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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黄昏时分,冯青躺在床上,宋成义就躺在她旁边。

      事情才结束,她能感受到身边男人明显比平时要粗重的呼吸。两个人身上都带着剧烈运动后的微湿,空气中有股稍显沉重的香味,像干草或是某种经过太阳烘晒的动物皮毛的味道。

      “要抽烟吗?”她回头问宋成义。

      说话时,宋成义恰好从她身上翻到床边去。

      男人高大的阴影笼罩下来。虽然刚才还亲密无间的接触过,但事后的□□接触还是让冯青有短暂的尴尬。

      她微愣,宋成义在听到她说话时很自然停顿了一下,于是,他刚好整个人罩在冯青身上。

      冯青觉得自己不算小巧玲珑的类型,但男人跟女人天生生理上的差异还是让她此刻有种这男人真高大的感觉。

      宋成义不知道怎么想的,没有立刻过去,而是维持这样的动作居高临下看了冯青一会,然后问:“你经常抽烟对唱歌不会有影响?”

      呼吸间的热气拂到冯青脸上,让她耳梢微微发热。

      这四年来,每一次结束过后,宋成义洗漱好便穿好西装回到属于他的高楼,冯青则背着吉他进到属于她的地下酒吧,他们最多的交流就是,忙不忙,今天约不约,以及事后对彼此感受的告知,除此,宋成义有几次问过冯青要不要一起吃饭,但都被冯青以各种理由拒绝。

      两个人从未说过要如何相处,却也十分默契地遵循着都市男女便捷关系的规则:不多过问对方的生活,也不要没理由的关心。

      当然,平日的交流里,两个人总也会有情不自禁的时候,便也问些诸如今天工作累不累,最近有什么烦恼……这样类似关心的话。

      冯青这人,不习惯跟人交心,平时面对这种话题也是顺口敷衍一句就过去了,但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大概是方才过于酣畅淋漓,或许是此时男人将她包裹在身下的动作给了她一种可以倾倒一切的安全感。

      她抬头看着对方,说:“我抽的不多,只有心情特别好或是特别差的时候抽。”

      宋成义看她一阵,似在琢磨这句话。过了一会,他嗯了一声,抽身离开。

      冯青莫名松了口气。宋成义坐在床边点燃一支烟递给冯青。

      冯青接过来抽了一口。

      她吐出一口烟,借着烟雾看着男人后背。

      宋成义的肩很宽,此时脱了衣服,轻轻弓着,肩胛骨微微突出,一片夕阳从没有拉紧的窗帘进来,恰好落到他那片肩胛骨上。他一动,那片亮光也随着动,像一只发光的蝴蝶。

      冯青看得入迷,也没注意到宋成义早已侧过头将目光放到她身上。

      男人给自己点了支烟。他含着烟的模样没有平日里的一本正经,甚至透着股年轻的痞气。他就这样看着冯青,然后问:“你演出一场多少钱?”

      冯青终于收回目光。

      她看一眼宋成义,很自然地说:“秘密。”

      宋成义:“可以包场吗?”

      冯青坐起身给自己披上一件薄纱,说:“怎么,你要包场?”

      宋成义回过头看向对面的灰墙,没有直接回话,而是又问:“你有没有带认识的人去过你的演唱会?”

      冯青笑:“那还算不上演唱会。”

      她光着脚踩在地上,白净的脚落在土灰色的地板上,像一块玉放在了灰土地。

      宋成义大长腿一伸,很自然地勾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被踢远了的拖鞋:“地上凉。”

      冯青嗯了一声,穿上拖鞋往卫生间去。

      到了卫生间门口,她回头说:“除了我弟,我没主动带谁去看过我演出。”

      床上低头抽烟的男人闻言怔了一下,再抬头时,女人已经消失在卫生间门口。

      冯青从卫生间出来时,宋成义已经穿好了衣服。

      他今天的西装是深蓝色,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细看还有微微的闪光。

      闷骚。冯青想着,对面的男人像是知道她的想法,说:“今天参加了一个新产品的发布会,助理帮忙准备的衣服。”

