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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家庭主妇 ...

  •   平心而论,作为言情文的主角之一,这位男主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本书男主出身经商世家,是跨国财团的唯一继承人。年少有为,留学归国之后和合伙人一起创造了国内第一个即时通讯软件,十年之内开创了社交软件帝国。

      他的野心并不满足于成为社交软件领域的领头羊。十年之后,他创办的集团横跨社交、娱乐、金融多个领域,成为国内实打实的第一财团。

      不过,人无完人。商场得意的代价是情场失意。

      这位男主大人哪儿都好,就是恋爱观有点不太正常。

      喜欢留学时在国外结识的白月光,但死活不表白,也不追求。回国之后,又一副受尽了情伤的模样,每天哀哀戚戚,找了一个和白月光有八分相似的替身来睹人思人——也就是女主。

      多年相处过程中,他喜欢上了和自己朝夕相对的女主,对白月光的念想渐渐地淡了。但他死活不承认,只把女主当成替身来对待,对女主的感情不屑一顾。终于,女主还清了父亲的欠债,也对男主心灰意冷,离开了男主豢养她的金丝笼。男主这时才幡然醒悟,原来自己早就已经爱上了女主本人,而不再将她当作一个可有可无的替身。

      按理来说,一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认识到自己的感情之后,要么把感情默默埋藏在心里,要么就大胆追爱——

      但男主就不。

      他又找了一个替身,也就是原主黄云杉,来代替女主,继续睹人思人。

      云杉有时候觉得,这位男主大人可能从来也没爱上过谁,他只是喜欢玩替身游戏罢了。

      明明爱着某个人,却不向她坦白,而是找到一个和她有八分相似的女人,把自己的一腔情感都倾注在替身的身上。

      真是扭曲的爱情观。

      云杉心想。

      按理说,那些不敢向心仪的对象坦白情感,只敢默默暗恋的人,无一不是现实生活中的条件不好,觉得自己配不上心上人的普通人。

      而男主本人,相貌俊美,家事优良,事业有成。云杉想不通他为什么一定要执着于玩替身游戏,而不是去和自己真正爱着的那个人坦白。

      唯一的一个理由,只能是他根本就没有多爱所谓的白月光,也没有多爱后来的女主。他只是喜欢那种爱而不得,对着替身默默倾诉的痛苦的感觉罢了。

      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伤痕累累的情圣模样——

      云杉摇了摇头。

      不知道这是什么癖好,之前从来没见过。

      都说有钱人玩得花,但自己上辈子当豪门千金的时候也没见身边人有好这一口的啊……

      电视上的主持人还在继续滔滔不绝地介绍着这个青年才俊:“周先生归国仅仅四个月,就已经创造出了前所未有的商业奇迹。这是我们国家在互联网领域迈出坚实的脚步的标志,我相信从今往后会有更多的像周先生一样的有志青年归国创业,给我们国家带来……”

      云杉换了个频道。

      她暂时不想看到男主的那张脸了。

      这时候电视节目千篇一律,单调得无聊。

      要么就是各种新闻,要么就是超级好声音重播,要么就是从十几二十年前起就不断重播的各种经典电视剧。

      云杉换了好几个台,终于在某个正在重播西游记的电视台停下了。

      反正也没什么好看的,还是看西游记吧。

      她一边小口啜饮着冰镇可乐,一边慢慢地夹着自己点的几个菜吃。

      夏季天热,菜凉得慢——其实凉了也能吃——电视机里的猴子从花果山跑到了炼丹炉,桌子上的几个盘子都空了,玻璃汽水瓶也还给了老板后,对面的考场终于响起了考试结束的铃声。

      云杉拿林悦莹给的零花钱结了账,到街对面的考场大门前去接黄玉蕴。

      中考是件大事,虽然林悦莹不能亲自来陪伴黄玉蕴,但她却给了云杉五百块钱,让她带着妹妹吃点好的。

      中午吃点好的,下午的考试才有力气答题嘛。

      有了五百块钱的预算,云杉当然不能带着妹妹在刚才的苍蝇馆子里把午饭解决了。

      早上打车过来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两条街外有一家门脸干净的面馆,看上去也比较有格调,所以打算带着妹妹中午去吃一顿面条。

      遇到大型考试,当天的饭食其实不要求有多么高档,也不要求有多么有营养,全部的要求其实只有两个——顶饿,干净。

      其中干净是尤为紧要的,如果食物不干净导致考试过程中闹肚子的话,那就得不偿失了。

      考试结束,所有的考生都一窝蜂地离开了考场。

      云杉还在生长发育期,个子长得没有其他成年的家长高,也没有人家壮,被挤到大门外的边角,艰难地踮着脚眺望,试图从上千考生里找出自己妹妹。

      直到人都走得差不多了,黄玉蕴才提着书包,慢慢悠悠地从考场里出来。

      看着被人流挤得发丝凌乱的云杉,她愣了愣,随即捧腹大笑:“姐,你怎么傻乎乎的!”

