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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邻居生活 不知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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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早,李姚筱的手机铃声便吵醒了她。
“李姚筱,醒了吗?开门,我在门口。今天我带你去看房子。”莫骁的声音从电话里传出来,磁性的电波将李姚筱从睡梦中瞬间拉了出来。
“你等一下,我收拾一下,马上开门哈。”李姚筱一下子从床上弹了起来,冲进了洗手间。
五分钟后,门开了。
显然,当李姚筱开门的时候,莫骁很诧异。
不是说女孩子收拾需要很长的时间吗?他还专门用保温盒将早餐装好,害怕冷了。
莫骁面前的李姚筱还是和昨天一样,未施粉黛。
但可能是睡眠质量很好,气色好了很多,不再那么苍白。
身披红色的大衣,脚下还是昨天的雪地靴。行李放在身侧,是一副准备出门的架势。
莫骁走进房间,将保温盒里的早餐拿出来,摆在房间的小桌子上。这才看着还站在原地的李姚筱。
“过来吃,吃完了我带你去看房子。房子就在我对面,今早让保洁阿姨打扫好了,你可以搬进去了。”
“嗯,好,你对面?”李姚筱看着桌上的早餐,是一碗皮蛋瘦肉粥还带着两盘小菜和一个太阳蛋。
“嗯,我家房子不大,所以为了方便,就在对面租了一间,你先将就住着。五个月后就去节目组了。”莫骁将椅子抽出来,示意李姚筱坐着吃饭。
“还有,你今天可以先去整理一下屋子,我还要去电影学院一趟,回来以后我再带你去买衣服。”莫骁不紧不慢地说着今天的安排。
“噢,好。”虽然李姚筱好奇他去电影学院干什么,但想着不要干涉太多,可能就是去找第二个人吧,就没问。安安静静地吃着饭。
“这个粥很好吃,在哪买的?下次我自己去买就好了,你就不要帮我去买了。”李姚筱实在不敢相信一个老板给自己的员工买早饭,总感觉不好意思。
“嗯,没事,我顺便做的一份,就给你带了,如果你喜欢,下次我再做就好。”
“你做的?”李姚筱惊呆了,没想到他居然会亲自做饭。
“嗯,怎么了?”莫骁好奇道。
“没什么,没什么。”李姚筱安安静静地继续吃饭,再也没说话了。
吃完饭,莫骁将保温盒收拾装在袋子里。
驱车把李姚筱送到了住处,将门禁卡和钥匙交给李姚筱就走了。说是公司还有其他事要处理。
夜幕将至。
虽然莫骁请保洁阿姨将房间已经整理过了,但是很久没住过的房间总归少了点人气。
李姚筱又将四处清理了一下,把陈设的布置做了变动,要不是学新闻,她觉得她应该会是一名优秀的室内设计师。
到了下午五点,莫骁还没回来,李姚筱也不好去问。所以想着昨天莫骁请自己吃饭,总觉得自己也得要感谢一下莫骁。
虽然不能去昂贵的西餐厅,自己做一点家常菜也是可以的。看了看余额,六百块也足够去超市了。
说着,便去超市买了一堆食材,除了基本的调味料,还买了西兰花,西红柿,黄瓜,豆角和鸡蛋、虾仁等等。
李姚筱很奇怪,只会做素菜。
曾经尝试过炒肉之类的荤菜,做出来的味道相当别致,几次失败以后就不再做了。所以最后只做了干煸豆角、西红柿炒鸡蛋、拍黄瓜和西兰花炒虾仁几道小菜。希望莫骁不要误会是她吝啬不买肉。
七点过一刻,新闻联播正播,李姚筱终于听见了门铃的声音。打开门一看,正是一脸风尘仆仆的莫骁。
李姚筱将刚买的男士棉拖鞋给莫骁递了过去,将他刚解下的围巾顺手放在了玄关的挂衣架上。
做完这一切的李姚筱没有发现,她对他的态度已经远远超出了才认识一天的老板的范畴,她只是很自然就这样做了。
一旁的莫骁看着眼前的李姚筱,看着眼前这个充满人气的屋子和鼻尖传来的阵阵菜香。突然间,多年都不曾有过的家的味道袭来,他竟出奇的喜欢这样的感觉。
“你做了饭?”莫骁换完了鞋子问道。
“嗯,但是我只会做一些素菜,不知道合不合你胃口。”李姚筱竟有些莫名其妙的紧张。
