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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林远是我邻居,他家就住在我家对门。
      我们两个从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了,迄今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们两人虽然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但是却长成了两个极端,虽然有点不太好意思说,但我从小就是那个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在家听父母的,在校听老师的,学习成绩从才没出过班级前十名。
      而林远,哼,从小就是那个整天被家长念叨“你看看别人家的孩子”的孩子,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小混混。
      小混混就该有小混混的作风,林远也没有辜负大家对他的“期望”。每天带着他那一伙非主流加杀马特造型的小弟们过着逃课、打架、“祸害”小姑娘三点一线的生活,将学校里搞得鸡犬不宁,让所有的老师愁坏了脑袋。
      林远虽是个混混,学习成绩惨不忍睹,但他长得帅。
      他的帅也不是一般的帅,是非常帅,帅到似乎他和一群人夹杂着从你眼前过去但就只能看见他一个人。
      他脸长得小但是五官非常大气而且深邃,像是用心雕刻过般找不出一点瑕疵,还有他那一双小鹿一样明亮的大眼睛,只要多看一眼,就会让人无法自拔的陷进去。而且,林远不跟他的小弟一样走杀马特风,他个子很高,有一米八几,平时穿衣倾向于休闲风,夏天就是简单的T恤加短裤,其他无论春、秋、冬总是卫衣加长裤,哪怕是在牙齿都要给人冻掉的深冬,就只见他多加了件单薄的外套而已,所以林远给人的感觉总是很干净舒服,从外表根本看不出他就是个臭名昭著的混混,倒像是带着点天然疏离感的干净的美少年。
      于是林远又凭借着他让人感叹世事不公的出色外表,和偏要和正常人对着干的离经叛道的的“独特”性格成了当时全校青春美少女的梦中情人。
      而我,沈怡,作为林远从小到大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对门邻居,很有幸地成为了同学们口中的那个他身边的“女人”,也是我,沈怡,很“有幸”能够有机会近距离地切身处地“领略”他那张精美绝伦的“狐狸皮”下到底有着怎样的“狼心狗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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