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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醒来时是早上七点半。

      雨后的丽江早晨,朝霞格外得绚烂分明。空气里是雨后的清透感,大约是海拔高,霞光也溢着淡淡的清透感。

      我盘坐在客栈的木质阳台边上,触摸着灿烂的朝霞。爬到手指上的霞光似乎变成实质,密密麻麻地压到皮肤上,沉重如山。霞光的清透并没有如我想象中的那样,将我也染得清透起来。

      我看着天边的朝霞。

      “你好像很难过。”

      耳边传来一道女声。

      转过头,隔壁房间的阳台上,一个短发女人看着我,手她里拿着一杯酒。

      我没作答复。

      短发女人:“是不是失恋了?”

      我微微抬眼。

      她说:“没猜错吧?真巧,我也失恋了。”

      她喝了口酒,嘴唇被染得鲜红,“他们说失恋了来丽江,美丽的丽江能治疗失恋的痛苦。”

      “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她嗤了声,“我是被男人甩的,你呢?”

      我沉默。

      她没追问,猛地喝了口酒,“妈的,贱人,浪费老娘五年青春,老娘五年青春都喂了狗了!”

      “是他追的我啊,追我的时候说会一辈子爱我,这才五年而已,就爱上了别人,他怎么对得起我!”

      我收回目光,呆呆地凝望天边的朝霞。

      她哭了起来,似乎是醉了,又哭又骂。

      “砰!”

      她一头栽倒在地上,巨大的声响撞击到耳边。

      我从地上起来,翻越过横亘在阳台之间的围栏。

      我拍她,“醒醒。”

      她已经不省人事。我又拍她,她骤然醒来,痛哭,“五年,老娘五年的青春啊,谁有老娘惨?谁他妈有老娘惨?”

      她的指甲很尖锐,像是某种锋利的刀片,深深陷进我的手臂里。我面无表情。

      “谁他妈有老娘惨,你说啊,谁!”她已然陷入疯癫的状态,面庞哭得通红。

      我看着她似乎要泣血的眼睛,良久,我说:“有。”

      “谁?”

      “我。”

      她语气停顿了一下,“你比我还惨?”

      “你只有五年,我有十年。”

      “你男人跟你好了十年,然后把你甩了?”

      “嗯。”

      “难道也是爱上别人了?”

      “嗯。”

      她默了半晌,“男人都不是好东西,都是贱人。”

      “早知道会浪费老娘五年青春,一开始老娘就不应该喜欢上他!”她又哭起来。

      一开始就不应该喜欢上他?我垂下头。

      如果早知道吴忆会在十年后爱上别人,那么在最开始,我还会选择喜欢他吗?

      我念高中的学校离家很近。因为不习惯住宿舍,我选择走读。

      那天早上,漫天.朝霞洒下向小镇,我踩着霞光,往学校赶。

      路过江边时,一抹纤瘦的身影落入视野。穿着白衬衣的少年身边堆积着酒瓶,他倒在江边,霞光盖住了他。

      他的位置有些危险,很容易掉进江里。

      “快醒醒。”我快步走近,拍他。他睁开双目,醉意将他眼睛氤氲得模糊。

      他长了一双很秀气的眼,眼型曲线有种温润的柔和。浓烈的酒气里,我闻到淡淡的墨水香味,十分清淡好闻。

      我说:“这里很危险,很容易掉下去,小心一点。”

      “谢谢。”

      他的声音和他的眼睛一样,透着柔和的温润。

      他注视江面,似乎想从这里跳下去。这样的预感让我心头一跳。

      我清了下嗓子,说:“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他没回我。

      “不管遇到什么事,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你抬头看看天,我们就像一粒沙尘一样渺小,渺小的我们能遇到的也就是些渺小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抬头望向天。

      但他没有说一个字。

      我沉默许久,说:“你想要丢弃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

      他的肩膀微微一动。

      不知多久过去,他说:“谢谢。”

      “你快回家吧,喝这么多酒,一个人在外面也不安全。”

      他站起来,没站稳,身子一晃。我立即扶住他。

      下一秒,他迅速推开我,白秀的脸如同刷了胭脂,快速红了起来。

      他低头,耳根也很红,“谢谢。”

      他害羞的样子,像一个小姑娘。

      我笑了笑,接着笑容僵住。快迟到了!

