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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艳火
      我觉得我们团真的要完蛋了。
      1.
      时间截止至上个星期的星期六,我们完成了第二张专辑的签售,顺便说一句,这张实体专拥有三天四百万的销量;完成了北京鸟巢和台北小巨蛋的演唱会,并且收到好莱坞一个不知道是什么鬼电影的邀请,即将在亚洲巡演和成为电影明星之间做一个抉择。
      不过,我们乐队快要解散了。
      爆红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队里人气极高的吉他手被爆出连续酗酒飙车,甚至在醉酒的状态与人打架;鼓手因为沉迷佛学不问世俗已经很久不与我们说话,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上次在小巨蛋居然也仅仅在彩排时出现并且与我们没有眼神交流得完成了演出;另一位人气极高的bass手简直更是个神经病,对乐队惊人的控制欲和这次我不将他的个人曲入选专辑的决定,已经让他开始准备solo事宜了。唯一正常一点的那位吉他手有肺病,自从今年年初已经去医院躺了好几回,这次半夜又送了过去,不过公众尚不知道,这也许是我们乐队现在最大的安慰。
      作为队里的唯一一个正常人主唱兼键盘手,我时时刻刻都要被逼疯。
      今夜是我们结束小巨蛋演唱会回国的第二周,本来我们约定好给自己放三天假之后开始准备亚巡的,但是按照现在人影都找不到的情况来说,我很有可能要一个人去好莱坞当电影明星,不知道好莱坞各大优秀的制作人们在看到失去了团队捆绑仅仅作为一个主唱的我之后还愿不愿意接纳。
      下雨了,真tm愁人。

      2.
      喝了点酒之后的我越发暴躁,我开始梳理究竟是什么让我们乐队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明明在最初他们每个小子都想红想疯了,至少比我要想。当然,我可忘不了那些东西喝多了在出租房顶楼吹逼的样子,四大天王、顶流巨星,彼可取而代之。
      真tm搞笑。可能他们只是想红而已,我们已经做到了,我突然悟了。真他娘的搞笑,我拎着一只空了的啤酒瓶在雨里乱走,我也不知道要走到哪里去,随便哪里都行,有路就行,像一只孤魂野鬼游荡着,没准还能获得些创作的灵感。
      从现实生活中获取灵感是一个创作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也许他妈的那些人从一开始想的就是火,火了之后就好了,反正有人气,打架斗殴吸毒酗酒或者直接单飞,什么都可以做,什么都不在意,谁管这个要死不活的乐队该怎么办!
      fuck,我把酒瓶摔碎在马路上,过路的行人被我吓了一跳,撑着伞看精神病一样快步离去,生怕走慢了一点会遭到什么池鱼之殃。雨淅淅沥沥得下,把整个城市晕染得灰暗沉默,好吧,我这个样子确实狼狈,雨水像门帘一样从我的额前流下。
      “喂,你大雨天的发什么疯!”
      我确定这个声音是在叫我,我对这个声音熟悉到了该死的地步,我啐了一口流到嘴里的雨水,径直朝着声音来源走去。
      “砰!”
      “艹,你发什么疯!”被我猝不及防揍了一拳的bass手后退几步,捂着头部愤怒得看着我,精致贵气的楚楚衣冠落在雨中而狼狈不堪,我都忘了,这位优秀的bass手正忙于意气风发得筹措爆红以后的第一次solo舞台呢。
      不需要等我解释,我也不会解释,这位尊贵的bass手随行的保安就会一左一右把我架住,然后像攻击寻衅滋事者一样用力击打我的腹部,毕竟他们可跟乐队的工作人员不一样,在这些人眼中我的确是一个对他们老板构成极大伤害的疯子。
      我闷哼一声。腹部是很脆弱的地方,我因为剧烈的痛楚和人生理性的自卫而像生虾被烫红煮熟一样弓起了身体,这种痛楚可以暂时将人的神经意识麻痹。
      “你们别动他!”我听到这位bass手的高喊,他的声音低沉却凝炼,在沉闷的雨中破开,裹挟着直观的怒气,然后两只手的钳制被人一个一个扒开,重获自由的第一秒就是再对着这人的脸揍上一拳。
      “唔……”他闷哼一声,忍无可忍将我踹倒压在地上,“你有病吧!就想打架是不是!”
