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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章——出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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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出游
所谓“新婚旅行”,也是余书灌输给林谅的“新”思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吃吃喝喝玩玩乐乐”,好不容易有机会穿到古代,不看看古代的原生态美景,岂不是可惜!于是余书硬是把林谅从书房里拉出来,美其名曰“新婚旅行”。——其实,是余书虚荣心作怪,想让传说中的王爷当她的高级导游啧啧。
尽管案头上有一堆烦心事要处理,尽管伴在身边的是余书这种“疯癫”女人,不过,偶尔出去散散心貌似也不错;而且——余书声声念念的“传说”中的“新婚旅行”也着实勾起了林谅的好奇心,于是林谅终于在余书的死缠烂打下走出书房,带着余书微服出游。
为什么是“微服”呢?
按照余书的话讲,微服比较有神秘感,而且可以去玩的地方更多——排场摆得太大容易把人吓跑,再则,余书可不想被人当珍稀动物参观。“珍稀动物”这个词听得林谅很是不悦——且不说他这夫人把皇家排场当成了什么,连他这王爷丈夫也拐着弯地骂了,如果不是余书说这番话的时候表情纯良,林谅还以为她是不是在报新婚夜里的那“一箭之仇”。结果,在反复“甄别”之后,林谅只能认命地得出一个结论:他这老婆是说话不经大脑……
可真的是“微服”么?
真的是“微服”么……
事实是,林谅郁闷得脑仁都疼……
郁闷一:出门
出门是一件多么简单的事情呀……可惜,林谅遇到的是余书。
一看到门口停着的两顶轿子,余书立刻皱起了眉头:“我不坐!”
“为何?”
“我才不当欺压劳苦大众的特权阶级!”
林谅就纳闷了,怎么坐个轿子就成“欺压劳苦大众”了?虽然他和他那皇帝兄长兵戎相见了,可在他这地盘里,他还算是有爱民如子的名声,可怎么好像在他老婆看来,他要是一旦坐轿子,就立刻变成“地主恶霸”了?
“那就……乘马车?”二弟小心翼翼地来打圆场。
“马车……看风景不方便。”
“有何不便的?再说女人家怎能随便抛头露面?”林谅试图讲理。
“不能沿路看风景那还叫什么旅行啊!”余书的抗议也似乎……有点道理……
于是,马车——pass。
“其实我想骑马……”余书揪着衣摆嘿嘿地谄笑。
可惜,“现学现卖”有的时候是不行地——余书鬼哭狼嚎的惊叫把马厩闹得是鸡飞狗跳。可惜了林谅一匹心爱的千里马,受了惊吓之后,从此就人类勿近了。都说骑马有危险,可是,在林谅王爷的别馆里,有危险的不是人,是马。
最终,一番纠结之后,林谅夫妇选择了步行……
堂堂王爷出行居然要走路?林谅对自降身份耿耿于怀;
余书倒是心满意足地挽起林谅的手臂,这下可以好好逛逛喽!女人爱逛街的天性,哼哼,即使穿到了古代,依然是个顽强的存在……
郁闷二:逛街
良家女子,一般都是能不出门就尽量不出门,即使出门办事,也是速去速回。
可是,余书话讲,“为了一览封地的风貌”,再加上高傲的林谅执着地要摘去“地主恶霸”的坏名声,于是两人一拍即合,选了“王爷脚下”的一个闹市区,也巧,这天正好赶上有个大市集。
这下可好喽!