      “我就在考场里,又不会跑了,总会出来的,你这么着急干什么?人那么多,你又瘦又小的,干嘛去和他们挤?”

      云杉表情有些幽怨,心想,你这是怎么说话的?

      什么叫我又瘦又小?我才十七岁,还有的长呢。

      她向黄玉蕴伸出了手:“走吧,带你吃饭去。”

      穿过两条步行街,终于到了云杉早上看好的那家面馆前。

      和她有相同想法的家长不在少数——中考是个大日子,得带着孩子去一家好点的饭馆。

      因此此时这家面馆里都是三三两两落坐的考生和考生家长。

      一进面馆,云杉就笑了出来——看来今天是来对了。

      在这个电风扇都属于奢侈品的时代,这家面馆居然开了空调。

      冷气吹拂之下,一上午的暑热都消除了。

      云杉带着黄玉蕴坐在一个双人小桌面前。

      服务员拿来了菜单,云杉给自己点了一碗清汤面,黄玉蕴按照自己的饮食习惯,点了一碗麻辣牛肉面。

      云杉强忍住让她换一个口味,不要吃辛辣刺激的食物的冲动。

      她平时就是这么吃的,今天最好也不要改变习惯。

      不一会儿,面条端了上来。

      云杉用筷子搅了搅面汤,耳边听着邻桌的男人正在向自己的儿子许诺:“爸答应你,只要你考上一中,就给你买台电脑……”

      一中就是云杉现在就读的省重点中学。

      黄玉蕴夹了一筷子面条,隔着氤氲的雾气,笑眯眯地说:“还是咱妈好,不用考上一中,就能买电脑。”

      云杉笑着摇了摇头。

      另一桌,是一个带着女儿来吃面的妈妈:“妈妈相信你,一定能考出最好的成绩。”

      面馆的收银台附近放着一台彩色电视机,上面播放着时事新闻。

      “近日,某高校发起‘十日互联网生活’挑战,挑战者必须在主办方提供的房间内居住十天,足不出户,所有的生活必须品都必须通过网络获得……”

      “什么意思?”

      黄玉蕴夹了一筷子面:“十天之内不许出门吗?”

      云杉点了点头:“对。”

      黄玉蕴疑惑:“不出门的话,他吃什么呢?”

      云杉说:“可以通过网络请人家帮忙送来。”

      她指了指面馆里的服务员:“假如这家面馆有自己的网络主页的话,你就可以在他们的主页上留言,请他们把面条做好了,给你送上门。”

      黄玉蕴转头看了看四周,不太赞同地说:“我看服务员都很忙的样子,哪有功夫看主页?等他们看到的时候,等着吃饭的人早就饿死了。”

      现在的网络不像后世那样触手可得,几乎每个人都有一台可以随时联网的智能手机。

      现在想要上网,要么去网吧花钱买机时,要么就自己花几千块钱买一台个人电脑,拨号上网。

      两者都花费不菲。

      所以说,即使这家面馆真的有所谓的网络主页存在,主页上也不可能时时刻刻有人查看管理。

      更别提最大的可能是这家面馆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网络主页存在了……

      “一个人怎么可能单纯依靠网络活下去呢?”

      黄玉蕴摇摇头:“网络的功能不就是查找资料和聊天吗?难道你能在网上点菜、网上买东西吗?”

      这几个月,她时不时地就用家里的电脑登录各种论坛和聊天室,和天南海北的网友聊天。

      “怎么不可以呢?”

      旁边的桌子旁坐着的一个中年女人转头说:“网络是用来交流的地方,只要产生交流,就有产生交易的可能。”

      “说不定以后的某天,我还能在网上卖货呢。”

      她看起来三十多岁,风尘仆仆,精神健硕。

      黄玉蕴有些迟疑地看看她,又转头看了看云杉。

      云杉笑着说:“您说得有道理。”

      黄玉蕴耸了耸肩,看上去并不太赞同的样子。

      “您看上去不像是本地人啊,”云杉正好也把自己的清汤面吃完了,就转过身去和中年女人搭话:“也是来陪孩子中考吗?”

      黄玉蕴在桌子下轻轻地踢了她一下。

      说谁是孩子呢?

