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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 2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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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还是低估了冷兵器时代的威力,当整支箭贯穿她的胸膛时,她简直差点昏死过去。
那种痛和脖子上的不是一回事,有好几秒钟她感觉自己都没了呼吸,等反应过来连腿是沉甸甸的,扑腾栽在秦炀怀中。
原来她倒下去的姿势一点也不唯美,泪花本能呲地冒出来,以胸膛为中心点,钝痛蔓延开来。
泠霜什么都听不到了,只能感觉自己涌出来好多好多的血,一股又一股,还是温热的。
仿佛间她听见好多马蹄飞踏的声音,人受了重伤,难道是会听觉变得很灵敏吗?
荣王收了箭囊,以为是张涛来了,却见一颗头颅从半空抛来,落在了他的马前。
“叛贼张涛已死,拿住逆王!”
戚长风和蓼烟领兵赶来,不消一刻就全部清剿结束,生擒了荣王夫妇。这场本以为事成的宫变,以这样可笑的结局收场。
眼前突然多了好几个面孔,是戚长风,还有蓼烟,每个人都无比沉痛。
泠霜趁着最后一点意识,还不忘为自己再争取一把,她死死拽住秦炀的袖子,说:“陛下,你喜不喜欢我?”
秦炀颤抖着双手,感受到她的生命力一点点在流逝,含泪道:“喜欢。”
好,很好。
“那你能不能...能不能封我当皇后?”
为了让剧情更加逼真,她还很合时宜地吐了一口血。
秦炀把脸贴在她的脸上,抽泣道:“只要你好起来,你想当太后都行。”
泠霜终于松了口气,她转了转眼珠子,对周围一圈人说:“你们都听到了,不许他反悔啊。”说罢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
关于这位将要被册封为皇后的贵妃,自打宫变一事后大家都觉得她是个传奇。
首先她很悲催,作为此次宫变中唯一受伤的那位,当时抬回来时太医院几乎都断言她活不成了,可结果一晚上功夫,她就起死回生,到现在过去了半个月,已经将养得能下床了。
其次她很勇敢,奋不顾身为了皇帝挡下了逆王那一箭,舍生忘死,大爱无疆。
最后她很幸运,中箭后第一件事就是为了自己争得了一个皇后,本以为是追封,但现在活着成了册封。
角落里,众人鸡一嘴鸭一嘴的。
“要说咱们贵妃娘娘,完全是靠命挣回来的皇后,这回陛下寸步不离的,连原先内定好的那位准娴妃都不封了!”
“嗐,就算没这回事,娘娘成皇后也是板上钉钉,谁叫她有个那样的爹呢。”
“这可说不准,那罗姑娘前头也是陛下的心头好。”
“什么心头好,你是没瞧见岁国那位三皇子近日见天儿的往庆华殿跑,指不定要成岁国的皇妃啦!”
“啧啧,这命也是真好....”
泠霜在窗下浇花,讲这些话一字不漏的全听进了耳朵里。
默默关上窗,感慨罗素妆是命好,自己是真命不好。
胸口处的那道箭伤还隐隐作痛,那玉角护身符能保住她一命,但是无法减轻自己的痛苦,天知道刚醒过来后的那几天,每每清创时,她几乎痛得要把牙槽咬碎了。
她之前写小说喜欢从情感上虐男女主,但是很少会附加身体上的痛苦,毕竟在她心中,所谓言情嘛,重在这个‘情’字上。
非要爱恨纠葛,你追我赶,你赶我逃,在痛苦中沉沦,又在黑暗中摸索着最后一丝曙光,最后相互救赎,成为彼此生命中难以割舍的存在。
这才是情之一字的精髓之处。
可是她错了,精神上的追求是建立在基本生理得到满足之上,换而言之,如果一个人被身体上的痛苦折磨得死去活来,那他所求不过是健康,而绝不是什么缥缈的爱情。
就比如她,一次又一次的受罪,这其中虽然也有影视化的英雄主义在作祟,但更多的是她忽视了生理上的痛苦。
这回长记性了,如果让她再来一次,绝对不会以身犯险。
六神感受到她的情绪变化,冷不丁冒出来道:“其实咱们也有能减轻痛苦的道具,类似于麻醉药...”
