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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六十六)~(六十九) ...

  •   (六十六)

      我总觉得我忘了一件事,是什么呢?好像是,我妈让我今天要跟她视频……嗯?

      意识回笼,我猛地睁开眼,以“垂死病中惊坐起”的气势弹坐起来。

      完蛋了完蛋了,我忘了要跟我妈视频通话!现在几点了?还能抢救一下吗?

      不对,这又是哪里来着?
      我呆滞了半分钟,脑袋才清醒过来。

      我正躺在一张柔软的单人床上,送我过来的人大概觉得我会很冷,替我盖了一张棉被后又多加了一张毛毯。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一时惊醒,气血运行得还不太好,我手脚确实很冰。

      我整个人缩在被窝里,一边环顾四周,再看看落地玻璃窗外的景色,这次不用多久,我就能确定这是提姆在泰坦塔的房间了,因为书桌上就放着他的红罗宾镖,墙上也有备用的头套和装备。

      我将脸埋在双膝之间,深呼吸了一口气。
      说不失落是不可能的,这个人为什么每次将我移到陌生的房间后都一声不吭,连张字条都不留?

      我知道他有很多事情要忙,我懂的,毕竟即使是恋人,也没有谁必须谁绕着谁转的道理。而且,三藩市的骚乱少年泰坦应该解决了,但后续一定很多事情要处理。

      但每次都独自在未曾见过的地方醒来,身边一个人都没有,果然还是有些许令人不安。

      超级英雄是都有多解释一句会死的病吗?
      唉,算了。

      鞋子就放在床边,我掀开被子就穿上鞋落了地。

      外面的天色已经黑了,看看书桌上的时钟,晚上9点多了,我睡了7至8个小时。

      我也太能睡了吧?

      让我算算看,这里不是哥谭,三藩市时差有点不一样,好像比香港晚15小时?所以现在家里那边是、是12点多,对吧?……一定是我脑子还不太清醒,才算这么慢。

      我松了口气,还有救还有救,赶紧打个视像电话吧。

      然而,我在房间转了一圈,都没找到我的手机。

      对于很多现代人来说,手机就是命。
      我也一样,所以我觉得我已经死了一半,至于另外那一半则正吊着一口气,疯狂思考着手机的下落。

      在客厅时,手机理所当然是还在的,我还发过帖。走出去时我是拿着手机的,方便关注事情,也避免错过咕咕的紧急联络。

      在走廊看着一道道紧闭的门时,手机也还握在手里的。

      在狗狗小氪追着我跑时……我两只手很自由地挥动着呢。

      破案了,手机大概被我一时慌张扔到旁边了。我是习惯用手机保护套的类型,只求手机没从楼梯上滚下去,也没这么巧撞碎了屏幕。

      最重要的是,提姆送我的手机绳要在啊!
      不然,还在垂危的那半个我,也可以安祥地去了。

      (六十七)

      “这不是被红鸟藏在高塔的小公主么?”

      我转过了身,是劫掠者,她现在摘了头套、只戴着单边眼罩,而她身后飞扬的银色长发让我差点看呆,还有点想吃龙须糖……咳。

      我比论坛上的粉丝知道得多一点,比如我知道她是丧钟的女儿,比如她叫罗斯。

      当然,我没这个情报收集的本事,这是在小芭家住的那段时间里她告诉我的——因为我抱着她的大腿求她说:不告诉我跟提姆同行的泰坦成员,我就不放手!

      这时候,劫掠者主动找我搭话,其实比其他成员找我都让我紧张,毕竟这个姐姐之前看上去有点高冷和强势,我也没跟她说过话。

      “呃,嗨。”我生硬地挥了挥手,也不知该说什么,下意识反问:“高塔的小公主是什么意思?”

      她挑了挑眉,没回话。

      是、是我不该这么问吗?好尴尬。

      我硬着头皮说下去:“如、如果你不是一开始说了小鸟,我还以为你说公主的是提姆呢。”

      原本她的微笑略显高傲,此时却流露出几分愕然,“什么?”

      看来是平日不上网的朋友呢。
      “就是一部电影里的说法,有魔法长发或魔法双手、能跟小动物说话、曾经被下毒或中过诅咒、曾被绑架或奴役,有真爱之吻,与父亲之间有问题,呃,又或者所有人觉得你的难题都是靠一个强壮高大的男人解决等等*,都是作为公主的条件……”

      我愈说声音愈小,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为什么要跟泰坦的成员科普这个?

