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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卿卿我心 ...

  •   关汉卿,元朝人氏,是靠戏剧活动谋生的市民剧作家,他所创作的杂剧保存到今天的有18部。
      关汉卿的杂剧反映了广阔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社会各方面的矛盾、冲突。他不以写出当时广大人民所受的苦难为满足,同时还要表现他们身上固有的反抗精神。他笔下的主人翁不只是在苦难中呻吟,而且敢于和恶势力斗争,并最终取得最后的胜利。(哪怕这胜利来的并不那么光明正大~~)
      关汉卿塑造典型人物的成就也是非常突出的。他善于把人物放在强烈的戏剧冲突中去揭示出他们的性格特征。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数个性鲜明,血肉饱满。从其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关汉卿已经开始注意到各阶级、各阶层人物的不同特点,表现出人物的阶级属性;而且还能写出由于具体生活环境和遭遇的不同而形成的不同性格特征,即使他们属于同一阶级和阶层。

      —————以上是历代大家对关汉卿作品的普遍看法,我简单加以总结,在此,就不做赘述了。通过草览其文,我只觉血脉喷张,虽然是戏曲,要高于生活,但其对生活的夸张和人物行为模式的描写却实在是不可理喻,令人无法接受。现下我仅就剧情本身,而不深入主题思想,从人物行为、社会影响、法律事务三方面对本书做评论。

      因篇幅有限,我仅以其最经典的文章《感天动地窦娥冤》和《包待制智斩鲁斋郎》来作说明。

      《窦娥冤》,作为一部脍炙人口,中国人都闻过其名的小说,即使没看过全文,想必也听过那著名的三道临死咒怨——“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和“亢旱三年”。前两个作为对命运不公的控诉与抗争无可厚非,但“亢旱三年”——这窦娥的行为实在令我无法理解。试想,三年干旱,苦得是谁?是诬告他的张驴儿,帮凶卢医师,还是那胡乱审案的楚州州官?当然不是,却是同样身为被压迫蹂躏的平民百姓。旱灾一起,百姓断水缺粮,哀嚎遍地,这样想当然也会连累窦娥以性命相保的蔡婆婆。而那些有钱有势的达官贵人,换个地方照样风生水起、不亦乐乎,又有多少损失呢?因此,窦娥此举,自己是痛快了,却害了多少无辜的生灵啊!
      再说窦娥他爹窦天章,在文章中他是一个两袖清风、为女复仇的正面形象,但我怎么看都觉得窦娥最该诅咒的就是他爹。看这人的行为:先是为了抵债和支取上京赴考的路费,硬是将女儿卖与蔡婆婆作了童养媳——对,是卖而不是嫁。后来窦天章做了大官,也只是派人去问了问消息,没问到便作罢,还假惺惺的哭诉。真关心自己女儿,为什么不亲自去找,至少也不该轻易就放弃。显然,女儿于他实则可有可无,又何必故作慈父样?再后来,窦天章行至楚州查验文卷时遇上了窦娥的鬼魂,刚知晓窦娥毒药致死公公一案,未及细问,劈头盖脸就是一顿责骂。且不说知道女儿的死第一反应不是难过,而是恐其“辱没家门”、“连累清名”(到底想的还是他自己),单就其本能地接受和认定了窦娥为真凶,即不能称得上是一个执掌刑名多年明察秋毫的官吏——更何况还是作为一个父亲。最后,窦天章知道了真相,该惩罚的惩罚,该赡养的赡养,一切尘埃落定。可问题就出在这儿,无论从那时的法律条文还是司法实践上来看——鬼魂就一定是诚实的吗?鬼魂的证词有法律效力吗?纵使有效力,法官断案能仅凭单方证言,在无任何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就可以任意改判下级的判决吗?这种行为同那州官并没有本质区别,甚至更视法律为无物。
      再说那州官。其断案手法一个词概括——刑讯逼供。现代固然不可,但在古代刑讯是合法的。窦娥招供认罪,加上证人张驴儿的证词,还有作为证物的毒药汤,此案从法律角度而言,无可挑剔,铁板钉钉。而州官虽说草草办案,但此间并未违反法律程序,也无贪赃枉法之嫌,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尽管其实是个错案,但州官的行为也算合理合法。可他最后被罢官杖责,岂不比窦娥还冤!
      再看蔡婆婆,她作为一个放高利贷者,不能不可谓失败。前有窦天章,不仅一分本利都收不回,又送了二两银子,还得养着窦娥;后有卢医师,为向其讨债几乎被勒死。我想,这无权无势的蔡婆婆实在不适合经营这一事业,无论君子小人,想必都是有去无回的。她为何要执着于这一高风险行当确实令人不解,何况高利贷压榨劳动人民血汗,迫使平民百姓破产,本身应是邪恶的化身,放在一个孤苦无依的婆婆身上,确实很不协调。同时,蔡婆婆作为一个受害者,先差点被卢医师谋杀,后被救命恩人张老头逼婚,虽不解她为何这么容易就接受这段新的感情,但蜜月期没过老公就被继子(张驴儿)误杀了。想来想去,蔡婆婆都是一个不懂反抗,也不想反抗的受害者。不过她终归是一个很可爱的婆婆,人生坎坷,毕竟happy ending。
      至于张驴儿,因果循环,恶有恶报,倒没什么好评的。