      冯青为对方主动的解释诧异,但还是回了句:“很适合你。”

      宋成义:“谢谢。”

      冯青看着他似要离开,突然想着要不要邀请他有空去看看自己的演出。

      两个人难得有某种契合,做朋友也不是不可能,冯青想。

      可惜,未等她开口,对面的男人就回头道:“我最近要去趟北京,半个月后回来。”

      冯青到了喉咙的话迅速落回去。她有些迟钝地哦了一声。

      她开始低头穿衣服。

      穿好后再抬头,发现男人已经离开。床边的烟灰缸里,男人未完全碾熄的烟头徐徐往外冒着烟。

      盯着那烟看了一阵,冯青背着吉他出了门。

      冯青的乐队叫旧城人,风格以另类摇滚为主。先前是五个人,如今键盘退出,便只剩下四个人。

      冯青是主唱兼副吉他。他们的主吉他手名叫赵逐。

      旧城人这个乐队就是赵逐一手创办。

      这些年,无数人来来去去,就他从未离开过。

      比起冯青的咬牙坚持梦想。赵逐更像个艺术家。他常年留着一头到肩的卷发,不看外界如何评价自己,一心沉迷自己的音乐世界,乐队老点的成员曾经吐槽过,他这人,没钱吃饭,弹着吉他都能多活几天。

      他也是个脾气古怪的人,乐队里的人都因为各种事情跟他吵过架,包括冯青,但吵过后大家还是会很认真跟他磨合。

      没办法,他有让正常人暴跳的脾气,也有让音乐人臣服的才气。

      乐队里原创的歌曲几乎都是出自他手。

      乐队的另外两名成员,一名叫程淼淼,负责贝斯。她今年三十四岁,有两个已经上小学的孩子。

      程淼淼的前夫也是玩乐队的,两人结婚没多久这男人就跟着一个粉丝跑了。程淼淼独自将两个小孩子拉扯到大,一个人打好几份工,纵使这样也没有放弃乐队。

      两年前,程淼淼老公回来求原谅,被她一贝斯敲进医院住了几个月,差点瘫痪。从那之后,男人再也没敢来找她,甚至直接退出乐队圈。

      这件事也算是乐队圈的一件传奇事件。玩乐队的看到程淼淼,都会或亲热或客气的喊一声淼淼姐。

      冯青活这么大,没佩服过几个人,程淼淼算是一个。

      乐队的另外一名成员叫田中央,鼓手。

      田中央是他们里面年纪最大的,今年快四十岁,他加入旧城人已经九年,除了做乐队鼓手,他的另外一份工作是一家工厂的保安。

      他长的很高,估计得有一米九,体重也不轻,听他自己所说,他以前还在少林学过几年武功,但冯青加入乐队这三年,也没见他用过功夫,倒是见他敲断了好多根鼓棒,力气是真的大。

      就是这么一行奇奇怪怪的人组成了这么一个有个性的乐队。

      乐队的排练场距离他们经常演出的酒吧不算远,是一个地下室,赵逐花钱将里面装修了一番。

      这地下室除了用来乐队训练,也是赵逐饮食寝居的地方。

      冯青到地下室时,赵逐跟田中央已经在里面。

      田中央是个笑脸人,见谁都是眯着眼睛一副弥勒佛似的模样。

      他瞧了冯青,便笑着打招呼:“小青来了嘿。”

      乐队里,冯青算是年纪最小的,大家都称呼她小青。她曾抱怨过这称呼跟演白娘子传奇似的,但显然反对无效。

      冯青打了声招呼,往旁边看去。

      赵逐躺在一边一个破的不成样子的沙发上,一双长腿搭在音箱上,脸上盖着一本书,捶在一边的手上还夹着一支烧了一半熄灭的烟。

      注意到冯青的眼神,田中央解释道:“写歌又熬了通宵,一个小时前才躺下,嗨,年轻人,不注意身体,迟早反噬到自己身上。”