      你也比我大不了两岁好不好!

      “陪侄女,”中年女人笑眯眯地说:“她去洗手间了。我家其实也是本地人,只不过我十几年前就去外地跑生意,看上去像外地人罢了。”

      云杉反正也没什么事儿,就和她攀谈了起来。

      攀谈之间,她得知这个女人姓陈,十几年来就在全国各地跑商,现在主要从事一些小商品批发的生意。

      可别小瞧了小商品批发,虽然单价低,利润薄,可架不住薄利多销。

      同样地段的门店,价格贵、利润率高的家电商品,一天可能都卖不出去几台。可价格高、毛利少的轻工业小商品,一天能卖出成千上万件。

      两人聊得开心,陈姓女子直接让云杉叫她陈姨。

      过了一会儿,陈姨的侄女从洗手间回来了,她和黄玉蕴是同考场的考生。

      四人一起在空调开得足的面馆里消磨了整个午休的时间,考试快要开场的时候,陈姨提议由自己开车送几个人回考场。

      云杉欣然应允,跟着陈姨找到她停在路边的车子时,才发现陈姨的车子是京牌的。

      云杉若有所思。

      这说明,陈姨的生意的绝大部分其实是在京城……

      送两个孩子进了考场之后,云杉又和陈姨去了自己上午消磨时间的小餐馆,要了两杯冰镇汽水,一边喝,一边漫无目的地继续聊天。

      没了孩子在身边,陈姨和云杉聊得渐渐深入了起来。

      她给云杉讲了自己早年天南海北地卖货的事情,又讲了自己现在的生意规模。

      云杉这才知道,自己遇见了一个何等成功的批发商人。

      得知云杉的妈妈也是做销售的,而且业绩不错的时候,陈姨颇感兴趣地说:“你妈妈现在在哪里高就?”

      云杉报上了林悦莹最近跳槽去的那家专卖店的名字。

      陈姨不赞同地摇了摇头:“在那种地方,能有什么发展?一天站在那里零零碎碎地卖东西,就算一刻不停地卖,又能卖出多少?能卖出一百件么?每件货物的提成就算再高,终究能赚多少?这种地方,只能赚个零花,赚不到什么大钱。”

      她递给云杉一张名片:“姑娘,陈姨跟你有缘,这张名片你拿好,回去跟你妈妈说,咱们要是真有那个鱼跃龙门的本事,就不要在小水池里扑腾。水池太小了,就算给它扑腾干净了,终究能有多少?不如出去广阔天地,那里大有作为。看你妹妹都中考了,你妈也三十多岁了吧?三十多岁正是拼事业的时候,这个时候不逼自己一把,以后老了,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没能抓住的机会,可是会后悔的啊!”

      云杉没想到自己出来吃个饭也能给妈妈吃出个大机缘来,连忙双手接过名片,替林悦莹感谢陈姨。

      陈姨笑着摆了摆手:“你不用着急谢我。今天跟你聊了这么久,陈姨心里喜欢你,可我还没见过你妈妈呢。我只是给了她一个机会而已。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还是要看她自己。”

      但云杉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机会是最难能可贵的东西。

      多少人穷尽一生都等不来一个让自己施展抱负的机会。

      或许对于陈姨来说,这一张名片只是举手之劳。

      但对于林悦莹来说,这就是她此时最缺少的东西。

      她之前也在家里抱怨过,自己现在在店里当导购,有多么多么辛苦,可是就算是这么辛苦了,也依旧赚不到多少钱——黄玉蕴每次听到这种话的时候都会翻白眼,因为在她看来,现在的妈妈赚的钱已经不少了,再抱怨自己赚的少有种明贬暗褒、自卖自夸的嫌疑。

      但云杉却明白,林悦莹不是在假意抱怨、实则炫耀。

      她是真的觉得,自己现在的收入与自己付出的努力不成正比。

      人大心大,见识过了更广阔的世界的她不再满足于每月一两万的提成收入。

      她想要让自己的努力得到更多的回报。

      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有人会嫌自己的收入多。

      但对于一个几个月前还只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家庭主妇的女人来说,专卖店导购已经是她能为自己找到的最赚钱的职业了。

      更赚钱的职业当然也有,可她没有关系,没有门路,虽然她有着不输于别人的能力,可别人连让她展现能力的机会都不会给她。

      因此,陈姨的这张名片,可谓是雪中送炭了。

      一天的考试结束,云杉和陈姨告别,带着黄玉蕴打车回家。

      到家之后,她把陈姨的名片交给林悦莹,向她说明了情况——一个身家上亿的女商人给了她一个跟着一起发财的机会。

      林悦莹七点才到家,没力气做饭,从外面打包了些熟食回来,正在切卤牛肉,闻言双手一抖,差点把牛肉扔在地上。

      “真的?”她惊讶地瞪大双眼:“大姐,你没骗我吧?真的有这种好事?”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一整年了,云杉还是没能适应林悦莹称呼她的方式。

