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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酒楼调戏 ...

  •   马不停蹄的连赶了两天的路,自觉形势已定一切尽在掌握。将军人在千里之外,而我,只需把眼前这颗小石头攥在手心里,以后之事……就一切随机应变吧。眼下,我就可以好好享受我的自由之行了,哇哈哈哈哈哈…………

      哎呀妈呀,还真是仰天长笑止不住呀~~嚯嚯嚯……

      于是我开始放慢脚步,正式拉开了我苏小小的游山玩水之走走停停一步三磨叽的千里寻夫之旅。

      易容咱不会,有点小遗憾,古代江湖里的一大秘籍呀,可惜没机会接触到。但是乔装改扮咱还是能够无师自通滴。换上路上现买的白底带浅青色花纹的男装,用精巧别致的银冠束起头发,再配上一把水墨山水的折扇。

      一个眉目清朗、风神如玉的翩翩小公子华丽丽的横空出世了。

      我的身材本就没发育完全,这样倒腾一下,冒充个十四、五岁的富家公子哥还是有七、八分像的。小青嘛,就算穿上男装也学不来男人的言行举止,也就算了,带着丫环出来游山玩水的富家公子哥还是很常见的,就让她维持原样了。

      石头就难办了,问来问去,好说歹说都是一幅臭脸(原本还指望他会两手易容之术呢)。似乎对我脖子上的伤依然耿耿于怀,别误会,不是心疼我,是因为那伤是假的。

      匕首就是我偷溜出府淘来的小玩意儿,刀刃可以收缩,刀柄上还有个暗槽可以放入假血,按动机关假血就会顺着刀刃留下来。当时石头是被我突然的举动惊到了,才被蒙骗了过去。发现真相以后,深受打击,可惜已经上了贼船后悔莫及,到了现在还在闹别扭。

      最后只是勉强改变了一下发型,对我的变装效果虽然诸多不满,但被我一句路上行走方便就给打发了。既然已经出了那个四方院子,我当然要活出个真我的风采,不然还忙乎个屁呀。

      这个时代交通不发达对我来说实在是天大的好事,这一路最好能走上个一年半载的再到边疆,我本着每到一处就游遍一处,宁走曲线不走直线的宗旨一路向北行去。

      石头已经彻底明白自己上当了,但不管怎么说我的大目标还是保持一直向北的寻夫之路,他虽然敢怒也敢言,但是跟我比嘴上功夫,他那点水平还真不够看,好几次气到骨节都咔咔作响,我都以为他会原地爆炸了,结果还是连根小手指头也没敢指到我鼻子上。

      唉~果然奴性坚强呀,只要我搬出将军大人的名号出来念叨上那么几句,他的脑子立马恢复清醒,最初几次把路边的老树都生生劈倒了几棵,也没敢碰到我衣角上一下。至于后来的阳奉阴违,臭着个脸装聋作哑什么的,我就只当他闹个小别扭完全不会放在心上,本人的自动屏蔽功能还是很强劲的。

      除了打不过他,我还怕他啥?嘿嘿,小爷我的本事还大大滴没有发挥出来呢,只一招就把他吃的死死的,还真是木有啥成就感的说呀~~~

      小青这丫头自然是高兴得要命,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对什么都感兴趣,对我更是完全盲从,对我的所有决定完全无节操支持,那简直是指哪儿打哪儿说啥是啥,狗腿指数百分之二百五。

      一路之上,少爷丫鬟二人组横扫一路,真是见啥啥稀罕,遇啥啥受灾呀(上树掏鸟下河摸鱼)!叽叽喳喳好不热闹,刺激的石头那张臭脸,越发变得又黑又臭,直至心如死灰麻木不仁。

      要说着古代游,最经典的必游之地,自然首推酒楼,而且还得是最大最好的酒楼。

      所以一进了个像样的城镇,我就先打听了方向一路直奔目的地,全镇最大的酒楼——菊仙楼。也不管是不是吃饭的点,舞着折扇大摇大摆的进了门。刚迈进门槛就有人迎了上来。

      “客官里面请,吃饭还是住店?我们这的菊花酒可是青水镇里的一绝,客官可要来两壶尝尝?”