“你可闭嘴吧。”
泠霜没好气道:“那东西用一次两千点,你觉得我买得起吗?”
六神犯着嘀咕道:“那也不赖我啊,谁叫你直愣愣扑上去的,现在任务倒是快完成了,但都是拿命换的。”
泠霜哼了哼道:“黑猫白猫,能抓到耗子的就是好猫,反正秦炀和罗素妆是不可能了,我也快当皇后了。”
六神说是是是,“一次中毒,一次挡箭,换成我也很难不动心啊。”
泠霜听它这样说,忽然有了点兴趣,问道:“你有没有实体啊,当初给你设定的是公的还是母的?”
六神当即气得直冒烟,那机械合成的声音夹杂着人类的情感,怎么听都觉得好笑。
“什么公的母的,那是形容牲畜的,我就算是有实体那也是人,你应该问我是男是女。”
“好好好。”泠霜忍俊不禁,附和着它的话说:“那你想当男的还是女的?”
这是个好问题,六神思索了半天,回答道:“还是当男的吧,女人太惨了,容易恋爱脑,而且还被一堆枷锁给拴着,一点也不自由。”
他俩逐渐熟络起来后,说话插科打诨一点也不正经,泠霜便取笑它,“你要是男的,那可就太钻营势力了,天天骗我消费,姑娘家肯定不喜欢你这种。”
六神傲娇道:“那可说不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再说了你是宿主我才这样,谁叫我的工作里有一条是得促进宿主消费呢!要是换成喜欢的姑娘,肯定不一样!”
正说得起劲儿,外头传来了秦炀的声音,“贵妃在里面吗?”
咳珠说在,旋即便见他大步流星地进来了。
泠霜忙歪回交椅上,装出一副病恹恹的模样,秦炀挨着她坐下,握住她的手道:“今天可好些了?”
泠霜有气无力道:“比昨儿个好多了,只是每每牵动到伤口,还是吃痛得很。”
那样重的伤势,能捡一条命已然是万幸,哪里会不疼?
秦炀满眼怜惜道:“再好好养着,伤筋动骨尚且要一百天,等血肉慢慢愈合长好,就不痛了。”
和先前相比,如今的秦炀简直是体贴入微,咳珠进来送药时,他端过来亲自一口口喂给她,甚至怕她觉得药苦,随身带了蜜饯喂她。
“这是宫外的东西,是素妆专门带给你的,朕尝过后果然滋味与御膳房的大不相同,料想你会喜欢。”
泠霜就着他递过来的手吃了颗,果然酸甜可口,里头还包裹着糖心。
秦炀见她吃着欢喜,又递了一颗到她嘴边,这倒把泠霜弄得老大不好意思,看惯了他玩弄权术和对自己冷嘲热讽,现在越是悉心呵护,越是让她有些弄不清楚他的心意了。
“臣妾一直想问问陛下,陛下对臣妾现在是恩情呢,还是男女情爱?”
这个问题也曾经盘桓在他的脑海中久久不散,其实要比她中箭之前更早,真要往深处追究,是那次她为了他中毒后,问他的那句话。
她问他,“臣妾呢?陛下会把臣妾赶出宫去吗?臣妾如果出宫再嫁,陛下愿意吗?”
当时秦炀没有给她一个明确的答复,后来自己一个人独自静想起这件事,突然发现他根本没办法接受她嫁给别的男人。
那个时候他想过也许只是占有欲在作祟,譬如自己用过的亵衣,哪怕不称意了,也没有大大方方转赠旁人的道理。
当然,将尊贵无双的贵妃比作贴身的亵衣不太合适,但让他难以割舍的,是那段曾有过的美好时光。
他对她有过短暂的喜欢,但由于她的行事举止,以及前朝的压迫下,渐渐产生了厌恶之情,但她对他的一腔热血从未磨灭,哪怕她这个人出格了些,用了蠢笨的法子让自己中毒,这些却无一不体现了她对他的爱。
与此同时,当他潜意识感受到了,原来自己没有那么憎恨贵妃,原来他有些时候甚至依恋于她的喜欢,于是便大大的不舒坦了。
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分裂且自我拉扯的,一面有个声音在说,贵妃可恶,戚家位高权重,这是你皇权的阻碍,难道你想当个傀儡皇帝,受人摆弄吗?