      本地方言,把家里的长女叫做“大姐”。

      她还不是很习惯被亲生母亲称呼为“大姐”。

      她点了点头,把名片递过去:“没错,中午吃饭的时候认识的。玉蕴当时也在,你可以问她。”

      黄玉蕴拧开一瓶花生牛奶,灌了一口,酸溜溜地说:“姐姐当时和人聊得不知道有多开心,都快把我忘了。”

      林悦莹接过名片,沉思良久,咬了咬牙:“管她真的假的,横竖去试试,也不亏什么。”

      她最近忙着工作赚钱,也忙着给自己找出路。她总觉得自己不能一辈子当导购。

      现在她才三十几岁,脸上还有那么点青春年华的影子,站在专卖店里还像模像样,人家也愿意听她推销东西。

      可十年、二十年后呢?

      谁会愿意听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推销商品?

      二十年后,她不能再继续做自己现在的工作。可是她依旧要吃饭,要花钱。

      那时候该如何糊口?

      总不能饿死吧?

      而且,她也觉得,当导购太苦太累了,赚得也不多。

      和她当家庭主妇的时候相比当然是好多了,但人总的有点长远的观念,不能总跟以前比。

      所以,当今天这个机会摆在眼前的时候,她毫不犹豫地抓住了。

      她得挣出一个光明的未来。不止是为了两个孩子,更是为了自己。

      她可不想六七十岁的时候穷困潦倒,只能靠着两个女儿的接济活着。

      一日为母,终身为母。就算是七老八十了,也得是她给两个女儿发零花钱。

      中考的成绩出得很快,不到一个月就放榜了,黄玉蕴考上了一中,成绩排名足以进入火箭班。

      林悦莹也抓住了属于她的机会——见面以后,陈姨对林悦莹极为满意,接纳了她作为自己团队中的一员。

      经此一役,林悦莹的身价暴涨,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累死累活一个月只能赚到一两万的导购了。

      她比从前富有了十倍不止。

      但与此同时,其他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想要跟着陈姨一起打拼,就必须整年整月地在全国各地跑,停留最久的地方也只能是陈姨的生意大本营——京城。

      这也就意味着,她不仅不能照顾两个女儿的生活,甚至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她们一面了。

      之前当导购的时候,虽然她早出晚归,但每天还是和两个女儿住在一起的。

      自从两个女儿出生,她从未如此长时间地离开过她们。

      不过……

      犹豫了一会儿之后,林悦莹坚定地选择了出门拼搏。

      她已经为家庭牺牲了太多太多,现在她要为自己活。

      两个女儿都长大了,也都上了高中,可以申请住校。过两年考上了大学,就更不用自己管了。

      而这次难得的机会,过了这村就再没这店了。

      黄玉蕴拿到一中的录取通知的当天,林悦莹向两个女儿宣布了自己将要长时间出差,不能留在家里,两个女儿必须住宿在学校的决定。

      云杉和黄玉蕴都对此接受良好。

      云杉不是真正的小孩子,不需要一个妈妈的角色参与自己的生活。黄玉蕴已经在之前的十几年人生里认清了一件事——一个为了家庭牺牲自我的母亲,不会给这个家庭里的任何人带来幸福。

