停地伪装自己,甚至连自己有时候都分辨不出自己的本来面目,自己也看不懂自己的样子。就像是人性中的两面一点一点在夜深人静时不停地挣扎,时而是天使时而是恶魔。

      周末接到叶云辉的邀请,一群人要到离S市不远的地方去露营,叶云甫之前很喜欢这项活动,只是近些年因为生意上的事儿分不开身,渐渐也不常去活动。叶云辉突然间的提议倒是勾起了他的兴趣,变得蠢蠢欲动。
      “周末有时间吗?”叶云甫看着阮明柔在收拾衣橱,身上穿的很随便,奶白色的羊毛开衫,舒服的棉布裤子,头发随便挽着,有几缕发丝垂在脸颊两侧,看上去极其自然。
      阮明柔踮起脚尖将要穿的秋衣从上面拿下来:“有事?”
      “去溪山露营。”叶云甫靠在门边上,看着阮明柔忙忙碌碌,“没时间就算了。”
      “怎么忽然想起去露营?”阮明柔奇怪地问,“这个气候不太合适吧?晚上会很冷的。”溪山距离麒麟镇也不远,只要翻过一座山头就可以到。阮明柔对于这个提议感到有些不安,“你很想去吗?”
      叶云甫不置可否地耸耸肩:“找个机会放松一下。叶云辉也希望你能参加。”
      “是叶云辉提议的?”阮明柔的眼睛突突地跳起来,她感觉到这不是一件好事,可是看着叶云甫兴致勃勃的样子又不忍心拂了他的好意,沉吟了一下才说:“好吧,不过我可事先说明,我不会呆很久。”
      叶云甫笑,走到她身边,第一次那么亲昵地亲了亲她的额头说:“嗯,就一个晚上。”
      阮明柔点点头。
      叶云甫下楼去之后,阮明柔觉得莫名地烦躁和不安,她看了看日历,还是春寒料峭乍暖还寒的时候,溪山位于N市以南,是一座比较荒僻的山岭,翻过溪山,就是阮明柔出生长大的麒麟镇。她不知道叶云辉打的什么主意,也许是自己多心了,她暗自安抚自己,或许只是真的像是叶云甫说的那样,想找一个僻静的,远离城市喧嚣的地方沉淀一下心情而已。自己这般猜忌,倒是显得小家子气。
      只是这个季节并不太适合在溪山夜宿,那里的气候非常奇怪,白天夜晚的温差会很大,晚上也会有很多不知名的动物在山野间游荡。如果这个季节下起了雨,晚上或许还会结冰。而且很小的时候就有传说,溪山里住着魑魅,据说麒麟镇上阮家三叔的侄子就是在溪山迷了路,然后再也没回来。等到家里人找到他的骸骨的时候已经变成了白骨森森。要不是他脖子上挂着的小块玉佩,也许会无法确认身份。
      阮明柔的汗毛忽然竖了起来,只觉得浑身发冷。
      然而已经答应了叶云甫,第二天一早,叶云甫兴致勃勃地收拾了登山包带着阮明柔出发了。一起走的还有三台越野车,除了叶云辉之外,阮明柔不认识什么人。但是好像叶云甫和这些人并不陌生,看见了还互相打了招呼。她的心情渐渐放松下来。
      阮明柔坐在叶云甫的身侧的副驾驶上,怀里抱着一个土蓝色的布包袱。
      叶云甫打趣道:“你怎么收拾了这个?像是要和我私奔的小媳妇儿。”
      阮明柔怎么会听不出来他在笑话自己的这个土包袱,自己撇撇嘴不说话。
      “放到后座去吧,抱在怀里害怕人抢了?”
      叶云甫见她还是不说话,越发地逗她:“里面是什么啊?看你这么紧张的样子。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
      阮明柔叹气:“没什么,你好好开车吧。我想睡一会儿。”
      “是不是不舒服啊?”叶云甫问道。
      “没什么。”阮明柔抱着软绵绵的大包袱歪着身子打盹儿。
      “到底是什么?神神叨叨的。”
      阮明柔索性解开包袱说:“羽绒大衣、防虫的药水……”
      “诶,这是什么?”叶云甫三心二意地开着车,一只手握着方向盘,一只手伸过来就抓一个小瓶子。
      “别洒了!诶!别抢啊。”阮明柔夺回来。
      “什么东西啊,这么宝贝,回头我给你买十个。”
      阮明柔一边重新扎包袱一边说:“红星二锅头,54°的,晚上用的上。这些都会用得上。原本想找一件军大衣,没找到,临时弄了这么件大的羽绒衫。”
      叶云甫摇摇头:“我们都带了,后备箱里有。”
      阮明柔狐疑地说:“你们的车开不到溪山里面,那里面的路可窄了,要步行进去。你们的行李箱根本不可能带进去。”
      “不是有登山包?”
      “你们的登山包啊,都塞了帐篷了,根本带不了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阮明柔看他:“进溪山的小路要走很久,我们要赶在下午3点之前到溪山外围,山里天黑的早,否则天黑了进山很危险的。”
      叶云甫笑着说:“你对那里很熟悉么?”
      阮明柔显然不愿意提起,意识到自己多说了之后就闭嘴不说话了,只管歪在座位上睡觉。叶云甫也再不问,只是看着她闭着的眼睛,忽闪的睫毛,然后放满了速度,从仪表台上去了地图,快速找到溪山的位置,然后心里打起了突,因为在溪山的北边一点点,明明就是麒麟镇。
      他猛然知道阮明柔为何会问起去溪山是谁的提议,也隐约知道叶云辉并不是那么单纯地想去露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9章 嗅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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