      再说《鲁斋郎》,此文大意是讲权贵鲁斋郎夺去了银匠李四和六案孔目张圭的妻子,后被包拯用计斩杀的故事。
      权豪势要鲁斋郎的行为可概括为——仗势欺人、喜新厌旧。被斩首也是顺应民心,但是否理所当然就值得考究了。毕竟夺人妻子罪不在十恶,非死罪,何况即便死罪,权贵也享有诸多法律特权可以减刑(如八议、例减等)。从法律上看,鲁斋郎是怎样也不至于被判死刑的,这个绝对是包青天个人情感判案,罔顾国家法律。
      银匠李四妻子被夺后,在不知鲁斋郎身份的情况下去郑州打算告状,途中病发,巧被张圭所救,在得知鲁斋郎身份后,便偃旗息鼓作罢。这哪里体现出劳动人民的反抗精神啦?同张圭原本知道鲁斋郎的显赫权势,在妻子被夺后只能忍气吞声又有什么区别呢?同样的懦弱胆小,而张圭更甚,瞒着妻子,诱骗她到鲁斋郎府邸将她送人,还只是一心关注自己的痛苦,妻子在他心中只是所有物而非爱人。再说李四,原本我认为他只是懦弱,看到后来,他因得知鲁斋郎送一女子给张圭以弥补其妻的空缺,而自己却没得到任何补偿感到愤懑,看来,妻子在他眼中也不过是个能交换的物品罢了。当然,关于古代女子地位这个沉重的话题就此打住,不作详述了。后来,这两个男人,一个移居别处,一个出家,竟然都抛下他们年幼的子女不闻不顾。虽然在文章中他们是受害人,但两人可恨的程度绝不亚于大奸角鲁斋郎。

      接下来再评我国古代著名的包青天在此文中的形象。包拯偶然遇到李四、张圭的子女们便收留了他们,并即时得知了有关鲁斋郎的恶劣行径。但包拯当时并未有任何行动,为何?同样是畏惧鲁斋郎的权势吗?想包拯身为“龙图阁待制”、“开封府尹”,深受皇帝信任,竟会斗不过鲁斋郎?包青天硬是等了十年光景,才玩了个文字游戏,改“鲁斋郎”为“鱼齐即”,蒙混圣听,使皇帝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判了鲁斋郎死刑。这个包拯,网罗罪名,欺上瞒下,在不审不问的情况下,偏听偏信,冒欺君之罪杀鲁斋郎——这是一个正直的法官所为吗?根本就是个违法乱纪,无法无天的家伙。
      所以说,本文完全是在抹黑包青天之名,甚至可以让人联想到其实包拯同鲁斋郎是官官相护,只是后来鲁斋郎不知什么事得罪了包拯,才使得包拯痛下杀手,除之而后快。

      评完两篇经典,直让人感到恶寒。
      当然,除了这两篇外关汉卿的杂剧中还有譬如《蝴蝶梦》、《救风尘》、《望江亭》、《单刀会》等著名的剧目。但无论哪篇文章,都有以上两篇的问题。即,文中的好人或说受害者都或多或少让人觉得可恨,甚至比反面角色更可恶;而大反派往往是罪不及死,却被那些正面角色用尽各种各样的卑鄙手段消灭。
      关汉卿杂剧中的世界,让我感受不到绝对的正义或完全的真理,只是一个乱糟糟的世界,一群乱糟糟的人,一堆乱糟糟的事。读完让人呕血,完全没有美感。
      激愤到此结束,评文浅尝辄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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