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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叛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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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吴井天皱着一张脸,北河城警务厅厅长已经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如果元旦之前抓不到小澜爷,他就可以收拾包袱滚蛋了。
北河近京,是鸦片贩子极为猖獗的一带,而这个中翘楚,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澜爷。
据说他手握各种人脉,黑白道通吃,还和洋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薛子矜新上任之前,一直没人敢动他。
吴井天与小澜爷数次交手,都败落的极为没面子,更有甚者,小澜爷曾直接令人传书警厅一封,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大字:你让薛子矜亲自来抓我呀。简直猖狂至极。
但真相其实是,虽然整个京城警界没有人没听说过小澜爷,可除了一上任就叫嚣得很响亮要活捉他的薛子矜,小澜爷一个也不认识,所以他才这么写的。
此时,被北河警厅诅咒了千八百遍的□□头子内部也在紧锣密鼓的开着会,前些日子筝溪上,他们的行动不知怎么泄露了出去,遭到北河警厅的围堵。
小澜爷的狗腿子之一甲子说道:“何晌午,还不快谢谢澜小爷,要不是他,你早就命丧在白道手里了。”白道是他们的黑话,指代警厅那群人。
“咱们老大虽然矮了些,但也不能这么叫不是。”何晌午笑嘻嘻的回嘴。
“何晌午,别给脸不要脸,过来给你澜大爷喂饭。”辛丑大着嗓门儿嚷嚷。
大半张脸遮在斗笠下的殷澜发愁的盯着自己的手下们,满心悲伤的想什么时候才能把他们训练成有素的□□人物,就目前的气质来看,还是差了些。不过澜大爷爱惜手下出了名,尽管手下有时傻的令他很担忧。
何晌午当真走了过来,但没近的了殷澜的身,黑色的皮手套朝他挥了挥,伴随着清冷的声音:“不必了。”
“你戴着手套吃饭又不方便。”何晌午很是关切的来了一句。
“就是,让何花魁伺候您呗。”甲子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多了句嘴。“我们想让何花魁伺候人还不给面呢,难得今日花魁有这么好的兴致。”
何花魁?殷澜挑了挑眉,甲子不说他还真没发现,何晌午确实是这群兄弟中长相最出挑的,身材又生的高大,和群貉们站在一起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但殷澜什么也没说,披风一摆,转身进了里屋。
最近他们的行动警厅总能知道的一清二楚,他不是没有怀疑过出了卧底,但洋人那边催的紧,这边又着急要货,最近市场行情不好,很多鸦片贩子都被查禁了。他一时也分不出神调查这件事。
什伍湖,小澜爷的船队再次遭到了警厅的围堵,他和甲子他们走散了,正躲在一条隐蔽的小巷子里,时不时探头看看外面的情况。
薛子矜下了死命令要活捉小澜爷,此时外面防守森严,怕是连只蚊子也难逃出去,不过他还有最后一招。
大约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残酷暴戾的小澜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可怜兮兮的讨饭小姑娘,她大摇大摆的从巷子走出来,没人注意到她。
但是,不一会儿,她明显感觉到身体传来的困倦,这是不正常的,想起湖上交手的时候,警厅的人撒过来一把粉末,想来是催眠粉。
趁着药效还没彻底发作,她像无头苍蝇一样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找着救兵,出乎意料竟碰上了何晌午,他并没有参与这次行动,此时正提个菜篮子往回走,他在那儿是负责做饭的。现在老巢不知道什么情况,肯定是不能回了,不然就是自投罗网。
她二话不说直接撞上去,然后抱歉的抬起头:“哥哥,对不起,我实在是太饿了。”
以殷澜对何晌午的了解,他一定会带她去吃饭,不出她所料,何晌午马上带她去了最近的一家饭馆。
等菜的时候,为了防止犯困,殷澜试图与何晌午聊天,“哥哥叫什么名字呀?”他含笑道:“我叫姜北舟,你叫什么?”