      那边赵逐不知道做了什么梦,夹着烟的手突然抽了一下,人也随之动起来。骨节分明的手将盖在脸上的书拿下来,露出里面的脸。

      鼻梁高挺,眼眸宽长,皮肤透着股病态的苍白,配着微卷的长发,有股雌雄莫辩的感觉。

      像妖孽。

      眼睛因为熬夜通红,他往这边瞥了一眼,道:“来了。”

      声音也是沙哑的。

      冯青将带过来的咖啡放在一边的桌子上,说:“喝杯咖啡提下神?”

      赵逐起身走过来,拿过一杯咖啡咕噜咕噜几口喝干净,然后将杯子碾成一团扔进一边的垃圾桶。

      他顺势坐在一边的椅子上,半个身子靠着椅背。因为身材高大,身下小小的塑料椅子发出一阵咯吱声。

      他眼神依旧弥散,显然尚处在刚刚睡醒的朦胧中。

      冯青看着,说了句:“干什么这么拼,又不是急着要出歌。”

      赵逐抬头看她一眼,没说话。

      田中央过来拿过一杯咖啡,道:“嗨,乐仔前几天来过了,这不,老赵正准备半个月后的演出呢。”

      冯青诧异。前几天她听了冯乐那番话,直接拒绝了冯乐的提议,让冯乐想都不要想,立刻把摄像机退给人家。赵逐这人,要是愿意跟商业扯上关系,这些年也不至于还混在这破破烂烂的地下室里。

      她没想过,冯乐会绕过她直接来找赵逐。

      她气的要打电话给冯乐,被赵逐拦下来。

      赵逐嘴里含着一根烟,说:“我帮我弟,你操什么心。”

      冯乐这小屁孩子嘴甜会来事,跟冯青乐队的几位关系都不错,大家把他当亲弟对待。

      平日里打打闹闹无所谓,可这件事毕竟关系的是整个乐队的演出,冯青还有话讲,赵逐又抢先一步:“行了,也不是全为他。”

      冯青不解。

      老田立刻道:“其实乐仔也算是帮了忙。他玩的这个APP正在筹划一个什么完梦的演唱会,好多大牌乐队来咱江城演出,这APP的老板是个有理想的人,演唱会竟然给地下乐队留了一个位置,但是要通过比赛的形式,这次人家过来看咱乐队,估计就是评估是否够参赛资格的。”

      这年头音乐市场虽然不景气,但是音乐比赛非常多,以乐队形式的也有,可比赛最终目的还是商业活动,形式大于内容,很多乐队为了能在这种比赛里面有个好的名次,不仅完全摒弃自己的风格任由赛方设计,在名利下最后甚至落了个单飞解散的下场。

      因此,赵逐从不带他们参加任何比赛。

      坚持了这么久的人突然变性?不等冯青的疑虑扩散,老田说:“人赛方明确说明任何参赛的人不需要为了比赛改变风格。老赵这次之所以下凡,还因为一件事情,淼淼姐家那混孩子给人车划了,那边狮子大开口,叫着陪五万块钱。要是能够参加演出,这个钱也算是有个眉目。咱老赵看起来冷漠,其实心可好!”

      “胖子,恶心不恶心!”赵逐终于忍不住骂了声。

      老田嘿嘿一笑,说:“啧,害羞哩!”

      赵逐抄起桌子上一团纸砸过去,老田哎哟一声夸张躲开。

      原来如此。

      冯青不由看向赵逐,对方恰好也将目光放到她身上。

      四目相对,赵逐道:“这事暂时别跟淼姐说。”

      冯青自然理解。

      大家在一起玩乐队,重点就是个气场合适。虽然其他人不如赵逐的修仙模式,但也多少带了点那种飘飘然的味道,很多东西,都讲究个纯粹。

      她点头应允,这时候赵逐又道:“这次表演《青橙》,怎么样?”