      “你快些回家吧,我先走了,再见。”我快速奔跑。

      风里有墨水的味道。是少年身上的味道。自此以后,我时常会想起少年那双秀气温润的眼,以及清淡好闻的墨水味。

      一个多月后,我再次见到了少年。他站在讲台上,说他是新来的学生。

      同桌激动道:“新同学好帅,白白净净温温柔柔的,有股子书卷气,像书生一样。”

      他认出了我,看到我后,他微微一笑。我回以一笑。

      课后,他说他叫吴忆,我说我叫阳葵。

      我和他成为了朋友。和他接触越多,我发现他的确像书生,倒不是像书生那样迂腐,是像书生那样保守。

      班里一些男生热的时候,会脱下衣服,光着膀子。吴忆从来不会。他似乎觉得这样很不好。他从不多露一块肌肤。

      既保守,又很容易害羞。不小心碰到他,他都会脸红。

      我认为他这样很可爱。比班里任何男生都要可爱。

      我不傻,我大概是喜欢上了吴忆。年少的喜欢来的突然而说不清缘由,反正我喜欢上了吴忆。

      我没有任何纠结,直接向吴忆表白了。我说,吴忆,我喜欢你。

      吴忆愣了一下,脸变成了粉色,“你……你……”

      虽然表白的时候很豪气,但表白之后我却无比忐忑起来,我就这么盯着他,等他的回复。

      他浑身皮肤都泛红,许久,他说:“现在是念书的时候……”

      我知道,这是他委婉的拒绝。

      我只难过了两秒钟,然后很爽快很不在意似的,“哎,说得对,现在的确是念书的时候,我刚才跟你开玩笑呢,你别当真。”

      “哎我先回家了,我妈给我包了饺子呢。”我转身就走。

      “阳葵……”

      我听到他在身后叫我。

      “怎么,你想去我家蹭饺子?”我笑嘻嘻道。

      他欲言又止。

      “真想蹭饺子?那走吧?”

      他默然,好半晌才说不是。

      我转身就走。

      我回家后,说晚上不想吃饭,我妈板起脸,“不吃饭?你是不是又吃辣条那些东西了?都跟你说了那些东西吃了不健康,你姐姐就不吃那些东西,你能不能学学你姐姐?”

      我本来心情就不好,听我妈这么一说,心里更气,我直接摔上门,不睬理她。

      次日,再次见到吴忆时,我和往常一样,“早上好啊吴忆。”

      他看了我几秒,说:“早上好。”

      “昨天的作业我有几道题不会,你快教教我。”我拿出练习册。

      吴忆的成绩是顶顶好的,特别是语文,非常好,他还写的一手好字,老师经常赞扬他写的毛笔字。

      早课过后,我趴在桌子上,饥饿难忍。昨天晚上没吃饭,今早也没吃,饥饿长了脚,自己爬了出来。

      一双白皙修长的手出现在面前,手里拿着面包和牛奶。

      不用抬头,我知道,手的主人是吴忆。只有吴忆有这样好看的手。

      我说:“我不饿。”

      他说:“我听到你肚子叫了。”

      我脸一红。转而有些难过起来。他不是我同桌,座位离我不近,却能注意到我肚子饿了。他微微喘气,大概是特意去了超市一趟。

      他如此细心体贴。

      可他不喜欢我。

      这下我是真的不饿了。我说:“不饿,谢谢。”

      他直接把东西放到我桌上,走了。

      我目送他微微喘气的背影,难过更甚。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再对我这么好。

      不过稍微值得高兴的是,虽然吴忆不喜欢我,他也没有喜欢别人。他长得好,成绩好,性格好,很受女生喜欢,他没有接受任何人的告白。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和姐姐的生日到了。

      我和姐姐是双胞胎姐妹,但长得一点也不像,除此之外,我身体健康,她身体孱弱。

      我妈说,那是因为我在她肚子里时,把姐姐的营养抢走了。

      因为姐姐从小体弱,爸妈就格外偏爱她,还一直嘱咐我要让着姐姐。

      我对姐姐是心存愧疚的,因为我妈说是我在娘胎里抢走了姐姐的营养,所以她才体弱多病。

      然而这愧疚却在父母一日复一日的偏心里被消磨掉。

      这次十六岁生日,我妈买的又是姐姐喜欢的草莓蛋糕。十六年来,没有哪一次买的是我喜欢吃的蛋糕。

      我一口也没吃,说有事,出去了。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接到吴忆的电话。

      吴忆很快过来,他送了我一支毛笔,他自己做的毛笔。

      “谢谢。”我说。

      “你是不是不开心?”

