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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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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的以后,我偶尔会想起年少时那个笑容灿烂的少年――尽管已经没了当初的情愫。他叫许青松,是我所有懵懂的开始。
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那年的我10岁,念小学五年级,每天清晨穿着妈妈一手搭配的保暖过分的衣服、背着洗到掉色的大书包准时在下早自习的铃声打响时到达教室。
没错,我十分嗜睡,甚至有一次倒霉的遇到校长巡查,50多岁大腹便便的校长除了无奈地对我说“下次早一点”,居然没有任何惩罚,于是乎,我便没了后顾之忧更加肆无忌惮。
当时的我还算是个学霸,我同桌是班花,和班里的男生们打成一片,包括我的后桌小Y同学,一个幽默的小胖子。直到有一回,我无意中瞥见他们上课传纸条,同桌说喜欢一款新手表,小胖子说我给你买啊。我扼腕叹息,又一个少年被她坑害了。她像一个高傲美丽的公主,周旋在各色男孩子之间,却和谁也只是玩玩而已。也是,10岁的小孩子又懂什么呢。
许青松便是她的绯闻男友之一,也是我的邻居。那时候我们并不熟,只是偶尔遇见打个招呼而已。少年许青松高高瘦瘦,皮肤白皙,喜欢打篮球,笑起来一口大白牙的样子在当时学校普遍颜值低下的男生里较为显眼,像很多女孩年少时都幻想过的白马王子。而我,从来都不是那个好运气的灰姑娘。
我和许青松,本应是两条毫无交集的平行线,可生活似乎从这里开始改变了。
许青松有时会来我家的便利店买东西,然而当我看到他手中的辣条薯片以及各类膨化垃圾食品时,不由得感慨,同样吃小零食,为什么人家只吃不胖呢?我们偶尔会聊聊天,但大多数时候是他说我听。他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时是喜欢的球星,有时是他们班男同学的糗事,各种段子笑话信手拈来。他有一种让人开心的能力,听他喋喋不休侃侃而谈变成了一件蛮有趣的事。我越来越觉得,他和当时其它只会欺负女孩子的男生不一样。时间一长,我们渐渐地熟悉了起来,说不上是朋友,却是谈得来。
在不知不觉间,许青松悄无声息而又横冲直撞地闯入了我的生活。
虽然全校只有一百来人,但我们在学校却很少见到。有一次,他们班一个男生和我说了几句话,他走过来,笑着打了那个男生一下,说道,她是我妹妹,你别欺负人家。明知道那是句玩笑话,心里却莫名其妙的暖了一下。
那时候我还不会骑自行车,但却对自行车有着莫大的执念,我曾有机会坐在许青松的自行车后座,在我认为,他大概是当时最拉风的人,会在骑自行车时突然松开把手,或者是拐角处一个急转弯,帅气又刺激。
六年级的运动会上,我报名参加了800米跑,然而事实证明我还是高估了自己的运动神经。运动会结束后,大家都各自回了家,我拖着跑步时崴到的脚一瘸一拐走在最后,忽然,一辆从我身边经过的自行车原路返回,停在了我面前――是许青松,在逆光中笑出了一口大白牙,他的脸隐藏在阴影里,却也有耀眼的光芒。那天他陪我走了一路。但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我们说了些什么。
我念六年级时,他已经升了初中,是市内最好的私人中学,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以严厉的管教和高升学率而闻名。我们见面的次变少了,他每次放假都会给我讲学校里发生的趣事,以及校内存在的“四少”“九条龙”等“神秘组织”,当然,还有丰盛的伙食。小学毕业时,我遇到了人生中第一个难题,我一方面向往私立学校的美食和舒适环境,一方面又喜欢乡下学校的自由自在。就是那个暑假起,许青松开始空前频繁的出现,并劝我选择他的学校。久而久之,我便有了各种猜测,甚至怀疑校长给了他什么好处让他来说服我,可再看看我那在各路高手中实在是说不上靠前的分数,很没有说服力。
我在乡下的中学读了一周,在那里认识了很多朋友,还有一个成绩优异长相清纯的软妹子,小学同学很多都考进了这里,但由于我在小学原本就没有太要好的朋友,唯一一个比较亲近的同桌又渐渐疏远,到了初中,是一个认识新朋友的机会,彼此都遇到了新的好友,关系自然就淡了。
许多年后,我回想起毕业时她送我的卡片和上面的幼稚字迹,心里有些难过。同学录上留的电话号码,谁都没有拨过……
