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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疾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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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睡得极不安稳。翻来覆去好不容易熬过了一晚上,等不及天亮,就着公鸡报晓便起了床,匆匆穿上外套。
世离这人疑心极重,说不准什么时候还会再来。
我摸了摸包袱里的钱掏出一锭放在床上,打算就这样留给王五。一到手,总觉得手感有些不对,低头一看,整整一荷包的金子。
几十两金子。
我甚至不知道折合过来值多少两银子。昨天夜里还愁钱少,现在该愁多得有些没地儿花了。
好在世离总没有王五这么实诚,荷包里还留了些散碎银两,不然我恐怕今天还真得逃了。王五指定没银子兑给我。住一晚破屋就得花一锭金子,实在心痛。
又在包裹里翻天覆地地掏了一遍,摸到一块柔软的东西。从掏乱的衣物中抽出一看,竟然是离开天山时“害”我得雪盲的面纱。这么薄薄的面纱在雪地里都没能派上什么用处,最后还是梓殇一路捂着我的眼睛走出了雪漠。想起他,我揉了揉白纱,却无法将心里的百感化作表情或是动作宣泄出来。初亮的天色透过屋顶微漏的缝隙洒进房里,屋中间的桌上正是昨晚忘了吹熄的蜡烛,今晨已在桌上化作一滩泛黄的烛泪,从烛台上溢出,垂落在桌面上,生生的就像我已经哭不出来的眼泪。
似乎就是天山的强大给我变得弱小的理由,还在天山时我总是管不住自己的眼泪。而在这间客栈里,我却突然间好像失掉了哀伤的权利,留给我的只有没有方向的路。
我将面纱戴在脸上,又散掉了这一头孩子才会留的两角高髻,用手指梳了梳睡得乱七八糟的头发,然后用红绸在后脑松松地绾起一个包。我就不信,就这样还能有人认出我来。
偷偷溜到客栈后方的马棚。疾风也正刚睡醒,迷茫着乌溜溜的双眼环顾着四周陌生的一切。
看了看它一身漂亮的斑点,还有那单纯地有些发傻的眼神,我实在不忍心将它留在这个小客栈里。倘若天山过一会儿再有人来这里询问不小心看到疾风,恐怕还会害了这老实巴交的王五。
我伸手摸摸疾风的脸,它依然什么都不懂地眨了眨眼睛,将嘴凑过来轻轻地咬着我的手。
“疾风。”我小声地唤着它的名字。
马儿撅起嘴唇露出了一口白净的牙齿。
“早点离开也好。”
我猛然回头,王五正抱着一团干草向马厩走来。
“小姑娘,你不是聚香院的人吧?”王五拍了拍疾风的脖子,将干草送到它的嘴边。
我有些尴尬地点头道:“的确不是。”
“我就知道,聚香院的大茶壶就算有武功也不会有昨晚那人这么高。”王五憨憨地傻笑了一下道,“你昨天晚上那是没看见,那家伙,那飞得叫一个高……”
很想纠正他那是世离在四周借力使出来的轻功,但话到嘴边还是忍住了,一旦离开天山,就必须学着有所言有所不言。这些都是世离给不了我的。
我笑了笑道:“真的么?我没看到。”
王五伸手在怀里掏了一会儿道:“你把钱了落下了。”
摊开手,赫然一锭银子。
“这是我昨天住一晚的钱。”我指了指道。
“拿回去吧。你一个姑娘家,独自出去闯也不容易,王五我不缺这点钱。”他用粘着草料的手搔了搔头道,“我要真想从姑娘你身上捞钱,昨天晚上就不帮你瞒人了。说真的,你这马也太惹眼了点,赶明儿,还是找个地方放了吧。”
疾风好像听懂了什么,呼哧呼哧地甩起了头表示抗议。
“快走吧。”王五替我牵出了疾风道。
“谢谢你。”我看着他开裂、翻皮、粗糙的手道。
“其实我王五也不是什么好人,说不定等姑娘你走开半天之后我就后悔了,去找昨天晚上来过的那个男人拿赏了。”
虽然明知道他是为了让我小心些赶快走才这么说的,心里不免也有些感动。
“顺着这条官道会到哪里?”
“一路南下可到徽州、苏州抑或阳羡,若往西南走,则可到长安。不知姑娘你在何地有亲戚眷属?”
