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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初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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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书中写道:“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班上的差等生,坐在教室里靠后的位置,个子高高的,皮肤白得在那一缕阳光下,显得格外的温柔。
这世间大概一半爱情的开始都是源于一场误会或者玩笑。
我和他认识的时候,恰逢就是那一半爱情中的一场,所有朋友都说出了他与我般配,什么看起来刚好一对之类的话,每天在我耳边不断地回响,生活从那件误会开始后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坐在离他五排靠前的位置,上课总是能感受到他的目光,我的余光里看到的都是他眼中的自己,我变得开始在意自己,开始做起了文静的自己,开始变得如书中林黛玉般的多愁善感。
在一个阳光正好的清晨,我在阳台上浇花,摸着邹菊的叶子,眼里脑里全是他的影子,我知道,我喜欢上了他,不知道他是不是同样地喜欢我?我笑着想到,走在大街上,看到卖东西阿叔的东西掉了,一边捡起来的时候会想到,如果是他遇到这种事情,也会帮忙吧。
某一天我正坐在我位置上,他从我旁边路过,给了我一封信,我既高兴又苦恼,我打开了那封叠的整整齐齐的信,信中写道:
“同学,我喜欢你,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总之就是喜欢你。我知道我成绩不好,也知道现在不应该给你说这些,我希望你好好努力,好好学习,未来还很好,我们一起努力,加油。”
喜欢一个人就是愿意去花时间了解她,去猜她的皱眉是因为什么?她开心的是什么?她的一切从我喜欢她的那一刻起,都变的与我有了关系一样。他知道我想好好学习,他知道我有自己想做的事情,我的抉择从来都是简单分明,他说的很对。可他还是每晚跟在我身后送我回家,悄悄地以为没有被我发现,他也会惹我生气,他惹我生气的时候,他便拿颗粉笔砸我的头,让我回头和他说话。就在某一天他忽然不再送我回家了,我也像习惯了没有他护送一样,就当这段喜欢没有发生一样,我们都只是普通的朋友,都只是认识的人。
这样若无其事的平静了一段时间,我努力地学习,仿佛其他事都与我没有关系,而他那段时间在做什么,我也无暇在意,直至我上了不同的学校,才听到朋友们谈到,“你知道那个谁吗?之前和班上那个谁在一起,现在那个女生快结婚了”。我心中一震,他们说那个和他在一起的女生,结婚的对象是另一个人,原来我沉浸学习的时间,外界发生了这么多事情,起初那个玩笑,终究是别人把它当了个玩笑,我和他当了个真,心动大概是真的,思念也是真的,那份喜欢唯一能证明的好像就那封信了,我心中很清楚地知道,我从喜欢上他到喜欢过他转变,那份喜欢就像是书本上的文字,清晰的浅显易见,却只有我自己能够读懂,外人根本看不懂。在最开始的年纪,恋上一个人,这大概就是初恋,至于结果如何,那都无关紧要,重要的不就是那份心动吗,自己能够感受到的喜欢,没有参杂其他的想法,去成全,去希望他过的更好。
谢谢他曾经喜欢过我,他让我成为了我想要的自己,可是他却没能成为他想要的自己。但我愿他以后能做自己,去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同样喜欢着他,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希望他永远不要想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