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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话说偶成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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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偶成为腐女也有个三年两载,资历虽然尚浅,不过《重生》这篇文是我看过最热闹的一篇文了。情节上可以说是跌宕起伏,文下的评论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偶围观也有一阵子了,就像广大潜水的人民群众一样,心里多少也有自己的看法,今天不说别的,说说我自己心里不同的声音和想法吧。
先说说我对《重生》这篇文上的理解。对于夏兆柏,一开始我是很讨厌他的。我本身就是个很强势的人,老夏的出现唤醒了我心里不愿承认的一部分。的确,一个强势的人很难顾虑到他人的感受,他人的想法,他人的处境。由此,令自己在乎的人为难。为此,我曾经郁闷过一段时间。但是,有人给了我答案。对于一个非亲非故的人给予你的全部热情,有人会觉得是负担,有人会觉得感动。就好比一个男孩子追求一个女孩子,也许他的追求让她觉得为难,也许他的追求给她但来麻烦,但是,他的出发点是好的,他希望她能快乐,能感觉到幸福,能和他快乐的在一起。对于这份感情,她可以选择厌恶以及不回应,也可以选择感动并接受。说到这,我想大家应明白我的观点,东官之于老夏,是老夏除了父母外,看重的东西。老夏对东官做的一切都是出于想和他在一起的前提。说到这,也许有人会问,就算是老夏为了东官好,也不能做出伤害他的事啊。对于这一点,我有两个理由认为可以理解老夏。第一,商场如战场,不是今天我吞了你,就是你吞了我。就好比,你和你的另一半共同争取一份奖学金,他不会让着我,我也不会让着他,谁有本事谁拿,任何一个人拿到了,对这个家庭都是好事。也许,又会有人说,那也不能让东官身败名裂啊。在这篇文里,作者已经给了很好的解释,林世东的结果,不只是夏兆柏一个人所做的,这里面有他表弟,未婚妻的“努力”,还有种种巧合共同作用的结果。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做了开头,就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他。第二个理由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人们常说再一再二不再三。老夏,第一次强势的犯了错,那么东官死后,他是如何想的?有没有改错?对于简逸,一个无权无势的小孩子,夏兆柏可以囚禁,可以威逼利诱等等等等。可是我确发现他只是虚张声势,就像一张纸做的老虎,从来都只是说说,不曾真的做过什么实质性伤害小简的事情。由此可见,他在上一次犯过了错误之后,体会到了错误的惩罚,并且努力的去弥补。也许,他的外在还是强势的,但内心里确有了改变。换句话说,无论内心如何柔软,夏兆柏的外表就是强势的,而且不强势的夏兆柏,还是夏兆柏吗?这不正是夏兆柏的魅力所在吗?
再次,让我们来说说耽美文。何为耽美?百度百科中有这样一段话:“耽美派的最初本意是‘反发暴露人性的丑恶面为主的自然主义,并想找出官能美、陶醉其中追求文学的意义’。耽美一词即是由此而来的。。。。耽美,沉溺于美,详细解释则是‘包含一切美丽事物,能让人触动的,最无暇的美’。” 由此可见,耽美不是纪实文学。小说本身就是衍生于生活,是作者对生活、对人性的理解。每个人对于生活都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体会。你不能强迫别人承认你的观念,同样,别人也不能强迫你接受他的观点。没有谁是谁非,没有谁对谁错。仅仅是因为人而存在。诚然,小说也是商品,你花钱买文,就好比你用钱交换商品。但是我要说的是小说这个商品不同于其他商品的地方。小说这个商品可以说“是没有售后服务”的,不同于其他产品,不满意了你是可以退货的。小说你看了就是看了,不可能把他彻底遗忘了,就好比一个苹果,你吃了就是吃了,再吐出来也不是原来的苹果了。另外,正如我所说的小说是作者源于对生活的感悟,你不能强迫别人和你有同样的感悟,反之,别人也不能强迫和他有同样的感悟。因此,对于一本小说,你喜欢大可以,买V看下去,不喜欢大可放弃,置之不理。你可以试图和作者讨论,但是不要指责作者不接受你的“批评”。毕竟你买的只是人家写的文字,喜不喜欢是你的权利,而不是人家作者必须陪你讨论,陪你交流,必须按照你提的意见改文的权利。回帖的作者是勤奋,亲切的作者,不回帖的作者,确是人家合理应该的事情。回复、感谢不是责任,交流、讨论不是义务。这又好比一个电视连续剧,爱不爱看是你的权利,评论是你的自由,但是和你交流、讨论、回应,迎合你的口味却不是导演的应尽责任。你如果不喜欢大可以换台,但是因此去电视台投诉就是你的不对了。因为尽管你不喜欢,可总有人会喜欢的。
多了不说,这些都是我的内心想法。敬请拍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