自小城里长大的余书可是第一次经历赶集,真是看什么都新鲜;再加上周围都是传说中的活“古董”,余书的兴奋劲可是涨到了极点,商铺摊位那是个个不落,不管卖什么的,热闹是一概凑个不误。
这可苦了林谅。除了在文房四宝店里余书还能装模作样地像个正常人之外,其他二人经过之处,无不引来阵阵侧目:
“天哪!这是《韵集》啊!吕静的《韵集》!”余书扑到书架前兴奋得两眼放光,“老天!我要发财啦!这要是回到现代,某人我可就名利双收啦!灭哈哈哈!有创意!有思想!”余书宝贝似地把书搂进怀里神神叨叨地念着“回去得好好揉一揉,不然不像出土文物……”的样子看得林谅一阵错愕,然后余书谄笑着向书店老板收购旧书的那份猥琐又惊出林谅一身的冷汗。
“夫人,这是您要的眉笔,我来替您包好!”胭脂铺店家眉开眼笑地刚要把一大盒眉笔往包装布里裹,只见余书小手一挥,“不用了,反正回去也是写字用。”血吐一地……用眉笔写字,这位夫人果然与众不同……
余书颤颤地举着满满一大匙红豆糯到林谅嘴边:“亲爱的!你尝尝嘛!这个真的很好吃哦!”撒娇一样的爱称听得甜食摊的大婶满脸通红。
“我说夫人……”羞得无地自容的林谅试图摆脱汤匙的纠缠,“我自己能——唔!”
眼疾手快,一把将汤匙塞进林谅的口中。“哈哈!”偷袭成功,余书期待地眯起眼睛,“好吃是吧?亲爱的?”
被塞得满口红豆糯的林谅正费力地想要说话,突闻身后一声苍老的叹息,扭头一看,一个拄着拐杖出来遛弯的老大爷正一脸鄙视兼痛惜地摇头:“真是世风日下!”林谅的脑海中第一次有“干脆买块豆腐撞死算了”的念头……
这闹市区是逛不下去了,如果被人们知道这个被频频行注目礼的女人就是他们的王妃……林谅打了个哆嗦,估计他要被诋毁成是被红颜祸水迷了心窍(虽然他这夫人算不上是“红颜”)……他这为民众做榜样的责任也就不用担了……
郁闷三:赏景
逛街不成,林谅赶紧拉着余书向郊外转移。
盛夏,正是河流充沛的季节。护城河水穿城而过,绕过芦苇荡奔向大海。二人乘着游船一路顺游而下欣赏河景。
一上船,余书就发出惊奇的赞叹,拉着林谅的袖子指着河面道:“亲爱的你看!这河水好清呢!”
周围第一次侧目:除了黄河之外,哪条河不清呢!这女娃真没见过世面。
河边深浅相间的翠色和山间若隐若现的点点亭阁又引出余书阵阵雀跃:“亲爱的,亭子!那么多亭子!”
周围第二次侧目:这娃果然是村里出来的,连亭子都没见过……唉。
等船驶进芦苇荡后,余书更是贼贼地推了推林谅:“亲爱的,这可是你把我捆来的那个芦苇荡?”
林谅笑而不答。
“呐,亲爱的,听说等到秋天的时候,芦苇荡里会开大片的芦花,到时候带我来看好不好?”
“在家即可看到。”
“家?骗人吧!”余书撇撇嘴。
“骗你作甚!你看那边!”林谅持着扇子抬手一指。
顺着林谅手指的方向,余书只觉山间的那一大片房屋眼熟,红墙绿瓦,难道那就是别馆?
“在家里凭栏远眺,不但能看到这片芦苇荡,就连入海口也能看得见。”林谅接着说。
“入海口?”余书欣喜地问,“还能看到大海么?”
“当然。”
“呐呐!”余书急切地拉住林谅,“那我放钢琴那间屋子也能看到么?我想拿它当书房。”
“能。那是西厢房,正好能看到夕阳入海。”
“夕阳……大海……”余书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照片上圣托里尼的夕阳海景——美得令人心碎……她的希腊情结啊……于是,林谅的形象立刻在余书的眼里高大起来,余书一把将林谅的胳膊揽进怀中,无比崇拜地冲着林谅大喊一声:
“亲爱的!我真是爱死你了!”
所谓杀人于无形者,语言也……
有过之前经验的林谅,还因这大胆直白的“示爱”而气血上涌;而这一船“未经训练”的其他人等,则因这短短一句话,而,绝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