      这就是传说中的店小二?口齿伶俐,行动敏捷,果然服务意识超强。

      “先吃饭,若吃的好了再考虑住店。”咱现在可是有钱仁儿,当然气势十足。

      “我们这儿的饭菜可是最有特色的,保准公子尝了赞不绝口。”小二点头哈腰的把我们迎上了二楼。

      到底是镇里最好的酒楼,看上去别有一番滋味。装饰的清雅大方,景致典雅之余毫无艳俗之气,是个好地方。

      选了个靠窗视野好的桌子坐好,第一次下古代馆子,点菜咱可没经验。直接吩咐小二随意上几个招牌菜,再来壶好酒,然后招呼小青石头一起坐下。

      小青是极听话的,一坐下就兴奋的左右乱看。石头别扭了半天才在我威胁的目光下坐了。还是这样好,我看看两边,一个帅哥一个美女,围簇左右好不得意呀。

      还没到吃饭的正点,酒楼里的客人并不多,酒菜很快就上来了。怪不得叫菊仙楼,原来跟这个菊字有关,几个招牌菜都与菊花有关。有的是形状像菊花,有的是颜色像菊花,有的是用菊花做盘饰,还有一盘干脆用菊花花瓣配成的凉拌菜,看上去色彩鲜艳,味道清香。

      唯独这菊花酒与菊花没半点关系,本来还奇怪这菊花也能入酒,上来才知道只是酒的颜色是清澈的亮黄色,才借了这菊花的名字。

      卖相好,味道也着实不错。我大吃大喝毫无顾忌,其余两人却一个比一个吃的规矩,石头明明是个武将,吃起饭来比我还像个公子爷。

      塞了个半饱之后,我便放慢了速度,来这里当然不是只为了吃饭,我抿着小酒四下里观望,这里可算是传说中的事故高发地,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酒壶快见了底,终于有人舍得演戏给我看了。

      若说这酒楼里,哪个戏码是经典到滥的?当然首推调戏妇女,还是典型的流氓公子调戏良家苦命卖唱女。

      这经典的必然也是俗套的呀!

      这被调戏的长的是又美丽又娇柔,抱着琵琶真个是凄凄楚楚、我见由怜,小脸上泪光点点演技极佳(拜托,人家那不是演技好不好),忍不住赞声好。

      可是那调戏的长的却实在有碍观瞻、影响效果,而且调戏的手段毫无形象可言,即俗又烂。看得我是大皱眉头。

      不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强烈要求换演员。还是换小爷我来吧,让你看看什么才叫调戏。

      “石头,我要听小曲,”我指着被调戏的演员:“你去把那个卖唱的小姑娘叫过来,其他碍事的闲杂人等自行处理了。”

      石头垂头又装没听见。

      唉,我叹口气,摇着扇子凑他耳边道,“想看你家夫人跟人打架吗?你要不去,我就自己去!”

      石头放下碗,认命而去。

      有个高级保镖就是好,很多事都不用自己动手,当然要物尽其用了。我笑眯眯的看着石头三两下就打发了原男主角,把惊魂未定的女主角带到了我面前,十五、六岁的样子,相貌身姿颇有几分动人之处。

      “奴家谢公子解围之恩。”声音轻灵委婉,盈盈的俯身行礼。

      “先别急着谢呀,姑娘又怎知我和刚才的人不是一样的?”我笑眯眯的打量她,目光颇为放肆。

      她略一惊,飞快的抬眼看了我一下,又俯身道:“公子说笑了,公子丰神如玉、气质出众一看便知出身不凡,与我等市井俗之人如云泥之别,如何能比。公子想听曲子,小女子手拙,只会弹些乡野小曲儿给贵人们凑个趣儿罢了,也不知能否入了公子的耳儿。”

      哎呦,这卖唱女子先拍马屁,再转移话题,果然是靠嘴混生活的,有些个八面玲珑的心思。

      “嗯,乡野小曲也行啊,唱个拿手的来听听罢。”我并不急着逗她,慢慢来。

      她又行了个礼,才在我面前的位子上坐下,调了调琵琶的弦子。玉手一拨,一串清脆的音符从指尖滑了出来,红唇微启,凄凄婉婉的唱了起来。

      歌声和她的人一样,凄婉哀怨,悲悲切切。一曲唱罢,小青的眼里泪花都浮出来了。

      我叹了口气:“美则美矣,只是太悲了些。人生苦短,该及时行乐才是呀~。还是,唱首欢快些的来听听吧。”

