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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 ...

  •   第二十九章

      “这要怎么弄成油?”陆明毅蹲在竹席前,上面铺了一层油茶果壳子开裂以后剥落的油茶籽,经过四个晴天的晾晒,已经干得透了。于是林白说,可以准备榨油了。

      就算陆明毅很懂得如何做吃的,对于土法榨油,他也是不懂的,甚至没有见过,只能像做鱼丸一样,依赖于林白的指挥。

      这阵子晾晒油茶果的时候,他们趁着空闲,收割了屋前的水稻,用陆明毅从山下带回来的脱谷机,将谷粒全部脱下。经过数日暴晒,谷粒晒得干头发黄,随手一捻就可以将谷糠搓开,露出底下微黄的米粒。

      当然,纯靠手捻是不可能的,哪怕捻到手指脱皮,也弄不出几斤稻米。不能靠手,又没有工具,更不可能跑进村子里去挨家挨户地找,那就只好自己弄个工具。

      就像当初林白用的石锄。

      原样弄个石磨是没有可能的,但根据石磨的原理,林白顺着溪水找到了两块被水流冲刷的极为圆润光滑的椭圆形石块用来充当石臼的捣锤,把晒干的稻谷倒进竹盆,用底部有拳头大的圆弧状石捣锤击并碾压着稻谷,在反复的捣锤下,谷糠破裂,会露出底下的米粒。

      光是这个过程,就花去了林白和陆明毅两天时间。每天花上五六个小时不停的捣锤,才终于将超过五十斤的稻谷全部捣鼓完毕。

      要将谷糠和米粒分离,又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毕竟已经是现代社会,哪怕在农村,做起这些农活也总有各种工具辅助,就说筛糠,早就不是手工用筛子过筛,总会用上一种类似风车的简易风柜,把谷糠和米一起倒进去,米比糠重,在风力的作用下,糠会自动飞走,落下来的就是干净的米粒。

      那没有这种方便的工具,日子也总是要继续过的。

      陆明毅先用筛子将较粗的糠粒筛去,林白负责用竹篾编一个漏斗状的锥形米斗。她以前没编过,只能边试验边编织,好在基础功底扎实,又时常应用,琢磨了两天,也终于编出来。

      米斗的底部用刀割去尖角,露出手指粗的孔洞,再往米斗里倒进筛去粗糠的米粒,这里头还混着更幼细的糠粉,筛子已经没法讲它们分离,米斗的作用就是代替风车扬去细糠。

      可是风车风车,总是要有风的,于是林白让陆明毅这个壮汉拿着扇子在一旁扇风,米粒中的细糠自然而然就被风给吹走了。

      这么原始又笨拙的方式,效率自然低下,五十多斤的谷糠花去了五天的时间,才终于脱成四十斤左右的糙米,但这产量却比林白最初预想的1平米稻田出1斤米高出不少,让她很是高兴,过程的劳累自然是抛到脑后去了。

      “先在锅里炒香啊。”林白头也不抬地说。

      “炒香以后再榨,油才会香。”

      她在忙着用细麻绳编东西。

      不是之前的麻制毛衣,而是更小的什么东西。

      陆明毅蹲着挪了几步到她身边,去摸这个有点像套子的东西,“这什么?”

      “你看不出来?”林白用一种‘你怎么这么笨’的眼神扫了陆明毅一眼,“枕套啊。”

      “枕套?”完全出乎意料的答案。

      “前两天脱出来的糠那么多,做个枕头多好。”林白手里的竹针快速穿挑着麻线,用脚挑起一个已经编织好的枕套,说:“这个是你的。”

      陆明毅接住,有点疑惑地展开:“米糠那么细,不会漏出来吗?”

      “先用夏天穿烂的破衣服裹住,再塞进去,就不怕了。”

      陆明毅嘿了一声,真心实意地赞美:“你的这双手真是宝贝。”

      林白停住了编织的动作,举起右手,在阳光下摊开。

      五指修长,指节纤巧,手背上的皮肤比手臂上的更白一些,浅浅的麦色,肤质细腻,看起来很健康。她翻了一面,手心的皮肤粗糙许多,指腹覆盖着薄茧,是长年累月的农活干出来的。

      “宝贝?”林白困惑地重复。

      也不好看啊。

      陆明毅重重地嗯了声表示强调,“宝贝!”