      “提姆刚刚被诅咒过,还变成小动物了,所以……”而且他还可能穿过女装!

      劫掠者走近了我,站定后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又带着别有深意的笑容说:“按你这么说,现在在泰坦塔里的,人人都是公主了?”

      啊?……说得太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这么说,超英好像真的人均迪●尼公主?

      可惜的是,现实中的超英“公主”们往往遇不上他们的Happy End。

      我脑中瞬间分裂成两边,一边幻想着提姆穿公主裙的模样,一边心疼着他们。

      魔法能力或真爱之吻倒还好,一想到以前少年泰坦成员还没成年就遇上这些事……很好,今天也是想花式辱骂罪犯们的一天。

      我思索片刻,不安地问了一句跟电影女主角相似的话:“需、需要帮你们叫心理医生吗?”

      别问我为什么不说报警,报警救不了超英,而且超英里说不定有不少本身就是警察吧!

      当初我为什么没学医学或心理学呢?
      ……大概是我没这能力,也没这发量吧。

      (六十八)

      对于我的问题,劫掠者耸了耸肩,也不回答,似乎对这话题已失去兴趣。

      她默了一小会后,忽然问我:“所以,你到底喜欢他们什么呢?啊对,你还是那个亚马逊公主的粉丝?难道说,你喜欢她这类型?”

      从最初的搭话时开始,她的语气中就带着一种似有若无的讥讽。

      我对情绪算是挺敏感的类型,能感觉出来她对我并无恶意,甚至可以说,有一种在吃瓜的好奇,所以那种讽刺未必是在针对我。

      为什么呢?因为我是提姆的女朋友?
      不对,她的问题并没有绕着提姆转,反而好奇的是我本人,应该说,是我对超英或是少年泰坦的态度。

      但我还是得纠正一点,我直视着她那只冰川般的蓝眼,说:“不是他们,是你们。我是少年泰坦的粉丝,这里面也包括着你的。”

      啊,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被她当成漂亮话了。

      “回答你的问题,我为什么喜欢你们?喜欢、仰慕或崇拜,这一类感情也不需要什么明确又伟大的理由吧?像我,我就不需要因为什么,也不需要得到什么,你就当是因为你们救人时太帅了我心动了吧?”

      “嗯哼。”她注视着我,似乎在思考些什么,良久后又低声问:“这样对你来说,又有什么好处?”

      “有也可能没有吧,谁知道呢?我对你们的喜欢只是我个人的东西,也没什么期待,我不需要你们为我改变什么。”

      超级英雄不是明星,不是偶像,他们只是在救人而已。

      他们都没对自己救的人有什么期望、列什么条件,我又有什么资格用自己的想法限制他们呢?

      我隐约听到她低语道:“……果然是小公主呢。”

      为什么老是离不开“公主”?

      我叉起腰,大声道:“如果我是小公主,你们泰坦都是大公主,提姆还是能继承皇位当女王的那种。看到他的万能腰带了吗?当女王后还会绑头上呢!”

      说啊,继续说公主的话题啊!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了!

      我维持着了不起的叉腰姿势,哼了一声。然而,对方的反应却未如我所料,没有尴尬,没有惊讶,更没有被逗笑的样子。

      不过倒是有笑,就是嘴角微微上扬、别有深意的那种笑容,让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这场面,似曾相识地不对劲。

      像是要令我死得明明白白一样,在我表情逐渐僵硬的时候,我背后传来了一声轻咳——那是我不久前还自信十足地保证自己绝不会认错的声音。

      我不转身,我不!
      只要我不转过去,社死就不会降临在我身上!

      “格蕾?”

      在提姆喊我的那一刹那,我几乎是条件反射地躲在别人身后。

      这次没有小芭给我挡在身前,但没关系,银发姐姐也是可以的!

      (六十九)

      然而事实是,我可以,银发姐姐不可以。

      我都还没在劫掠者身后藏上三秒钟,这个姐姐就已灵巧地一侧身将我暴露出来,顺便还反手将我推了上前。

      而轻碰上我的那一刻,她还顺便将某个方方的物体放我手中。

      我震惊地看着我的命,不对,是看着我的手机,不可置信地回头望向这个银发美人姐姐。

      所以,我先前在走廊上徘徊15分钟找手机,是找了个寂寞么?

      “你……”还没等我问出什么,她已潇洒地转身离开,不过临走前还笑了笑、看了提姆一眼,似乎在暗示什么。

      果然,眼神交流都是超英必备技能?