那个软妹子成了我的同桌,接触之后,发现是个慢热型,我们很谈得来。当然,我又毫无疑问的像小学一样成了烘托他人的绿叶,小红花的美色受到很多人觊觎,听说她被追求者困扰的不胜其烦,最后自己选择了一个人倒追,那个人是小Y同学。听到这个消息我是无比的震惊,毕竟在我的印象中小红花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当然这都是后话。
一周后,我还是转去了那个在许青松口中令人无尽向往的地方。我舍不得这里的朋友,只好安慰自己,那里有美食,有舒适的环境,有小说里才存在的神秘校园组织,还有,某个特别的人。我走的那天很匆忙,没有来得及和那些朋友说再见,果真,后来我们就再也没见过。
这个世界上存在很多十分巧合,比如说,我转去的那天学校的宿舍已经满了,只好和其它新转来的学生住到了二年级教学楼顶层的临时宿舍,那里不大方便,上厕所和洗漱都需要下楼,每到夜晚,走廊的灯全部关闭,黑漆漆的一片怪瘆人的。好巧不巧的是,我和许青松的班级只有一窗之隔,拨开窗帘,便能见到一排排穿着整齐校服的高年级学生。因着这样便利的地理位置我们遇见的次数开始多了起来,有时是在走廊看到他和同学聊天,有时是在放学后我在超市门前排着长队,看到他在暮色下和人打篮球。甚至有一次,我端着大半盆水准备上楼,他手插着兜漫不经心地从楼上下来,朝我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要我帮你吗?我怔了一下,摇头道,不用了!随即快速上了楼,一起的女孩打趣道,他那个样子,该不会是看上你了吧?我心里兵荒马乱,脸上却不动声色,笑的一脸浩荡,颇有种脚正不怕鞋歪的意思:“只是一个熟人啦。”
一年级下学期时我从那个顶楼寝室搬了出去,因为这件事我还给家里打了个电话,然而回到班里忘记了静音。当时正是午休时间,是以响起的手机铃声异常清晰,我至今还记得年轻的女老师当着全班的面冠冕堂皇地教训我,口中说出的却是最伤人的话,这么破烂的手机你还好意思往学校拿?我哭了整整一节课,如今想起真是愚蠢的很。
那阵子我迷恋上班里一个小帅哥,小帅哥生的冷酷,一副桀骜不驯的的样子深得我心。因为他的名字中有个赫字,我给他起了个代叫“丹顶鹤”,方便我和同桌晚自习传纸条。于是,便有了“你知道吗,今天我去超市丹顶鹤居然就现在我旁边啊啊啊啊啊!”“你有没有觉得xxx长的好像年轻时的陈小春?”等等一系列毫无营养的话题。小帅哥很少和别人说话,脾气貌似不太好,有一次他把羞辱我的女老师气哭了,我竟生出一种诡异的自豪感。
当然,“丹顶鹤”只是我漫长的青春岁月中的一个小插曲,同班两年,实际上我们都没有说过话,毕竟当年我还是个矜持内敛的妹子,也不太会和男孩子沟通。唯一的交集是开学之初,我走到座位旁刚要坐下,小帅哥声音低哑地说了句“你先别动”,然后迅速捡起了我脚边的小弹簧……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如今想起十分感慨,一别经年,他的轮廓早已模糊。从狂放不羁的许青松,到高冷桀骜的“丹顶鹤”,我那时似乎十分钟爱这种调调,当年的眼光无一处不透露着无知少女的中二气息。
话说许青松,搬寝室之后我就很少见到他了,有些人你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突然会变得生疏的。初二那年的冬天,他的爷爷奶奶相继离世,他大约是十分痛苦,久久没有露面。他曾经是那么爱笑的人,我想,他那时一定躲在某个角落偷偷哭泣吧。那天,低沉的哀乐,纷飞的大雪,构成了一副凄凉诡异的画面。
那之后不久,他们一家就搬走了,我放假回去时,只看到了紧锁的大门和院中长势旺盛的杂草。
也许是巧合,自那一年开始,门前的李树便一年一年走向衰势。
我在学校再没见过许青松,后来,听说他毕业了,分数不高,便参了军。听说他父亲经了商,生意不错。听说,他一切都好。
他离开之后,我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再没有人像他那样笑容明朗。然而此后山高水远,再难相见。那些年少时晦涩不明的情感刚刚萌芽,便被匆匆折断。
私立学校重视升学率,管理严格,升入初三后,学业日益繁重,我被磨平棱角,开始循规蹈矩的生活。只不过,在偶尔失眠的夜里,眼前总会浮现他的身影。
许青松,是个骗子。
这里什么也没有。校园神秘组织因为打架接连被退学,烧鸡牛奶烤全羊也被换成了饼干矿泉水。他口中那个神秘的世界,我始终不曾踏足。我忽然明白,原来我和他始终不在一个世界,如同坐标系的xy轴,原点便是我们唯一的交集。
年少时总是容易被未知的事物蛊惑,并且想要靠近。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或许许青松代表了我曾经未知的一切和向往的方向。在乏善可陈的青春里,他的出现是最大的意外。