      他起身,扛着竹筐里的油茶果粒走到厨房,留下一脸茫然的林白盯着右手看了好久。

      空锅小火干炒果粒,油茶果的味道被温度逼得四散,高地上很快弥漫着一股干燥的油香,几个小时前才刚吃过早饭的林白又有点馋了。

      这可不行。

      她飞快地编着枕套,在陆明毅炒好一筐前,又编好了一个。之前用来过滤湿淀粉的破棉T恤早就烂的不成样子,并不是有多少破洞,而是被沉甸甸的重量撑的失去了弹性,比最初大了一整圈。

      林白剪成了两块,用针线缝出一个方形口袋装,晒得干燥的细米糠装进棉袋,再塞进细麻绳织的枕套,闻起来有一股很自然很清新的干燥味道。

      陆明毅的枕头大一些,毕竟他是跟小黑一起睡的。

      林白不自觉露出一个笑。

      晒干的油茶果粒炒香以后,再用石捣砸碎,用纱布裹着,分成两个竹屉在锅上蒸,上面的是茶籽油包,下面是一块碗。在高温的作用下,茶籽油会一点点从茶籽油包里逼出,滴进下方的碗里。

      但这还不是结束。

      即便在火上蒸,也不能将所有的油脂逼出。

      等到能蒸出的茶籽油接近饱和,再反复锤砸茶籽油包,直至湿润的粉包越变越小,再没剩下多少油脂,简单的人工榨油才算结束。

      而这剩下来的油渣再经过五六天的沤肥,又能变成绝佳的天然肥料,半点也不浪费。

      两人又忙活了一周,共榨出将近三十斤的茶籽油,原先的1.5L矿泉水瓶是完全不够装了,又装了十一瓶550ml的小矿泉水瓶,才终于储存完毕,从缺油贫户变成了茶油大户。

      这种堪称农奴翻身的大转变,让林白决定奢侈一把。

      “你要比赛?”陆明毅挑眉。

      “对!”林白点头,漆黑的瞳孔亮晶晶的,明明很期待,却还要装出一副平静的样子,嘴角微微翘起,说:“我有一个炸丸子的配方,很好吃,一定赢过你。”

      这是老木匠最拿手的一道菜。

      每回就靠着炸蔬菜丸子留林白吃饭。

      除了费油,没别的缺点了。

      林白一直想吃,但手里的存油太少,任何油炸的食物都不敢碰。

      现在终于可以吃了!

      “要油炸?”陆明毅问。

      “随便。”林白说完,提着篮子兴冲冲的往大棚跑。

      比赛啊……

      陆明毅摸了摸下巴冒出来的胡茬,视线被钩子上的羊肉吸引。

      这是林白昨天给陈伯送米和茶籽油时,带回来的羊肉。除了里脊肉,还有羊五花肉,羊腿肉,都是新宰杀的,非常新鲜,一部分打算用来制成腊肠,其余的还没想好怎么处理。

      不如就用羊肉吧。

      普通的炒、炖、煮、煎、烤都做了无数次,弄点别的新鲜花样,她应该会很高兴的。

      一想到林白咬着筷子,又想吃又舍不得吃的纠结模样,陆明毅就忍不住笑出了声。

      多有趣啊。

      这表情,他是不会看腻的。

      陆明毅抓了一把晒干的蘑菇泡在水里发着,厚切了一块完整的羊里脊肉,比巴掌略大一些,用刀背轻轻敲打。很快,羊里脊肉变得有两个巴掌那么大了。

      他往上面涂了自制的辣椒油、盐、几种香料磨成的粉,腌好了羊肉等着林白摘菜回来。

      “陆明毅,茄子熟啦!”人未到,声先至。

      林白举着篮子,脸不红气不喘地跑上高地,篮子里装着一根沾着水的白萝卜,一根紫黑油亮的长茄子,两根不怎么大的玉米还有五只活蹦乱跳的虾。

      比起几个月的冷淡,现在的她,明显生动了许多。

      “那做个茄盒?”林白之前提过一次,陆明毅记在了心上。

      林白用力点头,“我自己做!”

      “行。”陆明毅从篮子里取了萝卜,“我用一点。”

      很快,厨房的角落里传来笃笃笃的切菜声。

      如果林白凑近了看一眼,会发现陆明毅切了两份。

      一份是粗细均匀的萝卜细丝,一份是极小的萝卜丁。

      而他本人,只需要用上萝卜丁。

      他把萝卜丁和蘑菇泥混合在一起,加了几种调味拌匀,堆放在羊肉薄片三分之一处,卷成一个厚厚的羊肉卷,用洗净的细麻绳捆好,腌制过的一面就裹进了肉卷里。光看肉卷外部,是很普通的红肉色泽。

      “你先炸,一会把油锅给我。”陆明毅说。

      在他准备羊肉卷的时候,林白已经弄好了茄盒的馅料,很自然地拿走了切好的萝卜丝,没有半点质疑。

      自从有了做饭更好吃的陆明毅,林白就不怎么自己动手了。哪怕有时候突发兴起想做点什么,也都是陆明毅先做好了准备,再由她进一步操作。

      太过于习惯的结果,就是忘了他们好像在比赛。

      看着大小均匀的萝卜丝和不怎么均匀的红薯丝混合在一起,林白边加虾茸、鸡蛋、淀粉、盐和五香粉搅拌成糊,边默默感慨:果然陆明毅是炊事班出来的吧,手艺好的不像个正经当兵的啊。