      “你很在意罗斯?”提姆不知何时走到我身边,手自然地揽在我肩膀上,稍一使劲就将我整个人转了大半个圈,脸只能朝向了他,“她说了什么吗?”

      “她没有说什么。”我双手捧起他的脸,一脸认真地说:“提姆,我给你施个魔法。”

      “嗯?”

      “好,一忘皆空!你刚才什么都没听见。”

      要是说刚才他什么都没听到,我是半点也不信的,毕竟劫掠者都露出那样的笑容了。

      但问题是他从哪里开始听起?
      是女王、公主,还是我对超英我看法?

      不管是哪个,都让我想原地去世就是了。
      所以,忘了吧,全都忘了吧,就算是装的都给我全部装作忘掉!

      他带着明显的笑意问:“嗯?忘了什么?”

      这是套我话呢?我才不上当。
      “很好,你这样就是真的忘了。”

      他一怔愣,接着把头埋在我肩膀上,像是憋笑似的轻咳几声,又闷着声音说:“不能告诉我是什么吗?”

      “No.”
      刚才明明在笑,别以为这样我就会说。

      “真的不能?”

      我坚定地说:“No!”

      “就算是‘公主’的请求也不能?”

      我瞪大了眼,着急地跟他说:“你忘掉了的!”

      “No.”
      他笑着回答时,气息微微打落在脖子上,一股又麻又烫的感觉从颈窝蔓延上耳垂。

      好一个用魔法打倒魔法,也不知是羞过头还是气过头了,我居然急得像小孩子一样气鼓鼓地疯狂揉他的头发,喊着:“你现在给我忘掉!”

      他这次倒没明确否决,而是微微仰起头来后,从下而上地抬眸注视着我,问:“如果我说不呢?”

      明明姿势像摆着低姿态似的,他的眼神和话语却没有退让的意思,而且那张英俊又带着少年气脸容离我超近……这、这谁顶得住啊!

      “那、那……”我还是忍不住捂着脸,跟他投降:“那就我忘了,我都忘了跟劫掠者说了什么,你不要再问我了。你再问我,我的‘一忘皆空’就失手了,要忘掉更多了!”

      他再诱惑我,我的心头小鹿就可以直接拉着雪撬车带着我的智商从泰坦塔天台飞下去了。

      他直接笑了出来,问:“我怎么还不知道你是个小女巫?”

      “原本不是的,但谁叫你中了诅咒,我就去临时进修了下,刚学了几个咒语。”我有点赌气地别过了头,“也没学好,看,遗忘咒就失败了,连我刚才自己说什么都忘了。”

      “真的?忘了?”

      我双手盖在耳上,继续逃避现实。
      “忘了,真的,再说下去我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只记得你的名字了。”

      见他不说话了,我又乘着势继续扯开话题:“真的,格蕾森是谁不认识,我只记得提莫西了!”

      然而,对于我的话,他的表情似是为难,又似在纠结,最终深深叹了口气,嘀咕道:“这才是最强的咒语吧……”

      倘若是在少女漫画里,正常这种时候,我就该听不清他的话,问他说了什么,然后他就会说没什么之类的话。

      但事实是,就提姆跟我的这距离,我连他呼吸声都能听到,更别说他说出口的这样一句话。

      所以,按理说他也应该能听见我狂跳的心跳声。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怎么能只有我心动得心跳加速?我轻捏上他的脸颊,一脸正色地轻声说道:“提姆。”

      “什么?”

      我脸颊开始发烫,继续说:“喊我的名字。”

      他像是无法理解我为何会在这时候说这个,但我看着他稍加思考,脸上的表情就从不解变成饶有兴趣。

      “为什么?”
      可恶的侦探,竟然明知故问。

      我硬着头皮说下去:“你先喊一次。”

      他右手抚上我的脸,掌心的炽热穿过手套传来,不断为我早已发红的脸加温。

      神奇的是,明明隔着手套,我却感受到一种强而有力又逐渐加速的脉搏。

      是错觉吗?
      还是说,他的心跳,也一样地快?

      “格蕾。”

      不对。
      若然这是场赛跑,被他唤了一声后,我那擂鼓般的心跳,已经快得像定时炸//弹那急促的蜂呜声了。

      我的心脏快炸了,也一定跳得比他的要快。

      我最后还是忍不住移开视线,低语道:
      “……看吧,这才是最厉害的咒语。”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0章 (六十六)~(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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