“抱歉啊,今天去电影学院招人,忙忘了,所以回来晚了。只有晚上带你去买衣服了。“莫骁有些觉得抱歉。
“没事,我衣服不急着买的,你应该也饿了吧,饭菜要凉了,先吃吧。”说着,李姚筱便把在保温箱里的饭菜端了出来。还盛好了饭。
这时,莫骁也洗好了手,朝饭桌走了过来。
饭桌上,二人静静吃着饭,相顾无言。
“对了。今天去电影学院,我找到了第二个人,是一个叫谢珂的女孩子,今年十九岁。但是她是本地人,要周一才会搬过来。到时候让她住次卧就好。你以后不用每天辛苦做饭,有什么想吃的,告诉我我去买。”莫骁的声音打破了这份沉默。
“噢,好,我这两天把她的房间也整理一下。是我做的不好吃吗?对不起哈,我不是很会做饭。”李姚筱尴尬地回道。
“不是不好吃,是你接下来一旦开始训练,就会很累,做饭的负担太大了。”莫骁解释道。
“噢,好嘛。”李姚筱不再说话,静静吃完了自己的饭。
饭后,莫骁将碗筷都洗好,整理完厨具后就告诉李姚筱要出去买衣服。
虽然李姚筱觉得自己的衣服还够穿,但也明白当艺人不能再像现在这么随便,确实是应该注重外在打扮。既然答应了他要成为艺人,就必须懂得职业属性。
等李姚筱稍作整理后,莫骁就驱车带她去了附近最大的一家商场。
有时候,李姚筱都会很疑惑。说莫骁有钱吧,他租的办公室是一间废旧的仓库,而且住的也只是平常的白领公寓。说他没钱吧,虽然不懂车,但也看得出来他那辆车应该很贵,而且他带她来这样的高级商场买衣服,这里面的衣服大多都应该是奢侈品的价格吧。
“莫骁,你很有钱吗?”李姚筱还是决定问清楚,不然她会很有负罪感的。
“嗯?怎么了,放心吧,几件衣服的钱我还是有的,钱要花在刀刃上,你现在就是我的刀刃。”虽然知道他的意思是他现在需要她参加比赛,但是听见他说自己是他的刀刃,还是会有点不自在从心口处蔓延。
莫骁倒是没什么不自在的反应,如果忽略掉他不自主望向李姚筱的眼神的话。
买衣服对于李姚筱来说,从来不是一件难事。170的高挑身材,前途后翘,身材紧致,绝不多一分不该多的。就活脱脱一个衣服架子,穿什么都好看。
当李姚筱穿着一条腰间带有镂空设计的淡紫色一字长裙出现在莫骁面前的时候,莫骁的眼神就嵌在她的身上移转不开了。
这两天见她都是裹着一件厚厚的大衣,只看得出来她很瘦,穿着大衣都感觉要被风吹倒的弱不禁风。
从来没有想过,大衣下的身材是如此令人艳羡。
当她不知道试了多少套衣服,身着一套紧身上衣和工装裤出现的时候,脸上已显露出疲态,莫骁第一千零一次感叹自己捡到宝了。无论是优雅还是街头风,李姚筱都能穿出属于她自己的味道。
这种欣赏,无关乎男人对女人的,而只是一种人类对于美的感叹,即便李姚筱仍旧是未施粉黛,依然盖不住她的气质卓绝。
莫骁本来只打算买五六套衣服给李姚筱做定妆和宣传用,但是在买单的时候,发现都无法割舍,便都一并带走了。
嗯,钱要花在刀刃上。
李姚筱看着花了钱双手提满购物袋的莫骁脸上挂着的笑意比自己更甚,深觉得这人真是、=冤大头的绝佳人选。
因为李姚筱离开家的时候除了一直随身携带的口红,化妆品什么的,都没有带出来。莫骁还带着她去采购了一套新的。
因为李姚筱就按照自己以前的重新买了一套,所以倒是没花什么时间,发现导购看着莫骁又看着她一脸艳羡的模样,李姚筱竟罪恶地感受到了几分虚荣心作祟。
买完已经是华灯初上了,整个城市又陷入了一种特属于冬日的寂然。
可不知为何,李姚筱却有一种自离家之后从未有过的踏实和自在。或许是终于出现了这么一点点的阳光让自己得以窥见几步后的路,不再摸着石头过河。
后面几天,莫骁一直都是早出晚归,神龙见首不见尾。甚至有一天李姚筱忘记带钥匙,怕打扰他的工作,竟生生等到了深夜,莫骁才回家。
莫骁干脆把自己家的钥匙也给了李姚筱,美名其曰,总能记得带一把。
实际上李姚筱觉得并没有什么差别,因为钥匙都是放在一起的,一把忘记了,两把都带不了。
听见她这么说,莫骁干脆把门换成了密码锁,搞得李姚筱觉得自己被当成了一个低智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