      你是不是不开心?我一直希望爸妈能在每年的这一天这样问问我。可他们从未在这一天这样问过我。

      情绪似乎再也绷不住,我哭出声来。

      见我哭,吴忆手足无措,“阳葵,你怎么了,你别哭……”

      我哭得更厉害。

      他更加手足无措,慌忙拿纸给我擦眼泪,“别哭,别哭,有什么事,你告诉我。”

      我说:“吴忆,我最讨厌草莓蛋糕,我喜欢菠萝蛋糕。”

      “好,我马上去给你买,你别哭了。”他急得皮肤又开始泛红。

      大约是巧了,这一天,镇子里的菠萝蛋糕卖完了。吴忆特意去了一趟城里,他踏着霞光赶回来时,满头大汗,头发凌乱,怀里的菠萝蛋糕保存得相当好。

      他甚至来不及缓气,一到我面前,就把蛋糕递给我,“别哭了,菠萝蛋糕给你买回来了。”

      我看着满头大汗的他,目光又落在完完整整的菠萝蛋糕上。

      “吃吧。”他说。

      馨香甜蜜的菠萝蛋糕入口后,我的眼泪再次不受控制。我对吴忆说,这是我第一次在过生日的时候吃到自己喜欢吃的蛋糕。以前每次过生日,爸妈买的都是姐姐喜欢吃的草莓蛋糕。

      他听完,好半天没说话,而后,他说:“以后每年我都给你买菠萝蛋糕。”

      我就这么与他对视着,安静下来。

      下一刻,我塞了一大口蛋糕入嘴,边吃边流泪,“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如果不喜欢我,就不要对我这么好。”

      吴忆顿住。

      他似乎陷入呆滞状态,脸渐渐染红,“我……我没有……不……不喜欢你……”

      我茫然,“你之前明明说不喜欢我的。”

      “我、我没说过。”

      “我之前说喜欢你,你不是拒绝了,不就是不喜欢我?”

      吴忆的瞳孔骤然收缩,像是明白了什么,他磕磕巴巴道:“不、不是,你误会了。”

      “什么?”

      等等。我有些恍惚有些不清晰的大脑倏然清明了一些。刚才吴忆说没有不喜欢我。意思就是,喜欢我?

      心跳加速起来,我迫切想知道答案,“吴忆,你刚才这么说,是……喜欢我吗?”

      他陡然低下头,仿佛不敢再与我对视,然而又像是怕发生什么似的,他又抬起头,像是极为羞涩,小弧度的点了下头。

      我大脑一片空白。随后,耳边似乎在放鞭炮,眼前似乎在炸烟花。

      我也结巴起来:“真、真的?”

      他再次小弧度地点了头。我差点跳到两米高,“你喜欢我,那为什么之前要拒绝我!”

      他急速抬头,像是要力证清白,也不磕磕巴巴了,“我没有拒绝你,当时我说现在是念书的时候,后面没说完的话是,等我们高考完了再在一起。但是你没听我说完就打断我,还说之前是在开玩笑。”

      所以是我误会了他,还用开玩笑的口吻伤了他?我终于明白那天我告白后,他为什么欲言又止。

      大概是,被戏弄的难过。

      我的心脏像是被针扎了一样,我说:“吴忆,对不起。我那天没有开玩笑,我是真的喜欢你。”

      吴忆那双秀气的眼睛亮了起来。

      误会说清楚的这一天,我十六岁生日的这一天。我收到了一辈子最好的礼物。

      是菠萝蛋糕,也是吴忆。

      虽然吴忆说,我们要考高结束后再在一起。但我认为,我和他已经在一起了。

      我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一次大课间休息时间,我和他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他去拿我爱吃的零食时,举高的手映着超市灯光,玉一般透着温亮。

