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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哦?你也在这里吗? 我们在慢慢 ...

  •   周末很快就结束了,我也回到了学校。我很喜欢寄宿式的学校,因为只要我交了钱,我就理所当然的拥有这个床位的使用权。不用听别人的碎嘴,不用想着住的是“别人家”而小心翼翼。
      我在位置上坐下来,开始赶作业。
      文晟然也来了,“喂,把你周末卷子借我抄抄。”他开始扒拉张世航的卷子,我有时候都怀疑,他和张世航一起玩是利用他抄作业。他的头要转过来了,我赶忙低下头,努力隐藏自己望着他的目光。
      虚晃一枪,呼……我长叹一口气,他低下头赶作业了。
      许是过了很久,从题海中抬起头时已是黄昏。夏日的晚霞美得浓重而又脱俗,那时的天是深深的橙红色,慢慢地又成了更深些的绛红。窗外的树影在随清风摇动,蝉儿开始了歌唱。我翻开略旧的日记本,又一遍地写下那个名字和他今天的故事。我在日记里,给了他一个代号——1号选手。没有别的,只是因为他曾经穿过一件1号球衣。后来确定了他不再穿那件1号球衣的时候,我就放心地把这个变成了他在我这里的专属代号。哪怕有一天我说漏嘴,哪怕有一天日记本丢了,也不会轻易地让人知道这个秘密。
      我小心翼翼地自我感动,小心翼翼地假装不经意偶遇,小心翼翼地在心里记住每一个有关于他的瞬间。他今天打球了,带着球队赢了。他今天吃了红烧肉,说咸了。他今天考试又是第一,但是作业不认真写被老师批评了……我总是这样自我忙碌地记录这些细微无用的事,又自我感动地认为对他的了解又深入了一分。罢了,这是我自己的碎碎念。
      那是一个天微微亮的清晨,我在食堂遇见了他。“哦?你也在这里吗?”他的眼睛看着我,笑着问。
      “啊,那吃早餐不在这里在哪里呢?”我心中很乱,但是又故作冷静地回答。
      “倒也是。”他笑了,眼睛弯弯的,嘴角勾到一个最好看的弧度。“那你好好吃。”他走了,扬长而去。
      “嗯。”我的回答他不会听见。
      教室里还是熟悉的嬉笑声。“真好啊。”我心想,看着他们之间快乐地打闹,我甚至恨自己不能是一个男生。
      男孩子的友谊看起来很简单的样子。
      “这个给你喝。”我把牛奶扔给后桌的陈宇,翻开课本准备早读。
      “谢了。”陈宇在后桌抛来一句话。
      “你可多喝点长高吧。”我故意逗当时还不够我高的小屁孩陈宇。
      “啊,你干嘛。”我的后脑勺一紧,原来是被他用书轻轻敲了两下。
      “就你高。”陈宇哼了一声应道。
      “不跟你说了,我领读去。”转身我就拿起了英语课本到讲台上开始早读。
      我承认,我总是喜欢以公谋私。我总是会假装盯着全班,然后目光偷偷停留在那个不太认真念书的少年身上。总是会逛着教室走,再假装不经意地经过他的身旁,贪婪地用余光窥视着他。我也承认,在他面前我失去了原则。我可以在收作业时偷偷地帮他拖时间,我也可以在自己值日当天在纪检小本本上帮他抹去迟到的恶劣行迹,我想大概是我的脑子糊涂了吧。
      时光啊,总是快的不像话。日月交替之间,时光从指缝中溜走,却在心里留下了痕迹。我不曾想过自己是如何将喜欢他这件事坚持了这么久,不曾预料到喜欢他已然成为了我的生活的一部分。我伸出手,看着阳光透过我的指隙,温柔地落在脸上。
      “阿晟,你不会这次又要第一吧。”张世航哀声道。
      他扬了扬眉头,耸了耸肩,“那我可不知道。”语气中颇有些傲慢的意味。
      “不如,你问问苏小夏看她这次能不能超过我?”他对着我笑,似是挑衅。
      我不以为然,“这你自己想吧。”
      “不会生气了吧?”张世航弱弱地问一句。
      我不再理会,不是说作为千年老二的不满,而是我只需要我自己知道我不生气。而且,不论我是第一还是他是第一,我都无所谓。反正我喜欢他,也喜欢我自己。谁是第一对我来说都没有损失。
      他扔下一个蛋糕,“给你了,当赔罪。”
      “没关系。”我也不跟他客气,小心翼翼地收下他第一次给我的东西。事后,我傻笑着耵了那个蛋糕好半天,看着将近过期也舍不得吃掉。
      最后很不幸地,这个“上天给的礼物”被陈宇抢去三下五除二一口吃掉了。
      我气得直冒火,但为了不被察觉,只能将怒气压制下来,给陈宇一个只能细细体会的微笑。我分明地看到陈宇愣住了,抖了两下。
      后来陈宇那小子又给我买了一个,故作诚恳地跟我道歉,我不睬他,还了回去。
      坐下来冷静一阵,觉得自己过分了,就把陈宇买的拿了过来,学着他三下五除二吃掉了。当然噎到了,他忙慌地给我递水,然后,我们都笑了。
      臭小子,再有下次,绝不轻易放过你。
      期末考试结束了,果不其然,千年老二。我很爽快地跟陈宇道别,收拾东西回家了。顺便打劫了他买太多而吃不完的零食,“这可是跟你学的。”我做了个鬼脸,将本要狠狠批判我的陈宇气得哑口无言。
      7月,将本就炎热无比的南方小城逼得愈加燥热烦闷。拖着行李挤上回家的公交,在拥挤的人群中寻找自己的落脚点。对啊,我好像一直在寻找自己的安身之地。
      又回到那个拥挤而狼藉的家。屋子里是舅母打骂表妹的阵阵咒骂声,是表妹撕心裂肺的哭声。我不敢开门看,我对这样的咒骂和殴打无比熟悉和恐惧。我更不敢以她们口中的“别家人”的身份来劝阻这些可怕的事情。我只能戴上耳机,捂住耳朵,把音乐放到最大声。我想这是,上天对我的惩罚吧。我只能装作若无其事地去厨房给外婆帮忙,装作没事人一样和外婆分享我在学校的有趣日常。“没关系,外婆很爱你。”这句话就像是我的保护套一样,在遇见不如意时能暂时给予我底气和温暖,把我害怕的人和事排斥在外,才能减少对我的伤害。
      日复一日,在没有变化的日子里,我遵循着生活的规律行动着,仿佛没有感情的木偶。
      在日出日落的另一端,
      有一个我憧憬的远方;
      那是一个有风居住的小院,
      弥漫着花香。