那笑容能把春风都化成了蜜,却也让小澜爷一个激灵清醒了大半。他没有必要对路边偶然遇到的一个小孩子说谎,那么一直生活在他谎言编织下的,就是他们。
“啊,姜北舟,还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呢,可是我自小就在外讨饭,没有名字呢。”殷澜十分淡定的回答。现在姜北舟还不知道她的身份,她计划等到药劲儿过了再趁机逃走。不过她也想好如果姜北舟敢像给阿猫阿狗起名字一样也随口给她起个名字,她绝对放下碗就走。所幸姜北舟还算识趣,听到她的回答,没继续再说什么。
她半真半假的大吃大喝了一番,她确实是有点饿了,他们清晨出发,现在已临近傍晚,对于殷澜来说,就是过了好几顿饭的时间。吃完,她就装模作样的打了个哈欠,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这丫头,姜北舟忍俊不禁。
这时,薛子矜的信鸽衔了一条竹枝飞过来,姜北舟有些讶异,他拆开竹枝,看完以后,脸上的表情有些阴晴不定,眉宇间凝着似浓墨般化不开的愁思。纸上的墨字仍是熟悉的薛氏狂草,但内容却不蒂一声惊雷在他心里炸开。
上面写着:小澜爷的真实身份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她身上带着戴维德一案最关键的证据即历年鸦片走私的收据,已经中了警厅人的迷药,让他注意警觉,毋被欺骗,找到人立即生擒云云。
没错,他是薛子矜安排在小澜爷身边的一个卧底,为了事件的隐蔽性,连吴井天也不知道这件事。
姜北舟又看了一眼熟睡的小丫头,扇子似的浓密睫毛盖在眼睑上,嘴唇红润而饱满,白净的脸,稚气未脱的面容,顶多八九岁的样子。使他鬼使神差的想到,她穿红衣应该很好看。也许只是吃太多睡着了呢?也许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呢?什么证据,他看着那一身破烂的衣服,不像是能藏什么证据的地方。但他还是取出茶镜和岫水,撒了一些在沉睡的小孩身上,透过茶镜,他看到了他最不愿看到的东西,斑斑点点的血迹和一些字据残片,依据显现的位置,他很快找到了那本收据。
转眼间已到了傍晚,姜北舟坐在灯下把一张张纸页看完,又小心翼翼的将它放归原位。在小澜爷手下卧底这么多年,他的字迹他一眼就能认出。
恰巧他刚放回,女孩的眉间就动了动,直起身来。“醒了?走,我们去长安街看灯。”许是睡了太久的缘故,女孩刚一站起来有些腿软,姜北舟见状,便拉了她的手一起走。
他带她去锦云坊买了一件晕染的很浓丽的红色长斗篷,又拉着她登上平瑾楼看灯。“一会儿会有人放烟火,在高处更好看。”他如是说。
之后姜北舟随口找了个理由从后门撤出来放了个信号弹,由于伴着满天烟花,除了心细如尘的薛子矜几乎无人察觉,正和家人待在一起的薛子矜火速从家中冲出来,带着北军包围了平瑾楼,而他本人亲自领了一支队伍冲上楼来。
姜北舟一直在楼下观望,他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的理由:在薛子矜来之前替他守着在逃要犯,但他很清楚自己心里并不是这么想的,他在等一个人,一个他明知已经永远不会出来的人。
姜北舟永远记得她从平瑾楼杀出来的那一幕,鲜红如血的斗篷和黑如鸦羽的长发随寒风飘曳的很凌乱,衬得一张脸越发苍白,深不见底的瞳孔闪烁着张狂的光芒,透过重重人群死死的盯着他。阎王,姜北舟的心里突然想到这个词,真是一尊活生生的小阎王,还是刚从地狱爬出来的那种。她嘴唇张了张,虽然他们相隔甚远,但他还是清楚的读出了那句话:
叛徒,我不会让你好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