      等他手放下来时,我没忍住,偷偷摸了一把。他瞬间脸红。我又摸一把。

      见他脸红害羞的样子,我咧嘴笑。对于肢体接触,他比女孩子还害羞,以前我就想长这样逗他。但那时我和他还是朋友。我有贼心没贼胆,但是现在不同。

      我开始喜欢这样逗弄他,欣赏他脸红害羞的模样。

      一个夏日的午后,他耐心细心地给我讲题,细致秀气的眉眼沾染了窗外的日光,肌肤上的绒毛都是柔和秀气的。

      我大约是受了蛊惑,快速亲了一下他的脸颊。等我反应过来我做了什么之后。我罕见地脸红起来。

      我不好意思地咳了几声,尴尬地笑了笑,他的脸比我还红。忽然,他抬眼,也飞快地亲了一下我的脸颊。

      亲完他又垂下头,表面上故作镇定,颤抖而粉红的耳朵却暴露了他内心的不平静。

      我下意识地又去亲他脸颊,不曾想,他也陡然侧过头。

      于是我和他的嘴唇相遇。

      夏日的风是燥热的,少年的吻是温柔而青涩的。像春日里暖融的溪水,和煦的风。

      我想,我大概会一辈子记得我和吴忆的初吻。

      我和吴忆约好一起上首都大学。尽管我的成绩离首都大学还有些远。高中最后两年,在吴忆的帮助下,在我自己的努力下,我原本就不错的成绩提升了很大一截。考上首都大学,还是很有希望的。

      高考结束后,我对题估分,大概率能上首都大学。我开心地抱住吴忆。吴忆回抱住我。

      然而高考结果出来,我整整差二十分上首都大学。

      这不可能。我难以置信。吴忆安慰我,肯定是哪里出了错。他马不停蹄地去联系老师,去调查试卷,最后调查结果出来。

      是我自己的错。我不下心把英语试卷前面的选择题填错了顺序。如果顺序没填错,我能上首都大学。

      我从没这样懊悔过自己的粗心。我父母没有安慰我,反而责怪我粗心大意。只有吴忆,一遍遍地对我说,没事的,不是你的错,你也不是故意的。

      我决定复读。

      那天,吴忆得知我要复读的事,他没有半分犹豫,说,我陪你复读。

      我说:“你是不是傻,你可是咱们学校这么多年第一个考上首都大学的。”

      他说:“那不重要。”

      我说不过他。所有老师都很震惊。不明白考得那样好的吴忆为什么要复读。难道首都大学还满足不了他?

      吴忆什么都没解释。一意孤行要复读。

      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我说,吴忆,谢谢你。

      复读的这一年,我压力很大,因而内分泌失调,额头上冒了一层痘痘。

      我有些不敢见吴忆。我原本长得就一般。现在还冒了痘痘,现在更不好看。

      我特意去剪了刘海,盖住了额头的痘痘。和他说话时,尽管有刘海遮掩,我却总怕没遮掩住,我都有意无意地遮着额头。

      那一天,他给我讲题时,忽然说:“你头发上有东西。”

      他伸手,去碰我的头发,然而我没想到,他扒开了我厚厚的刘海。

      我心里一抖,正要推开他,忽然,少年温柔的吻落在我额头上,落在了我的痘痘上。

      他一句话也没说,但我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又不争气地哭了出来。

      复读的这一年,时间过得很快,我和吴忆的第二次高考很快到临。

      这一次考试,我尤为仔细地检查了答题卡选择题的填涂顺序。

      这一次,结果没有辜负我的努力。我终于考上了首都大学。吴忆也考上了。

      学校老师高兴得像过年。而我的父母,脸上也总算有了些许笑意。

      填志愿,我填的外语系,吴忆填的中文系。他的语文那样好,合该去学中文。

      他那样的男生,一到大学就注定会很受女生欢迎。

      大学里,很多女孩子向他告白。那些女孩子是那么漂亮。我就算再相信吴忆,但总免不了患得患失。

      但是吴忆用行动给了我安全感。他在每一件衣服胸前,都缝上四个字:已有家室。

      是他自己缝的。他虽然是个男生,但他的针线活意外得不错。当初我知道他针线活不错时,惊讶得不得了。

      现在的男孩子还有会针线活的吗?

      每件衣服上的已有家室让女生们都消了心思。

      我抱住吴忆,说:“阿忆,我好喜欢你。”

      吴忆红着脸说:“葵葵,我也好喜欢你。”