      相反,她带来的只有悲伤和不幸,无论是对她自己还是对她的孩子。

      因此,黄玉蕴坚定地支持林悦莹去追求自己的生活,发展自己的事业。

      住校就住校,反正她已经考上了高中,在学校住也方便学习。

      三年以后考上了大学,就更加不需要妈妈的照顾了。

      见两个女儿都支持,林悦莹感动地给她们留下了足够的生活费,就包袱款款地搭着陈姨的车离开了家乡,奔向光明的未来。

      从此以后,她停留时间最长的城市不会再是这座家乡的小城,而会是千里之外的京城。

      那里是陈姨的生意的大本营。

      九月一日,云杉牵着黄玉蕴的手,带她办完了入学手续。

      还好自己和她就读于同一所高中,办手续很方便,只需要请一节课的假就好了。

      按照一中的规定,刚刚开学的时候,火箭班和提高班都是虚设的,只有八个平行班招收学生。

      开学第一个月之后,全体学生参加第一个月的大考,这时候才会按照成绩分出火箭班和提高班。

      不过,黄玉蕴的中考成绩很好,如果按照中考成绩排名的话,她能够很稳妥地进入火箭班。

      果然,第一个月的月考里,黄玉蕴考了年级前二十,进入了火箭班。

      就在黄玉蕴刚刚熟悉高中生活的时候,云杉已经进入了高三。

      此时,白热化的高考冲刺终于开始了。

      云杉在高二的时候就觉得现在的高中生压力真是太大了,可和真正的高三生活比起来,高二的生活简直就像是泡热水澡。

      而高三的生活则是泡热水澡的浴缸底下燃起了熊熊大火的级别。

      熊熊大火烧了一整年,终于把一众尚且有着青春斗志的高中生烧成了一把即将飘散的草木灰。

      “还好这种生活只需要过一年……”

      临上考场之前,云杉心想。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当场崩溃。

      “真是佩服那些复读的同学啊……”

      “真不知道他们是哪来的毅力支撑下来的。”

      如果让自己重来一遍的话,自己绝对不干。

      就算自己这次的成绩不理想,她都宁可去战乱地区当雇佣兵都不会再重来一遍高三了。

      云杉想。

      毕竟当兵她是专业的,高三就算了。

      考试当天,林悦莹没从外地回来。

      高考的前一天晚上,云杉最后复习了一下考试知识。

      考试将近,她已经不再住校了。

      三天之前,她就已经退了寝室,回家安心备考。

      得知她自己一个人住的时候,学校的老师还有些担心,生怕她自己在家出什么意外。

      但云杉却没有这种担心。

      即使她一个人住在再危险的地方,应该担心的也不是她,而是想要威胁她安全的别人。

      晚上八点半,云杉收起书本,结束了复习。

      她伸了个懒腰,把书本和复习资料整理好,收进书桌旁边的柜子里,换了一身宽松的居家睡衣,走进厨房,打算给自己做点夜宵。

      复习得有点晚,饿了。

      家里没什么吃的东西,毕竟自己也是三天之前才回家,而且复习紧张,没什么时间采购食材,只是在刚回来的那天去家附近的超市里买了些方便食品,这几天就靠着这些东西维生。

      云杉翻了翻厨房里的储物柜,发现自己三天前买的那些方便食品只剩下了三包泡面。

      “明天考完试回来得顺路去超市再买点吃的了。”

      云杉喃喃。

      高考之后,她还要在这里住一个暑假。

      暑假里不需要复习,没必要再用方便食品敷衍自己。

      云杉拆开一包泡面,烧了一锅热水,正要把面饼和调料包一起放进沸水里的时候,忽然听见客厅里的电话铃响了。

      这时候,谁会打电话过来?

      黄玉蕴的晚自习还没结束,不会是她。

      云杉把灶台关了火,走过去接起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林悦莹的声音:“大姐,复习得怎么样?”

      果然,是林悦莹。

      云杉坐在电话旁边,一手拿着听筒,一手卷着电话线:“复习完了,正要吃饭。”

      “明天就要考试了吧?”

      林悦莹问。

      她的声音有些奇怪。

      像是有些落寞,又像是有些感慨。

      语气之中,还夹杂着一些醉意。

      “你喝酒了?”

      云杉问。

      林悦莹不是好酒之人,之前在家里的时候从不喝酒。跟着陈姨出去跑生意之后,偶尔为了应酬,才喝一杯。

      不过,她从来不在酒后给女儿打电话。

      “喝了一点。”

      林悦莹顿了一顿,承认了:“不……喝得有点多。一瓶。”

      “一瓶什么?”

      云杉问。

      “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林悦莹有些放纵地大喊。

      云杉沉默了。

      她知道林悦莹有些话想说。

      “忘了你明天要考试了,”林悦莹昏昏沉沉地说:“忙忘了……这日子过的,天昏地暗的,等过阵子忙完了,九月份的时候妈带你们两个去香江玩……”

      “玉蕴还要上学。”

      云杉说。

      她马上高考,黄玉蕴马上升高二。

      高二的学生,想在九月份跟着妈妈出门旅游可不容易。

      “妈帮你们跟老师请假。”

      林悦莹的语气飘飘忽忽:“带你们去玩,那边有个童话主题公园,你们没去过吧?”

      云杉知道她是在说醉话,于是安安稳稳地坐了下来,应和着她:“是,没去过。”

      “那咱们就先去主题乐园,”林悦莹说:“去主题乐园玩两天,再去逛街,去购物!香江的街道好漂亮啊,楼有那么高,灯红酒绿……”

      云杉静静地听着。

      又过了一会儿,林悦莹说累了,渐渐地沉默下去。

      云杉轻轻地说:“妈。”

      “今天发生了什么?”

