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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四十一)~(四十四) ...

  •   (四十一)

      有时候我会分不清,我的生活到底是真实的,还是一场梦。

      从小我就经常会有这样的感觉,一个人待着的时候,脑袋很快就会被幻想和故事所占据,就算是思绪回到日常,也有种踩在云层上的不真实感。但也不是没有回到“真实”过,但那一瞬间,我内心会充斥着空虚感,整个世界都变得可怕起来。

      这听上去挺不正常的,不是吗?
      但我就是有种迷之自信,认为自己一定是普通人里最普通的那一批。

      至今最为梦幻且非现实的就是提姆答应跟我交往的时候,那一刻我像踩回了大地之上,身边充满幻想与快乐的空气却没因此而消失,用比喻来说,就像是正式走进一扇通往异世界的大门。

      不过,那扇门可能要关上了。事实上,我也不知道关了没有,大概是薛定谔的关门吧……算了,还是别再往我的猫箱里塞东西了,它已经承受得够多了。

      话说回来,为什么不知道呢?
      因为在对提姆,应该说,对红罗宾问了那个问题后,我耳边嗡嗡直响,头也渐渐发疼,记忆到这里就中断了。

      我记得我晚上就喝了杯红枣桂圆茶而已吧,怎么还断片呢?里面的红枣跟桂圆放太久发酵了吗?

      问题来了,他到底说了什么?

      恢复知觉、记忆回笼后,我缓缓睁开了眼,看到陌生的天花板,眼又闭回去了。

      怎么办,一觉醒来,我人不知去哪里了,急,睡着等。

      (四十二)

      最后我是渴醒的。

      我身体像遭到两百磅重压似的,沉重无比,吃力地撑着身子坐起来后,才有余力打量自己所在之处。

      这是一个昏暗的房间,厚重的窗帘完全阻隔了街外的风景,因此分辨不出天色。仅有的微弱光线自紧闭的门外而来,让我勉强认出身边几个物体的轮廓,却还是一片朦胧。

      啊,我这才发现我没戴眼镜。

      我双手在床边摸了几下,很快就找到眼镜,戴上后再观察这房间,立刻就辨出了房间的主人是谁。房间不大。被子和床单看上去是新的,至少没用过几次,床的周围摆放着书柜和书桌。桌上隐约可见几台电脑和打开的几本书,简约的摆设却又带着人性化的凌乱,很符合男生,或者说,提姆的风格。

      比起常住的卧室,这更像是工作中途用来休息的房间。这令我稍微安心下来,起码可以确定这里不是韦恩庄园。

      要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在韦恩家的话,不管在几楼,我真的会考虑夺窗而逃。你懂的吧?那可是韦恩家啊?比起发现自己在古老庄园醒来卷入案件,在韦恩家醒来更让我害怕,因为那意味着我要面对的是提姆的父亲、视作家人的管家爷爷和他的兄弟。

      简单来说就是,我怕他们讨厌我。

      我觉得他们不会喜欢我。

      又是自我厌弃的一天呢,这本该是我的日常,但这次我眼眶却不自觉地发烫,倾涌而出的泪水模糊了视野。我咬了咬唇,忍住没眨眼,水珠却还是溢出并顺着脸颊滑落。

      我抹了一下,又一滴泪珠,再拿袖子一擦,还是止不住流泪,我的泪腺大概坏掉了吧。

      就在此时门打开了,修长的影子映在我身上。抬头一望,提姆拿着什么在门边逆光而立,望向我时好像怔住了。

      我回望过去,抽泣着问:“你,呜,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在抹泪?”

      像平常一样的问答方式,可这次他却没有配合我。他慢慢走近,把东西往床头柜一方,在床边坐下,表情有点不知所措,手臂却果断伸过来把我轻按在怀里,低声回道:“……因为我不想再问为什么了。”

      我哼了一声,没管他自顾自地解释道:“因为我、我饿了,口水从,呜,从眼睛里流出来了。”

      “嗯。”他简单应了一声后没再说什么,看上去专注于用另一只手替我梳理乱蓬蓬的长发。

      “真呜、真的,我没哭。”我声音又哽咽起来:“是饿的,我呜没哭,没哭呜唔唔……”