      大一,我二十岁生日,父母买的又是草莓蛋糕。

      我在吴忆那里得到了两三年的偏爱,让我再面对父母对于姐姐的偏爱时不那么难过。

      然而正是感受到了别人对我的偏爱,我又才知父母对姐姐的偏爱,于我来说,何其残忍。

      累积了二十年的委屈和愤怒爆发,我史无前例地和父母大吵了一架。

      我离家出走,我父母说,走了就别再回来。那一刻,我失望,伤心至极。

      吴忆说,他们不喜欢你,我喜欢你,他们不要你,我要你。

      我说,吴忆,谢谢你,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能遇见你。

      他说,遇见你才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

      自此以后我和家里断绝了关系。以后我的人生里不会再有父母和姐姐。

      只有吴忆。

      而吴忆也只有我,因为他没有父母,没有亲人。

      大一快结束的时候,我去兼职的路上出了车祸,我的腿摔断了,摔得有些严重,做手术要花很多钱。

      可是我和吴忆只是大一学生,哪里有这么多钱。

      吴忆找别人借了钱,为了还钱,那段时间,他白天上课,晚上兼职,去做家教,去工地,去做任何能赚钱的工作。

      我是后来听同学说才知道,我住院的那段时间,他一个人打了六份工,在食堂里就吃馒头咸菜,舍不得多花一分钱。有一次顶着炎炎烈日在工地搬砖时,还昏倒过去过。

      我并不知道他如此辛苦,我只知道他多打了几份工,只知道他变黑了许多。只知道他很辛苦,但不知他如此辛苦。

      他那么累,每天还坚持来医院,他自己都吃馒头咸菜,但每次总要给我带炖的鸡汤。住院期间,我胖了很多,他却瘦了很多。

      我是出院后,才知道我住院的那几个月,他有多拼命。

      我哭着对他说,阿忆,我会一辈子对你好。

      他羞涩地低低头,他的脸在工地里晒黑了许多,看不出脸红了没有。但我知道他肯定像以往那样脸红的。

      可是他的脸晒黑了,看不出来。

      这一事实让我很难过,酸楚一遍遍抽着心脏。

      大四,我和吴忆在一起的第七年。

      七年之痒是魔咒,我也会怕。幸而七年之痒这种事,没有发生在我和吴忆身上。

      他仍然爱我,我也仍然爱他。

      这一年,我和他都考上了研究生。

      硕士毕业,我和他一起考上了博士。

      考上博士的那一天,吴忆握着我的手,轻声细语,“葵葵,我……有事想告诉你。”

      “什么啊?”

      他什么也没说。

      我猜测,大概……是求婚?我没由来地直觉,他大概是要向我求婚。

      然而现实却猛烈地打了我一巴掌。

      真是好大一出惊喜。

      吴忆把我甩了。他爱上了别人。

      他留给我一封信,信里说,他对不起我,其实他早就已经感受不到对我的爱意。他爱上了别人。

      他无法面对自己感情的不忠,对不起我,也对不起他自己,所以他离开了。

      他说,他无法面对我,他走了,他所有的钱都留给了我,他不奢求我的原谅。他知道自己不配。

      视线有些黑了一瞬,周围在抖动,仿佛地震了一样。

      我久久地抓着这封信,直到信纸完全被泪水打湿。

      我不相信,吴忆怎么会爱上别人。

      对我细心体贴的吴忆,陪我复读的吴忆,为了给我安全感在每件衣服上绣已有家室的吴忆,为了给我还手术费差点昏死在工地里的吴忆,爱了我十年的吴忆,他怎么会爱上别人?

      可是信,的确是他写的。

      但我还是不相信。

      我要去找他。

      找到他,问清楚。

      可是我怎么也没找到他。两年,我找了两年,怎么也找不到他。

      两年的时间都找不到他,他大概是铁了心的,要躲着我。

      他那样秀气温柔的人,却能做出最残酷残忍的事。

      我从一开始的不相信,到愤怒,到绝望,而现在,我已经平静下来。

      两年的时间,我已经认清了一件事,吴忆真的不爱我了,他爱上了别人。

      他曾说会一辈子爱我。可是,这才十年而已。

      不是所有的年少情深,都会走到白头偕老。不是所有的校服,都会在未来变成婚纱。

      放弃找吴忆的那天晚上,我彻夜未眠,决定放过他,也放过自己。

      听说丽江是治疗伤痛的好地方,我去了丽江。

      短发女人听完,说:“那你是要比我惨……”说完她又痛哭,“为什么男人都这样,说好的一辈子,转头却爱上了别人……”

      我拿起她放在地上的酒杯,喝了一口,说:“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的。”

      我以前相信吴忆对的爱会永垂不朽,但残酷的现实证明,他的爱也只是短暂的。

      可是如果早知他会爱上别人,我还会在最开始喜欢上他吗?

      我想,还是会的。他那样好,我大概还是会喜欢他。尽管他会在后来爱上别人。

      而他爱上了别人,我对他的爱,就到此为止了。

      丽江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有效,我没有多停留,回了家。

      时间过得很快,眼睛一眨,又是几年过去。虽然我不再爱吴忆,我却无法再爱上别人。我似乎是失去了爱别人的能力。

      我不在乎,一个人也可以过。

      三十二岁这年,我领养了一个女孩。

      女孩叫苗苗,是一个很听话懂事的孩子。

      这一天,我带她去逛商场,一个大概五十多岁的女人走到我面前,似乎是很难过,“你……结婚了?有孩子了?”