      她略想了想,又唱了一曲。只是调子平和了些,仍带着一丝淡淡的哀愁,毫无欢快之意。

      我挥了挥手打断她,“我是要那种很轻松喜悦,或者欢快调皮些的曲子,你可会唱。”

      她迟疑的摇了摇头,面色有些惶恐:“奴家不曾拜得名师,只学了这几曲民间小调,学艺不精,望公子恕罪。”

      “别怕别怕。”我连忙放缓语气,咱是要追求高级感的调戏,可别吓到小美人了。“我不是要为难你,只是这唱歌听曲,本就是图个乐子。这唱曲儿嘛,即能快乐他人,也可快乐自己,人生本就苦短,总唱些哀怨苦愁的东西,那不是自找苦闷吗。”

      “公子所言甚是,只是奴家……,奴家是个苦命人,在酒楼卖唱实为生活所迫逼不得已,也不过学得两首伤春悲秋的东西,只为博些客官们的同情怜悯,能赏口饭吃罢了……”她说的凄凄婉婉,声音带出几分哽咽。

      “姑娘不必介意,你若不会,我唱首给你听听如何。”我笑道。

      “什么?……”不止她,小青和石头都有些诧异,吃惊的望着我。

      我又怎会去介意这些世俗眼光,什么合不合礼数的,一切全凭自己高兴。

      直接从卖唱女手中拿过她的琵琶。

      “借姑娘乐器用一下可好。”

      我并不会弹这玩艺,以前收养过我几年的人是个弹吉他的好手,受他的影响,带弦子的乐器咱也都能糊弄两下。琵琶虽然不会,但我也没指望弹出调子来,能拨出音来打个拍子就行了。

      我试着弹了两个音,清了清嗓子,然后看向小青,眼光暧昧的冲她眨眨眼,开口唱道:

      嗨~!
      对面的姑娘看过来
      看过来,看过来
      这里的表演很精彩
      请你不要假装不理不睬

      小青的脸红了,瞪圆了可爱的眼睛看着我。

      转向旁边的石头,冲他瞪瞪了眼,继续唱:

      寂寞男子的悲哀
      说出来谁明白
      求求你抛个媚眼过来
      哄哄我逗我乐开怀,嗨~!

      我笑嘻嘻的冲石头挑眉毛,看着他的脸黑了又红。

      最后转向卖唱女,眼光温柔挑逗,

      对面的姑娘也看过来
      看过来,看过来
      请你不要被我的样子吓坏
      其实我也很可爱
      我上看下看左看右看
      原来每个人都不简单
      我想了又想我猜了又猜
      姑娘们的心事还真奇怪
      哎,真奇怪
      来来来,来来来………………

      歌还没唱完,对面的俩姑娘都是满面通红,眸光闪烁。看看,咱这才是高水准的调戏勒,左左右右全调戏个遍。

      一曲唱完,卖唱女仍张着嘴,半晌才喃喃道:“公子这曲子……,这曲子确是有趣的紧,奴家从未听过,这曲调,实在奇特的很……”

      我见她脸颊绯红,满面娇羞很有几分风情,心下更是得意。

      “先别急着评价,刚才那个只是逗趣罢了,下面这首才是我要唱给你听的。”

      我冲她挤挤眼,拨出几个浑厚些的音调打着拍子,故意把自己的声音压的厚重宽阔些,扬声唱道:

      人生本来就是一出戏,恩恩怨怨又何必太在意。
      名和利啊什么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世事难料人间的悲喜,今生无缘,来生再聚。
      爱与恨呐什么玩意,船到桥头自然行。
      且挥挥袖,莫回头,饮酒作乐趁今朝。
      那千金虽好,快乐难找,我潇洒走过条条大道。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我得意的笑,又得意的笑,求得一生乐逍遥。
      …………

