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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还真是自信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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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是自信啊!”
——“那当然,我长得丑,你们都得让着我!”
在我二十四岁以前,我从来没有思考过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我到底算是一个自信的人,还是一个自卑的人。
我是典型的二逼青年,认准了一件事,就会苍蝇奔粪球一样,心无旁骛地投身进去。不管这事儿到底会不会惹上一身屎气,不去试试,我是绝不会甘心的。
因为这样的特质,我一直不需要思考,自己到底有没有自信这么一码,不管听起来还是用起来都牛逼哄哄的特质。
后来在我二十四岁生日那天,出于一人过生日的孤寂和愤怒,我打开一个名为SOUL的社交软件,跟里面来自天南地北的网友胡扯。
我在网上跟陌生男人聊天只有两个原因。
其一,对方要么长了一张惊世绝伦的脸,要么拥有一对健硕无比的胸肌;其二,对方跟我一样,是个充满了二逼气息的伪文青。
第一种乃是夫子所说的,食色性也。
美色当前,可多食三大碗矣。
我想夫子跟老婆吵了架,摔门而去,嘴里嘟嘟囔囔:“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时候,一准不仅仅是因为老婆蛮不讲理,多少也有些糟糠之妻红颜不复所以夫妻龃龉口角忍耐度降低的因素存在。
我上大学的时候长期单身,老爸常劝我,找男人不要太在意外形,多看看小伙子的内心。
几年后,我回家整理杂物,从书柜里发现一本中华书局1984年出版的《浑江市志》,扉页内夹着一张泛黄的老照片。
是老妈几十年前,在延边上医科大学时的纪念照。
上面的老妈穿着嫩黄短衫,玫粉长裙,一身朝鲜族姑娘打扮,微微侧膝坐在草地上。
那天阳光很好,春意正浓,照在年轻的老妈脸上,映着一张巴掌大的鹅蛋脸和一双波光粼粼的明眸,姑娘青春恣意的笑容和乌黑顺直的长发,刺破几十年的光阴,打动了这边拿着照片的我。
我贼兮兮地问老爸:“这书上面怎么印着一个浑江图书馆的公戳?”
老爸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老爸老妈相亲那天是在图书馆,这本《浑江市志》算得上他们老两口的定情之书。
老爸为了留住这份珍贵的人生记忆,宁愿不要借书证的二百押金,也把这本书偷回了家。
等到老爸把媳妇娶回家的时候,俩人一块儿,瞅着新家书柜里唯一的书笑得只见牙不见眼。
那是一九九五年的九月十五日。
有些事儿,对当事人而言,过去了,就只能藏在记忆里,再说起来就显得幼稚和矫情。
可作为他们的后人,讲起那个年代的爱情,感受到的,却是无以伦比的浪漫。
为了留下相识的回忆去偷书,只能存在于老爸老妈那个年代。
不是说现在就不能再去公共图书馆偷书了,而是那样纯情的年代已经消逝,一个成年人再去做这样孩子气的举动,未免让人怀疑,这哥们儿不是被邪教组织洗过脑,就是先天大脑发育不良。
我是个庸俗的人,没有遗传到老妈的美貌,也没有遗传到老爸莎翁戏剧式的浪漫。
我是老爸东北汉子粗糙面容和老妈东北娘们暴躁性格的优秀继承者。
俗话说,缺什么补什么。
我长得丑,所以我爱美人儿。
我爱的美人儿拥有所有我没有的美德。
我喜欢小脸蛋一点点儿,小面皮儿细白白,小胸脯桃花一样膨胀,小细腰一盈盈的小女儿。
所以我读到“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的时候,油然冒出一种羞愧的兴奋。
兴奋是因为,好细腰者不独我;羞愧是因为,人家是楚王,我是贫王。
我也爱男人。
男人是这世界上最有趣的生物。
他们既聪明又愚钝,既奋进又懒惰,既诚实又狡猾,他们千变万化,他们万变不离其宗。
美好的男人常常不经意地闯进生活,当然更多时候是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某一次的春闺梦中。而且随着年龄增长,形象亦不断变化。
小时候闯进我梦里的,多半是童话里,头戴王冠,身披斗篷,骑着白马,脑子里充斥着老子今儿非把丫的吻醒的王子形象。
后来我老妈给我买了一套原版四大名著,出于由简入难的学习原则,第一本我就读了《西游记》。之后每次再梦到穿着紧身裤穿过玫瑰园的王子,背景音儿就总是挥之不去的“混沌未分天地乱,渺渺茫茫无人见。”
时至今日,我再没梦到过穿紧身裤的男人,起码再没有那些穿着紧身裤也裆部平平的男人了。
这都要多感谢高中时期教育部增添的青少年生理卫生健康课,为我少女时代绮丽的夜梦增添了几分科学色彩。
时至今日,我梦到男人的次数愈来愈少,即便梦到了,多半就是我书中的主角。
白天写着他们的悲欢离合,晚上做梦还要继续续写。常常醒来感觉自己一脑子的官司,匆忙从床上蹦起来找纸笔记录,可临到落笔的时候才发现,或是千头万绪无从写起,或是梦境太美,已然忘记,不由得长长叹息,也许人生真真是分成两半,一半是白天,一半是黑夜。我们以为自己是活在白天,殊不知黑夜里睡眠中,又存在另外一个不可触摸无法记录的乾坤。
梦到男人虽少了,却不代表我越来越不爱男人。
与此相反,我对男人的爱,伴随着年龄增长,已经由童话书指引的女孩都应该期待她的王子,变成了任何一个女人都应该期待一个懂她的灵魂的出现,如果承载这个灵魂的躯壳是男子,那恰恰好;如果是女子,亦值得敞开胸怀,真心拥吻。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成熟的标志,但我确信这是一种更符合天性的观念。
但如果是与男人闲聊臭贫,那要求就降低了很多。或者皮相美好,或者灵魂契合,二者有其一,就可相谈甚欢。
我对美男子没什么特殊偏好,各种各样的美我都欣赏,只要美得有风情,局部的美也欢迎。
大眼睛双眼皮的,我觉得目光炯炯,美得意气风发;小眼睛单眼皮的,我觉得目含烟雨,美得有两宋山水画的含蓄;身材魁梧的,见之如读唐诗,雄浑壮阔;体量瘦削的,与晤如吟小令,温柔缱绻。
但我有一特殊的嗜好,极爱胸肌壮硕之男子。从前和老妈讨论男人身材什么样算是极品,老妈听闻我喜欢观察男人胸肌的爱好后,撇撇嘴说:“你真是变态!”