      冯青惊诧。《青橙》是她四年前灵光乍现写的一首歌。她自知自己不是个创作型人才,这首歌也只自己私下弹唱过两次。

      半年前,乐队的人去她那里吃饭,在她桌子上看到了《青橙》的稿子。

      当时大家就说这首歌不错,问她为什么不拿出来。她以还没打磨好搪塞过去。后来乐队在一起练习过几次,但她总觉得缺点什么,所以这首歌从未拿到正式场合表演过。

      “《青橙》?”冯青习惯性觉得不行,“这首歌……是不是还不够成熟。”

      赵逐正要说话,门口响起一阵叮当声。

      地下室的门被推开,程淼淼走了进来。

      程淼淼肤色比一般人要黑,头发梳成一簇竖在后面,短腰棉袄配着紧身牛仔裤,背着贝斯,跟传统意义上有两个孩子的母亲形象大相径庭。

      她一进来,赵逐就掐熄了烟,田中央也将本来拿到手的烟放回去。

      程淼淼有了孩子后就戒烟,并且反对所有人在自己面前吸烟,深怕带了烟味回家被两个小崽子闻到。

      “淼姐!”大家打了声招呼。

      “大家都来了,不好意思,我下班晚了点!”程淼淼冲着大家笑道。

      跟老田那种腻乎的笑不一样,程淼淼的笑是绽放开来的,像烈日阳光。

      大家一眼看到她胳膊上的绷带。

      冯青忙问:“淼姐,你手怎么了?”

      程淼淼轻轻摇了摇胳膊,笑着说:“这几天找了个给人烧烤店穿串的工作。你说这弹乐器多灵活的人,干起这种事情还笨手笨脚的,被铁签子划了下。不过不碍事,不影响弹乐器的。”

      老田一脸担心地问:“淼姐,你这都打多少份工了。”

      程淼淼很自然地转移话题:“都是些小工作!”又回头冲着冯青一笑,“小青,听说这次要表演你的《青橙》?你这孩子可算是开了会窍,多好的歌啊,以前总不敢拿出来!玩乐队的,还是要自信!”

      老田道:“那你可是小瞧咱小青了。我认识她这几年,可没见过哪个比她还敢的女的,当然,淼姐你算一个。人小青好不容易写了首歌,精益求精,觉得这歌没有达到心里的标准!”

      本来冯青还在纠结要不要表演这首歌,但看到程淼淼手腕上的包扎,她到了嘴边的回绝又缩了回去。

      “行了,大家开始排练吧。”在一边一直沉默的赵逐道。他看一眼冯青,像是最终确认她的想法。

      犹豫片刻,冯青还是点了点头。

      某些隐秘的感情,终究还是因为这首歌慢慢放上台面。

      大家拿起乐器站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青橙》这首歌是典型的后英式摇滚,温和抒情。

      整首歌讲的是一名即将远走的绅士,在离开的前一晚拿到了他一直暗恋的小姐的舞会邀请。舞会在金碧辉煌的宫殿,绅士没有一件合适的参加舞会的服装,无奈放弃了这次机会。在远去的马车上,他看着外面的月光,幻想着跟小姐跳舞……

      冯青的嗓音是典型的女中音,低沉婉转,恰好能将这首歌要的感觉给表现出来。

      四个人在不算大的地下室里排练着这首歌,直到外面月光满头。

      此时此刻,在北京的某一处高档小区门口,一个长相精致的男人坐在车里翻着资料。

      旁边坐着他的助理。

      助理似有话说,犹豫了半天才开口:“宋总,要不你先回去吧,这事情我们来就行了。”

      宋成义闻言从资料里移开目光。看了一眼助理,他说:“你有什么计划?”

