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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乐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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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管所的生活无疑是非常难熬的,但是,沫沫没得选,只因为她是杀人犯的孩子,即便她没有犯下任何罪行。
对于看管这些孩子们的人而言,沫沫是需要重点防范的,杀人犯的女儿,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杀人。
而对于那些和沫沫一起待在那里的孩子们来说,沫沫是他们之中的异类,他们都是因为犯下了或大或小的罪过,才被送到这里管教,可是,沫沫是不一样的,即便沫沫有着罪恶的血脉,现在的她却是‘干净’的。
一摊污泥里混入了一滴清水,会发生什么呢?
要么摧毁她,要么同化她!
沫沫觉得,自己一定已经死了,然后由于父母的罪,进入了地狱。
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坏人呢?怎么就没有一个人愿意给她哪怕是一点点的善意呢?
那些少年犯们,虽然喜欢欺负,或者说,折磨沫沫,但是,在沫沫受不住这里的生活,妄想逃走的时候,他们全都选择了出手相助。
不是因为善良,也不是想要帮助沫沫,仅仅只是想要把已经疯了的、受了无数折磨的沫沫放出去,让这个对世界满怀恨意的怪物去向这个世界发起复仇。
他们都知道,已经被染黑的沫沫,当她再次回到这里的时候,她就彻底地和他们一样了,甚至会比他们还要脏。
有了这些人的帮助,沫沫基本上没费什么力气就逃出去了。
沫沫发现自己需要面对的最大的难题其实不是警方的追捕,而是,作为一个在逃‘罪犯’,沫沫没有身份,也没有钱,,所以,此时沫沫面对的是吃不上饭的现状。
沫沫拿到了钱,可以让她吃饱饭的钱。
这钱自然不是来路正当的,但也没什么难的,把一个醉汉拉进小巷里,用力扭断他的脖子,之后就可以安心掠夺他的财物了。
沫沫本来没必要杀死他的,完全可以从他身上偷了钱就走,毕竟是个醉汉。
但是,当沫沫看到这个已经醉到无心反抗的大汉的时候,她就已经无法控制自己心中的暴虐了。
沫沫现在遵从自己内心的想法,杀死了他。
沫沫决定尽快把这些钱挥霍完,毕竟,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捉回去呢?
沫沫订了不需要身份证明的酒店房间,点了无比丰盛的食物,又用最后剩下的一点钱买了路边一个老爷爷手里的旧书。
之所以买那本旧书,也不过是沫沫无聊的时候,那个老爷爷和那本书离自己最近罢了,沫沫只是想给自己找一个消遣。
沫沫其实出来之后就没想过要回去,没有被抓到,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但是,如果要被抓到了,沫沫会在他们他们抓到自己的前一刻自杀。
因为沫沫觉得,与其回到那个人造地狱里,不如去真正的地狱看一看。
现在,看了那本书的沫沫,有了不同的想法,就像是原本得过且过,无所谓生死的人,突然找到了人生目标,并愿意为之奋斗的样子,那书里描写了一个有关于乐园的传说,沫沫想要去找那个乐园,在沫沫看来,书里描写的那个乐园,大概就是天堂了吧!
可惜,这个目标出现地晚了一些,警察已经追来了,虽然还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那具尸体。
沫沫不想被他们再关到那个少管所里,就去了酒店的顶楼,虽然有点遗憾自己刚刚确立的梦想无法实现了,但是,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犹豫的机会了,要么死,要么生不如死!
沫沫从顶楼一跃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