我反思我为什么活得这么变态,大概要怪再往前几年,我开始自学魏晋时期的历史,老妈给我买了一套白话版《世说新语》,里面画了一张嵇康打铁的漫画,上面的精壮汉子半弯着腰,高高抡起一柄锤子,两块胸肌拥挤着,一滴晶莹的汗珠顺着脖梗划过胸线,性感无限。
窃以为,打铁这事,不太性感,但又找不到别的由头去解释这莫名其妙的性感,就只好怪罪那两块无辜的胸肌。
我想我的变态,我老妈至少要负起一半的责任,另外一半要怪出版商。
谁让他要在如此枯燥的书里夹杂如此香艳的画面,由不得读者想入非非,继而走火入魔。
想来作为赔偿,我老妈或是出版商,应是赔我一个大胸肌的猛男帅哥的,可我至今也未曾收到,反而只是被我老妈无情奚落:“你真是个变态!”
这样想,我这个人很是有些自卑的。
我清楚地认识到了我相貌上的缺陷,所以我要毕我之生去寻找那些,拥有我没有的美好要素的美人儿。或是把他们照下来,或是和他们产生友情,爱情,亲情或是别的什么情,总之,我想和他们扯上点关系,以便我长期地欣赏他们身上散发出的美人儿特有的气息。
更重要的是,我想在这些美人儿老了以后,头发花白了以后,牙齿掉光了以后,笑嘻嘻贱兮兮的跟他们讲:“我等了几十年,终于和你站在了一条起跑线上!”
虽然没有几天可跑了,也许到那时,连跑都跑不动了,那我就坐在他们的旁边,和他们一起晒太阳,告诉路过的年轻人,我们这一排老不死的,曾经都是风华绝代的大美人。
也许到那个时候,我就可以完全突破我内心的自卑。
除了没有美貌,更让我失望的,是智慧的缺失。不管我拼了命的读书,还是像一条咸鱼一样躺平在锅底,要做的事情永远先是像房檐下的水珠滴滴答答的落在我脑门儿,如果置之不理,就会像海啸一样排山倒海的奔涌而来。
我曾经以为只要努力去做,终有一天会完成。待到长大才发现,生活的本质就是连绵不绝,生活里的困难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永远有办法把人磋磨的时哭时笑,悲喜交加,每个人在面对新的一天的时候,都是初生的婴儿,不知道这操蛋的世界要给予何种惊喜亦或是惊吓。
这生活永远无常,或喜或悲,不过是不同心智的人,看待世事的方法不同罢了。
如果从这个层面去看,我倒是自信得很,或许都有些逼近自负。
不为我知道多少,只为我永远求知若渴,像寻找美人儿一样寻找智慧,像热爱美人儿一样热爱这无厘头的生活本身。
我要像为美人儿照相儿一样,虔诚的存储苦难带给我的记忆;我要像欣赏智慧一样,纵览人间美色。
我知道我干不翻这傻逼的世界,但我绝不要被这傻逼的世界干翻。
也许我外在是自卑,内心是自负,就像把半瓶红钢笔水跟半瓶蓝钢笔水一混合,就成了又红又蓝不红不蓝的一瓶钢笔水一样的道理,我表现出来的一种很既不够自卑又不够自负的态度让别人误以为我是个自信的人。
但我觉得,一个男人夸一个女人自信,多半不是好意。
所以当SOUL上面,通过网络相连的男人,用酸溜溜的语气对我说:“你还真是自信啊!”
我真的很想回复:“干你屁事!老娘实力允许老娘自信。”
但我的自卑心理突然作祟,让我暗搓搓的回复:“那当然,我长得丑,你们都得让着我!”
也许下一次我自信爆棚,热血沸腾,直接回复:“放你妈的狗臭屁!老娘自信不自信干你屁事?丫的信不信打得你满地找牙哭爹喊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