      我伏在他肩膀上想停住抽噎,眼睛却像闹脾气的小孩子一样跟我作对,又跟没关好的水龙头似的持续流泪。

      我不是一个爱哭的人,在别人面前总希望理智一点、看上去乐观一点,而在提姆面前我几乎没有哭过。

      但今天在他面前大哭出来了。

      或许我是真的有一点不正常,平日只放在心里的抱怨,我今天居然边啜泣边咕哝出来:“呜……太丢人了……我想跳哥谭港……”

      提姆手上动作一顿,揽在我肩膀上的手突然收紧了些许,道:“哥谭港满人了,今晚黑面具手下在码头交易军火,被蝙蝠侠和罗宾当场捕获,过程中掉下去了。”

      “那、那黑面具呢?”我仰起头抽抽搭搭地问。

      我跟他在漆黑中的显得墨蓝双眼对视起来,他眨了眨眼后凑近了点,说:“他也掉海里了,罗宾踹的。”

      我在他直白的注视下不自在起来,吸了吸鼻子,又把脸埋在他颈窝,不满地说:“那、那不也没满人嘛。”

      他默了一会儿,又道:“其实不只他和他的手下掉下去了。”

      “嗯?”

      “企鹅人和杀手鳄也掉下去了。”

      我带着鼻音地问:“为什么?”

      “……黑面具这次贩卖的军火原料采用了一种特殊矿物,这种矿物正巧牵涉到企鹅人最近的交易,他们之前合作谈不拢,企鹅人便在黑面具交易时坑了他一把,然后黑面具就派人炸毁了企鹅人在码头的仓库。两方人马打了起来,都在逮捕过程中掉到哥谭港了。黑面具跟企鹅人本来不承认这件事与他们有关……就被蝙蝠侠泡到哥谭港。”他顿了顿,补上一句:“罗宾踹的。”

      我眉头一皱,发现事情不简单,又问:“那为什么杀手鳄也下去了?”

      “他正巧藏身港口哥谭的下水道,地面炸塌了刚好压在他身上,于是他也出现加入了混战。过程中,也被罗宾踹到海里。”

      故事编得还挺有理有据,不愧是侦探。

      不知不觉,我停下来没再哭了,这应该就是他故意分散我注意力的原因。我又吸了下鼻子,鼻水堵着有点不舒服,便在床头柜找抽纸盒,擤了鼻后看着他说:

      “你们不要什么垃圾都往海里扔,海王要哭了。”

      (四十三)

      提姆见我平静了些许,又抽了一张纸巾,略显笨拙地替我抹了抹脸。兴许是我哭肿了眼,他脱了我的眼镜放到一旁后,每一下都怕力气太重由似的,只敢蜻蜓点水般轻印。

      我也不知道他原本的力气有多大,但想想先前红罗宾抱着我逃了那么久气都没喘一个,还有他紧身衣下的肌肉线条……咳,别想了,再想就要擦别的了。

      但他动作真的太轻了,弄得我脸上发痒,我抬手揉了揉眼,却被他立刻攥住了手腕阻止并劝说道:“揉眼睛容易细菌感染。”他又继续捏着纸巾往我脸上凑,我却一把抢过去,自己赶紧把脸轻擦干净。

      搞定后,我又像平日一样摸索着寻找眼镜,却见提姆飞快地抓起什么往身后一藏,这下不用看我都知道那是什么了。

      我试着去拿却没成功。

      “提姆?”

      他轻咳一声,掩饰掉有点坏心眼的微笑,望着我说:“格蕾,我们得谈一谈。”

      我瞪了他一眼,泪腺又开始崩坏了,见状他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眼镜还到我手里。我轻哼一声重新戴上眼镜,便见他懊恼地抓了一把前发,深深叹了口气。

      是在他脸上少见的沮丧表情呢。

      一直以来,他大多时候都表现出游刃有余的模样,就连疲惫不堪时都撑起精神来面对我。现在一想,这也许就跟我总在他面前装作毫不知情一样。

      我们都在对方面前扮演“自己”,应该说,是“希望对方会喜欢的自己”。可是,这样对他来说,对我们来说,真的是件好事吗?

