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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偷鸡 我不知道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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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那个人的身份,也不介意,过去十七年教会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知道得当然越多越好,但是,一定要让别人以为你不知道。
有了黑玉冠,还怕以后打听不出不成?
但是,我怀里揣着冰凉的黑玉,愤愤地想,为什么他去偷鸡我一定要跟着去啊,我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难道会逃走?
黑衣人的脚程很快,我要小跑才能跟上,走得每一步都心如刀绞——这双鞋子可是Ferragamo的经典款,从不打折,颜色还不好找,当初真是爱极了这个蝴蝶结,才收集了这一款所有的图案。现在,在污泥与灰尘的夹击下,鞋子已经失去了本来的颜色。
哼,总有一天我要讨回来,double,triple,quadruple!我已经用眼神秒杀了身前男人千万遍,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一点也不懂怜香惜玉。雨后的森林有些冷,而我穿着夏季的薄纱裙。
他措不及防地回头,我来不及停住,一头撞上,还不忘踩了他一脚——那一刻,我有点后悔怎么就没穿一双又细又尖的高跟鞋,这样他脚上就算没有戳出一个洞也至少被踩得骨裂。
“不要耍花招。”黑衣冷冷地说。
比谁凶悍,你的小命还在我手里,我瞪了他一眼:“谁叫你走那么快,没看到我是个女孩子吗?没有让你背着本小姐走就不错了。”
黑衣默默地看着我,转过头,那苍白的脸算是有了几分血色。
居然害羞了?我忍不住想笑,居然这样就害羞了?
这可是说明了他不是男同?我又开始胡思乱想起来,脚步也变得轻快。
穿过树林,我看到了一个被栏杆围起的小农场。远远地,看见一只狗趴在后门台阶上睡着。
“把脚步藏起来。”
“我是学药的,又不是学功夫的。”
他凝神盯着我身体上的某个部位,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到自己的胸。然后,他视线下移,打量过我的腰,我的膝盖,小腿,最后是裸露的足背,最后终于把眼睛移向别处,红了脸。
敌人的退缩使我越发猖狂,原本以为色诱一计不成,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说起来,这身体上我最引以为豪的部位就是我的小腿,纤长笔直,虽然由于身高原因不足以成为模特身材,可是把九头身的模特按比例缩小以后,就是我的身材。
“对了,我还要一套衣服,平常姑娘家穿的。”
黑衣凛然了眼神:“那你得和我一起去拿。”
有只大黑狗守门,怎么进去?我还没来得及发牢骚,只觉得腰上一紧,双足离地,竟然腾空飞了起来。
我在半空中欲哭不得,又不敢出声惊扰了那只狗,只有死死地抓住了他的黑衣,闭上了眼睛。
摆明了欺负我嘛,降落在屋顶的我仍然惊魂未定,我刚一坐下,突然发觉自己的肌肉像被上了锁,不能活动。只能看着他又飘下屋顶,点了一下那只黑狗。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葵花点穴手?
“原来你真不会武功。”黑衣回到屋顶,解开我的穴道。
我伸了个懒腰,活动着筋骨:“我聪明善良又守信,哪像你。”
“我……”他终究是没有说下去。
“要我跳下去自杀可不干。”话音刚落,我马上后悔——为什么刚才没有要求公主抱呢?这个拎麻袋的姿势实在令人痛苦之极。
“要是里面有人的话,你可不可以不要杀他们,点了他们的睡穴就好。书上说滥杀无辜,有损阴德,我已经杀了那么多青蛙虫子小白鼠,如果杀人,那估计真的要进十八层地狱了。”
黑衣望了我一眼,扔下两个字:“聒噪。”
我讷讷噤声,心里不服气,我还没说你见双美腿就大惊小怪呢!
幸运的是,里面只有一个正在煮饭的老婆婆。我舀了碗汤吃,虽然不是虫草母鸡汤而是猪蹄汤,不过在我看来一样鲜美——况且就算有虫草有母鸡我也没办法把这些变成一锅汤。几根煮青菜则是千金难买,不放农药不撒化肥的有机蔬菜。黑衣皱着眉头看着我吃,没有说话。
这是我见过第二破的房子,抱着衣服走之前,我在灶台上扔了一颗碎银子,心里有些小小地心疼。
我随意地拿了件葛布孺裙,虽然不是很舒适,但是却是最低调不惹眼的。我摆弄着裙子,刚才怕那园子里还住了其他人,所以没有敢在屋里换好衣服才出来——在这荒郊野外啊,我苦笑,幸好不是像现代四处装了摄像头。
“呐,我说到做到,解毒一共要三十天。头十天内你要每天服用巴豆排毒,至于后二十天嘛……”我选择这样说,是因为担心自己告诉了他就会被毁尸灭迹。我正是大好的二八年华,还等着回去继承我的萧家家业,可不愿就这样莫名其妙地丢了性命,“十天后,我再告诉你。”
他居然没有反对,我有一丝怀疑,却又找不出什么破绽。
“那我现在要换衣服了,你转身。”
黑衣又爽快地背对着我,我差点以为自己是不是在穿越的同时获得了言灵之力。
哼哼,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森林的一角,黑衣男子在等待着那个少女换好衣物,此行凶险,他本不应被人发现。这个少女却看到了自己,看样子是毒妖的弟子,常居深山,不通人事——这是万幸。可是他不允许自己的计划存在变数。一旦解开身上的毒,便一定会毁尸灭迹。
这样想着,他不禁摸了摸腰间的剑。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是女子,他一定不会让她有借口走开。不过他自负自己听力极佳,对方又不是练武之人,逃跑总是会留下痕迹。
他听到薄纱摩挲叶子的声响,脸色微红。
之后,又安静了许久。
也许是太久,只能听到风拂落叶。
终于,黑衣男子转身,环顾四周,竟然仅剩他一人。不远处树下扔着少女来时穿的薄纱裙和平底鞋。他用剑挑起,看到衣服领口绣着诡异的文字,不禁皱起了眉。
我在树上屏息看着这一切,看着他对着我的衣服皱起了眉。不识货的家伙,那是Miu Miu,Prada的副线。黑衣盯了一会儿,又察看了下鞋子,最终从袖子里抽出一块布,把衣服包好。这个过程中,根本不敢用手捧我的衣服。
我觉得好笑,本来为了活命说了几句小谎,他居然当真了,古代人智商果然普遍偏低。
直到确认他已经走远,我才慢悠悠地下树,拍了拍手上的灰,拿出刚刚从他腰间偷来的金牌。雕着龙纹,做工精致,只是上面的字似乎是用中国古代文字刻上去的,我认不出。
顿时觉得有些悲哀,我分得清瑞典语拉丁语意大利语,对故乡的汉字却一窍不通——考试不考,以后也用不上。现在,算是遭到报应了。
小心翼翼地把金牌藏在身上,我转身,走向刚才的那个农庄。
在屋顶上的时候,我瞥见了农庄的正门有一条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条路,应该就是下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