      “为什么喝这么多的酒?”

      听筒的那边一片沉默,林悦莹好像睡着了一般,两三分钟之内都没说一句话。

      云杉耐心地等着。

      她知道林悦莹一定是遇见了什么,否则不会把自己喝得烂醉,半夜三更给女儿打电话说些有的没的。

      又过了一会儿,话筒那边传来一声轻轻的:“我今天,遇见你爸了。”

      云杉也沉默了。

      黄康成——这个人的名字,已经有将近两年没有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了。

      他不是逃往外地了吗?

      “我遇见黄康成了。”

      林悦莹说:“我看见他了。他变了太多了,又瘦,又瘸。”

      云杉静静地听着。

      “他这几年,一定过得非常、非常不好。”

      林悦莹举起酒瓶,又灌了一口。

      “看见他过得不好,我也就放心了。”

      云杉把卷在一起的电话线拆开,比划了比划,发现自己不可能把电话座机搬到厨房里,于是只好放弃一边听林悦莹说话一边给自己煮方便面吃的想法。

      “大姐,”林悦莹继续说:“你知道吗,我之前一直在怕。”

      “我怕他过得比我好。”

      “之前我总觉得,他是个有本事的人。”

      “年纪轻轻,有固定工作,工资是我的两倍。辞职之后,又出去做生意,也赚了不少。后来生病了,生意黄了,又跟老乡出去跑长途。我现在也不知道他跑长途的时候究竟赚了多少。我怕他还是比我厉害,还是比我赚得多。之前做导购的时候就怕,现在跟着陈姐出来了,其实也还在怕。”

      “我总是在想,别看现在我已经赚得不少了,可如果还是比不上黄康成呢?我该怎么办啊?”

      云杉心想,其实你没必要总是和这个人比较。

      他是什么呢?他其实什么都不是。

      他本就没有资格在你的生活里占据如此重要的位置。

      但她没有插话,而是静静地听着。

      “可是我今天见到他了。”

      林悦莹说:“一开始,我都没认出来……不,我都没注意到他。”

      “还是他叫我,叫我‘莹莹’,‘莹莹’,我才知道是他。”

      “他叫我‘莹莹’的时候的声调,别人怎么学都学不像。从他跟我自由恋爱开始,他就这么叫我。我那个时候就想,他叫我的语气,和别人永远都不一样。那么他这个人,是不是也是不一样的。”

      “然后呢?”

      云杉终于开口问道。

      “你终于又见到了黄康成,然后呢?”

      林悦莹又沉默了下来。

      她今天其实是去进货的。

      陈姨又从洛城的工厂进了一批货,要运到京城的批发市场去卖。

      跟在陈姨身边一年,她已经成为了陈姨的左膀右臂。像是这种进货的活儿,陈姨都会交给她全权办理。

      快要到八月了,金九银十,各地的市场都开始批量拿货。这次的进货量特别大,林悦莹心里知道这次进货的重要性,因此亲自去工厂监督工人把货物装车。

      忙进忙出了一上午,林悦莹看着工人们装完了十几个大货车的货物,给承包车队的包工头算了钱,又递了烟,正打算看着他们发车就自己打车回酒店休息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叫她“莹莹”。

      一开始,她没意识到这是在叫她自己。

      出门在外做生意,有个姓就够了,没必要把名字也用起来。

      像陈姨就是陈姨,其实陈姨叫什么没人关心。

      在生意场上,林悦莹就是林姐。她的名字几乎没人叫了。

      更别提,对方叫的还是“莹莹”。

      这是家里人叫的小名。

      林悦莹没在意,跟车头继续攀谈,敲定货物送到的时限。车头和陈姨合作快十年了,彼此之间也有默契在,连合同都不必签。现在换了林悦莹来管事,各种事务也都是一样的。

      顺顺利利地和车头谈完正事,林悦莹正打算打车离开,就听见车头说:“林姐,那个瘸子是不是在叫你?”

      她心想,什么瘸子?有谁在叫我?

      顺着车头手指的方向,她看见了一条暗巷。

      暗巷里,蜷着一个看不清面目的人。

      他裹着一件看不出本来颜色的衣服,头发乱蓬蓬,脸上黑黝黝的,过长而油腻的头发把五官遮住了一半。他整个人团成一团,蜷缩在阴影里,却显得很瘦弱。

      林悦莹这时听清了,他确实是在叫自己。

      他在叫自己“莹莹”。

      “莹莹。”

      两个字,两个音。

      第一个音上停顿一下,第二个音上快速掠过。

      “莹莹。”

      会叫她莹莹的人有很多,但他们不会出现在这里。

      不会出现在距离家乡千里之外的洛城的某家工厂旁边的阴暗小巷子里。

      会用这种语调、这种口吻叫她的,只有一个人。

      黄康成。

      林悦莹有些晃恍惚。

      那是黄康成么?那是他么?