      小助理一时语塞。

      他们总公司怎么也算是个百强公司,就算公司旗下的义和科技是宋总这几年创立,但在这个圈子的谁不知道这公司隶属于谁?

      他们宋总,虽然不像其他富二代那样有着各种金碧辉煌的国际学历傍身,但从大学毕业接手公司开始,让公司的营业额已经翻了好几番。

      也因此,商业新闻上,对于他们宋总的报道也从不务正业的富二代变成了如今的商业魁首。还有些旁门偏道的媒体给他们宋总编造各种名词,什么最具价值金龟婿,最具魅力商业奇才等等……

      听起来像言情小说里翻手浮云为所欲为的总裁,自然也没人知道,这雕栏玉彻之下,其实是个每天累得像狗一样的男人。

      特别是最近义和科技推出了一款新的产品,因为产品以筑梦为主要功能,在年轻人之间反响不错。媒体多次报道,说义和是现今少有的还有理想主义的公司,连带着母公司的股票又涨了好几番。

      为了让产品的影响更大,策划部出了个以APP为媒介,以音乐为主导的比赛,选出来的人可以跟公司请来的各路音乐名人同台表演,让那些在地下的音乐人被更多人看到。

      如今音乐比赛多了去,大家看个热闹,这道理谁都懂,偏偏宋总跟魔怔了似的,对这件事情格外上心。

      每件事都亲力亲为,最近一个月没有一天是睡超过五个小时的。

      今天还亲自跑来北京,说是要请他一个叔叔为这演唱会坐镇。

      宋总这个叔叔如今没多少人知道,但在二十年前,可谓人尽皆知。

      那是摇滚的辉煌年代,宋总这个叔叔所属的乐队是极具代表的一支乐队。

      可谁都知道摇滚圈子那些人,脾气怪,架子大,一言不合就能跟你打起来的,不然这些年也不会让这么个性的一个音乐形式逐渐走样,甚至很多叫声大点的音乐都能被人称之摇滚。

      宋总的叔叔不知道从哪里提前知道了宋总来的原因,这不,闭门不见,让一行人在这等了好几个小时。

      沉默了一会,小助理说:“宋总,你昨天开了一天的会,晚上又加班,今天又飞了一天,要不你回酒店休息,我在这守着,等人一出来我就给拦住。”

      宋成义按了按眉心,说:“我下去看看,你们就先回去吧。”

      “宋总!”助理叫了一声。

      宋成义:“没事,我都来了,他不会让我一直吹冷风。”

      说完,他打开车门,提着各种礼物出去。

      助理见状,忙将一边的风衣递给他。确认劝不走他,助理这才吩咐司机开车离开。

      宋成义在冷风中站了快半个小时,终于收到了他叔叔的短信:“臭小子,给我玩苦肉计呢?”

      宋成义眸子一闪,回过去一条短信:叔,北京真冷。

      几分钟后,宋成义坐进了他叔的客厅。

      沙发上精瘦高挑的男人拿手指着他:“你这臭小子,难怪公司比你爸经营的好,手段一套一套的。”

      宋成义一眼瞥到墙边一套乐器,轻轻一笑,说:“叔,你谬赞!”

      他叔翻了个大白眼:“喝了茶赶紧滚蛋,我才不参加你那个破演唱会!”

      他婶婶切了水果放在茶几上,横了他叔一眼,说:“有什么事情不能跟孩子好好说,一把年纪,跟小孩子一样!”

      他叔嘴巴一鼓:“你懂个什么!不懂别乱讲!”
      “宋鸣,你长本事了!”婶婶双手一插腰,道。

      宋鸣立刻认怂:“哎呀,我们谈事情,谈事情,你在这臭小子面前给我点面子嘛!”

