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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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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记得,姐姐死的那天是个晨曦初露的清晨,医院的花园里笼罩着大团大团的雾,更显得天色晦暗。我从医院的食堂打了早饭,经过迷雾重重的花园时,差点认不清前面的路,朦胧中只瞧见花圃里种着大片的栀子花,皎洁的花朵在雾中随风摇曳,散发着沁人心脾的芬芳,这是姐姐最爱的花,家里阳台上就种了好几株,我觉得姐姐就像那洁白的栀子花,清清淡淡,秀雅迷人。她一直盼着栀子花开,住院后每天都要我到花园里瞧瞧,现在花终于开了,可是姐姐却快死了。
姐姐进医院的时候,骨癌已经是晚期,能想到的办法都想了,最后还是无力回天。那两天病情更是急剧恶化,已经陷入长久的昏迷,医生交代我们准备后事,说姐姐随时都会停止呼吸。爸爸倒还坚强点,忍着剜心的悲恸和亲友们默默为安静选墓地,安排后事,可是妈妈不行了,整日以泪洗面,一双眼睛哭到要瞎掉……
安静是我姐姐的名字,大我两岁,我叫安琪,从小姐姐就比我听话,人如其名,她一直是个很安静的人。即便是做化疗的时候,抑或是做脊椎穿刺检查的时候,那么痛,她也顶多是哼两声,却从不哭泣。姐姐的人缘很好,每天都有很多人去医院看她,在家人或朋友面前,她始终以微笑示人,只要有力气她就会主动跟朋友们说笑,实在说不了话,嘴角也会含着笑。
姐姐一直就是天使,安琪这个名字应该给她才是。我不衬这个名字,即便我生了张跟姐姐相似的脸,可我心肠硬多了,性格也很暴躁,离经叛道,从小就是爸妈的心病。
小时候姐姐每次捡回来流浪的小猫或小狗,总少不了被我用脚踢,我从小讨厌小动物,说不清缘由,就是很不喜欢看到姐姐跟那些小动物亲昵,而姐姐是个非常有耐心和爱心的人,每天一放学就给猫啊狗的洗澡喂食,我跟她说话,她都不怎么听。这大约就是我厌恶那些猫狗的原因,感觉它们夺去了姐姐对我的关注,因为从小爸妈就不喜欢我,我不一定是爸妈手心的宝,却一直是姐姐最爱的妹妹,姐姐的爱是我这一生拥有的最宝贵的财富。而且我也爱姐姐,尽管我们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
姐姐从小成绩优异,还会钢琴和舞蹈,小学到高中,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参加这个比赛那个比赛的,不知道拿了多少奖状回来。而我呢,成绩差就不说了,还经常惹祸,跟同学打架,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染着一头红毛,一看就是个不良少女。爸妈都是规规矩矩的人,没想到生了我这么个女儿,从最初的痛心疾首苦口婆心,到后来彻底放弃,最难过的不是他们,而是姐姐。每次我离家出走,在外面混不下去了脏兮兮地跑回来,姐姐都要抱着我痛哭,要我听话,要我别再惹爸妈生气。可是我知道我已经无可救药了,青春期的叛逆让我的血都冷了,看人的目光可以结冰,但我对姐姐的爱从未改变,哪怕被全世界的人抛弃,姐姐永远不会将我拒之门外。姐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大公司里工作,她搬出来自己独住,这倒方便了我,我再也不用担心被爸妈赶出门外流落街头了。
我没有读过大学,自然没办法像姐姐那样找份体面的工作在大公司里当白领,我最喜欢看姐姐穿着职业套装,化着精致的妆容,神采飞扬地出门,一笑一颦都是那么的迷人。
我常常觉得很悲伤,不明白为什么出自同一个家庭,我跟姐姐却隔绝在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进不了她的世界,她也进不来我的。
从来没有人知道,其实我也是个有理想的人,我也想赢得亲人的尊重和喜爱,只是往往事与愿违。我的理想是当歌星,我从小就爱唱歌,梦想有一天能出唱片能开演唱会,我发誓要让所有人的对我刮目相看。
现在想想,真是幼稚。
可那时候我认定自己走的路就是对的,我就是真理的主宰者。所以高中毕业我放弃父母给我安排的复读,毅然到酒吧里唱歌去了。爸妈一气之下将我赶出了家门,我不在乎,跟酒吧几个女孩子租住在一间民房里,晚上唱歌,白天睡觉,过着黑白颠倒的浑噩生活。