      被雨水浸透的地板又湿又凉,我被迫脸贴在地面上,视线因为雨水的阻隔而模糊不清,只知道被踢到的小腿中段模糊意识的痛,有脸在地上擦过沙子或者地面的纹路,可能划伤了,但这并不重要,因为明天我并不需要准备演唱会或者为了宣传专辑而上各种无聊透顶的综艺节目。
      我不说话,拽着他的手把他拉扯在地,他跟我一样摔在湿冷坚硬的地面上,浑身湿透,雨水在俊朗的脸上成股流下,他也不说话了,我俩无声地扭打成一团,像是自认倒霉又像是被怒气冲昏了头脑而不管三七二十一得发泄。
      周围的保安因为没有老板的允许不能参与而紧张得围成一圈,不过他们并不用担心我能对他们老板造成多大伤害,我从来都打不过他,以前在队里就是这样。
      不过我可以让他破相。
      “你踏马傻逼,我明天要录节目啊混蛋!”他对着我出拳,我手臂交叠挡住,力度大得我怀疑我骨裂了。他出拳真的很狠,显然是气急了。
      “关我屁事!”
      其实这样真的很狼狈,而且没有意义,大闹一顿最后的结局就是两个人各怀心事得退场,像两条丧家之犬,周围人把我俩当傻子一样看。
      在自己保安雇的保安眼皮子底下打架,确实只有傻子做得出来。

      3.
      晚上雨已经停了,但是梅雨时节的天气依然让室内一片湿冷。我躺在随便开的酒店床上辗转反侧,其实就算没有那些烦心事,光身体上的疼痛发热也无法让我睡着。
      我本来就睡眠浅薄。
      我只是随便擦了擦湿掉的头发,连衣服也懒得换,反正就一件T恤的厚度用体温就蒸干了,裤子我身边也没有备用可以换。
      于是我打开了手机,只是简简单单几个操作就能找到那个傻逼的定位——他一直都这么蠢,永远搞不明白那几个程序代码。
      我一瘸一拐得冲出去。
      “叮铃铃玲玲……”他把电话挂掉。
      我又打,他又挂了。
      然后继续拨,电话铃声响了很久,他忍无可忍得接通,“你踏马到底要干嘛?有病治病非要老子陪你玩儿啊?”
      我站在他酒店房间的窗户楼下,“你开窗。”
      片刻后,二十来米的距离,我们面面相觑,他穿着起居服的上半身镶在窗户框里,肩膀平直而宽广,哪怕是近视的我都遥远得感觉到了他的不耐,毕竟没谁烦人如我。
      天气真的很冷,而且刮着风,我鼻头酸涩,仅仅一件贴身T恤根本可有可无得挂在身上,还有未干的湿气我把从头冰到尾。
      我确实感受不到身体的热度了。
      “你给我上来。”他说。

      4.
      “阿嚏”开门的同时我打了个喷嚏。
      他已经把自己处理好了,伤势、衣服。只是无语又嫌弃得看着我,然后让我去洗澡。他的房间里东西很少,就像是酒店刚打扫过一样,只在百叶窗的边上放了个行李箱,还有他那把随身带着的**型号的bass。
      我脑子一恍神,没有动作,在他的眼里我表情肯定苦大仇深,于是就见他一脸烦躁得骂我:“愣着干嘛还要我给你放洗澡水?热水tm的会不会用!”
      当然会。我沉默得走进浴室然后关上门,心想就他这副时时刻刻把老娘挂在嘴边的样子,solo迟早完蛋,身败名裂去吧。
      好吧我承认,谁solo都好,他对于我来说确实不一样。
      不然我也不会搞得神经质如此。
      我进门的时候注意到了,尽管很细致得涂了药,但他脸上的情况绝对足够糟糕、仅仅一晚的时间无法见人,废话,如果让人看见他脸上带伤后果更加糟糕。他可能正在紧急得处理明天取消节目的事宜,哪怕是天王巨星节目说罢演就罢演依然影响恶劣。
      他绝对被我气得焦头烂额。
      他叫人送了衣服,我红扑扑得换上出来,我的皮肤一直这样,因为很白、所以一受热红起来就特别明显。
      所以一旦有淤青什么的也会格外明显。
      他看着我气到没招,“你怎么就这么欠呢,你是没赚到钱还是没人脉,把自己搞得跟个鬼一样。”
      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他,如果我说我现在有点发热脑子又疼又晕他会不会把我丢出去。
      可能我这个样子实在太像个鬼,粗线条如他都看出来了,“先吹头发。”
      “不吹。”
      “你发烧了,我让人送点药你吃……”
      “不吃。”我说。