      就在我发呆的时候,他突然喊了我一声,我才刚看向他,他就一只手稳住我的下巴,猝不及防又往我耳朵塞了什么。待我反应过来后,便见他已打开了床头灯,手上拿着一个耳温计。

      “38度,还是低烧。”他眉头一蹙地说,接着又把药和水递给我,说:“先把药吃掉,再吃点粥吧。”

      我发烧了?难怪全身骨头发酸又四肢乏力……嗯?不对。

      “你、你刚才说,粥?“我拿着水杯的手一抖,不安地问:“是你自己做的?”

      提姆浑身一僵,正好挡去了放在一旁那碗粥,加上我鼻塞着也嗅不太到气味,他这反应更让我担心得想问:这里的厨房还安好健在吗?

      “你先尝尝吧。”他尴尬地清了清喉咙,舀起一小口放到我唇边,说:“应该不烫了。“

      我瞧了瞧汤匙盛着的粥,不是燕麦粥,而是中式那种,难怪他刚才说的不是“porridge”而是“congee”。好的,没焦,令人惊讶的是这不是一般的白粥,里面还加了点南瓜,尽管吃下去口感更像泡饭,但是能吃的。不过看到碗中边角切得尖尖、形状大小不一的南瓜,我就不敢想像厨房现在是怎样一幅光景了,应该还能抢救的对吧?

      “好吃吗?”他语气中带点不易察觉的紧张。

      米稍微有点硬,好歹是熟透的,因此我得多嚼几下才能咽下。我视线从汤匙移到他的脸,一看到那表情我就心软了,只好点点头夸起他来:“就第一次煮粥来说很不错了……我是指,非常好吃。”虽然不知是他忘了加盐还是我病得太严重暂时失去味觉了,这碗粥没什么味道。

      “能尝出是第一次煮,就证明味道不怎么样。为什么呢?我明明有按照阿福教的做了……”他垂下头低喃并认真思考着,配上这身皱巴巴的宽松T恤和长裤,给人一种蔫嗒嗒的感觉。

      仔细一看,蓝色T恤上还印着超人的标志,这就有点可爱过头了。

      “咳哼,中文里有个成语叫'秀色可餐',形容美丽的人事物能当饭吃,让人忘掉饥饿。”我说完后一把抢过他手上的碗和汤匙,一口一口把粥舀到嘴里,几口吞下后又说:“所以,你给我笑一个的话,我能给这碗粥打满分。”

      他露出一个苦笑问:“这样?”

      “八分,你眼睛里的宇宙通道还没打开。”

      听到这番话,他眉心一松,哑然失笑,像回想起什么似的笑意又深了几分,道:“打开了的话,你又想去亚特兰蒂斯了?”

      “十分了。然后,对的。”我直盯着他道,又迟疑地把手向前一抬,中途却停住了,蜷缩下手指便收了回去。

      这时,他手往我这边一探,轻易就抓住了我的手,牢牢扣着我的指间,不让我有退缩的余地。

      这样真的好吗?哪怕我们之间的问题还没解决?

      我回握上去。不得不说,是的,承认吧,哪怕有任何问题,光是能这样跟他十指紧扣,感觉就是最好的了。

      我抿了抿嘴唇道:“不管是深海、亚特兰蒂斯,抑或是宇宙哪个角落,我都想去……跟你一起。”

      他呼吸一滞,加重了手上的力气,但又维持在一个不会弄疼我的程度。

      他向来如此,在我们还没在一起时,我就已观察到他手臂结实的肌肉——不是我故意去看的,但那的确很容易发现,尤其我自己还是一个满身软肉的女孩,对吧?那时候,他看起来就很会隐忍和伪装,就是明明是个王者,却假装青铜的感觉。到交往后,他很多时候都会本能地展现出强势的一面,例如那比一般人灵活的身手、强劲的力气,又会在意识到后收敛起来。

      他一直在掩藏,而我也一直替他掩饰,这没有什么不好的。有些时候,人得找到一个表现自己另一面的地方,又得从那一面回到平静的日常,我的是网络和现实,他的大概是秘密身份与普通人之间的替换。

      只是,我怕他会累,怕有一天他会不愿意在我身上寻找那份安宁。

      我轻声问:“回答呢?”

      他低笑几声,道:“当然了,不论是哪里,你想去,我们就一起。”

      “即使我说想去你心里?”我鼓了鼓脸问。

      “那你也‘去’不了。”他笑着把脸凑近,额头抵了上来,说:“因为你早就在那里了。”

      K.O!我输了,我认输了还不行吗?我病了,心头小鹿也跑不动了,不要催促它去狂奔行吗?一向不解风情的人说起情话来是真的要人命,都怪他,我都觉得温度在回升了!

