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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熙珑 生命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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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我嘴角微扬,心里却早已笑了个花枝乱颤,本大小姐聪明伶俐,不费吹灰之力便逃出催花辣手,还顺便勾了一袋银子一只镶黑玉的发冠还有一块金牌。金牌一定是重要物件,不能卖,黑玉发冠,涉及到男人的身份,不到关键时刻不能卖。至于那堆银子,可以买多少个烧鸡?
想到这里,我开心地原地转起了圈。
在没有经历过工业污染的古代中国,我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心情愉悦。
哼着歌,我一路蹦跳着来到了小镇——相对于穿越之前的城市,这个的确只能算小镇。我好奇地抬头望着巨大的牌坊,类似的建筑物我只在英国唐人街的见过,但是这个要更大更精致,牌坊上面的文字——原谅我还是看不懂,难道穿越回古中国,就成文盲了?我突然觉得很失败。
布鞋底传来石板街的清凉触感——不禁想感叹,古代的东西就是质量不好,也不知道这身衣服能撑几天的。
看来,肯定要找一份工作。
洗盘子?这个据说在国外华人中最普遍的工作,技术含量低,而且足够温饱。
不行,我萧大小姐的纤纤钢琴手岂是用来洗盘子的!
创业?很久很久以前,我的太爷爷就是白手起家的典范。
不行,太爷爷当初弃政从商也是有老底的,虽然我相信那一大块金子肯定够我开一小店,然后衣食无忧,我却还心疼我的小命。
嫁人?
这个绝对绝对不行!
……于是,在牌坊旁纠结许久后,我决定去街上的小店里找一份类似于文员之类比较轻松的活,最好还包吃包住,最好还被飞驰而过的轿子撞倒,然后被带到某个大官的府里,最好从此某个帅哥对我一见倾心……
这不都是穿越小说里常见的情节吗?
“啊哈哈哈!”我不顾形象地大笑。
经过的行人对我投来怪异的目光,我一一用更怪异的卫生球扔回——看什么看,没见过美女啊!
然后,我接着用最怪异的眼神望着临街商店的牌匾,吞了吞口水——谁来告诉我,这究竟是什么鬼画符啊!为什么我这个会八国语言的天才无敌全能美少女,会对这个一字不识,TOTALLY——NO IDEA!!!
原谅我无法准确地用中文表达出我的感情。
心中油然而生一股不祥的预感——也许,这里不是中国……
天真蓝——也许这里不是中国……
那些角楼真美——也许这里不是中国……
瓦片屋顶象极了江南水乡——也许这里不是中国……
好吧,我承认转移话题失败,但是,那个黑色冷面受明明听得懂我的话啊。
隐隐中,我似乎听到有人说,这就是文盲的表现。
不要啊,我想起某位伟人说过一句古老而振奋人心的话,知识就是力量,落后就要挨打。说起来,我今天挨得打也不止一下,落后也不止一醒半点,还白白赔掉了自己Miu Miu连衣裙和Ferragamo鞋。就算要讨债追魂,也至少要知道对方名字家世啊……就算,以后可以打听出来,又要等到猴年马月,那时候,也许我已经因为饥寒交迫而香消玉殒了。
不要!我摇了摇头,这样越想越悲摧,渐渐握紧了拳,我是二十一世纪穿越而来前途似锦的四好青年,还在JJ上接受了广大穿越文作者的孜孜教诲,潜移默化之下了解了她们的通天之术以及深刻情操——
总而言之,就是我绝对不会输!
文盲有什么关系,我萧大小姐会八国语言,还怕这个鸟语不成。哼哼,等姑娘我有了钱,一定要效仿秦始皇,让汉字成为官方书面语言。
不过,首先,我要先了解这个时代,然后编造一段凄惨的身世,接着得到一个职业,最后有一份自己的事业。
萧老头子从小就教给我如何做职业规划,如今在千里之外万年之前的未知名地点,我终于可以学以致用,若是老头子知道,阿弥陀佛,他一定会觉得是菩萨保佑,然后签张支票用于修建寺院,金额处——空白。
真可惜,他把我送到了教会学校,受到英国国教陶冶的我,自然是信上帝的。
我在胸口划着十字,愿主保佑我。
我找了一家路边摊——平日里家人绝对禁止我前往的。而我本人也格外反感这种地方,卖饭的男人袖子撩起至肘,露出毛茸茸的胳膊——与大猩猩无异,桌子是万年没擦的样子,油渍发黑,还锃亮地反光。
“给我一份烧鸡。”我坐下,对店小二说,然后摸出了一粒最小的银子。
小二望着银子,低头说:“这位客官,本店不做烧鸡。不过……”
看来这银子还挺值钱,我沉下脸色,“啪”地把银子拍在桌上:“这店没有烧鸡,难道别的店没有妈?姑娘我就是想吃烧鸡,你还不快给我去买!”——如果不是因为我不认得店名,看不懂菜单,我才不会这样大费周章。
小二接了银子,才算是答应了。
大约过了十分钟,一盘金灿灿油光闪闪的烧鸡出现在了我面前。我闻了闻,不禁皱起了眉,这样的烧鸡,怎么还会有人吃?不过幸好我不饿,来这家店,其实还有一个目的。
我叫住了小二。
“这位客官有何吩咐。”应该知道我是不缺金的主顾,他很是殷勤。
“现在是,多少年?”文绉绉的话我说得不是很习惯。
小二的眼底闪过一丝惊讶,又低下头恭敬地答道:“回客官的话,近年是熙珑四十六年。”
熙龙?我心底泛过一丝苦涩,我看遍了清穿唐穿甚至史前穿架空穿,竟然都没有听说过一个熙珑王朝——看来这里是架空中的架空。
“我刚才烧鸡的找钱呢?”
小二脸色一变,但也不好说什么,应了声,才讷讷地掏出几串铜钱。
我冷笑,扔了几枚给他:“和烧鸡一起赏你了。”
说着,起身离开。
我游荡在大街,习惯性地抬起左手想看时间,却发现因为今天早上赶着去买第一份烧鸡,居然忘带了手表。
苍天啊,我痛苦得想呐喊,一切似乎都是烤鸡惹得祸。如果早上,我没有那么心急,如果我肯淑女地细嚼慢咽,如果……我心底一冷,突然间,我记起了噎住时发生的事。小忆出门帮我去叫救护车,玻璃门在她身后摇晃着,折射着光线,然后,她摇摇摆摆地,倒在了撒珠身边——接着,我记得的,就是吐出了戒指,发现自己在草地上。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掏出胸前的戒指——这颗黑耀石的戒指太大,我套在大拇指上还是会滑下,于是便把它穿在了项链上。若是我的推测没错,这个戒指会是我穿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