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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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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帐篷,射到里面。虽然是早上5点的太阳,可是夏天5点的阳光已经能照亮这片天空了,这样耀眼的阳光打消了我的睡意。
我坐起来,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表。
啊,已经5点了!
忘了自己今天还有工作,已经迟到了!
我赶紧换好衣服,简单的洗漱,然后关上门出去了。
这个就是我住的地方,一栋旧的成为危楼的3层民房,我就是住在这里的顶楼。顶楼原本很乱,自从我住进去之后便好了很多,因为我时不时会整理一下,起码比以前干净了很多。顶楼不大,有个水塔,水塔占了整个顶楼三分之一的位置。我就住在水塔的旁边,那个小小的帐篷里。
一年前,我的父母因为公司倒闭赔了家里所有的钱,原来住的别墅,开的车,建的公司都卖了出去,家产赔光后才刚好够还钱。还完钱之后的一天,他们就一起跳海,离开了,只留下我。
原本生活在千金之家的我,如今却住在帐篷里,每天都去打工,背着吉他在街头卖唱,才能勉强生活下去。本来要上高中的我,现在也只能为了生活不得不选择离开了,呵,这不是很讽刺吗?
当我回过神的时候,我已经跑到了邮政局门口了。
“对不起,我迟到了!”给我工作的大叔站在门口,一直往我的方向望来,看见我急急忙忙地跑过来,赶紧迎了过来。
“我还以为你出事了,是昨晚太晚睡所以才睡不醒的吧!”大叔是个好人,是他介绍我到这里工作,早上给附近的居民送报,一个月7百块。
“下次我会注意的了,那我先去送报了。”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随即便到放报纸的地方,开始数数,然后把相应的分量放到单车上,帅气的跨了上去。
“大叔,我先走了。”我用力地蹬着脚踏板,单车一下子就动了起来。
“小心点文昔!”大叔的声音在我身后传来,能感觉到他很担心我。
“知道了大叔!”我一只手在空中来回挥摆,算是告诉他不会有事的。
我叫傅文昔,今年15岁,是一个孤儿。早上到邮政局拿报纸,给附近的居民送报,然后到一家快餐店洗碗,时不时会负责送外卖,打打杂之类的,一直到晚上8点;8点之后我就会到离住的地方不远处的街头上唱歌,下雨天的时候就会到地下人行道唱。我最喜欢就是每天回到“家”后,在顶楼上看星星,然后睡觉。
我每天就是这样过来的,一个月的收入大约有一千五,一部分是买吃的,用的,一部分是给吉他保养的,另一部分是存的,我想买一把新的吉他,用自己的双手。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过的,可是今天有点不同。
天公不作美,居然下起雨来了!
糟了,防雨布忘了带!这样下去报纸会湿的,这样我的工钱就会……
我看了看天,太阳还在,是太阳雨,很快就会过的。先找个地方躲躲!
我到一家人的门口边上站着,刚好能遮到我,可是……遮不下单车啊!
我站了出来,把单车放了进去,自己站在门口边上的树下的那个小小的角落。
突然间单车后面的门开了。
“这是……谁的单车!”
听声音是个男生,我的头望了过去,跟我差不多的样子。看他穿着校服,应该是读高中的。
“对……对不起,是我的。”我小小声地支吾着。
“你在哪里?”那男生好像还没看到我,也对,我站在他家门口边上的树下,刚好粗大的树挡住了他的视线。
“这里。”我站了出来,面对着他。
他的个子很高,高我一个头,大概177cm,样子挺别致的,一看就是属于女生们喜欢的类型,可是很遗憾我对帅哥不感冒;他的头发是染过的,褐色,眼睛很深邃,给人一种迷离的感觉。
“你傻了吗?”那男生看见我淋着雨,立刻把手上的伞递了过来,举在我面前,立在我的头顶上。
“不……不用了!”看着那男生的举动,我吓到了,连忙把伞推了回去。
“你……”那男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单车,有点生气那样。他突然间放开手,由于我还拿着伞,所以没有掉下去。他把送报用的单车抬了起来,又放到门口内一边有的遮的地方去,然后靠过来。
我把伞丢给他,他没有接住,我没有捡起伞,而是躲到树下。
他把伞捡起来,然后撑着伞走过来。
“你也是高中生吧,怎么会送报。”他看着我身上穿的是高中校服,才觉得我是一个还在读书学生吧!他把伞举在我们俩个的中间。
“一些原因。”我看了看他,然后低下头不看他。
怎么问那么多!