      黄康成不应该是一个高大强壮、脾气暴躁的壮年男子么?

      他怎么变得这样瘦小,这样软弱,这样无助,怎么会蜷缩在这条暗巷子里?

      是我看错了么?是我听错了么?

      可是不会错的。

      这个世界上,确实只有这一个人,会这么叫她。

      他就是黄康成。

      烈日晒得人头晕眼花,林悦莹推了推鼻梁上的无边框眼镜。

      出来做生意之后,经常和电脑、书本材料打交道,她才发现自己有轻微的近视。

      滑落鼻梁的镜片被扶正了,她看得更清楚了。

      没错了,那就是黄康成。

      她不仅看得清楚那就是黄康成,她甚至还看得清他身上穿的衣服。

      虽然已经沾满了各种尘土、污渍,叫人难以辨认出原本的颜色,但是,仅凭领口、袖口的形状,和身上的版型,林悦莹就能辨认得出,这是一件原本是暗绿色的衬衫。

      衬衫的第三颗扣子掉过,自己曾经用黑色的线把它订回去过。

      结果,惹来黄康成一通大骂。

      “衬衫是绿色的,你用黑色的线给我缝扣子?人家一看,黑乎乎的线头都露出来了,这是什么?林悦莹,你是不是存心想让我丢人?你是不是看不得我好?”

      当时的林悦莹是怎么做的呢?

      她百般辩解,说自己不是有意要让他丢人,世界上的所有人里没有人比她更想让黄康成过得好。但家里没有暗绿色的线,只有黑色的。两人也只有这一件绿色的衣服,如果只是为了这一件衣服、这一颗扣子而多买一卷绿色的线的话,太不值当了。

      于是,黄康成更加勃然大怒了起来——“你什么意思?家里这个没有那个没有,这个要买那个要买,林悦莹,你是怎么当这个家的?你是不是嫌我给你钱给得少了?林悦莹,你出门去看看,还有哪个女人像你一样懒,像你一样蠢?还有哪个男人对老婆比我对你大方?我不要你出去工作赚钱,只要你在家里给我洗衣做饭带带孩子,你连这点都做不好吗?”

      说完之后,他抓着林悦莹的头发,把她拉扯出门,让她“好好看看”,“还有哪个女人和你一样懒!”

      那个时候,他就已经不叫我“莹莹”了。

      他叫我“林悦莹”。

      林悦莹心想。

      连名带姓,一气呵成,“林”字加重音,“悦莹”两字短暂而急促。

      “林悦莹”和“莹莹”,真的好像不是同一个人的名字,也好像不是由同一个人叫出来的。

      那天的后续,是林悦莹哭着敲开邻居的门,借来了一卷绿色的线,把那枚用黑色的线缝上的扣子剪下来,用绿线重新缝好。

      拿着新衣服的黄康成问她,怎么又有线了呢?不是说没有吗?

      林悦莹回他,说是问邻居借的。

      黄康成冷笑一声,说就这样吧,丢脸丢到外人那里,你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林悦莹。

      林悦莹想,我记得这枚扣子,也记得这件绿色的衬衫。

      我记得黄康成的每一件衣服,因为他的每一件衣服背后,都有同一枚扣子。

      我记得这些,记得比谁都牢。

      她透过晶莹的镜片,在那个瘦小的人影身上找了找。

      原本缝着第三枚扣子的地方空荡荡的,衬衫敞开着,被风吹得鼓起来。

      原来那枚扣子掉了啊。

      林悦莹心想。

      也是,毕竟是后来缝上的扣子,不如一开始的扣子牢靠。

      后缝上的扣子,总是更容易掉下来。

      所以,自己和两个女儿现在都不缝扣子了。

      衣服来不及穿到掉扣子的地步,就已经不喜欢了,不流行了,所以另去买更新、更漂亮、更时髦的衣服,这一件就压箱底收起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能重见天日——也许永远都不会有这么一天了吧。

      穿在身上的衣服,如果遇上了什么意外,扣子竟然掉了的话,那也不会去翻找针线,对准扣眼一针一线地把扣子缝回原位——扣子掉了,那这件衣服就不穿了。妈妈忙着赚钱,女儿忙着学习,谁都没有时间去缝扣子。

      如果喜欢衣服的模样的话,就去买一件一模一样的。如果正好也穿腻了这件衣服,那就顺势也把它压进箱子底,反正这个世界上永远不缺漂亮衣服穿。

      我再也不会给人缝扣子了。

      林悦莹心想。

      那个暗巷子里的人影没有动,只是一声又一声地叫着“莹莹”。不知是饿得、累得动不了了,还是等着自己过去。

      林悦莹收回落在他身上的视线,转身问车头:“那是谁?”

