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7、交谈 ...

  •   几天后,学校。
      “源子酱~,昨天忆生老师的新书发售了哦!你有没有买到,有没有看完!”
      眼睛上多出一个大大的黑眼圈的美少女这样问道。
      “当然了!老师的新书太好看了!”
      当然没有了!我早已忘记这件事了,但是,以美奈的性格,如果我给出否定答案的话,美奈说不定会追着我打,所以,先不管不顾地给出肯定答案吧!

      盯~~
      粉毛眯起眼睛,盯着眼前的少女看了几秒,我怎么就那么不信呢?而且,这个人虽然看上去很镇定,可她的眼神早已飘到不知道哪里去了!
      总之,先诈一诈她!
      “源子酱~,忆生老师的新书真的是太棒啦!而且,结局更好哦,虽然中间很压抑,但是,这次的,意外的是个大团圆结局呢!”

      啊这,是这样的吗?岂可修!完全想不起来了!
      自家对于自己的作品的态度,从来都是那种类似于‘我死后,管他洪水滔天!’的想法,‘交稿后,此作品与我无关!’
      会产生这样的态度,还是因为自己以前的某本书在发售之后,自己去论坛围观读者的想法。
      奈何,人类的想法并不相通!
      我实在是不愿意去看他们的阅读理解了!我一个写小说的,懂个锤子的阅读理解啊!
      爱咋咋地吧!(摊手.jpg)
      所以,现在的我,对于交稿后的作品,都是不在意,与我无关的态度!
      但是,我身边就有一个我的大书迷朋友,连带着不愿意暴露作家身份以免黑手党暴露的我,不得不被迫成为了自己的‘书迷’!
      so sad!
      现在的这本书,我完成它已经过了好多天了,再加上这段时间里,各种大事,发生的太多了,我哪里还记得自己写了些什么啊!我还记得个书名就不错了!
      岂可修,死就死吧!
      “恩,是啊,团圆的大结局真的是太棒了!太暖心了!老师的文笔太优秀了!”

      果然,这个人根本没有读过老师的新书,她果然是在敷衍我,这不是一诈就诈出来了嘛!
      “哈!源子,你果然没有看,居然还这样敷衍我,我要生气了!我真的要生气了!”

      啊这!完蛋了!
      “等等,美奈,你听我解释啊!”
      “那么,美奈大人就勉为其难地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吧!你可要心怀感激的,把老师的新书看完啊!”
      啊!该想个什么样的借口呢……啊,对了,有办法了,不如这样吧!
      “美奈,你知道的,我已经父母双亡了吧!”
      “知、知道的啊,源子你说起这个是为了什么?如果是想引起我的同情心,然后就这么让你敷衍过去的话,那么你确实成功了!好吧,这次就原谅你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啦,我是想说,我现在是被舅舅养着的,寄人篱下,处处看着舅舅的脸色,生怕自己被讨厌!”
      “我知道啊!你跟我讲过,你和舅舅一起住,还说过,你舅舅对你不好,还是个屑!难道说,这个屑人变得更屑了,已经不允许你看忆生老师的新书了吗!”
      “不是啦!他倒是没有不允许我看忆生老师的书(毕竟那就是我写的嘛)”
      “恩,既然如此,你为什么没有看?(声音渐渐阴森.jpg)”
      “他嫌弃我在他家里,白吃白喝,就要求我去打工,干活,干苦力,他还说,如果我不愿意的话,就让我、让我……”
      “他让你什么呀?这个屑男人又怎么欺负你了?”
      “他说,我如果不能干活给他赚钱的话,就、就做主,让我下海,呜哇啊啊啊(大哭.jpg)”
      “纳尼!他怎么可以这么对你,天底下竟然还有这么坏的舅舅!不可原谅,走源子,我们一起去干掉这个逼外甥女下海的狗贼吧!”
      “美奈,谢谢你,但是,不用了,不要因为我,毁了你的后半生,鲨人,是洗不清的罪!”
      “那你呢!源子,你以后要怎么办呢?他现在就想要你下海了,以后还不知道要怎么对你呢!”
      “美奈,没关系,我现在会忍耐的,努力挣钱,而且,我快要成年了,等成年之后,我就从他那里搬出去,哪怕是去流浪,也好过被他压迫!”
      “恩,那好吧,源子,如果他欺负你了,你一定要告诉我,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也一定要告诉我好不好?”
      “恩,美奈,你真好!”

      呼~~,又一次,敷衍大作战,大成功!
      至于背锅的森boss?呵呵,他背的锅还少吗?多我一个也不多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交谈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