      我皱眉。并不认识她。我没有做答复,牵着苗苗转身就走。

      “为什么,你不是很爱吴忆吗,怎么能这么快就结婚,这么快就……”

      我停下脚步。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吴忆这个名字了。我只停了一瞬,继续往前走。

      女人快速跑到我面前来,“阳葵。”

      我不耐烦:“你是谁?”

      她嘴唇动了动,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顾忌,嘴巴紧闭,什么也不说。我抬腿就走。

      下一刻,她像是再也控制不住,忍受不住一样,“阳葵,你还记得吗,你十二岁的时候,一个人在江边喝酒……”

      遥远的记忆被她这几个字骤然打开,我瞬间变了脸色。

      十二岁的时候,我参加知识竞赛拿了奖,那天也刚好是我的生日。我开开心心地拿奖回家,迎接我的仍然是草莓蛋糕。

      听人说,一醉能解千愁。十二岁的我买了啤酒,一个人坐在江边,迎着漫天.朝霞,像个大人一样,用酒消愁。

      我大约是喝醉了,倒在了地上。

      “快醒醒。”

      有人在叫我。我睁开眼睛,看到了一个老人。

      他带着眼镜,是一位很儒雅的老人。

      他说:“这里很危险,很容易掉下去,小心一点。”

      我说:“谢谢。”

      我注视江面,有一瞬间想从这里跳下去。

      老人说:“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吗?”

      我沉默。

      老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你抬头看看天,我们就像一粒沙尘一样渺小,渺小的我们能遇到的也就是些渺小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抬头望向天。

      但我没有说一个字。

      他安静下去,许久,说:“你想要丢弃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

      我想要丢弃的今天,是昨天死去的人,奢望的明天。

      我以为我什么也没有,但我已经拥有了别人珍贵的奢望。

      我的肩膀微微一动。

      不知多久过去,我说:“谢谢。”

      老人:“你快回家吧,喝这么多酒,一个人在外面也不安全。”

      我站起来,没站稳,身子一晃。他立即扶住我。

      “谢谢。”我转身走了。

      他是一位儒雅又善良的老人。我想。

      又过了一个月,我又因爸妈偏心的事去借酒消愁。

      那天晚上我说我去同学家学习,晚上不回家,其实我没有去同学那里。我买了酒,又一次一个人坐在江边。

      晚风吹起我鬓边的头发,刀子一样刮着我的脸颊。我的意思逐渐模糊。

      醒来时,我在一个明亮宽敞的房间里。我愣了一下。立马下床,打开门出去。

      我又看到了上次在江边开解我的老人。

      “是你……您?”我迟疑道。

      老人抬起眼镜,“你喝醉了,我叫不醒你,就把你带到家里来了。”

      “谢谢。”

      一个中年女人端着一盘水果进来。老人说:“吃水果吗?”

      我摸着肚子,也没客气,拿了一块菠萝就吃,“谢谢爷爷,谢谢阿姨。”

      吃了几块菠萝,我打算走,却又不知去往何处。

      我犹豫了很久,说:“老爷爷,我能不能在您这里借宿一晚。”

      老人说:“可以。”

      “谢谢!”

      我还是睡的那个宽敞明亮的房间。

      半夜里,我感觉到有人在摸我的脸。我一惊,在黑暗模糊的光线里,认出了坐在床前的人。

      老人坐在我窗前,手指碰触着我的脸。

      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里闪过无数个念头。

      我尖叫出声:“你干什么!”

      老人见我醒了,忙道:“你别误会,我……”

      我跳下床,十二岁的我无所畏惧,“我说你怎么这么好心,又带我回来又给我借宿的,原来竟然打着这么龌龊的主意。”

      “我还以为你是一个善良的老爷爷,原来你居然是个变态!”

      “我才十二岁,你都七八十了吧?你恋.童.癖啊你,变态!”

      “你半截身子都快入土了,还敢肖想我们这些小孩子?”

      “你好恶心,你这是犯罪!”

      噼里啪啦骂出来后,我总算意识到现在危险的处境,我拔腿就跑。

      “等一等,我……”老人拉住我。

      我用力一推他,我听到他摔倒在地上,骨头发出的声响。

      我没有管他到底有没有摔死。现在我只想逃离出去。

      逃出生天后,我后怕地拍胸。是我太大意,怎么就敢相信一个陌生的老人,怎么就敢住在陌生人的家里。

      恐惧和恶心让我浑身冒汗。

      接着另一种恐惧又攀升上来。他摔死了没有?摔死了的话,我是不是要坐牢?

