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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那个人可能明天出现,也可能永远不出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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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不在焉走在路上时,一张脸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把我吓了一跳。这是他惯有的小把戏,他像小鹿那样水灵灵的大眼睛,盈满了作弄的得意,那种得意太过头,简直满得要溢出来。
我和他初识于小学,那年我们六岁,正式成为同桌。我不喜欢在人群中讲话,而他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把对别人的喜好放在心里,他都表现在脸上。他从小就长了张贵公子的脸,大眼睛圆溜溜像晶莹剔透的葡萄,小天使似的,可惜这天使坠入人间时头朝地。他尽干些傻事,东跑西窜,遛猫逗狗,笑起来像个地主家的傻儿子。大概是觉得我好欺负,他也常来招惹我,一会偷偷藏起笔让我着急地找,一会儿抓我小辫子,一开始我忍,后来忍无可忍时便爆发了,对着他手就猛咬,咬得他嗷嗷大哭。自此他知道了我的厉害便收敛些,在我底线边缘反复试探,见我要爆发时便及时收手。
我原以为六年一晃过去,哪知我们太过有缘,初中竟也同校同班。
他长得过分美貌,小时候常常会让人误认为女生。后来张开了,越来越精致,但那时已经是少年的惊艳和纯净,我有时也会感叹造物不公,这倒不是对自己外貌不满意。在大部分人看来,我也是个好看的人,但这种好看是低调的好看,而他不一样,他是耀眼的好看。但一方面却又感叹上天给他这么好看的容颜,却配上了这样没心没肺的性格。要是他是个哑巴,或是拥有病弱的身体,忧郁的性格,大概会有更高的人气。
我与这样美貌的少年同班九年,眼睛倒是得到了净化,但似乎也仅此而已,因为应付一个简淳于实在让人头疼。
他对玩闹有着天然的喜欢,平日里洗把手还经常特意地把残余的水甩到我脸上,我的一脸错愕,十分郁闷,而他则哈哈大笑。我生气了也会反击回去,但是他又更来劲,简直是变本加厉,继续试探。于是初中三年的甩水拉锯战就此开展。常常以他的挑衅开始,以我的冷漠或者报复达到高潮,至于结束,似乎是没完没了的。
一个人怎么会有这么多精力花在这些琐碎的无聊的事上,起码当时的我是这么认为的。我的父亲读了高中后便没有再读,原因是当时家境不好,供不起上学,所以早早地出来工作挣钱。从最苦的体力活做起,一直努力,一直保持学习的劲头,经过多年的打拼,他才做到了主管。他是个有拼劲的人,可惜处于的时代不好,所以我出生后,他疼我,教我,告诉我要好好生活,好好奋斗。我没有反驳的理由,更没有反驳的意愿,仿佛这本来就是默认的道理。
当身边有了简淳于存在时,我的第一反映是不适,这不适到我每个毛囊都在叫嚣。为什么有人可以全然不顾学习,似乎只有每天的开心,这也算是好好生活吗,好好奋斗吗?难道是为了玩耍而奋斗?但除此以外我不能说这种生活没有意义,开心地过活不也是珍惜生活的一种?
但一码归一码,虽然极力地劝自己理解不同的生活方式,有时候我也会对他生气,可以算得上恶意地报复。知道他害怕粉笔刮过黑板的那种尖锐的声音,我擦黑板,而他在周围聊天玩闹时,我便故意伸出在大拇指,长长的指甲随着我用力擦黑板而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他瞬间弹跳起来,停止了任何的玩闹,双手捂耳,紧皱眉头,瞳孔像遭遇了地震,一脸难受又气愤的样子。
每个女生情窦初开的时候大概都有过幻想,幻想有个喜欢自己的人,起初我也懵懂心动过,待后来仔细想想,还是觉得这更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恶趣味。
他很聪明,也很捣蛋,我成绩很好,但有时也犯懒,但由于成绩好,一两次没交作业老师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深究。虽然老师不会深究,但简淳于却会抓住这不放,他似乎很乐于看见我吃瘪,这一点我一直想不明白,我可没有得罪他啊。
一回他迟到,倘若是表现得十分着急,一脸悔过,那也就罢了。结果他就气定神闲,一脸笑意过于灿烂。这大概也是撞在了枪口上,英语老师面色铁青,指着课室后面,示意他罚站。
教室一片寂静,有低头不语怕殃及池鱼的,也有坐看好戏不怕闹大的,我属于中间,面无表情坐看好戏。谁知简淳于眼睛珠子一转溜,马上就举手,“报告老师,许晚意昨天没有完成英语作业怎么不被罚站?”
我的确没有完成英语作业,但那并非故意,而是刚好没有登记便忘了,后来也补回来了,但他说的也的确是事实,老师的确看到了名单却没叫我罚站。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点到名,而且是以一种不光彩的名头,感到大家投射过来的目光,我的脸瞬间绯红一片,火辣辣地烫,老师也感到了尴尬。
简淳于无辜地向我眨了眨眼睛,水汪汪,眼眸如山间里的泉水那样澄澈,干净得不能再干净了。可他的笑得意又欠扁,我扶额,认命地叹了口气,默默拿起书走到后面一起罚站。于是他的笑容更明朗了。
这样怎么会是喜欢一个人的表现呢?以捉弄和看别人出丑为乐。
高中我学文科,他学理科,便不在同一个班,但在学校似乎也总遇到他。
他这时没有穿校服外套,上身是宽大的暗橘色运动卫衣,下身黑色的校服裤,大概是刚刚打完球,一头蓬松柔软的黑发现在有些显得湿漉漉的,结在一起,我不得不承认他实在好看。
他身上有种天然干净的少年气,但与其说是林间的风,山涧的泉,他更像是油画的油墨重彩,落日的磅礴瑰丽。他有一双波光潋滟的眼,光彩在他眼里鲜活耀眼地流动着,跳跃着。人很难对这样的外表讨厌起来,尽管他做的事很讨人厌。
他旁边有几个男生,穿着球服,抱着球,也是大汗淋漓,大概是他的好兄弟。他们一脸看戏模样,挤眉弄眼,带着调侃的笑意。
“哦,是谁啊,嫂子嘛?”
我内心很反感这样的调侃,似乎旁观者都有当月老的兴趣,但凡对象是一男和一女,便不管任何东西,硬是要把人凑一对。
“去去去,什么嫂子,这是兄弟,多年好兄弟!”他回头,玩闹着抬手做打那几个起哄的男生头的动作。然后回头,对着我歉意一笑,显得有些局促。
我向他摆了摆手,说声拜拜,就要走。
他没有再说什么,也挥挥手。落日的余晖洒在他脸上,他长长的睫毛也像被洒了金粉。他好像显得比往常柔和,倘若说平日里的他是耀眼灼人的太阳,靠近便有粉骨碎身的危险,此时的他更像是静静流淌的月光。这让我想起王尔德的《道林格雷的画像》,那个格外俊美,美到惑人心神的伦敦美少年,倘若简淳于不说话,也没有动作,就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大概也能入画。可那样的人还是简淳于吗?
我摇摇头,被自己莫名的想法给震惊。是不是都与我无关,那就专心做自己的事。在晚自习结束后回宿舍的路上,我望向那个废弃排球场的方向。就像是边城中翠翠盼着二老那样,那个人可能明天就会出现,也可能永远都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