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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造作的终结 ...

  •   我三十岁生日的时候,有天来找我。
      为了金俊秀出道的七年纪念专辑,他要我写歌词。
      最初的时候大家都没钱,他可以作曲但是却没有合适的歌词,我就自告奋勇的写了,没想到写着写着成了作家。
      其实那时写词只是抱着一种私心,你的歌曲和我的歌词紧紧相依,浑然一体。

      只是金俊秀成名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写过。或者说他和金俊秀分道扬镳之后,我们三个词曲演唱的铁三角就断了。

      “可以啊,但是,有条件的。”我婆娑着手中的杯子回答。
      “什么条件?”有天问我,带着一线警觉,好像我如狼似虎,饥不择食。
      “没什么,和我打一架吧。”我回答,看见他眼中的不可置信,他是第一次来请求我,以为我会把他怎么样吧。
      “打一架吧,从高中开始不就有很多人想知道打架的话是你赢还是我赢吗?”我调侃的说,自己都觉得自己有病。
      “没问题。”有天回答。

      回旋踢,出拳,狠狠地缠斗,我从来没想过和有天最接近的时候竟然是在打架。
      可是我管不了这么多了。
      早年很多人下注让我们打架,都没有人看过,旗鼓相当的段位,毫不留情的打架方式,我自己也想知道我们两个开战的话到底谁会赢。
      只是那时候想,有生之年应该不会知道了,因为我爱他,我不会伤害他,哪怕只有一点。
      只是今天,突然想找个人打架,不知道为什么,就找到了他。
      可惜的是,唯一的见证人只有沈昌珉。

      被打趴下的一刻,心情却是前所未有的放松,也许我真的如沈昌珉所说的,是个彻头彻尾的受虐狂。
      看到我毫无反抗倒下,有天也体力不支的倒在旁边,两个人大口喘气,就像两头宣泄了精力的兽。
      “朴有天,我要结婚了。”我说,第一次不是说“有天”,我第一次,不再叫他“有天”。

      吃药胃疼的那天晚上,我就快要死掉的晚上,我突然想通了:我要放弃了。
      说是顿悟也好,说是超脱也罢,我就是想明白了。
      人不能为别人而活,人,只能为自己而活。
      否则,那些无尽悲伤里的无尽思量就变得没有意义了。
      我,想为自己而活。
      找个平淡的女人,平淡的生活,在人们的视线之外,享受自己的人生。
      可能有遗憾,可能有失落,但是都不要紧,因为那些都是我一个人的事情了。
      再也不关乎那些他。
      那个在我高二对我表白,最后佯装和朴有天在一起的金俊秀;
      那个在我大一的时候占有了我,最后却说这喜欢金俊秀的朴有天;
      那个在我二十生日给了我一巴掌,却只拥抱了我一次就止步不前的沈昌珉;
      还有,那个总是看着我夸我好看,却最终交了女朋友的金在中。

      我要的,只是完整的幸福,不是妥协,不是暧昧,不是纠缠,不是摇摆不定。

      我想记住,就是为了要忘记,而忘记,就是最好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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