      我浑身开始发冷。

      哆哆嗦嗦地回了家,进了屋后,我的意识昏沉起来。

      再次醒来时,我在发烧。

      我病了一场。

      病好之后,我感觉我似乎忘掉了什么,但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

      “我就是给你端水果的那个阿姨。”女人说。

      我剧烈喘息了一下,女人的话,让我记起了我忘掉的记忆,尘封的记忆。

      那种恐惧与恶心又攀升上来,然而三十二岁的我已经足够有勇气面对,我说:“他死了吗。”

      那个恶心变态的恋.童.癖,死了吗?

      女人知道我问的是谁,她说:“去世了,你十四岁那年,他就去世了。”

      我冷笑:“那可真是太好了,这样的变态恋.童.癖,早死早好。”

      她猛地抓住我,瞳孔通红,“他不是变态恋.童.癖!”

      “他不是谁是!”

      “他不是!”

      “他就是!”

      “他是吴忆!”

      “恶心的恋.童.癖,他……你说什么?”我猛地止住声。

      女人痛哭,“吴忆,他是吴忆。”

      我皱眉:“你在瞎说什么。”

      ……

      这间房子我二十多年前进来过,里面的摆设仍然和二十年前一样。

      我坐在地上,一封一封地拆封。

      满屋子的信件凌乱不堪,我坐在信件里,呆滞地浏览每一封信。

      “妈妈,别哭了。”三岁的苗苗给我擦泪。我把头埋进了信纸里。眼泪止不住地流。似乎要把此生所有的眼泪流尽。

      我没想到,那个让我恶心恐惧的老人,真的是吴忆。

      听起来很荒唐,不是吗?

      我十二岁时,吴忆也应该是十二岁啊,怎么会是一个老人呢。真是荒唐。

      可事实告诉我,是真的。

      吴忆本不叫吴忆,他叫常念,出生于1950年。

      1965年的一个寻常下午,他穿越到了2018年。他失去了所有记忆。

      警察找不到他的亲人,确定他是黑户。他对整个世界感到陌生,感到无所适从,觉得自己仿佛不属于这个世界。但他没有任何记忆,想不起来任何事。

      没有记忆,没有亲人,对世界感到无所适从的他,苦闷难过。他在江边戒酒消愁,有一瞬间想就此了结自己。

      我的出现,救了他一命。后来他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希望,他给自己取名吴忆,吴忆,无忆,没有记忆。

      他进入了我念书的学校。和我相识相恋。

      考上博士后,常念打算向我求婚。但他还没来得及向我求婚。就又穿回了1965年。

      穿回去后,他想起了所有记忆。他第一时间想去找我,可那时候,距离我出生还有几十年。

      他不知所措,痛苦地等待着。

      我出生的时候,他已经五十多岁。他忽然意识到,时间的距离是世界上最残忍的事。等我长大,他已经是白发苍苍的老人,他想,我又为什么会接受他?

      所以直到我长到十二岁,他仍然无法告诉我一切。

      我十二岁去江边借酒消愁,他开解我,用我开解过他的话。我第二次去江边,他把我带回去,准备了我爱吃的菠萝。他本来想准备菠萝蛋糕,但却不想做得太明显,被我察觉出什么。

      半夜里,在思念与痛苦里煎熬了四十多年的他,终于有一次机会可以好好看看我。

      他坐在我床边,轻轻摸了一下我的脸。四十多年的思念倾注在他指尖。但他只能看着我,只敢就这么轻轻地碰一下我。多的他什么也不敢做,什么也不能做。

      我醒后,骂他变态,骂他恋.童.癖,怒急的我不听他解释。也没注意到他眼里无尽的痛苦与悲伤。

      我推了他一把。

      他摔到骨头断裂。他是六十多岁的老人,这么一摔,摔得很严重。

      医生说,他活不了两年了。医生说这话的时候,常念的表情很平静。

      两年,他活不到年轻的自己穿到2018年的时候。

      他知道,考上博士后即将要求婚的他,会穿回去。他消失了,我一定会很伤心很难过。一定会一直找他。可我注定会找不到他。

      为了让我不那么伤心难过,他死之前,写了一封信,让他唯一的亲戚,也就是给我端水果的阿姨,在他消失的那一天把信放到他住的房子里,并在房子里做好一切他抛弃我,离开去远方的伪装。