      那有一座桃花环绕的小屋,
      风一吹,门吱呀地响;
      花瓣飘落,
      诗一般芬芳。

      晨曦,鸟儿欢唱,
      日出而作。
      午时的阳光那么刺眼,
      灼烧着你的肌肤,
      血液翻滚地流淌;
      便择一处绿荫小憩。
      日暮的彩霞落下,
      便走回满是花的村落。

      在房间外的吵闹声中,我紧紧地捂住耳朵,写下了这首见不得人的小诗。它的字字句句,又何尝不是我的心之所向?我多么想可以这样,自由自在。
      可是生活总是不尽人意的。那时的我很感谢学习,因为我可以凭借着学习的理由一整天躲在房间不出来,可以无需和大部分无关紧要的人打照面惹自己不开心。我多么爱这样可以把自己锁在自己世界的正当理由。
      对了,我的房间,没有窗。终日陪伴我的只有工业的刺眼的白炽灯光,我始终没有在我的房间里看过太阳。它那么狭小,那么黑暗。哦,也是,它从前是楼梯转角的杂物间,我想,它也很渴望阳光吧。
      我常常安慰自己,和顾城的诗有关联呢。“小巷,没有门,没有窗,你拿把旧钥匙,敲着厚厚的墙。”对啊,那是一条怎样的小巷呢?
      或许是午后,我终于翻开了那本日记,记录着没有1号选手在的这么多天是多么的枯燥难熬。这个时候,你应该是在阳光下的球场肆意挥洒汗水,和队友酣畅淋漓地又赢了几场比赛吧。也可能是和张世航在网吧痛快地打游戏,但我或许更希望,哪怕只有那么一瞬间,你会短暂的想起好久没上学,好久没见到苏小夏了。唉,白日做梦罢了。我只能是将自己埋在书里,不管是课外书,教材还是什么报纸杂志,只要翻开某一页,就能把我收进自己的世界里。不用理什么闲言碎语,不用理什么纷扰是非。
      我终于逮着机会出门,找了个出门修手表的由头约陈宇出来陪我散心。外面的阳光真好,我想。哪怕这不是暖阳而是烈日,哪怕我早已汗流浃背,燥热不已。陈宇还是那样,一路说个不停。我喜欢和他相处的重要原因就是他爱说话,不用担心冷到冰点的尴尬时刻。他那么琐碎地叨叨着他的日常,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安心的感觉。
      “热死了,我们去买根冰棍吧。”他拉着我往便利店走。
      好极了,这燥热的天和烦闷的心情被这冰棍尽数驱散。“好小子,不愧是你。”我拍拍他的肩,两人并肩闲逛。
      他似乎累了,“你这人,偏要大热天拉我出来。”
      “那你回去吧,我也回家了。”我把他刚刚付的冰棍钱塞他手里,推着他走了。
      “那你有事再叫我啊,回去小心点。”他转头说。
      “好。”我跟他挥挥手,转身走了。
      回家的公交站这时只有我自己,是安静的舒适的,叫我愉快极了。因着站篷的遮挡,我可以感受阳光,又不会被晒得难受。光影照在地面上,似乎在动。偶尔经过的汽车发出的汽笛声就是最大的噪音了。我特意错过了两次公交,在公交站坐了很久很久。在这个地方,我是自由的。大部分时间只有我自己,我可以痛快地看这个小城市的低矮的楼房,有的精致漂亮,有的平实无华。观察附近的一草一木,这棵树的枝叶更繁茂了,这棵树的树干更粗壮了。观察每一个路过的人,可能形色匆匆,可能悠然自得,但不用怀疑的是,他们的脸上,连汗水都在阳光下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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