岁月如梭,转眼我也毕业了。
我以为不会再遇见许青松,直到高二的那个夏天,我在一次宴席上见到了他。他面带微笑从远方走过来,四目相接的时刻,时间仿佛突然静止。我曾经多次想象过重逢的场景,当这一天突然到来,却是猝不及防。我还没有想好怎样大方不显刻意的打招呼时,他忽然移开了目光。我们没有一句话,就这样擦肩而过。我的脑子嗡嗡作响,一片空白,他甚至不给我机会寒暄几句。我突然自嘲般的笑了,我以为的那些美好片段于他不过是无关痛痒的一段经历。也许他已经忘了我,也许对他来说我本就是不那么重要的人,可是结果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
他走后,我逼迫自己活在回忆里,却忘了时间流转,我们早已长大。兜兜转转,少年时代模糊的情感,终究以一个不太圆满却也理所应当的方式画上了句点。
许青松,我曾经埋怨过你,既然注定要别过,当初为何要来招惹我?你一定不知道,你短暂的出现,已经够我回忆好多年。
应该庆幸这次相遇,让我终于不再抱有幻想,然而我并没有想象中难过,更多的应该是感激吧。
父亲的暴躁,母亲的眼泪,以及我的无助,构成了记忆中阴暗潮湿的童年,以至于一点光亮就足以让我铭记多年。与我相比,许青松生活在阳光里,肆意潇洒,是我最羡慕的那种人。他是一束光,让我在那些看不到希望的日子里对未来有了期待。我终于发现,自己难以忘记的也许并不是这个人本身,而是他在那段苍白乏味的童年岁月里曾给我带来的温暖回忆。记得当时年级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我们都曾希望,有一个人在最黑暗无助的时刻出现,拉自己走出泥沼。尽管他没有拉我走出黑暗,但却让我看到了光明。
那个爱笑的少年,已经永远地留在了过去,再也回不来,但他又好像从未离开过。每当午夜梦回,我似乎又看见他自教学楼的阶梯走下,隔着如梦似幻的重重光阴,笑着朝我挥手。
很久的以后,我无意中听到一首歌叫昨日青空,歌词写道:“青春有你出席不是为了让你缺席,好想沿着回忆狂奔向你,昨日的青空,随少年挥手消失在人海之中……”旋律响起的那刻,同时袭来的,是青葱岁月里的一幕幕,在这一瞬如走马灯在脑中匆匆闪过,仿佛一转眼就看完了与他有关的所有。歌曲渐渐唱到末尾,而我早已记不清我们的最后一面。
说起来,与他有关的记忆少得可怜。这个人啊,不过是青葱岁月的昙花一现,是年少时一场短暂模糊的旧梦。我们没有联系方式,没有合照,他的离开悄无声息,仿佛从未出现过,像那年夏天的穿堂风,最后半分痕迹也不曾留下。
后来,我通过其他人要到了他的联系方式,那是相隔六年后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他还是他,却也不是他了。我们像老友般简单的叙叙旧聊了几句,之后便无话可说。他的头像渐渐和其它从不联系的微信并排躺在列表里,最终变得和它们一样死气沉沉,他终于,也成了其中一员。似乎,也没什么不同。
很久以后我才明白,有些人,最好的结局就是彼此杳无音信。茫茫人海,再无重逢。这样,记忆中的人便定格在最好的样子,被时光沉淀,经久不忘。
听说,人的一生会遇到两个人,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只是,那个当初惊艳了时光的人终究是远去了。我知道我不会再遇见这样的时光,但不论怎样,我们曾经相遇,本身就已经很幸运了,不是吗?我们总有一天会老去,但记忆中的少年永远明媚如初。
岁月如白驹过隙,一不小心,你已淡出我的世界多年。只是,许青松,你始终欠我一句再见。
后记.
毕业后我没有立即找工作,准备考研,在家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二战和一战的心态果然是不一样的。学习效率很低下,但也聊胜于无。某日便被我妈抓去参加婚宴。我早已过了喜欢凑热闹的年纪,并没有去看婚礼现场,只在典礼结束后等着开饭,等待的间隙,却依稀瞄到一个略微熟悉的身影。几乎是瞬间,一个不可思议的答案出现在脑海。
趁着那人还没发现,我连忙移开目光,装作无所事事一般。竟是不敢再看。
我不知道自己为何这样,思来想去,大概是怕看到与记忆中不同的人吧。怕看到当初的少年被世俗沾染,怕记忆里的模样渐渐模糊。
许青松,这个久违的名字在我心尖上滚了又滚。一别经年,重逢又是相似的场景。不,这大概只能算我一个人的重逢吧。这些不为人知的心事,除了天地,再无人知晓。
二十三岁的我还记得十三岁的懵懂,却不再有十三岁的悸动。
可惜时光易逝,物是人非。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