      一点也不像那个传说中拿啤酒瓶子劈开人家脑袋的摇滚传奇。

      “都是一家人,谁能不知道你什么样,装什么!”婶婶也是个烈性子,但嘴上说着,还是转过头笑着让宋成义吃水果,自己则去厨房做饭去了。

      宋成义看了一眼他婶,说:“叔,你跟我爸一样啊。”

      宋鸣发出一串架架架的声音:“别拿我跟你那个满身铜臭味的爸比啊。”

      宋成义一脸认真:“是的,我爸还敢跟我妈还一句嘴!”

      宋鸣听出他的打趣,拿桌上的一颗小金桔砸他一下,笑着道:“你这臭小子!你叔我那是怕你婶吗?那是尊重。在家厉害那是什么男人,在外面厉害才是男人!”

      宋成义一手接住小金桔,一脸赞同道:“叔你教训的是。”

      宋鸣:“说到这里,你这臭小子什么时候结婚?我跟你婶不要小孩,老宋家就你一个独苗苗,你可得打点紧!等小孩出生,让跟着我学吉他!”

      宋成义:“那也得尊重小孩自己的喜好。不过有叔你这么厉害的吉他手,小孩肯定会喜欢。”

      宋鸣一挑眉:“那是。”又道,“诶,听这话,是有眉目了?哪里的女孩,多大,家里父母做什么的?”

      宋成义:“叔,你怎么比奶奶还奶奶。你这样,哪里有半点摇滚乐手的样子。”

      宋鸣:“别给我扯蛋蛋,那女孩哪里的?”

      宋成义看着他叔,语气有前所未有的认真:“她也是摇滚乐手。”

      宋鸣一愣,当即就明白过来什么回事:“所以这次你搞这个演唱会是为了她?可以啊,宋成义,我刚还说你比你爸强,现在就打了我脸了。咱们家的家训你忘记了?你可别给我学外面那些喜欢泡网红的富二代,玩得花里胡哨,把家里的钱不当钱!”

      宋成义没有辩论,而是反问道:“叔,你还记得我小时候写的那篇作文吗,《我最佩服的人》?”

      宋成义五岁那年,宋鸣跟家里人闹翻,背着吉他独自北上。离开那天,宋鸣来幼儿园看他,买了他最爱的小白兔奶糖。

      那天,在幼儿园的门口,宋鸣对他说:“宋成义,叔我要去北京了,以后没人陪你玩了。”

      年幼的宋成义尚不懂分别的伤感,问他叔:“那你什么时候回来?”

      宋鸣:“不知道。”

      宋成义:“去干什么?”

      宋鸣:“弹吉他。”

      宋成义:“叔,你是不是特别喜欢弹吉他。”

      宋鸣:“吉他就是你叔的命!”

      宋成义:“那我以后想你了怎么办?”

      宋鸣把他头一按,说:“我给你录了一盘我的磁带,你想我了就听。说不定哪天你就能在电视上看到你叔了。”

      宋成义:“叔叔,奶奶说你吹牛!”

      “你这臭小子!”宋鸣在他额头上弹了一下,然后又说,“宋成义,等着,叔会出人头地的。”

      宋成义看着他叔。

      那时候宋成义好矮,他叔好高。阳光下,他甚至看不清他叔的脸,但莫名觉得面前的男人透着股让人难以移开目光的东西。

      他忍不住点点头,说:“好。”

      一年后,他放课后回家,在电视上看到了他叔。站在灯光下弹着吉他的男人,帅到让他不敢认那是他叔。

      后来,学校里让写作文,题目是《我最佩服的人》。

      他就写了他叔。作文的结尾,他现在还记得:那个男人,他站在那里发着光,好酷。

      这时婶婶刚好出来,听了这话,笑道:“那能不知道吗,都给你用相框框着呢,你叔这些年获得那么多奖,也没看他拿起哪个奖杯好好说过。每次有人来探访,都会拿起你那篇作文,说这是我侄子写的!”

      宋鸣脸上闪现出一丝不自然的神色,又架架架地道:“这时候提这茬做什么!”

      宋成义声音沉哑:“叔,你去看看,看看她,你就知道我为什么要办这场比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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