      本来这是个十分浪漫温馨的时刻,结果没过多久,他忽然问我:“对了,可刚才那个成语不是用来形容女子或美景的吗?”该死的侦探,该死的求知欲。

      我一时无话可答,良久才挤出一句:“美丽无分性别。”

      被一个美国哥谭人纠正我的中文,真是新奇的体验。

      (四十四)

      吃完粥、灌了几口水后,提姆又按着我肩膀让我躺下来,并叮嘱道:“你先睡一觉。”他捧着餐具正准备走出去,又回头说:“之后我们再好好谈一谈。”

      我犹豫了一下,却还是轻轻拽住他的衣角,道:“要不还是现在谈吧。”

      他脚步一顿,挑了挑眉,反问我:“你确定要现在?”

      我用被子遮去了半张脸,移开视线闷声回答:“趁我现在烧得脑子不太清醒。”

      他不像之前那样坐在床边,而是随意地背靠在床边坐到地上,把东西搁在一旁,手伸过来跟我牵着,说:“我们随便聊聊吧,但如果你累了,你就告诉我,没什么比你好好休息更重要。”

      “……好。”

      “我们……不,你想从哪里开始?”

      他居然问我意见,我不是说他老是不尊重我的意见,但提姆本身掌控欲还挺强的。我以为在这种时候,他会先让对话往他想要的方向发展,至少问出了他最想知道的事。

      难道是因为我之前说了“选择权从不在我手上”?不会吧。

      我想了想又道:“我们轮流一问一答吧,当然,不一定要全答上,若不想回答,或是有……不能回答的事,就说‘Pass’吧。”

      “可以。”他顿了顿,又说:“你先来。”

      我没想到是由我先开始的,因此一时之间陷入了沉思,半晌才说出一个问题:“听说,你跟你的兄弟、韦恩先生曾经合力炸掉家里的厨房,那是真的吗?”

      “芭芭拉告诉你的?”

      “现在是我的提问时间,或者你可以把这个当作你下一个问题。”

      “……没错,那是真的。”他语速加快地解释:“但那是因为布鲁斯,我的父亲,他本来就很有烧厨房的天赋。再加上我们在做饭这件事上,缺乏了一点,默契。”

      我轻握了下他的手,打断他的话:“那你告诉我,这房子的厨房需要翻新吗?”

      他一噎,缓缓回道:“我想是不需要的。”

      “那就好,我们能继续问答环节,而不需要担心消防员或邻居上门按门铃。”

      “你别告诉我,你刚才一直在担心这样的事?”

      “那倒没有。对了,这个算一个问题,我回答了,所以又轮到我了。”

      “……好吧。”

      成功让这位侦探踩中我挖的坑使我信心大增,我心情好了一点,笑着问:“能告诉我现在是在哪里吗?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处陌生的房间,我会怕的。”

      他用力握了握我的手,答道:“我的安全屋,其中一间,离你刚搬进去的公寓不远,天亮了后我打算帮你把行李取过来。”

      “……之后再问我吧,现在我不想思考这个。”

      “好。”

      “到你了。”

      他语气轻松地问:“炸厨房和红罗宾这个身分的事,都是芭芭拉告诉你的吗?”

      “这里是两件事不是吗?”我反驳道。

      “不是,这是‘一个’问题。”他扳回一城,带着几分得意地说:“你刚才又问了一个问题,我回答了,所以你接下来得多听一个问题了。”

      唉,果然赢不了他。
      看来这位侦探还是挺孩子气的,让我赢一次不行吗?

      “我的答案是,前者是,后者不是。”

      他听了我的话后沉吟片刻,接着问:“你是从什么时候得知后一件事的?”

      我往上一看盯着天花板,隐约可见其上弯曲细长的巴洛克印花,但我却丝毫没心思去欣赏,只是尝试静心下来道:“从很久以前就知道了。”

      事与愿违,我心脏狂跳起来,只有语气无比镇定。

      “很久以前,刚认识没多久,我就知道提姆·德雷克是红罗宾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9章 (四十一)~(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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