      车头耸了耸肩,满不在意地说:“那是个瘸子。听别人说,之前他好像是谁手底下的一个临时工,给陈姐搬货的时候,不知道发了哪门子疯,竟然敢用啤酒瓶子砸陈姐。幸好没砸中。后来他就瘸了,也没法上工,被人赶出来,现在就住在那条巷子里的排水沟里,白天就爬上来向人要吃的。偶尔有人给他点剩饭,就这么活到了现在。”

      “冬天呢?”

      林悦莹轻声问:“我看他穿得单薄,冬天的时候他可怎么办呢?”

      车头说:“冬天他就翻垃圾桶,找些破布之类的东西铺在身上。嗨,谁知道他是怎么过的,反正是这么活下来了。”

      林悦莹毫无意义地笑了一声。

      “林姐,”车头小声说:“刚刚我看他好像在叫你,这是怎么回事?可千万别跟这种人扯上关系啊!”

      林悦莹笑着摇了摇头:“怎么会。”

      “我根本不认识他。他认错人了吧。”

      车头深以为然地点点头:“我看他精神也有点不正常的样子。估计就是认错人了。”

      林悦莹没再回头看巷子里的黄康成,黄康成也沉默了下来,不再叫她“莹莹”。兴许他也觉得自己是看错了吧。

      和车头最后确认了交货时间后,林悦莹在街上拦了一辆出租车,让司机送自己去洛城最豪华的酒店。

      洛城是个不算多么发达的小城市,所谓最豪华的酒店,也只不过是一家四星级而已。

      林悦莹给自己开了一间大床房,打电话到前台那里订了五瓶酒,坐在地毯上一口一口地喝,喝完了一瓶,想到了什么,拨通了给千里之外的女儿的电话。

      “……你说,我之前怎么会那么怕他呢?”

      林悦莹喃喃地说:“他明明也没什么本事,又瘦又小,脏兮兮地躺在巷子里,地上又黑又黏,不知道沾着什么东西——他也躺下去了。”

      “我一直怕他过的比我好,可是你看看。”

      林悦莹声音飘渺地说:“他过得真差啊。”

      云杉说:“是啊。”

      按照林悦莹的描述,黄康成过的不是一般的差了。

      不知道怎么得罪了地头蛇,被人打断了腿,工作也没了,也没有钱,浑身上下只有当时从家里穿走的一身单衣,扣子还掉了好几颗。

      洛城的冬天也不怎么暖和,穿着一身单衣,他是怎么活下来的呢?

      没有工作,没有住处,只好住在排水沟里,靠乞讨维生。

      与之相比,富裕光鲜的林悦莹,和他已经完全不在同一个世界了。

      就像从前走南闯北的黄康成和困于家庭的林悦莹不在同一个世界里一样,现在收入丰厚、事业有成的林悦莹和流离失所、沿街乞讨的黄康成,更加不在同一个世界了。

      两厢之下对比,云杉竟觉得有点好笑。

      “我之前那么怕他,觉得他无所不能。”

      林悦莹说:“别看我之前赚了不少钱,可是打心底里,我没觉得自己有多大能耐。我总是想,不知道黄康成现在怎么样了。他现在一定过得比我更好吧。我赚一万,他就能赚十万。我赚十万,他就能赚一百万。”

      “我就是这么怕他,就是这么觉得他无所不能。”

      可是……

      “可是他原来也会这么凄凉。他原来也会这么无能、这么落魄。”

      “我比他过得好多了。我不该怕他。是他应该怕我才对。”

      林悦莹不断重复着:“是他应该怕我。”

      重复了六七遍后,忽然痛哭失声。

      “我不该怕他的……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怕他的!”

      “我比他强!我比他强太多了!”

      相隔千里,仅凭电话线联通,云杉静静地倾听着林悦莹的哭泣。

      她知道林悦莹是在为什么而哭。

      她不是为黄康成而哭。

      她是在为自己而哭。

      在为自己那十几年蹉跎的光阴、十几年如影随形的恐惧而哭。

      云杉静静地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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