一面又有个声音说,贵妃这样掏心掏肺地对你,即便张扬了些,可她并无错处,况且你心中也是喜欢她的,不是吗?
左手是理性,右手是感性,两相拉扯下,有时候左手占据上风,那他见到贵妃就会冷嘲热讽,以此来打压她;有时候右手占了上风,他神使鬼差地留宿在她宫中,为此和素妆起龌龊。
这是很痛苦的一件事,他时好时坏,已经完全不受自己掌控,
直到他亲眼目睹她为自己舍身挡了那一箭,一切的困顿和折磨都烟消云散了,他以为她将近濒死,终于愿意说出了心里话。
是的,他喜欢她。
秦炀静静看着她,说:“朕若只是想报恩,绝不会许诺与你结发为夫妻。”
他甚至都没用皇后这个词,而是夫妻。
泠霜大为感动,依偎在他怀中,轻声道:“那罗姑娘呢....”
这半个月以来,秦炀早就什么都放下了,与素妆彻谈以后,心中郁结之处得以开解,虽然他还是很不喜欢百里安迦,但他有句话说得很好。
“皇帝陛下,你要珍惜眼前人。”
是啊,他和贵妃之间的那些误会早就不复存在,能有这样一位全心全意的女子爱自己,又是鼎力的贤内助,他何必还要将本就不属于这里的素妆困住呢。
秦炀含笑道:“放心,她会过得很好,朕和你也会过得很好。”
从漪兰宫回来,秦炀发现御案上多了一只锦匣,他带着困惑的神情走上前,一打开竟然是兵符。
锦匣之下压了一份辞呈,上头洋洋洒洒写了一大通,大致意思是戚长风要告老还乡,又推举蓼烟为新一任的大将军。
末处还多添了一句:唯盼吾儿,琴瑟和睦,永结同心。
......
再次见到罗素妆,是她伤愈后一个月,彼时她已经换下了宫女服饰,重着罗裳,再整云鬓。
泠霜问她有什么打算,罗素妆笑了笑,说想去看看天高海阔,大好河山。
百里安迦不知从哪儿蹿了出来,笑嘻嘻道:“其实是跟我回岁国啦!”
罗素妆脸色一红,薄怒道:“只是先去岁国看一看,要是不称意了,我会再去别的地方。”
百里安迦却道:“我们那儿可比秦国好多了,你去了肯定会喜欢...”说着挽住罗素妆的手,辞别后二人并肩往宫门走。
泠霜站在余晖下看着他们渐行渐远,真是感慨万千。
这算是大结局了吧?
她正失神,忽闻有人唤了她一声,转过头去,竟是蓼烟。
他虽然面色如常,似乎对待她并无任何异样之处,但只有泠霜自己心中清楚,那份爱意藏得有多深多炙热。
鼻尖居然浮起了酸涩之感,不管是原书还是现在,他都没有得偿所愿,现在还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欢欢喜喜与旁人执子之手,这也太惨了吧。
蓼烟见她眼圈儿泛了红,有些手足无措,忙道:“娘娘是怎么了?”
泠霜吸了吸鼻子,说没事,“只是伤口又开始疼了。”
“娘娘还是静养为主,不宜多走动。”蓼烟殷殷嘱咐着,又顿了顿道:“陛下为微臣安排了一桩婚事,定在了三个月之后,微臣来,是想请娘娘赏脸,届时能不能去参加微臣的婚宴。”
泠霜的酸涩感戛然而止,眨巴着眼问道:“...谁家的姑娘?”
“娘娘应当也见过,是工部尚书家的吴大姑娘。陛下怜惜微臣至今无家室,特地赐了婚。”
泠霜一听是她,眉开眼笑道:“那是个美人儿啊!大人可真有福气。”
她笑了,应当是很欢喜这门亲事的吧,那位吴家小姐,大名取香,其实还有个闺中小名,唤作‘溶溶’。
溶溶,茸茸。
当他得知后,就觉得或许是上天注定的缘分。
蓼烟也扬起了唇角,她得偿所愿了,他也该有个归宿,不显得那么异类,叫所有人的欢喜。从此以后只要她好好的,那他便把那份不能宣之于口的爱意深埋在心里,直到盖棺入土的那一天。
——芍药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