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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白首不移少年心 ...

  •   我和他真正意义上的在一起,还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我们在外面租了一间小屋子,无论窗外暴雨如何,屋内的桌上总是放着紫水晶和鲜花。他成年之际我们搬到了滨海的地方。手机里被我删掉的五百多张有关于他的相片,在我四处询问之后总算是找了回来。又花了几天时间把照片打印出来,贴在墙上。
      他接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刻,欢喜的向我跑来。这尽管是我们旅行的第一站,但也意义非凡。
      夏天的知了趴在树干上。
      “哥,金阿子被鸟追了。”他突然抬头向上看去。
      知了大声鸣叫,身后有一只鸟在追,但蝉怎么飞得过呢。在空中绕了一圈,知了最终还是进了鸟的嘴里。
      海面上有些渔船,为了生计的渔民们与大海相伴,而我们站在海滩远眺。走过的地方都有我们的脚印。
      “要打偏东了。”我看着天上的云,好像就是在看我自己。摸着小孩脑袋,尽管他现在跟我差不多高,我还是习惯把手举高,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放在他头上,这样他也不好意思躲开。如果在他察觉到的话,在我放下手之前,他可能会往外踏一步,我就会搂着他的肩膀,也可能会往我这边踏一步,让我抱着他。这二者,全看他的心意。
      我们被海上的乌云追着跑回旅馆,关上窗户,看见狂风骤雨拍打在玻璃上,我们在室内唱歌,为了不让旅行泡汤,顶着瓢泼大雨逛街。
      徘徊在日夜之间。群星闪耀在前路。
      暴雨无独有偶。我们结束了两天的海边之旅回到家中。
      接下来三天都是上午大晴天,午后莫约一两点钟开始刮风。小区里大树的树叶被吹散,吹得飘到空中,到处都是。然后是倾盆的大雨,伴着雷声。在山那头的电闪雷鸣丝毫没有衰减之势。随着雷电的巨响,大雨瓢泼,打在窗户上的滴答声。
      每年,在夏季几乎都会有这样的声音。
      直到现在。
      从他大学毕业之后,我们几乎每年都会找个地方度过一周或是几周,把整个世界的地方都差不多逛了个遍。特别是最初的那一年,我们几乎花了两年的时间走完了计划的路程,之后又陆陆续续慢慢补完。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外出旅游不是必要的,但又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平生第一次坐上飞机,感觉世界如此渺小。看着飞机舱外的蓝天白云,我们在云巅飞翔,看机翼刮过云朵,似一条流苏缠绕在两翼。
      我记得刚出门时还是夏天,在人间走了一遭,到瑞士的时候是冬天。在以前的旅途中我们也见过雪,在天上飞着的一片一片。但在瑞士,漫山遍野都是白色。刚下飞机,我们往已经订好的旅馆走,放好行李,仿佛心知肚明一样,立马就朝着滑雪场走。
      当我们跨进雪场的那一刹,安静的世界变得喧嚣热闹起来。时间在那一刻迸发出光影。时间流过每一个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式度过时间。
      积雪很厚,快没过我的膝盖,我们坐缆车上山,用尚不熟悉的滑雪技巧你追我赶,幸运的是没有摔跤。雪场上的一缕风拂过,让我想起我们春天时在潘帕斯草原的时候,连天的芳草被风吹动。
      在篱院围墙下,他带着花边礼帽,坐在一块石头上。篱笆下的花草开得茂盛,白衬衫和黑色的背心都有花边,他喜欢把袖口扎紧,这样会显得手臂很细。身后的蜂巢嗡嗡作响。帽子把他的刘海遮住一半,一小撮头发暴露在外边。他就坐在那块儿石头上,蜷腿,把手搭在腿上,笑盈盈的看着我。
      有人问我,我们是否太过于不合群。但我想,又何必要合群呢。他暗棕色的瞳孔在阳光映射下仿佛是金黄色,在那双眼眸里我看出了许多,看得见我们的未来。
      自从我们来到S城之后,并没有感觉这里与故地有所不同。同样的夏天,同样没有多少食欲。不是吃得少,而是说吃的太死板。为此我在家闲着的时候总是喜欢钻研食谱,厨房里放着很多奇怪的机器。我应该还没有说过我们的家。
      他毕业之前我是租房的,毕业之后我们自己买了房子。其中我的一位故友功不可没。房子并不大,一厅两室。在客厅的角落上放着的是我们这么多年来走过的每一站。当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这些虚无的幻想就悄悄占据了我的脑海。童年的梦境总会实现。
      这是夏天。
      而冬天也与我们故地相差不大。阴冷、无雪。但持续的时间很短,短到还是初春就已经头顶烈阳了。我们不是那种很喜欢下雪的人,但见到雪还是很开心。我们去北极看极光的时候住在一座森林中的小屋里。小屋的主人慷慨的邀请我们,因此我们放弃了城镇里的旅馆。夜晚时,我们拿着小小一盏灯笼,漫步在雪林,头顶是若有若无的极光。我们一边欣喜于运气如此之好,一边也感叹极光太淡而不明显。周边是积满了雪的松树。极光是夜空的裂缝,从裂缝里你可以看见满天星辰,还在熠熠发光。
      让我想想,我们这些年来不仅走过了世界,也走过了人生。
      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尽管我们竭力善意,但能帮到的人还是很少。故乡的福利院和养老院是我常去的地方,一旦心情不好,或者没有灵感的时候,我喜欢去这些地方。尽管一路上的车程很长,我又晕车,但我还是想去。故乡对于国人来说是不可割舍的一个地方。
      我们还养了一只小狗,或许现在来看已经不小了。近期可能我们的家庭还会有一个小生命的加入。
      我时常站在阳台,眺望远方。掠过一群黑白相间的飞鸟,午后的阳光洒满整个城市。但我并不觉得愉快,即使这是新的风景,新鲜的人世。我还是喜欢我的故乡,喜欢以前那个小城。周边是矮楼,矮楼天台上有人种着花草,一条河从城中穿梭而过。
      我知道。我们还活在同一个天空,吹着同样的风。
      不知道我们会不会搬回去。
      如果,如果时光倒流,我会做同样的选择。我们曾在大海遨游,曾在星星下祈祷。
      Don’t lost hope.
      这是他在我们骑车爬山时对路人说的一句话,如今已经快成了他的座右铭的地位了。
      我们跑进田野里,压弯麦子。跳着从未有人跳过的舞步,慢慢摸索。认识彼此之后的日日夜夜,岁岁年年我都记得。我也永远忘不了那一刻我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我们就像彼此的镜中影像。我们浪费了那么多个月和那么多的时光。就我所知,岁月并未改变过什么。总有人说岁月改变了人,但它没有改变我们:两颗借由大自然、借由渴望、借由岁月本身而长成的连理树。我们跌跌撞撞走进那条人生。那条在一切陷入黑暗时,遥遥发着微光,我们的星辰之爱。岁月不曾夺走丝毫。
      当我垂垂老矣,静坐藤椅,手捧诗集,蝉声伴随着流云流淌过心田,往事浮现于眼前,再逐渐烟消云散。当我阖上双眼,恍然明了,一切生死皆为浮尘,只是记忆不朽。这便是我的桑榆暮景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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