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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手时总是想起初识 ...

  •   “我们分手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正式夏至。
      郁森坐在公园门口的大榕树下,听知了没完没了地叫。谭默坐在他旁边,抱着一大桶冰淇淋,大口大口,吃得形象全无。

      “好啊。”
      谭默答。

      “呃?”
      那么干脆,郁森反而接受不来——分手的时候,不是都应该一哭二闹三上吊么?好吧……最起码,也意思性地挽留一下啊……
      对于重视的东西,谭默是很有执念的。
      郁森知道。
      因为知道,所以对于这快刀斩乱麻的态度,就格外地……不甘心。

      “什么?”
      谭默嘴里含着半口冰,含含糊糊地问。

      “我是说,我们分手吧。”郁森强调了一次,很用力地,重音,严肃而抑郁的口吻。
      “我知道啊,”谭默囫囵地吞下一整口冰,冻得牙齿直哆嗦,“我不是说‘好’了吗?”
      “可是……”
      “可是?”
      “我……”
      “你?”
      “那个……”
      “没想好的话等我把冰吃完再说。还剩半罐,化了就不好吃了。”
      “……你$%^&……”
      “??怎么?那么急着分行李?”谭默把头埋进冰淇淋罐子里,“你是猪八戒啊?”
      看着那狼吞虎咽的样子,郁森忽然想回一句:“你才猪八戒。”——想想实在太幼稚了,话到嘴边又吞了回来,换了一句不咸不淡地:“吃吧。”
      谭默于是一言不发地吃了半个小时。

      所谓分手,不过就是两个人交还一下房间的备用钥匙。
      其实,郁森本来准备了一整套堪称完善的计划:到城市最高的楼顶上去吃顿最后的美丽晚餐,“父母之命家族联姻”“过后还是朋友”之类的托辞,遣散费,纸巾,酒……到头来被谭默一句“什么?你以为是在演韩国言情剧啊?”堵得全无用武之地。
      “别哭丧个脸啊!”临到最后,郁森反而成了被安慰的那个,这是始料未及的,“都是男人嘛,早晚要散的,”说到这里的时候,谭默居然还无限悠然地打了个没心没肺的呵欠,“晚散不如早散——打起精神来啊,被别人看到还以为我把你甩了呢!冤不死我的!”
      郁森陪了一个难看的微笑。
      谭默踮起脚尖,认真地摆弄郁森的嘴唇,后退两步左右打量,又上前……直到郁森的面部肌肉僵硬,他才眯起眼点了点头:“这才像笑容嘛!”随即凑过去,在郁森的嘴角边,轻轻地一吻:“那,就这样,BYE啦。”
      潇洒转身。
      自然得简直像早晨在家门口例行公事的吻别。
      郁森一时失神。
      “要我……送你吗?”
      直到谭默的背影已经远远地变小了,郁森才想起来去摸车钥匙。
      “不用了!”谭默意思性地挥了一下手,连头都没有回,“我有脚。”
      然后他就上了公车。
      消失在攒动的人头里。

      郁森站在原地,死死盯着公车方形的窗上那抹三角的污迹,直到它消失在城市那边的拐角里。
      摸摸胸口才发现,真糟糕,心被那辆车带走了。

      回到家,郁森下意识地去翻柜子,准备把谭默的东西收拾出来给他送回去。这才发现,柜子里谭默的东西是那么少——少到……完全无从收罗的地步。
      按说,谭默隔三差五地到郁森这里过夜,也颇成了一个习惯,无论怎样小心,也总该留下点印记,或是为了他改变的摆放,或是为了他添置的东西——可这一刻,郁森才猛地察觉,并没有,一点也没有。如果谭默本人不来,这个屋子,就和郁森自己住的时候,完全,没有任何两样。
      是的。
      每一次,谭默离开郁森家之前,总是神经质地把一切都恢复成本来的样子。郁森到他家过夜的时候,隔天,也总能收到用一个精巧的袋子装着的,洗干净的衣服和落下的杂物。郁森无数次嘲笑他洁癖得像只猫——现在想来,大概,谭默是从最开始相处的那刻起,就有了最终离别的觉悟了。
      这样的谭默,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和自己恋爱呢?
      不……或许这不能算是恋爱,只能算是一场玩闹吧。
      对,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玩闹。

      认识谭默是在酒吧。一个叫做“天堂一角”的酒吧。
      郁森喝高了。找了个人,摸上了宾馆的床。
      直到第二天的阳光透过薄薄的蕾丝窗帘射在他的眼皮上,他依旧对身边的人长什么样一点概念也没有——脑中只闪动着一个念头:
      糟了!酒后乱性!被老爹知道就死定了!
      “死!酒后乱性!被老爷子知道就死定了!”
      ——有一个声音说。
      男性的声音。
      郁森奇怪自己什么时候有了自言自语的毛病——片刻之后才发现,那不是他自己的嗓音。偏高,更圆润些……来自头顶。
      努力迎着阳光睁大眼睛:
      自己身边的床上,坐着一个赤裸着上半身的男子。

      那是郁森第一次见到谭默。
      许久以后,郁森大脑皮层上最隐秘的那个沟回里,依旧悄悄地完整地保留着这天早上的剪影:
      他沐浴在朝阳里。
      温柔的阳光,细细地勾勒出他光洁的额头,笔挺得像希腊大理石像一样的鼻梁,对于男性来说过分纤巧的下巴和过分细致的锁骨。
      肤色净白。
      骨肉匀停。
      整个人仿若淡淡地镀上一层金色的微光。
      郁森一时有些失神。
      然后就听谭默——那时候郁森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像是婴儿打嗝那样极大地“呃”了一声,语气惊讶有点茫然:
      “啥?!你……为什么是个男的?”
      郁森哭笑不得,条件反射脱口而出:“这句话该我问的。”
      ——这真是个糟糕的开始。
      冬夜一般寒冷的沉默。
      两人面面相觑,彼此都想说点什么,几次张嘴,却只是无语凝噎。

      “好吧,”终于,对方先找出话来,“我们昨天……做了?”
      郁森掀起被单,低头看看自己光洁溜溜的下半身,无奈地抬头点了两下:“恐怕是这样。”
      “怎么……算了,这问题不重要。”
      ——郁森在心里松了口气。对象是个男人,“怎么做的”这种问题……还是尽量避免回想的好。
      “于是……你要赔偿费吗?”对方很诚恳。
      “这个问题我本来也想问——不过现在看看,大家各退一步,算了吧。”
      对方脸色紧绷的脸色骤然缓和了:“呼……这就好,那么……你不认识我老爹吧?”
      “哈?”
      郁森莫名。
      随即想到那句“被老爷子知道就死定了”——看来,这位和自已一样。不知是哪家的纨绔子弟,背着家里出来偷欢的。
      郁森连忙摇头:“不认识——您也不认识我家老爹?”
      那位一呆。
      随即释然,相视一笑,大家心照。
      “我从不认识你,对吧。”
      穿好衣服推开门的时候,先行离开的人把手摁在门把上,轻轻地问。
      没有回头。
      “嗯,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你。”
      郁森答。
      视线停在他的后颈上,那里,留着一个浅浅的吻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分手时总是想起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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