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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是怎么认识小玫瑰的呢? 人情与世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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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养了1朵玫瑰花,或者说我养了1个拇指姑娘,她很可爱,像安徒生笔下的拇指姑娘一样。她也很乐意听我在睡觉前给她讲拇指姑娘的故事,在听的过程中还会为拇指姑娘打抱不平。她真的好可爱,我好想把她藏在只有我自己知道的地方。
但我的理智还是控制住了我,我的小玫瑰,拇指姑娘,她喜欢自由,她讨厌被束缚。我完全无法想象,如果我的小玫瑰仇恨地瞪着我,我会是什么感觉,所以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那近乎变态的想法。
不过还好,我并没有按照父母的想法平平静静的当个社畜,而是选择追求自己的梦想,去当那仿佛飘渺无际的作家,作家这个职业给了我很多空闲的时间,使得我可以整天陪着小玫瑰,看着她在我的身边笑着,玩着。
记得刚发现小玫瑰时,她全身都裸露着,脸上也是羞涩的笑容,像一个第一次见到邻家姐姐的小妹妹。这可能也是我为什么喜欢小玫瑰的原因之一。她的纯真,是我一直所追求的东西。是别人所没有的。
可能见惯了人情世故,小玫瑰的纯真就像沙漠里的一滴水,珍贵稀少。这也使得我在和小玫瑰相处之后,再去面对那些丑陋肮脏的人时,我就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毕竟面对他们没有吐出来已经很不错了吧,就这样我被他们贴上了社交恐惧症的标签。不过这些我都不在乎,毕竟也没什么好在乎的。
他们拉着我去见一位位心理医生,他们将这一切错误都归结到了“作家”这个身份上。他们永远不会在自己身上寻找错误点。不过大家都是这样,我也该习惯了。
我的朋友,就叫他A吧,他和那群人,我以为他是不一样,但毕竟他的父母,他的生活环境都是一样,他成为那样的人也无可置否。愚蠢我将A视为最要好的朋友,告诉他我的不满,我的悲哀,和我的痛苦,但我却忘记注意他在我哭时那鄙夷的眼神。是的,他和我有着不一样的思想,可能是他太顽固,可能是我太“新时代”,我和他注定不可能是一个世界的人,所以我们分开了。
他们觉得一切都是我太脆弱,这都是他们太惯着我了,他们选择性的,主观的,忽略了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不过没关系,小玫瑰会一直陪着我,她不会像A那样,可能吧,也许是的。我不确定了,可能我的小玫瑰她并不爱我。
不过就算我的小玫瑰成为A那样的人,我也依然爱她,因为她在我心里是不一样的。