      “你……”他无话可说,干脆也不说话,两个人一起生闷气,格调华美的套房里空气像凝滞了一般的阴沉着。
      我率先受不了这样的沉默,掀开他的被子把自己全部裹进去,然后大被蒙过头闭着眼呼吸里面的气味。
      “你出来。”他掀开我的被子,然后毫无商量得把我拉过去吹头发,他一手拿着吹风机一手抓我的头发,我就像一条死狗一样被他提起来,吹风机嗡嗡嗡得把热气吹在我耳朵边,我听得烦躁,捱了好半天他才把这鬼东西从我脑袋上拿走,我清了清耳朵,感受到头发蓬松得还残存着热气。
      我好像脑子清楚了点,但其实又更晕更难受,然后自知理亏得沉默坐在那儿。
      他这时候也没了再与我说一句话的耐心,又从柜子里拿出什么药膏过来,先是用棉签沾了点药膏点在我的脸上,轻轻落下的地方泛着微微的凉意又丝丝作痛,确实划伤了,我在他浴室的镜子里看过,不过只是三道细细的红痕,不算破相。
      他又在我面前蹲下,卷起我的裤腿检查淤青,以及别的地方,这个角度我刚好能看到他乌黑的头顶,发丝柔顺光泽,密密软软得从中间分开。
      他把另外一瓶药水搓热了涂在我膝盖上的时候,我闻到那股味道,应该是他自己涂的那只,我在一开始进门时也闻到了,像红花油,很上头也很难闻,看来不管是什么人受了伤都得这东西来抹,看来还真是人人平等。
      他抿着嘴在我的淤青处揉搓,药膏起效了又开始发热,我痛得冷汗直流,忍不住勾起脚尖踢他,他抬头瞪了我一眼,我知道他的意思是打人的时候不怕痛这个时候反倒怕了。
      不就是这样么。
      他又把我的上衣撩起来,从腹部到右腰果然是一大片的淤青,青得发紫,尤其在我偏白的肤色的对比下显得格外惊悚,我自己都没看过,对疼痛也粗暴对待,不知道竟如此严重。我看到他皱起了眉心,心想装什么装难道不是你自己打的,他擦着药膏的充满着高温的手心在我的腰际揉搓,痛而且热。
      我抬头,才注意到我们现在的这个姿势,我坐在床头,他一手撑在我头边的床头,居高临下得把我圈在身下,我一抬头就是他逆着光投射下来的阴影,再加上这种无声的环境,我居然觉得有些压迫。
      “我从东陵医院来的。”我突然出声,像是偏执得在试探着什么。
      “唔,老三又犯病了?”他没什么表情。老三就是我们那位金贵的吉他手,说是金贵,是因为一碰就碎,还最爱在舞台上发疯。
      “……”
      我大概不满,又出乎意料得把他撑在床头的手给推开,他受力不平衡而狠狠地往我身上倒下,及时用手肘撑在床上才避免了给我的腹部造成二次伤害的不幸,他皱着眉眼神有些狠戾得看着我,“你又要干嘛?”
      他一手撑着床面,一手扶在我腰上,他的眼神攻击性很强,这是由他的眼型决定的,深邃上扬,好看且尖锐。他的右眼乌青,鼻梁和嘴角都有鲜艳的伤口,很好看。哈哈,说实在的,他实在不是现在市面上流行的那种小鲜肉,放在里面没什么可比性,他的魅力在舞台上。不过他面部线条利落、像刀子划出来的一样,张扬着粗线条的攻击性,因而满脸青红居然不显得狼狈,反而显得野性和放荡。粉圈有个术语叫做“战损”,我以前做市场分析时无意中看到的,意思是受伤后反而更具有凌虐的美感,他有点异曲同工之妙,之前我曾经实验性得在mv中给他做过一个血手印的套图,效果的确不错。
      看来他明天也不是不能见人。
      我看着他,不知意义得笑,我的眼型是桃花眼,肤色又及白,粉丝说我笑起来的时候总是水光潋滟,是那种美而自知的类型。
      我不知道。
      他猛得吻下来,湿热的呼气拍在我脸上,呼吸间我闻到他身上那股红花油的味道。也许是我的。我的头很痛,其实我脑子挺昏沉的。
      不做吗?
      酒店没套,不做了。
      “我带了。”我说。
      “艹”

      5.
      那天晚上实在是太累了,昏昏沉沉得洗了个澡回来睡觉,睁眼时天色已白,我跟他打架的视频不知道被什么人传了出去,现在网上我们决裂的猜测纷纷扬扬,还有人猜测这个乐队大概要解散了。
      还真有可能。
      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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