      所以,我拿到的那封信,是常念写的,不是吴忆写的。

      常念认为,如果他无故消失了,我找不到他,也许我会伤心一辈子,会一直去找他。但是如果他是因为抛弃我而消失,我可能只会伤心一阵子,以后我总会走出来,找到下一个爱人。

      “他不让我告诉你这些事,他只希望你以后幸福。可是,我看着你结婚生子,我为他难过,凭什么一切都是他在承受,他煎熬了这么多年……”在商场里时,女人哭着说。

      她说:“他每天都给你写信,你永远也没办法收到的信。”

      她带着我来了这座房子。

      房子里堆满了这么多年,他写过给我的信。

      1965年,x月,x日,葵葵,离你出生还有三十七年零八天。

      ……

      1980年,x月,x日,离你出生还有二十二年。葵葵,我现在是首都大学中文系的老师。

      ……

      2002年,x月,x日,葵葵,你出生了。我已垂垂老矣,你却将将诞生。

      ……

      2008年,x月,x日,六岁的你真是胆大,那是人贩子,你还跟着走。你差点就被拐走,还好我退休了,有时间照看着你,今天要是没照看着你,你差点就被人贩子拐走了。

      ……

      2010年,x月,x日,我六十岁,头发花白,脸上都是皱纹,我是废弃褶皱的旧纸,而你是还未做成纸张的树木。

      我生你未生,你生我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你好。

      ……

      2012年,x月,x日,今天是你生日,我送了你菠萝蛋糕。你说你十六岁那年生日,我买的菠萝蛋糕是你第一次收到的菠萝蛋糕。但是从你一出生,我每年都送了你菠萝蛋糕。只是没有光明正大送,是托别人送的。我不明白,十六岁的你,为什么说那是你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菠萝蛋糕。

      2012年,x月,x日,你一个小孩,在江边喝酒,多危险。

      2012,x月,x日,这几天没有给你写日记,我在医院才醒过来。你那一推,我伤得不轻,医生说,我可能活不了两年了。

      也好,我死了也好。我若是活着,倒真要成你口中的变态恋.童.癖。

      ……

      2014年,x月,x日,我拿不动笔了,葵葵,葵葵,葵葵。

      日记到此停止。

      “妈妈?”苗苗小心翼翼唤我。

      我从被泪水浸湿的信纸里抬起头,我摸了下脸。

      我发现我再也哭不出来,眼泪似乎已经流干了。

      天气阴沉湿冷。

      我站在常念的墓碑前。

      墓碑上,是他年轻时候的照片。

      原来他是五十年代出生的人,所以才会这么保守,这么容易害羞。原来他没有父母,自己当爹当妈,自己给自己缝衣服,所以针线活那么好。

      原来原来。

      我抬起手,去触摸照片里的他。忽然,我定视住我的手。

      是这双手,推了他一把,让他六十四岁便离开了人世间。

      我当时,为什么推得那样用力?

      我的双手疼起来,像是有火焰在灼烧,火焰从手烧到了身上,我浑身痛得站立不稳。

      我之前说,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的。

      之前,我以为,他用十年后的抛弃,告诉我没有什么是永垂不朽的。

      而他又用一生告诉我,他对我的爱,永垂不朽,直至死亡。

      我似乎也被人推了一把,我摔倒在地,骨头剧痛。

      常念当时是不是也是一样的疼?

      我倒在地上喘气,无声地哭着。

      我仿佛看见有霞光从阴沉的云层里挤下来。

      灿烂的霞光和我十六岁生日那天一样灿烂,漫天霞光里,眉眼秀气温润的少年踏着霞光走来,他手里捧着一个菠萝蛋糕。

      他满头大汗,头发凌乱,手里的菠萝蛋糕完完整整。

      他喘着气,说:“别哭了,菠萝蛋糕给你买回来了。”

      我抬手去触摸他,只触摸到一片虚无的空气。

      全文完。

      ps:常念和阳葵活在不同的时空,却因时空错位,在相当的年纪相遇,纵使时空错位,爱意永垂不朽。

  •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上突然想起来的一个脑洞,嗖嗖嗖就写完了,呜呜呜虐死我了,有首歌叫《生死相随》,就蛮配这个的,大家快去听
    ps:我生你未生,你生我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与你好,改自[铜官窑瓷器题诗二十一首]
    看完的同志可以帮我打一个完结评分吗,这玩意儿还挺重要的_(:з」∠)_,感谢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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