现在回想那段日子,真像梦一样。我每晚穿着亮闪闪的演出服,化着很浓的妆在舞台上歇斯底里地又唱又跳,丝毫没有想过这样的生活是不是自己一定想要的。那时候很流行烟熏妆,我的眼眶成天化得漆黑,戴着假睫毛,指甲也涂得鲜红,白天吓死人晚上吓死鬼。姐姐当时在外地读大学,管不上我,爸妈也不准我进家门,那些日子现在回忆起来浑噩不清,好在我唱的歌倒是很受欢迎,让我在卑微麻木的生活中保留着最后一点希冀,我相信只要梦想不破灭,我就会留着一口气。
如果没有心里的那点梦想,我可能连行尸走肉都不如了吧。
两年前,酒吧里来了个同样唱歌唱得很好听的男生雨昂,他很有才华,不仅会唱歌还会写曲子,因为有着共同的梦想,我们走得很近。我不能确定那是不是爱情,只知道我很崇拜他,喜欢他的一切,包括他抽烟、喝酒、抑或是跟别的女生调情时的眼波横飞。
我更不能确定雨昂是不是爱我,他不排斥我接近他,却很少主动对我表示亲近。他一直不相信我当时有十八,一直以为我只有十五六岁,经常叫我“毛丫头”。我们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在酒吧里除了唱歌就是喝酒,似乎每天都是醉醺醺的,我的第一次似乎就是在一次醉酒后给雨昂的。他也醉了,醒来后有些懊悔,问我要不要他负责。我很坚定地说不要。他当时看着我,半晌没吱声。
第二天,他问我想不想跟他去北京,他要去北京发展。我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瞒着父母跟他私奔到北京,为着梦想一起打拼。吃过的苦相对于梦想的破碎其实都不算什么,我和雨昂在北京无依无靠,就像周迅演的那部《如果•爱》那样,我们住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相依为命,一次次被各种文化公司拒之门外,还受过骗,在酒吧赚的血汗钱化为泡影。不久雨昂死于车祸,那天正好是圣诞节,北京下着大雪,我们因为没钱交房租被房东下了最后通牒,雨昂没办法,只好出门去找人筹借。傍晚时候出的门,一直到凌晨都没回来,等我见到他时他已是太平间一具冰冷的尸体,听交警说,是被一辆飞驰的跑车撞飞的,脑部直接坠地当场毙命。
肇事的司机我始终没有见到,应该来头不小,因为车祸的后事处理一直都是司机的家人出面的,他们家应该很有钱,开口就许诺给两百万,只要我不起诉。可笑的是,我有什么资格起诉,我什么都不是,我只是他的同居女友而已。最后是雨昂的家人来北京领了全部的赔偿款,自始至终,他们没有正眼看过我,雨昂的遗体一火化就被他们带回了老家。
临走前我央求他们给我留点雨昂的骨灰,他们不肯,我就哭着求,甚至是下跪求,最后是雨昂的姐姐动了恻隐之心,偷偷给了我雨昂一点骨灰,我将他的骨灰装进一个银质的贝壳吊坠,那吊坠正是雨昂送给我的圣诞礼物,至今仍戴在我的脖颈。
雨昂死后我又在北京漂了大半年,直到有一天接到爸爸的电话,说姐姐不行了,要我赶紧回江城。
可怜我当时刚刚生了场大病,钱都花光了,又被房东催房租,我连张返程的火车票都买不起,要好几百呢,没办法,为了筹集路费我只好拿了把吉他在一座桥下卖唱。那么热的天,我在热气蒸腾的桥底下不歇停地唱,渴了喝口水,饿了咬两口馒头,唱到后来嗓音都嘶哑了也只筹集到八十几块钱,正在我绝望之际,有个戴着墨镜的年轻男子路过,站在不远处听我唱了会,就走过来往我的手里塞了几张百元大钞。
当时是黄昏,我坐在地上,仰着脸看他,只觉他个子很高,背对着夕阳站着的,穿着黑色衬衣米色裤子,看上去是个体面人。兴许是我坐得太久,又饿又累,头晕眼花,我根本看不清他的脸,只听他居高临下地跟我说:“别唱了,再唱你嗓子会坏掉的,这些钱够不够,如果不够我这还有。”
我放下吉他,低头数了数手中的钞票,怎么数都数不清,是七张还是八张,我真的记不清。我哆嗦得厉害,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挣扎着想站起来,结果腿已经坐麻了,根本动弹不得。我急得要哭,一双手拼命乱抓,身子扭来扭去,那样子非常狼狈。
待我挣扎着站起来,那人已经走远了。我连谢谢都没说,他就走了,匆忙横过马路,钻进了一辆白色轿车。
他连头都没回,但我一直记得他离去时的背影,夕阳的余晖将他的肩头镀上一层金色,感觉他整个人都熠熠闪闪。但我很快就淡忘了这个人,当晚就买了火车票,连夜回到江城,我要回家看姐姐。在推开姐姐的病房时,我还没来得及说话,泪水就哗哗地流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