      油锅烧的热了,陆明毅在一旁催促,林白抱着搅拌好的丸子糊走过去,用一个深一些的勺子挖起面糊滑进锅里,指使着陆明毅把肉馅夹进茄盒里。

      “……不然油锅就太热了。”她这么说着。

      “好的。”陆明毅笑着很顺从地应了。

      熟透了的炸丸子胖鼓鼓地浮在油锅上,滚圆金黄,散发着诱人的香味,捞起来滤油的时候,林白没忍住偷吃了一颗,很烫,也很脆,里头软乎乎的,带着虾和萝卜的清甜以及红薯的回甘。

      陆明毅去拿东西,并不在场,但边上黑狗却摇着尾巴叫了两声,像在谴责林白的偷吃。

      “别叫了。”林白瞪它。

      “汪!”就叫。

      “汪汪!”还特别起劲。

      林白往外拨了一颗丸子。

      还没等掉到地上,黑狗就仰起脖子叼住,美美的嚼了。

      这回它倒是不叫了,都是共犯。

      陆明毅抱着晒干的油茶果壳子回来的时候,黑狗安静地躺在厨房外头,黑溜溜的眼睛盯着炸茄盒的林白,一副心满意足的样子。

      是偷吃了吧。他心想。

      茄盒炸完,热油装进碗里,陆明毅就着铁锅里的一层薄油,小火将羊肉卷煎至半熟定型。表皮染上了焦红的色泽,同时也能锁住内里的汁水。

      他起了锅,往灶膛里丢了不少干燥的油茶果壳,用来烧火会有一种淡淡的油茶香味,比普通的木材清新许多。又往圆形的灶口放了几根洗净的细纲条,做成烤网的模样,将拆了细麻绳的羊肉卷放在灶口烤着,快熟的时候又在肉卷表层刷了一层龙眼花蜜。经火一烤,蜜汁跟油脂混合在一起,肉卷的颜色更亮了。

      甜滋滋的肉香味太馋人,林白啃了一口茄盒,挣扎着想:茄盒也有羊肉,不一定会输的吧。

      “试试看,第一次做。”

      陆明毅从窗户外递进一个瓷白的盘子,上面放着一卷切开的肉卷,表皮烤的焦脆油亮,靠近表皮的肉色很深,越往里越透着粉,切得小小的萝卜丁几乎看不见了,只剩下蘑菇泥跟肉卷融紧紧抱着,顺着切口流下的丰盈肉汁把肉卷内部晕染的湿润柔软,看起来简直闪闪发光。

      林白不由自主地咽了口口水。

      好好吃的样子。

      她咳了一声,夹起一块肉,咬了一口。

      最先尝到的是龙眼花蜜的清甜,接着是舌尖微麻的辣味,外边的肉有点脆,有点韧,但完全不干,越靠近内部的羊肉越软嫩多汁,就像肉做的豆腐,却因为放了萝卜丁而显出跟蜜汁完全不同的清甜风味。每次咀嚼都爆出肉汁的蘑菇,就像另外一种肉,鲜的很,却无比的和谐。

      咽下嘴里的肉,林白舔了|舔|嘴唇,又探出筷子。

      却没夹到。

      陆明毅左手托着盘子高高举起,单手靠在窗框上,笑着问:“先不忙着吃。评委小姐,哪个赢了啊?”

      林白愤愤地夹起炸丸子往嘴里塞。

      也好吃。

      但她把面粉改成了淀粉,口感有点出入。

      是不如肉卷好吃。

      可她做了两个,茄盒也很好吃的,只比他差了那么一点。

      加上炸丸子至少是个平手!

      林白说完,陆明毅挑起眉毛。

      “不信你吃。”她把两个盘子往前推。

      陆明毅各拿了一样吃了,眯着眼,说:“不如交换吧。”

      “真的?”林白两眼放光。

      他烤肉的时候,她已经吃了很多了。

      如果交换,吃亏的人反正不是她。

      于是她用力地点头,高兴地交换。

      除了给陆明毅和黑狗各留了一块,剩下的肉卷全进了她的肚子。

      “是不是很好吃?”林白两手臂撑靠在桌上,探头问坐在窗户下的陆明毅。

      “好吃啊。”他慢悠悠地说。

      是会让人联想到家的食物。

      如果这样生活一辈子,其实也很不错吧。

  • 作者有话要说:  状态还是不太好,人很累,不太精神,这两天本章评论会发红包。
    更新不稳定,但肯定不会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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