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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轻舞 ...

  •   我穿进书里见证爱情的那些年
      第一章楔子

      风潇潇在过去的二十一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见证爱情的NPC。在母胎单身了二十多年后,成为了自己书里角色爱情的见证人。苦也,无奈也,于是与命运抗争的她,最终失败了,看过无数小说套路的她,自信地认为可以凭借过去十年看书的经验,完美地从书里面的世界跳到自己的正常生活中。于是,天道酬勤,完美失败……

      一个月前。暑假。在家。

      “风潇潇,别捣鼓你的电脑了!没看见家里正忙活的很嘛,这丫头,眼里看不见活。” 妈妈白蔷一边忙着自己手上的活,一边对着正在看电脑的风潇潇疯狂输出。十岁的弟弟风煜桐见势不对,呼哧呼哧迈着小短腿以光速跑到风潇潇身边, “风潇潇,你再不下去,老妈就要变身霸王龙了!”
      啪!把电脑关上,朝风煜桐一点头,“谢了,老弟!” 任务完美交接。等风潇潇走了之后,风煜桐一边瞅着门外确认没有声音了之后,把电脑打开,熟练地输入密码,风潇潇偶像路之言的生日,好家伙,百试百灵!只见浏览器上写着——怎么样变得有钱?写小说能赚到钱吗?怎么可以签约星漫文学社?写作之十大秘诀……风煜桐捂嘴,似乎窥探到了某些机密……

      一楼。
      “风潇潇,你说你整天待在你房间里做什么?囊个,你房间里有金子哇?怎么没见你挖出几箩筐?” 老妈白蔷作为四个孩子的母亲,早已在岁月的蹉跎中锻炼出一套自己的理论,简称“枕头高点垫”理论,她认为社会太现实,只有学会多做事才是正确的,晚上枕头垫高了容易做梦。久而久之,嘴上功夫愈加厉害,这不,又开始了。
      “我这不是下来了吗?老妈呜呜,你说你年轻时好好的一个南方姑娘,如今,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 风潇潇接过老妈手里的活,嘴上还说着欠打的话。这不,下一秒,“找打!”
      风潇潇觉得,老妈除了名字长相很南方人,其余的没有一点像。

      风潇潇的家里一共六口人,爸爸风生泽,妈妈白蔷,还有两个妹妹——风兮兮,风渺渺,最小的便是弟弟风煜桐了。
      三年前,风潇潇考上了离家较远的一所二本大学,学习管理学。因为家里条件一般,风潇潇生活极度拮据,上大学期间花费的费用有一部分都是自己在外兼职来的,餐厅服务员,孩子伴读,节目志愿者…五花八门的工作都做过。她最渴望的梦想就是自己挣钱给家里买一个大房子!有一天,机缘巧合,她忽然想,重拾曾经的梦想,写下一个又一个故事。于是,她在星漫文学社注册成为了小说作者。
      星漫文学社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一家文学社,上面汇集了所有知名的人气作家,电视剧拍摄的剧本有百分之八十出自星漫文学社。风潇潇开始她梦想的第一步,在星漫文学社上注册了一个笔名,想来想去,终于颤抖着打下了那几个字,最后一步,“提交”。按提交的那一刻,风潇潇觉得自己高考时手就是这样子抖的!没出息!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现在是作者啦……” “我现在不是风潇潇,我是爱吃唐僧肉的蛮荒小妖精!” “啊啊啊啊啊啊——”
      突然一声敲门声: “风潇潇你大晚上的叫魂呢!” 白蔷在门外,嘀咕着 “什么肉妖精?我看你就是个麻烦精!”
      ……
      一个月后,风潇潇的激情完全就被破灭了。
      电脑屏幕上,是星漫文学社的背景色,粉色与白色相交融,形成一股渐变色。页面上还有着宣传语——星漫与你皆此中,人面桃花相映红。然而,点开作者信息栏,如下:
      作者:爱吃唐僧肉的蛮荒小妖精签约状态:未签约
      更新中文集:《方圆十里》 字数:5.23万
      点击量:23 收藏:2
      .......

      风潇潇瘫倒在椅子上,黑框眼镜一带,心里想着:兮兮啊,渺渺啊,煜煜啊,姐姐不能带你们发家致富了!哭泣!