我摇了摇头。牵过疾风,跃上马背,一夹马肚直冲客栈而出。
长安自是万不可去的。
之前世离曾提到过会带我去,倘若我真的去了,恐怕天山一行人快马追赶,几天内就能到达。灯会虽好,还是等以后再说吧。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恐惧被他或是天山的人找到。也许我在怕的是他们的暴力,也或许,真正让我害怕的则是在天山这些永远也解不开的谜团带给我的不安。第一次发现对我来说,没有过去的爹爹是那么的陌生。我想我或许真的应该去试着弄明白我爹爹和娘离开天山的真正原因,如果不明白,我可能再也不会有勇气回到那里。
即使在爹爹看来我依旧还是个孩子,但我明白我已经不是了,至少在我迷恋上梓殇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应该长大了。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很多看起来很美好的东西并未如此简单。我现在才开始想爹爹和娘离开天山,退出江湖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离开洛阳的路上,牡丹已经开始在路边缓缓绽放,或许现在的洛阳城里已是花团锦簇、繁华漫天。不知道天山的人马现下是已启程回山庄还是会在洛阳接着住下去,或是像世离那般到处找我。过不了多久,应该就会忘记我。
这样就很好,我可以做的就是自己,而不是我娘的影子。
快马疾奔了一日一夜,终于感到有些虚脱了。
远远看见有一家饭馆,一头冲了进去。
“好饿……”我手上还捏着马鞭,连面纱都没解下就软趴趴地倒在了桌上,“小二……包子。”
没有反应。
“小二……水。”
还是没有反应。
“小二……”
“喊什么喊!把马停俺店门口,你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一个高亢有力的尖锐女声在背后响起。
回头,一个留着齐额刘海,梳着一头普通妇及耳发髻的妇人正双手叉腰分足而立挡在店门口。她身着杏黄布裙,围着一条蓝底白花的江南女子的围裙,脚上穿的确是一双金红绣花带一对拳头般大的绒球的绣花鞋。
我记得有人提到过,女人穿鞋的喜好可以看出这个人的性格,看来面前这个老板娘果然够泼辣。这个女人一定就像她双脚上那双裹得紧紧的绣花鞋一般精明干练、火爆霹雳。
看到这么个女人,再是饥饿难当却也被吊起了火气。我盯了她一会儿,转头继续趴在桌上不理会她的叫嚷。
“好你个臭丫头,别以为你的马种好,老娘我就奈何不了它!”
妇人一解腰上的围裙往我面前的桌上一抽,然后“噼啪”两声像男人一样拍了拍手掌,挽起袖子向挡在门口的疾风走去。
疾风可是常年在天山山庄受严格训练的,它的性子恐怕比上过战场的战马还要倔。这个妇人看得出它的品种好,居然还敢过去动它,真不知道会闹出什么笑话来。
这时半条街上的人都已经放下了手里的东西围过来看热闹了,就连在饭馆里的客人们也都停下了筷子,向门外伸出头去。
只见这妇人一撩脚前的裙摆,露出裙下一条带宽宽绣凤凰滚边的洒脚裤。街上不少男人已经人开始起哄了。但她依旧一副什么都没看到的样子,“哼哼”地笑了两声,向疾风的侧边绕去。疾风自顾自地在饭馆门口的木栅栏上蹭了蹭脸。突然间,妇人足下一点一手握住了疾风的缰绳,将手往鞍上一撑,翻身跃上了马背。
奈何这妇人纵使有一身轻功,但也并不了解疾风载我时是感觉不到重量的。因而,就在妇人刚在马背上坐稳的时候,疾风便扬蹄而嘶,猛一扬身,又将妇人向后抛出了三丈有余。
我慌忙起身上前拉住了疾风的缰绳,搂住它的脖子轻轻地抚摸着劝它静下来。转头向远处望去,正欲在人群中找那个刚被摔出去的妇人,却见到此刻她正躺在一个身着藏青布衣的男子怀里。原来刚才她摔出去时已经有人接住她了。
我吁出一口气,还好没伤到人。
可是这妇人却突然尖叫一声:“臭丫头,你去死!”然后从那男子怀中一跃而起向我迎面扑来。
但那男子却又一次拉住了她,将她拉回怀里柔声道:“莞儿,何必跟年轻人较劲。”
莞儿,这个看上去比那妇人小很多岁的男子竟然如此柔情蜜意地叫她“莞儿”!我不由得起了一身疙瘩。
我突然想起在洛阳时听到慕容程讲过过的一些趣闻,其中就有早些年很有名的一对雌雄大盗,女的叫云莞,是个夜行贼,男的叫云弼,是盗墓贼。这两人之所以出名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偷盗技术出神入化,更是因为他们以夫妻相称,同房而居,但事实上确是不折不扣的亲姐弟。
听闻时还颇有些不信,现在我终于恍然大悟,原来世界之大真是无奇不有。
看来眼前这一对就是传说中的雌雄大盗了。
看来近年来江湖上未听说有这两人的动静,原因就是这二人现在也正隐退在花乡,开了一个小小的饭馆过自己的日子了。
此时,云莞在云弼的怀里娇嗔道:“去你的,什么叫不要跟年轻人计较?我看上去很老吗?”
云弼小心地放她下地,然后道:“莞儿你哪里老了?你永远都是最年轻的。”
如雷轰顶。
随之,云弼对我笑道:“内人性子向来比较急,让姑娘受惊了,实在抱歉。”
我木讷地站在原地,没有任何反应。
云弼一手揽过云莞的腰,围观的人便自动让出来一条道。云莞也没了方才泼辣的模样,一副温柔体贴的样子,随着云弼走进了店内。
“莞儿,你看你,做个生意还要跟客人闹脾气。”听云弼说话的口气,仿佛对象是一个小他很多岁的小女孩。
云莞一手抢过方才她解下来摔在桌上的围裙,捏在手里道:“不好意思啊,女侠,不如这顿饭我请客吧。”
我还没来得及点头叫好,却见云弼的手已经向我脸上伸来,他的手在面纱外停了停,然后依旧用那副对云莞说话的口气道:“莞儿,不如这样吧。我想女侠估计也没地方住,与其住这里附近寒酸的小客栈,还不如到我们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