“还有多少,一起送吧。”他突然开口道。
“不……不用了!”我吓了一跳,看着他。他转了一个态度,和善了很多,笑着跟我说。
“你不是还要上学吗?”他好笑的看着我。
“不,不用,退学了。”我支支吾吾地跟他说,这时天已经不下雨了。
“为什么?”他追问。
“我要去送报了,刚刚很谢谢你!”我的眼睛四处瞄,就是不敢看他。因为我不习惯跟男生相处。
说完我转身出去,把单车抬了出来,然后骑了上去。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可是我没回他,直接蹬着脚踏板就走了。
“喂!”
身后是那男生大喊的声音,可我还是当听不见那样骑着车快速跑了起来。
这次之后我们也不会怎么见面了,所以知道也没用,不如不说的好,显得麻烦。
我就是这样!
我继续去送报。
8点的时候,我到快餐店,换上了围裙。
“文昔,一会把这些菜洗一下!”厨房里的老板娘对我喊着,我大声地应了一声。
中午和晚上是最多客人的时候,所以食料要早点准备。我坐在快餐店后门的小道上,洗着碗。
这家快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小星,和一个13岁的女儿小风。老板看上去比较结实,而且很高大,老板娘就有点发福,看上去很有富贵相。他们的女儿在一次交通意外中成了植物人,所以他们都对我很好,说看到我就觉得看到他们的女儿那样。每个星期六下午,他们都会去医院看望他们的女儿,每次回来老板娘的眼睛都是红红的,可以知道她是那么的心痛。
“老板娘,碗都洗好了,这些菜我拿去洗吧!”我进了厨房,把今天他们收购的蔬菜都提了出去。
“文昔,戴手套了没?”老板娘跑了出来,死死地看着我的手。
“带了!”我笑着把两只手举在空中给她看,老板娘高兴地笑了。
“我以为你又没带,我帮你买了一对新的手套,应该合适你的手了。你啊,不在这里工作就不好好吃饭,看你这个排骨样,还以为你是非洲的小孩,那么瘦!还有啊,我给你买了护手霜,要记得擦知道吗?跟你说啊,女人的手不好好保护不行啊!而且你还要弹吉他……”老板娘一手拿着锅铲,一边激动地跟我说。
“行了老板娘,我知道啦!”
不能否认,快餐店的老板和老板娘,还有介绍我送报工作的大叔都是很好的人,平时也很照顾我,他们也提出收养我的事,可是我都拒绝了,因为总有一天我也会这样,自己打拼,自己生活,我只是特殊了一点,比一般人早了一点而已,生活虽然是苦,可是里面也有很多回忆是值得的。
中午过后,我把一大堆盘子、碗拿到小道上洗,洗完后已经是2点多了。
平时这时候店里最悠闲,老板便会看看赛马,老板娘就回家里睡个觉,而我,就会写写词,作作歌。
我坐在一个小包厢里,拿出随身带的纸和笔,开始想。
……
今天没什么灵感啊!
我懊恼着,然后看看外面,想找找灵感,可是最先进入我视线的是放在收银台上的润手霜。
我一直看着那瓶润手霜,然后想到了妈妈。
妈妈以前也是常常涂的,也是这个牌子的,一定很贵,因为妈妈只会去名牌专柜买东西,这只润手霜,是老板娘买给我的……
我站了起来,往收银台走去,目光一直都没离开那瓶润手霜。
我站在收银台前,把那瓶润手霜拿了起来,打开盖子,然后挤了一些出来,反复在手上涂着。
涂完后,的确感觉手没那么干涩了。
我转过身,准备回到小包厢里面去写词,对上了老板的目光。
他正和蔼地对着我笑。
我含羞的对他笑了笑,然后坐到小包厢里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