      一个月前,信心满满当当的风潇潇开始了她的爆肝写文之路。她做了一系列准备,收集素材,了解写文概况,锻炼文笔……为此,她深觉自己十年的看文经验是能够派上用场的———小说套路没有什么能够比她更了解了……
      一个月后,收件箱里面躺着一封孤零零的信:亲爱的未签约作者,您的作品《方圆十里未能达到我们的设定值呢!请再接再厉呢!
      风潇潇两眼一闭,瘫倒在床,两条脚蹬来蹬去,于是引来了妹妹风渺渺,正在读初三的风渺渺推开门一看,“风潇潇,你在干什么?你哀嚎的声音我在隔壁都能听见。”
      风潇潇:“你不懂,我是在为我还没有到手就已经飞走的鸭子哀悼!你好苦啊……是妈妈文笔不佳,不能让你站在阳光下接受别人的目光洗礼!呜呜呜,风曳,都是妈妈不好……”
      风渺渺:无语子! “你就哀嚎吧,老妈在楼下呢,你小点声!” 走了。

      风潇潇越发伤心,拿起手机一看,瞬间活过来。雅川喜剧学院校草,同时又是万千少女的男神路之言发了自拍照,怎么会有长得那么好看的人儿,还和自己一个年纪,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哪! 照片里的路之言,刚刚洗完头发,还没有干,全素颜出镜,清清爽爽。刚才还在为签约没通过的事情哀嚎的风潇潇,此刻变得生龙活虎,点赞评论转发一条龙!
      爱吃唐僧肉的蛮荒小妖精:男神真帅!/笔芯//笔芯//亲吻//亲吻/
      转发完了之后,还要把照片一张张点保存!风潇潇不得不承认的是自己相机里面有八千张照片,有七千五百张都是自己男神的!
      诶,等等,怎么有个人给自己评论。点开一看,有个名字叫做“路之言一点也不帅”的人给自己评论了———也就一般吧。
      什么叫做一般,敢在自己的微博下来说自己的偶像一般,风潇潇不得不想,这人胆子太大了,尤其在偶像大过天的世界。点开那人主页,发现没有发过什么言论,于是就找他私信。
      爱吃唐僧肉的蛮荒小妖精:在?你是不是路之言的黑粉?
      路之言一点也不帅:黑粉?黑粉是什么?
      爱吃唐僧肉的蛮荒小妖精:你别装了,我已经看出来了!

      另一边,易寒正放下手机,叮咚一响。手机又响了。

      路之言一点也不帅:?
      爱吃唐僧肉的蛮荒小妖精:你的ID名。
      路之言一点也不帅:我比他帅。

      风潇潇已经气炸了,由刚才的生龙活虎变成现在的爆炸小刺猬,任何人都不能接受别人,而且还是陌生人来点评自己喜欢的人与事。
      爱吃唐僧肉的蛮荒小妖精:兄台你讲点理,我来和你好好说道,有自信是好事但……
      系统:对方已拒收你的消息。

      风潇潇:! ! !
      行了,正愁找不到素材,书里最大的反派就是你了!你这个黑粉!

      打开电脑,输入:
      颜苟自打出生以来就是个反派。小时候,走在官道上,树上的鸟窝里的蛋不小心滚到了草丛上,幸好没碎。他走上前去,粗布麻衣让他的皮肤磨得有些疼痛,他痛急了,极力怨恨自己为何不是生长在大户人家,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颜苟伸出手,那是一双垂髫小儿的双手,只不过上面布满了茧,与上山拨开荆棘,捡拾柴火被勾勒出来的红痕。
      他双手捧起鸟蛋,鸟母在一旁叽叽喳喳地叫着,似乎是急切着想要得到帮忙而让鸟蛋得以回窝。颜苟笑了笑,脸上已无多少稚嫩。
      “吾相助与尓,谁人与吾助?”
      霎那间,鸟蛋从手间滑落在地,继而碎裂。伴随着鸟母的尖叫——叽叽——叽叽叽,颜苟转头就走,对旁边玩耍的小伙伴道:大牛,我适才看见鸟蛋落在地上,想帮忙拿回鸟窝,可是不小心它碎了。回家爹娘说不定要打我了唔!”
      .......
      凭借着对那个黑粉的气愤,风潇潇洋洋洒洒写下了《方圆十里》中的最大反派——颜苟。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下次把你写死。”
      ......
      返校前的一个星期,风潇潇在家帮助妈妈白蔷干活,妈妈白蔷嘱咐道:
      “潇潇,你已经是个二十几岁的大人了,弟弟妹妹还小,听妈的话,读完这个大学就不读书了咯,你爸爸哪,担子重哦。”
      风潇潇望着自家老妈,美人尚且经受不住岁月的蹉跎,更遑论操持家务二十几年的女人。细纹长在妈妈的额头,眼角,白发丝出现在妈妈的鬓角,风潇潇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起已经比妈妈高出了半个头了。

      “那是肯定的,妈妈你放心,我啊,会让咱家的生活变好的。”

      风潇潇再想起那天那个下午,阳光明媚依旧,岁月蹉跎如许,窗外黄花更盛,春,已经悄悄地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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