      我这身体倒也有副好嗓子,比我上一世也不相上下。想起以前我最常做的休闲放松活动就是唱歌,没钱时在房顶上撕吼一通,有人出钱时就去KTV胡闹一番,当然都是和楚琦那个死党,想起那时轻狂恣意的日子,心里百感交集。

      我并不是一时兴起只为胡闹,才对这卖唱姑娘唱现代歌曲。坚持要尽快从那四面的高墙里逃出来,都是因为在我心底深处一直有一个疑问,在我失去意识之前楚琦始终是跟我在一起的,也许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掉到了这个时空里,我想知道她的消息,想要确认她是否也在这里,是否也在努力找寻我,我想要尽可能多的把自己的痕迹留在这个世界。

      抬头看去,几个人都一脸吃惊,小青的星星眼就不说了,石头也眼神发直,仿佛初次认识我一般。卖唱姑娘的一双眼睛,也是晶晶亮,透心亮。

      “好……好恣意的曲子,词虽浅白,却朗朗上口寓意深远,公子果非凡人,当真是……”

      凡人?我还神仙勒。连忙打断她。

      “这歌虽好,我却不会弹配乐,姑娘若能配上曲谱,以姑娘的嗓子,唱起来必定更为动听。姑娘如能将这首歌配乐完整,四处传唱,也是美事一桩,便不枉我这番努力表演了。他日里,若是在别处也能听到这歌,小爷我定会想起今日里与姑娘在此相遇,以歌交心的情景。”

      “配乐吗?这倒不难,听公子所唱的旋律并不复杂难记。”她似乎一点也没听出我话里的暧昧情意,一门心思都在这首歌上。

      “看来姑娘是真喜欢这首歌,只是这歌的调子很有些飞扬放肆的,与姑娘的声限音质到并不十分搭配,要不我再选一首跟你的声音更相合些的教给你,可好?”

      “当真?”她一脸喜色:“奴家先谢过公子了。”

      “不必谢我,你只要能将这些歌多多传唱,便算是回报你我这以歌相知的情意了。”我仍不忘挤眉弄眼的调戏两句。

      看咱多敬业呀,誓将调戏进行到底。那些个什么“你就从了我吧”的,纯属低等调戏,还是咱这情意绵绵型的才属高雅情调之流呀,想到这禁不住心中暗爽。

      既然选歌,自然要选个经典中的经典才行。要地球人都知道的,要古风浓郁还得适合风月场所的,也要够惊才绝艳的,就那首《笑红尘》好了,只要是我们那穿来的都知道。

      这会儿,我的兴致也被燎起来了。起身抄起桌上的酒壶,一口干完了剩下的小半瓶,踩着桌子翻上了窗户,酒楼的窗户又大又宽,一屁股坐在窗沿上到也宽敞舒服。

      我是打定了主意要引人注目的,自然不会再估计形象。半靠着窗户,我翘着腿,晃着脚下的凳子,一幅渺视天下的表情,提高了声音,扬声开唱:

      红尘多可笑,痴情最无聊,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心却一无所扰,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梦中全忘掉,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爱恨一笔勾销,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在冷不想逃,花在美也不想要,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不问因果有多少,独自醉倒
      今天苦明天笑,不求有人能明了,一身骄傲
      歌在唱舞在跳,长夜慢慢不觉晓,要把快乐寻找
      ………………
      一曲唱罢,满座皆惊。(某Z:哪有满座,又不是吃饭的点儿,全楼上下也没几桌客人。小小:要你废话,石头,拖出去狠打)

      我,一位白衣翩翩少年郎,星眸乌发唇红齿白,靠坐在酒楼二层的窗框上(一怪:在酒楼不坐凳子坐窗户),浑身洒满夕阳的金色光辉,在风中飘舞满头的青丝(二怪:头发四散飞扬表情狰狞),怀里抱着一把琵琶(三怪:明明是个男人不抱女人却抱个女人的乐器),放声高歌。歌声肆意飞扬(四怪:唱的还是不适合男人只适合女人的词儿)。

      这一幕,何等洒脱,何等恣意,何等耀眼。
      (纯属女主个人想象,实际情况只有何等癫狂)

      让所有人过目难忘,在这个小小的清水镇里留下属于我苏小小的第一个江湖传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酒楼调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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