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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沫说嫣然 我知道我是 ...

  •   我知道我是一个好孩子,我会仰头看着天,直到眼睛酸胀。我只喝白开水,喝道想吐,我用滚烫的水洗涤着灵魂,那时我能听见水分被每一个细胞吞噬的声音,异常尖锐。我的手在键盘上不停地敲击,只有在此刻,我才能感受到灵魂的安息。写字是一种自杀,而我还是一无反顾敲打着键盘,我需要安息即使被万丈寂寞吞噬。我用我苍凉的指尖在斑驳的白墙刻画出一片灿烂,原来灿烂比烟花更寂寞。就如同沙漠中的花,花开花落只有自己知道。
      我听着王若琳,我相信那是干净的,骨子里的干净,而我只听干净的东西,就如同我只用微笑来面对我厌恶的事情,微笑是最有距离感的表情,似有还无却不会伤及对方,所以说我是个好孩子。
      我喜欢曹方,喜欢那首【风吹过下雨天】,简单不张扬,一个人的絮絮叨叨,即使没有人听见。
      我在七月的沙滩/串起白色的贝壳项链/我在七月的沙滩/想念你/
      听着会心脏下坠,那也是执拗。拼凑出一个弄堂里的颀长背影。我一直觉得那是在弄堂里的,夏日七月的阳光,被撕碎,斑驳地洒落在青石板铺就的细长弄堂,弯弯曲曲,那个穿着格子衬衣的颀长身影一晃,只短短几秒便消失在所有的视角。只留下破碎的光影在地上晃动,晃落一整个夏天。
      我也听班得瑞,在深夜黎明的时候,我习惯听着他们敲打我的思绪和填充我的胃。我并不是一个会饿的人,可总是会在黎明之前莫名地饥饿。我并不急着寻找食物填充空洞的胃部,我习惯那空虚的感觉,只有此刻,才会觉得灵魂是满的,在班得瑞的叮咚声中,享受一时的安宁。
      我蹲坐在键盘前,四周弥漫的是麝香独有的芳香,我需要它来减缓颈椎的疼痛,所以说写字是一种自杀,从颈椎开始。
      我并不是个对音乐很有见地的人,能唱的好的歌数来数去也不到半首,可我总是选着属于自己的歌,笃定地认为,那便是我那苍白灵魂的安息曲,简单而干净。
      于是所有的人都认为我是个好孩子,的确,我不坏,我用最简单的笑容来面对每一个人,不管认识或陌生。我乖巧地听着所有师长的劝诫,可是有一天,我突然从未有过的烦躁,另一个“我”在渐渐消失,我能看到她,面色苍白的模样,就像玻璃杯中的白开水冒出的水汽一样,渐渐消失。我想流浪,把单薄的脚印踏遍世界的各个角落,用最平凡的眼睛去捕捉从北极吹来的风。我背着行囊,游走在风沙漫天的沙漠,即使物质的贫乏也阻挡不了我前行的脚步。我会去那遥远的小山村,留下来任教,用我那微薄的知识灌溉那一双双纯净的眼睛,从那里,我能望见我的灵魂在笑,真心的快乐的笑。我将踏上亚欧第二大陆桥的西桥头堡,看清那里的海水是蓝是绿还是黄,因为我曾今在这条线的另一头停留过四年来寻找自己。我会去三毛曾停留过的撒哈拉,等着属于我的荷西,也许我永远都等不到。我习惯了等待,直到我都快忘记我到底在等谁。
      我用我最灿烂的年华去等待一个不可能出现的人,在那里,我看见另一个我笑得灿烂。我曾给一个懂手相的人看过我的右手,在那里线路交错,而她始终没有告诉我我的线到底预示着什么,望着那如网般交织的线,我崇敬而胆怯,我害怕死去,突然间的死去,更害怕另一个我的消失。我不知道这属不属于人格分裂,但我喜欢另一个我的感觉,温暖而鲜活,我能真切感受到血脉流动的声音。
      我吃很甜的蜜饯,很甜很甜,然后把粘糊糊的手指伸入半杯滚烫的水中,洗净。我不怕烫,指尖的疼痛能提醒我自己还活着。我喝一口开水,冲淡蜜饯的腻味。只留下微甜的酸味留在唇齿之间。我喜欢吃甜食,如同很多南方人一样,但我不怕发胖,因为其他的东西我吃的很少。曾有人断言,喜欢吃甜食的人智力会下降,而我仍然乐此不彼地沉浸其中。我需要甜食,两个“我”都需要,我一直认为甜味的食物能让我有幸福的感觉,所以我的幸福很简单。
      我会给白天里的那个自己准备一个锐角的杯子,那样就能在她不经意的时候望见水杯打翻,冒着白气的水溢满一张张或画或写的白纸,然后看着水分子渗进早已干掉的纸浆中,留下或浓或淡的痕迹,然后我躲在角落恶作剧地看着另一个自己手忙脚乱,捂着嘴偷偷地笑,那一定会很开心。
      我看所有的书,所有的书都看,快速的掠过,捕捉偶尔的遇见,我相信遇见需要缘分,任何遇见都需要,文字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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