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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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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读高二。
阅览室的时候,对面坐了一男生。冬天的阳光正温温的照在他脸上。我抬头。
他的眼睫毛很长很长。轮廓分明。
然后他突然望着我。我再看书时,我发现书上的字写得特别好看。到现在,我仍然记得,那天的阳光是那么的温暖。
程语说,你最近跑图书馆勤快了,这太阳我瞧着还是从东边升起啊。只有我自己知道,在看到了他签了“任远”这个字后,我就再也出不来了,我陷进去了。心甘情愿。
在某一天排队买饭的时候,程语突然拉拉我的衣服,特温柔地说,杨凡珞杨凡珞,看那帅哥,帅哥呀。在这个年纪,谁不会对“帅哥”犯点心呢,尽管大多数的我们,其实并不想真正和“帅哥”有些瓜葛。我拽住她的手正想使力时,突然整个人就软了下来。
是他,那个在阅览室里阳光照着他的脸的人,那个有着长长的睫毛的人,那个,叫任远的人。
他的眼神穿过遥远的距离,又像图书馆那样,落在了我的眼睛里。我无力躲避,我突然不知所措。
从那以后,我爱上了图书馆,与食堂。
杨凡珞,你给我招了吧。于是,我招了。不到几天,任远的资料便整整齐齐地摆在了我的眼前。
你眼光还真不错,这一白面小生还真不赖。于是程语便把他祖宗三代都滔滔不绝地介绍一遍,我估计她家的族谱都没搞这么熟。听完后,我说我心凉了。任远一家三代都权高位重,任远也特争气,没有骄横跋扈,没有张牙舞爪,一出来即给人出身名门之感。这样的他是那么的优秀,让人觉得遥不可及,这样的他……
我突然想到他那温柔的眼光,仿佛要看穿你的一切,仿佛要把你整个人融化在他的目光里。我觉得自己很没出息。可是我还是在想,一刻不停地想。
完了,你真完了。程语说。
我知道我完了,我真完了。
他穿简单的T恤,背简单的包,他不常说话也不常笑,可是他出现的时候好像散发光芒般的吸取了所有人的焦点。这时候我的本性也暴露出来了,高不成低不就的,一望着他我就跟望鲁迅似的觉得自己特卑微特渺小。
星座不骗人,在爱情指数90%那天,我就跟老鼠撞见猫似的撞上了他。
我看着被洒满菜的衣服,其实我心里真是高兴,我想老天在眷顾我就白给了我这一机会。我发誓他肯定早对我有印象,因为他还没道歉时就来了句,是你啊。我突然觉得整个时空就定格在那里,阳光就像闪烁的打光灯一样只照在我身上,旁边的一切都黯淡了,消失了,沉寂了。我还在想是不是该说"对啊,就是我啊"的时候。他已经拽着我出了食堂。
我特没主见地跟在他后面屁颠屁颠地问,这是去哪儿啊。
他看看我的衣服,又看看我,你还想上哪儿。
我突然忘了原来我的衣服已经沾满菜屑了,可是我怎么看那衣服怎么顺眼,当初我眼巴巴地望那古琦时我也没这种感觉啊。
星期天有空吧,我弥补一下我的过失。然后愣是让我把号码给他,我写的时候我就在想食堂真是个好地方啊,那饭菜色香味多俱全啊,那阿姨多亲切啊。
我就这么糊里糊涂地上了寝室楼,糊里糊涂地换了衣服。糊里糊涂地跟程语讲了一大通。
花瓶砸中你脑袋也没你这几率低啊。然后她愣是后悔了一下午,抱怨了一下午,附带着羡慕了一下午。我这才意识到,人校草真是撞上我了,真是要了我号码。真是要赔给我啊。
我两眼直愣愣地望着那老师,发现那老师今儿个讲的真是好,真是有精神。这可是地理课啊地理课啊,我的大敌居然让我产生好感了。
神奇啊神奇啊,任远啊任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